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研究中地方档案利用的两大困境之“神秘性”与“碎片化”

2022-11-22 11:11桂林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档案 2022年3期
关键词:研究者史料档案馆

金 晔/桂林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岭峻/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明明/桂林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时代,党史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部门也出版了更为丰富的党史史料。而在各种类型的史料中,档案文献以其原始性、系统性、丰富性等特点,成为党史研究利用的第一手材料。目前,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及各省级档案馆均藏有相当数量的反映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的档案文献,业界和学界利用这些档案来回溯、研究中共党史,已经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果。譬如,中央档案馆以其馆藏档案为基础,编辑出版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49)》《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档案见证新中国工业》等近百种档案文献汇编,极为详尽地反映了中共成立以来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

与中央和省级档案馆相比,各市县档案局、馆藏有大量生动鲜活、类型多样的地方档案史料,充分发掘、利用这些档案可以成为新时代党史研究避免“宏大叙事”方式的重要进路。近年来,不少研究者深入市县档案馆,通过搜集利用地方档案开展党史研究,成为学界的一个重要动向,并已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例如,依据山东省青岛市档案馆所藏1940年代胶东地区档案史料进行的一个研究显示:抗战时期中共在这一地区虽受制于自身实力和客观条件,但经过一元化的内部改造及高度灵活的政策实施壮大了自己的力量,最终在与伪、顽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主动[1]。又如,有研究者利用安徽省凤阳县档案馆所藏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基层档案,从地方层面分析了凤阳“大包干”蓬勃兴起的原因,并揭示了“大包干”从地方政策转变为改革典型的具体过程[2]。通过上述成果可以看出,这种依据地方档案所开展的“眼光向下”的党史研究,既可以从宏观上映射中共相关决策和事件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过程,更能够从中观或微观层面真实、细致地展现中共的基层实践和地方探索,以及其背后所隐蕴的中共实践的历史逻辑和历史规律,因而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为了更好地知悉地方档案在党史研究利用中的基本情况,笔者首先以“中共党史”(学科专业名称)+“市/县档案馆”(被引文献)为检索词在中国知网(CNKI)对2016—2021年收录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检索,共发现论文36篇,占该专业学位论文总数的2.60%;其次以“中共党史研究/党的文献/党史研究与教学”(来源期刊)+“市/县档案馆”(被引文献)为检索词在中国知网(CNKI)对三种党史类权威期刊2016—2021年发表的论文进行检索,共发现论文163篇,占发文总数的9.60%。这样的检索虽不是很全面,但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档案在党史研究中的利用现状并不令人乐观这一问题。为了探究其原因,课题组对武汉、桂林等地高校具有党史专业背景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进行了线上调查,九成受访者表示,与中央、省级档案馆相比,市县档案馆在检索方式、异地查档、档案内容等方面的开放程度并不太高,这让他们对地方档案(尤其是党史类档案)产生了一种“档案神秘”的观感;同时,不少受访者认为地方档案所记录的内容在时间和空间上均有一定的限度,利用其开展党史研究时常陷入以偏概全、盲人摸象的“碎片化”境地。那么,地方档案为何会给人留下所谓的“神秘性”印象?利用地方档案开展党史研究又有哪些常见的“碎片化”误区?这些就是新时代党史研究需要密切关注并寻求破解之道的现实问题。

1“神秘性”:地方档案的“发掘之困”

档案作为人类社会活动历史记忆的一种信息资源,有着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进行整理和保存,而且,不同密级的馆藏档案其开放对象、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特殊性使得档案与其他史料相比,难免会有神秘色彩。当然,在我国档案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的背景下,馆藏档案给人带来的神秘感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神秘性”。对于地方馆藏党史档案而言,这种相对“神秘性”似乎更为突出。

1.1“神秘性”缘由之一:地方档案突出的内向性

从源头来看,档案形成于特定地区民众的实践活动,不同领域的档案文件通常由不同的部门(机构)来整理形成。档案在形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首先由档案的形成者进行保存,并主要为档案形成者进行服务,这就使得档案和其他文献材料相比,具有了独特的内向性特征。这种内向性显示了档案与其形成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即“档案内容面向形成者,保管利用上形成者优先,形成者对其有一定控制权”[3],并且,馆藏机构要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档案的信息内容进行保密。

