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文 周 祥
除法、分数、比是小学数学中相关联的教学内容,三个概念接续出现,低年级学习除法,中年级了解分数,高年级接触到比。教科书中“除法”概念的引入一般是建立在“平均分”的基础上;“分数”的定义依然是建立在“平均分”的基础上,并沟通了除法与分数的联系。显然,分数是因“分”而来、因“除”而得的。分数的出现,扩展了视野,学生发现除法的结果(商)不仅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有限小数或无限小数。从除法到分数,实质是从整数系到有理数系的扩展。
教材中“比”是这样定义和规定的:两个数相除又可以叫做两个数的比,比的前项除以比的后项得到的商叫做比值,两个数的比可以写成分数形式。在沟通比与分数和除法的关系时,教科书及参考书中出现字母表达式和图表:
既如此,“比”就是“除”,“商”叫做“比值”,“比”又可以写成“分数”形式,比与除法、分数的不同又在哪里呢?教材中似乎过于强调了除法、分数、比三者之间的联系,却淡化了三者之间的区别。笔者思考应该有所区别,并在区别中体现发展。低年级学习除法;中年级掌握分数,分数的出现扩展了学生对数的认识与数的运算;高年级接触到比了,比的出现带来认知的扩展与提升吗?如没有,又何必多此一“比”呢?即便有此一“比”,又如何解释下面的问题。
问题一:足球比赛,甲、乙两队的比分是0∶3,这是数学中的比吗?而乙、甲两队的比分则是3∶0,这是数学中的比吗?因为比的后项不能为零,前一个0∶3是比,后一个3∶0就不是比?难道数学的可逆性就这么脆弱?
问题二:教材中有“混凝土中水泥、黄沙、石子的比是2∶3∶5”的表述,请问2∶3∶5是不是比?比不是表示两个数相除吗?教材是不是自相矛盾?连比又怎么理解?
问题三:甲、乙两数分别是-2和5,甲、乙两数的比值是-0.4;如果甲、乙两数分别是2和-5,甲、乙两数的比值还是-0.4。或如,甲、乙两数分别是-2和2,甲、乙两数的比值是-1,乙、甲两数的比值也是-1。不一样的数或不一样的比序,比值却是一样的,此处的比值还有意义吗?是不是有比就一定要给出比值呢?“比值”比“商”高明在哪里呢?
显然,上述三个问题触及到比的定义,我们不禁要问:比是否可以突破两个数相除?
比值有没有比商更大的包容性?比在分数的基础上有发展吗?如何定义“比”的概念?数学教育专家史宁中和娜仁格日乐认为:比是两个数量倍数关系的表达或者度量。除法是一种运算,是一种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方法。因此,不能把比理解为除法。
虽然可以用分数表示比,但在本质上分数是一个数并且是一个无量纲的数,而比是一种表达或者度量,可以是有量纲的。因此,用分数形式表示的是比的大小、而不是比本身。所以,也不能把比理解为分数……在一般意义上比可以是无理数。[1]
这里,学者完善了“比”的定义:比是两个数量倍数关系的表达或者度量。笔者理解尽管比依然局限在两个数量,但比的“表达”超越了“除法”,比的“度量”结果已从分数值的有理数范围扩展到实数范围;比的定义已在除法和分数关联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种关联和发展还需要进一步通过课堂教学的实践来验证和“臻于至善”。鉴于此,笔者分别从比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三个方面设计教学板块,引导学生学习比的概念。
第一板块:什么是比?
师:这儿有2杯果汁和3杯牛奶,请用一句话表达它们之间的关系。
生1:果汁和牛奶一共是5杯。
生2:牛奶比果汁多1杯。
师:刚才同学们从加、减、除的角度表达了果汁和牛奶杯数之间的关系,并说出了和、差、商。
师:我们还可以这样表达,果汁与牛奶的杯数比是2比3,牛奶与果汁的杯数比是3比2。
师:比是数量间一种关系的表达。
出示如下表格:
体重(千克) 身高(厘米)小红 30 80小明 40 100
师:根据表格中的信息,你能说出比吗?
生1:小红与小明的体重比是30∶40,身高比是80∶100。
生2:小红的体重与身高的比是30∶80。
生3:小明的体重与身高的比是40∶100。
师:从体型上看,你觉得谁胖一些?为什么?
生4:我认为小明显得胖一些。因为小红的体重与身高的比是30∶80,比值是0.375,小明的体重与身高的比是40∶100,比值是0.4。
师:借用除法的思路求出比值,我们发现比还是数量间的一种衡量。
第二板块:为什么学比?
师:你能很简明地表达数量之间的关系吗?
师:7克糖和100克水配成一杯糖水。
生2:糖和水的比是7∶100,水和糖的比是100∶7。
师:23克咖啡粉和100克水配成一杯咖啡。
生3:咖啡粉和水的和是123。
生4:咖啡粉和水的比是23∶100,水和咖啡粉的比是100∶23。
师:同学们从和、差、商的角度简明地表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了。如果是7克糖、23克咖啡粉和100克水配成一杯加糖咖啡呢?
生6:糖、咖啡粉和水的比是7∶23∶100。
师:你为什么不用除法、分数来表示数量间的关系,反而会选择比呢?
生7:用比表示多种数量之间的关系更简便。
师:人们创造出的“比”更简明方便、更具优越性,知识就是这样发展的。
教师介绍黄金比0.618、圆周率等。
师:比中有“美”,“美”中有“数”,我们用比去创造美。
师:圆周长与直径的比值是一个无限不循环小数。学习比,我们遇到了新的数。
第三板块:怎样用比?
师:根据下面的信息,你能说出哪些比?
师:甲÷乙 = 4。
生1:甲与乙的比是4∶1,乙与甲的比是1∶4。
师:我们根据除法算式可以说出比。
生2:修好的与全长的比是2∶5。
生3:未修的与全长的比是3∶5。
生4:修好的与未修的比是2∶3。
师:我们从分数中发现了不同的比。
师:蛋糕中的水果、奶油、面粉和糖的比是2∶3∶7∶1。
生5:蛋糕中的水果和奶油的比是 2∶3。
生6:蛋糕中的奶油和面粉的比是 3∶7。
生7:蛋糕中的面粉和糖的比是7∶1。
生8:蛋糕中的水果和蛋糕总量的比是 2∶13。
师:我们可以从多种数量之间的比中找出其中任意数量间的比。
师: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表示信息。从除法到分数,再到比,知识是不断发展的。
师:我们用4克糖和100克水配成糖水。如果要再配同样甜度的糖水,怎么办?
生:用2克糖和50克水配成糖水。
生:用1克糖和25克水配成糖水。
生:用8克糖和200克水配成糖水。
师:4+100 = 104,3+101 = 104,我们用3克糖和101克水配成糖水,行吗?
师:100-4=96,101-5 = 96,我们用 5克糖和101克水配成糖水,行吗?
三个板块、六个片段紧紧围绕比的概念核心,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的思辨中初步完成了比的知识构建。
以上只是比的第一课时的教学,只是小学数学概念教学的尝试性探索,在后续的学习中需要进一步感悟比的意义,引导学生生长新的关于“比”的想法,而不是停留在概念和符号的叠加上。正如高斯所说:“我们需要的是想法,而不是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