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运行模式研究

2022-11-23 13:35李慧英
法制博览 2022年11期
关键词:庭审法庭实务

李慧英

山东工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将其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学生学会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起到了引导作用。同时通过模拟实践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程序规范、庭审举证质证方式方法,培养学生法庭辩论技巧和法庭礼仪等技能。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弥补了理论教学空洞、抽象的不足,是法学教育教学的发展方向。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表演性”带来了与法律实务脱离、实践教学效果不佳、学生能力培养不足等问题。如何改变现有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现状,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成为法学实践教学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现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现状

(一)模拟表演化,学生过于依赖网络,参与积极性不高

现有的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一般要先对教学班级的学生进行分组后确定所担任的角色。学生接受任务后,分别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台词脚本),并按照各自的“台词”进行排练,在经过数次排练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复多次修改后,将完整的庭审过程展示出来,整个过程如同演戏,因此也被称为是“表演型”模拟法庭。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过于依赖网络,对所需要的各种素材首先是到网络上寻找,有些学生将网络中现成的材料不加分辨就予以利用,促生了“网络依赖症”。由于角色分工和各自的任务不同,有的角色任务较重,如审判长、公诉人等;有的角色任务较轻,如陪审员、法警等。在任务分配过程中,一些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同学会选择任务较轻的角色,而在多人承担任务的角色中,如公诉人,也会有一些同学“搭便车”。这种模式的模拟法庭,重形式多于重内容,由于预先确定角色,并按照固定的“台词”进行表演,缺少庭审具有的对抗性和紧张感,难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

(二)指导教师任务繁重,顾此失彼

由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在诉讼法理论教学之后,学生没有实践基础,难以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需要指导教师加以引导。但是基于指导教师自身和客观环境等因素,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一些指导教师由于缺少实践经验,难以联系司法实践进行指导。此外由一名任课教师指导多个模拟法庭,在整个过程中要对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进行指导,一会儿充当控方(原告),一会儿充当辩方(被告)。不仅要帮助学生分析案情、指导适用法律,还要修改法律文书、纠正庭审语言等等。指导教师任务繁重,往往顾此失彼,指导效果不佳。有些指导教师由于认识原因,将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方式,认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只要程序合法就符合教学目的的要求,指导中只是局限于庭审程序规范的范畴,忽略了对案件实体要件和诉讼证据的分析,更放松了对法律语言训练及相关法律文书写作的要求。

(三)模拟法庭教学脱离司法实务

其一,教学的内容与司法实务相距甚远。在模拟庭审中,所选取的案例是否合适决定了教学效果的优劣,但目前往往是学生从网络上搜索案例,并加以适当改编,仅凭借想象编造诉讼证据,这样形成的材料与真实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差距很大。其二,庭审程序不规范。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庭审方式改革,虽然各地庭审上网直播,但庭审流程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如何规范庭审流程、庭审语言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学生从网上看到不同的版本,这给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带来困惑。虽然各高校建立了众多的法学实践基地,聘请了一些校外指导教师,但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还是仅限于学校内部,校外指导教师由于忙于自己的工作,很少能够参与到整个指导过程中来,一些校外指导教师“空降式”的授课节奏、“碎片化”地讲授,难以深入全面,更缺乏针对性。[1]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不能和实务部门真正结合起来,缺少相互之间的联合。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各高校都在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但实务界还是认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实践能力差,毕业后无法直接开展相关工作。

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提高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在教学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为适应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也在不断变革。优秀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应当是价值观念、知识水平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2]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要结合法律职业的需求,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角度出发,既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又要使学生能够在法律职业技能上得到指导和训练。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不仅仅是法学理论教学辅助的方式,也是一个综合法律实践的训练过程。要结合理论教学,使学生学会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同时,培养法律思维。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提高学生的逻辑思辨意识、文献检索技能、语言表达技巧、临场应变能力等等,这样才能真正使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应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以司法实务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一是在教学案例选择上,应当是以真实案例为基础,通过模拟法庭实训,使学生了解诉讼案卷的真实状态,在诉讼证据的基础上认定案件事实,总结诉讼焦点。这样的案例不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还能使学生了解相关的证据和程序性法律文书,同时对学生进行证据审查运用方面的训练,使学生对案件事实和诉讼证据有了全面了解,避免凭空想象。二是在模拟庭审程序上,应当符合庭审规范要求。法庭审判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规范进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庭审示范庭录像,借助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网络资源,学习庭审程序规范。三是在模拟庭审过程中,注意对学生庭审语言规范的训练,可以参考庭审直播网或聘请实务部门人员进行指导,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庭审语言规范。四是注意庭审仪态仪表的规范。这样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才能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才能让学生了解司法实务部门真实的状态,避免与司法实务的脱节。

