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意
(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伴随着我国快速化城市进程,大量青壮年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导致农村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市,呈现出城乡倒置、未备先老等特点。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乡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为23.81%、65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例为17.72%,分别比城镇高7.99个百分点和6.61个百分点。在目前我国农村的环境和背景下,互助养老是一种相对理想的模式,作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有力补充,可以弥补二者在农村的缺位,缓解养老护理人员短缺等问题,同时对改善农村养老现状,完善农村养老体系建设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国对于互助养老的研究起步较晚,互助养老的定义还较为模糊。
有学者认为互助养老是老年人在实现生活互助和情感慰藉的互动方式,老人们可以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多种场合实现形式各样的互助。同时,互助养老作为一种互助共济的思想和实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儒家的大同思想中提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可见在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既是一种养老方式,更是一种文化。
近年来,针对农村老年人口众多、养老服务需求大,但养老基础设施薄弱和服务供给不足等情况,全国各地纷纷对互助养老进行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农村互助幸福院是据点式互助养老的代表,是指由村集体出资或者利用集体闲置房屋进行修整或新建,开辟固定的场所,老年人通过互助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2008年,河北省肥乡区前屯村以“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为原则,以村民自治组织为本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形式,建起“村集体办得起,老人住得起,政府支持得起”的“互助幸福院”养老模式,率先创建了河南省首家互助养老幸福院。2013-2015年,民政部同财政部实施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专项,投入30 亿元支持农村地区建设互助幸福院。虽然初期的时候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单一,但老年人仍可以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服务,能够使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得到实现,提高其自我认同感和成就感。
目前,部分省市率先开始探索“贫贫互助”模式,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与互助养老相结合。山东省日照市以互助养老为依托,逐步推动服务对象由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拓展到农村低收入群体和一般农户,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为了更好调动农村老年人力资源,解决农村脱贫和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章丘区民政部门创新思维,提出了“贫贫互助”机制,目前已在多个贫困村开展试点工作,为符合政策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日常代办、康复照护、精神慰藉等五项服务。通过“贫贫互助”,助老员将按一定标准从村政府处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通过劳动更好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助力其实现脱贫;对于失能或有服务需求的老人,通过照料,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社会支持型互助养老是指由社会力量助推互助养老实践的发展,承担部分互助养老服务责任,并同时充当投资人和创始人等重要角色。2011年,福州市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经济困难、无房或危房孤寡老人的住房问题,在慈善总会的带头下建立起了“慈善助老安居楼”来保障他们的生活。目前,福建省农村慈善助老安居楼项目主要以省、市、县慈善总会共建的形式,实行“统一建设、集中居住、村级管理、互助服务”,是一种正在探索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除此之外,还有少数社会精英带头鼓励老人互帮互助以满足养老需求。如贺雪峰试点建立了“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老年人协会。2004年,何慧丽先后在阎楼乡大李西村和仪封乡胡寨村创建了老年人协会,目的是使村里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用”。
时间银行作为舶来品,最早由Cahn 于1980年提出,是一种非营利性的互助养老模式,通过为他人服务来储蓄时间,当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再从银行提取时间以获取他人的服务。21 世纪以来,时间银行已在我国多地有所实践。2015年4月11日,全国首家农村时间银行在河南新乡市五陵村正式成立。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阳镇成立健康储蓄银行。赋闲在家的农村妇女组成志愿者队伍,由卫生计生服务室统一管理、培训。当村里的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时,计生工作人员作为第三方,协调志愿者上门服务,为他们建立档案,并详细记录志愿者上门服务时间、次数等。除此之外,厦门同安区西源村、江西赣州市水南村、北京怀柔区六渡河村等地都在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与农村互助养老的结合。
虽然互助养老的思想在我国有一定的历史基础,但作为农村互助养老主要参与者,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对互助养老认知模糊,并不了解互助养老具体内容,同时由于目前大部分农村互助养老是以自愿参与为前提,更侧重道德层面上的互相帮扶,缺乏约束力,且受传统观念影响,老年人会更多地认为养老应该由家庭或社会承担,导致存在老年人参与意愿不稳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有研究表明,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意愿较低,家庭规模、代际关系、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对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意愿有显著影响。
从现有的农村互助养老实践情况和研究来看,服务对象主要为有自理能力或者有一定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对于失能老年人的帮助提及较少,接纳的群体有限。据数据统计,2016年我国失能老年人数为4063万,占老年总人数的18.3%。其中,农村失能老年人为2700万,占失能老年总数的66.5%,远高于城市。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政府对农村失能老人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远小于城市,在子女外流以及农村现有的养老服务供给的背景下,难以为数量庞大的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在农村互助养老实践的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到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
