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府 ,孙晋海 ,代 刚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以体育强国建设为目标的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也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正所谓,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全在少年,少年强则中国强。因此,进一步探索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科学发展道路,不断提升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也是推进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证。已有研究多注重探讨不同项目或地区的后备人才的现状及后备人才的模式[1-3],本研究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践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的指导思想为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参考。
不同于只是达成某种共识的简单认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国与国之间达成的某种共同利益观或价值观,将寻求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责任。正如为降低气候变化对于全球生态环境的影响,178 个缔约方达成共识签署了《巴黎协定》,该协定将世界所有国家都纳入了呵护地球生态,确保人类发展的命运共同体当中,从而形成了低碳、环保与绿色的可持续发展观。所以,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真正的核心。
“人类命运共同体”立意深远,具体演绎为具有某种有机的联合或统一[4]特征的共同体去解决国与国之间、各项事业之间的各种问题。比如在政治经济建设方面,通过践行“一带一路”,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与联合,逐步形成了一个经济共同体,并演绎出各种组织共同体去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在教育事业方面,通过践行“对口支援”,推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的有机联合和统一,逐步形成一个教育发展共同体,并演绎出各种专业共同体或科学共同体去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在体育事业方面,通过践行“体教融合”,推动体育事业资源与教育事业资源的有机联合,从而形成更多的体育发展共同体去解决体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这些共同体相互影响共同构筑着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同体视域下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发展是与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历史发展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结合我国相关学者以及相关课题对于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历史发展阶段划分的研究,按照共同体的特征,全面分析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形成与发展过程。
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那时,举国上下百废待兴,各项工作的展开往往都是以学习与借鉴前苏联经验为主。1955 年,原国家体委参照此《制度》与苏联体育训练模式,在北京、天津、上海试办3 所青少年业余体校,以业余体校的形式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到1957 年底,全国共办有159 所青年或少年业余体校,主要招收13 岁左右、有一定体育天赋的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业余训练,按照《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进行培养,当时在校学生规模为1.7 万多人[5]。到1965年底,全国青少年业余体校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一般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省中心业余体校和专业队三级青少年训练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建立。这时,以业余训练为主体,以三级业余体校间的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促成了以业余体校为中心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发展。
在1966 年-1971 年以业余训练为主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全面陷入瘫痪状态。直至1972 年-1979 年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才开始复苏。那时,为进一步贯彻大力抓好业余训练,尽快形成业余训练网的会议精神,山东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少儿儿童业余训练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将中、小学基层体育代表队与业余训练点联系在一起,初步形成了基层运动队(中、小学)-普通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优秀运动队四级业余训练网。到1979 年山东省一般业余体校就与中小学建立了1 115 个基层业余训练网点[6]。随着全国基层运动队(中、小学)的整合,以中小学与业余体校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进一步得到发展,体育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也促使着以体教结合为基础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共同体初步显现。
进入80 年代,在改革开发方针政策的引领下,以中小学与业余体校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到1986 年,在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学校业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规划(1986-2000)》指引下,一个由中小学代表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等专业学校以及优秀运动队等多元、多渠道组成的业余训练网正在形成,业余训练进一步深入普及,以多元办学主体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深化发展,并取得历史性成就。其中,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1 296 所,参与传统项目活动的学生有30.9 万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发展到185 所[6],向优秀运动队输送了1 330 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绩斐然。到1991 年全国各级各类业余体校数量已经达到3 687 所[7],同时也造就了1990 年北京亚运会183 枚金牌的辉煌,彰显出体育大国的历史风范,形成了体育大国的共同利益观。
到90 年代末,经过调整与提高,全国二线、三线运动员数量接近35 万人[7],为国家队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1996 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我国体育代表团勇夺16枚金牌,此时以多元办学主体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达到了鼎盛发展时期。