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一)创建多元化的指导教师团队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内容涉及多方面,需要多学科的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就法学学科而言,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要真正深入研究社会现象,把握人类活动的规律,并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行为规范,仅仅依靠法学自身的知识是不够的。[3]从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不仅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还要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以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因此,需要建立一支由组织管理者、指导教师和实务部门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在这个教学团队中,组织管理者的职责是协调团队中各方事项,加强校内外资源组合,如协助组织专门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团队,联系实践教学基地实务部门人员参与指导实践教学,组织学术讲座,提升实践教学理论基础等事项。校内指导教师应当由多学科任课教师组成,负责具体指导实践教学。聘请实务部门的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协助指导,弥补了校内指导教师实践经验的不足,使课堂教学与司法实践接轨,实现学校和实务部门的合作共赢。采用团队管理模式,由多名教师合作完成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任务,能够更好地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

(二)变“表演”为“实战”,提升学生参与度

“实战型”模拟法庭没有事前的“彩排”,各方按照诉讼法的要求进行证据交换和观点沟通,整个庭审过程按照司法实践的要求进行。这种庭审模式要求学生在模拟庭审中要集中精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能够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以我校为例,我校自2011年开始在课程体系中开设刑事法务实训课程,开始探索“实战型”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改革。

首先,在授课方式上,实行小班上课。一般每班在30人以下的,可以分成两组,超过30人的,可以分成3组,这样保证每位同学都能有相应的角色担任。在角色分配上,以往一般是先确定角色后,再分配文书写作,这种方式学生往往只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而不关注整个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进行“实战型”模拟法庭教学改革后,前期分组中暂不确定角色,先由小组讨论案例,总结观点,再抽签决定角色分配,这样在前期的讨论中能够保证每位学生参与进来。由于前期角色的不确定,每位学生必须参与整个过程,熟悉各个环节所要完成的任务,这种方式提升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会因为承担的任务轻而影响其参与度。在模拟庭审时,采取小组交叉循环的方式进行,激发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

其次,以考核为指导设置培训方案。合理的评价机制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表现,可以设置多项考核指标。考核项目既包括文书写作、庭审表现、语言表达等,还包括参与整个实践教学过程的态度以及庭前准备工作等。根据考核项目设置不同的分数比例,综合评定课程成绩。针对考核项目要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如对于文书写作培训,可以参考一些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的最佳书状,对学生进行文书写作指导,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2019年我们参考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做法,采用IRAC诉状写作范式,获得了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最佳书状奖。在庭审语言规范培训方面,可以聘请实务部门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化指导,帮助学生掌握规范的庭审语言。

最后,要做好总结工作。模拟法庭的总结应当由参与的学生、指导教师和旁听学生的总结组成,学生的自我总结能够使学生对参与的过程进行反思,提高自己;指导教师的总结帮助学生发现问题,特别是来自实务部门的指导教师的总结,更能使模拟法庭接近于实践,有利于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旁听的学生进行总结,一方面能够发现不足,避免以后自己出现类似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旁听的学生觉得无事可做,开小差。近三年来,我们特别要求参加模拟法庭大赛的学生做好总结,为以后参赛的学生提供宝贵的经验。

(三)多途径提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效果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一个综合训练的过程,通过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训练,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综合应用到实践,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是法学知识应用的整体综合反映,这不是仅通过课堂教学就能促成的,需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综合训练才能实现,因此,要构建多元化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的初期,可以对学生进行模仿性训练,如通过观摩庭审了解庭审过程。还可以通过安排专题讲座,聘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来校办讲座,使学生了解不同角色在庭审中的职能及作用。对于高年级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类模拟法庭比赛,提升、锻炼综合素质和能力。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效果的提升不能局限于校内,还需要“走出去”,应当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的作用,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知识能够应用到实践中。此外借助学校建立的法务实验中心,联合校外开发实践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虚拟仿真的模拟实践情景,对实践教学起到促进作用。但是要注意的是应当及时根据立法的修改更新相应的教学软件,充分实现实验室辅助实践教学的目的。

法律职业是经验性、技术性、专业性要求均很高的职业,与之相对的法学教育必须能够培育出具备足够经验、技术的专业化人才。[4]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种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为适应新时代对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还需要不断探索改变教学模式,以发挥其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作用,成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衔接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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