互助养老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虽然近年来相关的研究和实践都有所增加,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指导,但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各地实施情况差异较大,导致尚未颁布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文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使得互助养老在实际推进的过程中缺乏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多元稳定资金来源是互助养老健康发展的保障。在互助养老实践过程中,会涉及人员、运营等多项成本,若资金断裂,互助养老将难以维系。目前农村互助养老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机构的拨款或村集体补助,少部分涉及社会捐赠,筹资渠道较为单一,稳定性不强,存在潜在风险,可持续发展受限。
稳定的服务供给是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服务内容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相关养老硬件配套设施薄弱,资金和人才等相关资源的缺乏,导致大部分地区的互助养老所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局限于基本的生活照料以及简单的娱乐活动,缺乏医疗保健服务等更高层次的养老需要,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除此之外,虽然老年人是互助养老的主要参与者,但为了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以及保障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引入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十分重要。然而,有调研发现,在服务队伍方面,本地的妇女和其他人员参与度较低,主要依靠外部志愿者,但外部志愿者主要提供短期服务,且志愿者招募过程复杂,人员不稳定,缺乏长效的志愿服务机制。
农村老年人愿意为他人提供养老服务是互助养老推进的前提。但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对互助养老了解不深,互助养老意愿有待提升。村委会和基层干部要加强互助养老的宣传力度,通过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互助养老的相关政策和理念,宣传农村互助养老的优势和必要性,增加互助养老的普及度,帮助老年人转变传统家庭养老、养儿防老等观念,消除其思想上的顾虑,鼓励其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激发其互助养老的信心。例如,村干部可通过上门走访、分享相关案例、政策宣传、举办相关互助养老相关体验活动等方式,让老年人更为直接地了解互助养老的内容。同时村干部和党员也应该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宣传互助理念,在村中营造良好的互助文化氛围,
针对目前农村互助养老政策不完善,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国家应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更为详细的政策指导,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互助养老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并进一步明晰政府、社会、个人在农村互助养老中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资金来源方面,在政府拨款的基础上,探索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资模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灵活的筹资模式。同时,村集体要减少“等靠要”思想,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内外部资源,为农村互助养老注入活力。
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生理需求位于最底层,而对于老年人来说,更重要的是获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提供的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生活照料层面,更需要提供精神上的慰藉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考虑到老年人基础疾病较多,还可提供医疗保健相关服务,提高疾病预防与健康相关知识。同时,在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背景下,除了“老老互助”还可以进行“老幼互助”,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探索。在我国,已有少数地区对“老幼互助”进行了探索,如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四家村的代际乐园,通过将养老院与幼儿园开在一起,实现多代互动、互帮互助。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占文村开展代际学习项目,与当地小学合作,以轻老结对帮扶的形式组建了代际学习团队。一方面引导村里的中老年人和孩子们一起学习、生活,既充实了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有力地解决了新市民子女和困难家庭的校外教育和看护等问题;另一方面,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去看望空巢老人,增进了老幼间的情感联系,也使青少年在实践中获得了相应的指导。
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在我国的实践较为广泛,多地都在进行积极地探索,但由于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养老政策不一致,且养老资源较为分散,导致各农村地区的互助养老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服务内容、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的客观差异,科学地选取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进行试点,并选派专业人员进行相关指导,推动互助养老在农村的落地。例如,可划分为发达和欠发达农村,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使互助养老更为切实可行,而不是成为当地的负担。同时,应尽快总结各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互助养老发展模式,并逐步进行推广,以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应对老龄化战略和战术储备的关键窗口期,各地在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的实践形式,虽然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在实践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阻碍和不足,但农村互助养老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为推进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和新方法,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养老照护人口短缺与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还让老年人从被照顾者变成养老参与者,使其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充分实现,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益的思路。因此,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应该给予农村互助养老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推动相关理论的研究,鼓励地方创新实践,助力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