到2000 年前后,随着高校的扩招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的改革,所有大中专毕业生都要自主择业,这使得原有国家包分配、包就业的体育中专生招生吸引力下降,生源数量大幅度萎缩,从而导致各级各类业余体校开始出现萎缩、办学质量开始下滑。但是在2001 年申奥成功,积极备战2008 年奥运会,实施“奥运争光”战略的支持下,尽管受制于各级体校和青少年业余训练滑坡的不利局面,但是以多元办学主体有机联合为基本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仍然构筑出具有体育大国特征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并涌现出教体结合培养、清华大学培养、社会体育俱乐部培养等多种形式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尤其是社会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让其呈现出更多元的办学主体有机联合特征。到2004 年底,全国范围共创建了2 133 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8],这一久经考验的、有着历史沉淀的有机联合特征也为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发展从体教结合向体教融合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中国模式”的成功进一步推动着我国从体育大国向着体育强国迈进。在此背景下,具有“中国模式”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也进入到新发展阶段。尤其是进入2010 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成立青少年体育司,2015 年教育部牵头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小组,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管理。特别是以校园足球为引领进一步促成了多元、多渠道业余训练网的有机联合,逐渐显现出以校园为载体的中小学、俱乐部与体校的有机联合,形成了以体教融合为基础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经过实践探索,2020年9 月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进一步落实“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的“统一性”特征进一步强化,并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入体育强国发展阶段。
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着解决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问题,在从业余体校间的有机联合到以校园为载体中小学、俱乐部与体校的有机联合转变的发展历程中,无不体现出共同体的“有机的联合或统一”,并表现出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建设这一共同利益观和可持续发展观。这种“有机的联合或统一”本质应该是体教结合、体教融合、体育、教育与社会三个共同体实践逻辑的直接体现。
3.2.1 以业余训练为主体将体育与教育有机融合,促成体教结合和体教融合共同体培养
纵观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早期由一般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省中心业余体校和专业队所构成的三级业余训练网,还是发展到由基层运动队(中、小学)-普通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优秀运动队组成的4 级业余训练网,直至现在由中小学代表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等专业学校以及优秀运动队等组成的多元、多渠道业余训练网,历经60 多年的历史沿革,因为有业余训练才真正将体育与教育有机结合,实现大融合,推动着以业余体校间有机联合为特征、以中小学与业余体校有机联合为特征、以多元办学主体有机联合为特征、以校园为载体的中小学、俱乐部与体校有机联合为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促成了体教结合和体教融合共同体培养。
3.2.2 以青训为基础将体育、教育与社会有机融合,促成体育、教育与社会共同体培养
在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的过程中,以青训为基础,以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培养职业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社会体育俱乐部培养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推动了体育与社会的大融合,促成了体育、教育与社会共同体培养。这种共同体早期有两种呈现形式,一种是职业体育俱乐部+单项运动学校的形式,此形式下所催生的青训体系主要集中于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项目,比如足球、篮球、排球以及滑冰等项目。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1999 年依托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成立的鲁能泰山足球学校。数据显示截至2018 年,鲁能足校的青训体系已经先后向各级别国家足球队输送球员200 余人,向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输送球员240 人,已经成为向各级别国家足球队和职业足球俱乐部输送队员最多的青训机构[9]。另一种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式,这种形式始于2000 年,是国家体育总局使用体育彩票公益基金在全国扶持创建的公益性体育组织,相比较前者注重“提高”专业精英培养而言,后者更注重“普及”教育培养。经过实践探索,不逊于“提高”的培养,“普及”教育培养的社会体育俱乐部也陆续取得相应的成功。比如北京万国击剑体育俱乐部就属于后期发展的单项体育俱乐部,借助一流的设施与雄厚的师资,很多来自不同学校的俱乐部学员先后在全国业余和专业组比赛中斩获100 余枚奖牌,体育、教育与社会共同体培养的效果显现,是体教结合和体教融合共同体培养的新发展。
3.2.3 以校园足球为试点将体育、教育与社会的深度融合,全面塑成体育、教育与社会共同体培养
这次校园足球改革是继1994 年以足球改革为先锋,推动我国竞技体育走向跨越式发展,完成建设体育大国目标之后,面向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振兴足球为先导推动建设体育强国的又一次创新模式。此次新模式着力于增进我国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竞技体育的社会化融合,而不是走完全的市场化道路,旨在塑造新的培养体系,构筑新的共同体。首先,在管理体制上,2014 年11 月由教育部正式牵头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转变了原先必须依靠体育主管部门实施的工作思路。其次,在运行机制上,先坚持普及为要,大力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以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建设,到2017 年已有20 218 所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综合培养体系初具规模[10]。然后,以提高为重点打造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机制,积极推进“满天星”训练营建设工作,选拔优秀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最后,总结经验,推广到其他运动项目中,建立与之相同的“校园篮球”“校园排球”等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校园足球的引导下,2013 年以来,无论是通过各级各类体校培养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数量,还是通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数量都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特别是校园足球参与人口数量更是呈现几何式增长趋势,当然还有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的后备人才数量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11]。这说明以体教融合为特征的新时代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已经形成,一个集体育、教育、社会于一体的共同体正在塑成,走向一个新的时代。
从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来看,业余体校一直在“有机联合或统一”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并且,2019 年8 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体校和社会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优势,实施青少年体育拔尖人才建设过程。2020 年8 月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要深化体校改革,鼓励体校与中小学加强合作。事实上,在迈向体育强国的道路上,相关数据显示,从2016 年巴西里约奥运会冠军的业余训练经历来看,除了团体项目之外,几乎所有的奥运会冠军都是业余体校培养的。比如济南体校的张梦雪、常州市体校的赵帅、三明市业余体校的邓薇、重庆第二体校的施廷懋等等。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一方面来自国家稳定的财政经费投入,2013 年我国用于支持青少年体育的经费已经从2013 年的6.7 亿元上升为2016 年的11.8 亿元[11],增长幅度高达76.1%,年平均增长率为24.4%;另一方面因为基层业余体校教练员的辛苦付出,既要充当协调员的角色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基层一线,给家长做思想工作,还要运用自己的经验,选拔与指导这些具有潜力的运动员进行业余训练。最终,通过脚踏实地以及年复一日的坚持,将他们培养成材,走向通往奥运会冠军的成长之路。这两方面内容缺一不可,是一种近70 年的历史文化传承,也是国家意志与国家政治责任的直接体现,这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可否认也很难有改变,需要也非常有必要紧紧围绕着业余训练,通过深化体教融合,深化体校改革,构筑新时期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
伴随着现代科技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与发展,原先单靠运动员天赋和教练员经验的传统训练方法和理念,原有体育学和教育学的知识体系显然已经很难适应当下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快速发展,一个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过程已经上升为集训练、训练恢复与再生、训练计划设计、专项特征分析以及运动能力评估等一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且需要实时监控与即时反馈。面对这些新变化,《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也明确提出要提高训练过程和状态监控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这样一来就促使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形式逐步从粗放式向着精细化转变,也促使不断升级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的科学化水平,不断纳入多学科的知识体系,形成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知识体系,加强多学科知识的有机联合与统一,毕竟海量的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是实现对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实时监控和即时反馈的基础,也是探索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律的前提条件。
2015 年全国6~19 岁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状况调查数据表明,有48.6%的6~9 岁(小学低年级)和54.5%的10~12 岁(小学高年级)每周参与校外体育活动的时间仅为1~3 天,并在在这些参与校外体育活动,进行课余体育锻炼的学生当中,6~9 岁(小学低年级)参加业余体校(校队)训练的比例仅为2.6%,10~15 岁参加业余体校(校队)训练的比例仅为7.5%,参与业余训练的总体比例还是不乐观[17]。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仅仅依靠由专业教师和专业教练员组成的联合队伍是不够的,尚需要进一步联合家长及其非专业教师,让学生、家长、非专业老师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特别是提升家庭成员的参与度,在体育锻炼中转变家长以及老师的认识,一起成长,共同努力,建立共同的愿景,完善共同体的联合与统一,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共同体的共同发展。
2015 年,随着中国足球协会向着社团型实体化改革以后,先后有28 家体育协会开始脱钩试点工作。脱钩后的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将承担起部分体育公共服务和拟解决的事项,并逐渐成为体育领域中新的组织业态,引领体育体制改革。其中以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为代表的体育协会改革,一方面大胆创新赛事体制,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的要求,通过举办以体校为主体的全国体校杯足球比赛、全国体校U 系列锦标赛、一小时交通圈体育竞赛活动等竞赛活动,将原先的集中赛会制转变为循环赛制或积分赛制,增加了比赛场次与比赛周期[13],更有利于通过比赛选拔优秀的运动员;另一方面承担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相关学术会议研讨,从而将各级各类体校的发展统一整合在联合会平台下进行管理,注重相互间的经验交流与技术转移,逐渐成为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的补充力量,实现了组织间的有机联合与统一,充分发挥出协会与政府机构组织的协同作用,更有利于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共同发展。
我国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一路前行,勇于探索,改革创新,不但培养出一代又代肩负国家使命、勇攀竞技体育高峰的青少年运动健儿,还涌现出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塑造出符合不同历史发展特征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表现出共同体的“有机联合或统一”的特征,促成了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道路。继往开来,新时期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需要紧紧围绕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践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导思想,继续坚持以业余训练为主体,深化体教融合,深化体校改革,构筑新时期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新时期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我国“体育强国”的梦想,创造“体育强国”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