较之于中央、省级大馆,市县地方档案馆所藏有的档案其“内向性”表现得更为明显。首先,中央、省级档案馆一般都藏有文献、图形、声像、实物等多种类型的档案,而地方档案馆(尤其是县级档案馆)通常只藏有文献型这一种档案,且信息内容多为党和政府的通知、总结等机关内部文件。这些具有明显政治性或行政性的档案文献,其面向党政机关的内向资政功能早已被社会广泛接受。显然,地方档案这种内向性在某种程度上既限制了档案的利用对象,又迟滞了档案的利用时限,因此,其不易接近的“神秘感”便由此而生。其次,档案馆的核心职能是“留存记忆”。宗培岭曾指出,“任何国家设立档案馆的主要目的是保存好国家的历史,在这基础上再开展利用服务工作,不能把两者的顺序倒置”[4]。而地方档案多以“纸质孤本”的形式存在,有着独一无二的稀缺性,而党史研究所需要利用的档案由于其形成年代较为久远,档案的保存状况普遍令人堪忧。由于各种条件所限,多数地方档案馆目前并未全面地将纸质档案进行胶片缩微或数字缩微,出于保护实体档案安全的考虑,不少保存状况不佳的“孤本”档案一般只会向形成单位或特定部门开放,这类档案的所谓“神秘性”也就进一步增强。

1.2“神秘性”缘由之二:地方档案开放的条件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档案开放的进程日益加速,并从向特定群体开放转变为向整个社会开放、从档案形成满30年开放缩短为满25年开放,为党史研究者发掘、整理、利用档案提供了越来越便利的条件。然而,档案开放并不意味着档案馆必须无条件地敞开门户接受利用者查阅档案,一些涉及历史争议、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通常都会确定涉密的等级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对于市县地方档案馆而言,其馆藏的涉密档案数量虽可能远不如中央、省级大馆,但由于档案的密级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地方档案馆往往受限于人力、财力、技术等主客观条件而无法有效完成。因此,地方档案馆在向社会开放档案(尤其是党史档案)时,往往遵循“偏严偏紧”的原则,对一些本不属于涉密情况的档案也限制开放。有鉴于此,有学者指出“提供档案利用会惹上麻烦的隐忧时常萦绕着档案工作人员,致使他们在工作中过于保守,不轻易开放档案以及提供档案利用”[5]。同时,不少地方档案馆虽已对其馆藏档案进行了全面的、科学的密级鉴定,且按照规定开放了相关档案,但却没有开放档案目录或检索工具,仍然处于“你查我调”的档案服务状态。这种利用方式对于查阅人事、婚姻、房产等民生档案或许有着“点对点”式的良好效果,但对于中共党史研究而言,由于研究者需要从分散且貌似没有关联的地方档案中抽丝剥茧,进而总结出一定的历史逻辑和历史规律,这种“你查我调”的档案开放方式显然不太适合研究者获取研究所需的相关材料,因而也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档案的“神秘性”。

1.3“神秘性”缘由之三:地方档案固有的地域性

从中央、省级档案馆目前的档案开放利用情况来看,编史修志、学术研究已经成为馆藏档案的重要利用目的。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先后与多所高校及其他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完成了多个专项档案数据库建设,为党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档案资源。辽宁省档案馆则在2006—2015年接待利用者19640人次,其中为编写党史、地方志及其他学术研究而来阅档的人次达到10800人,占阅档总人数的54.99%[6]。

然而,从党史研究者深入市县级档案馆阅档、用档的实践来看,情况似乎并不令人乐观。课题组2021年8月和10月曾在广西全州县、钟山县等5个市、县档案馆进行阅档,并对其近十年的档案利用现状开展了调研,发现市、县档案馆来访者多以查阅人事档案、民生档案为主,为利用地方档案进行党史研究而来查档、阅档的则鲜有人见。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档案的信息内容具有独特的地域性,这让党史研究者很难通过单个地方的档案史料从整体上把握中国共产党某项制度或政策的内在逻辑和历史沿革。如,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救灾救荒,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地区的灾荒程度、人文风俗、民众心理,制定并实施了差异化的赈灾措施,这些不同的荒政实践现已成为档案并藏于不同的市县档案馆中。然而,纵使党史研究者费尽心思发掘了这个市(或县)的这种荒政档案,那个市(或县)的那种荒政档案对于其来说依然可能无法获取。这种无法全面接触和彻底利用的“神秘性”是地方档案本身所固有并始终存在的。

2“碎片化”:地方档案的“利用之困”

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意指“研究题目琐碎、微观,杂乱无章;缺乏整体史关怀,缺乏全面联系和贯通;疏离宏大叙事,轻视理论思考,缺乏共识”[7]。对于党史研究而言,这种“碎片化”倾向会导致研究偏离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流和本质,从而难以对中共成长的历史进程和逻辑规律做出准确的分析和把握。那么,面对浩如烟海的地方档案材料,党史研究者如果不具备必要的整体意识和时代眼光,而只是片面、割裂地利用“残篇断简”,其研究的论题就极易堕入“碎片化”的误区。

2.1“碎片化”表现之一:地方档案利用的细微化

从市县档案馆所藏有的各种档案来看,除了各级党政机关移交存档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请示批复等“宏观型”材料之外,更多的是关于本地区革命斗争、政权稳定、社会建设、政策实施、人事劳资等地方性材料。就后者而言,其内容信息通常较为细小而微观,合理利用这类档案史料,从地方、基层的经验事实出发去观察中共领导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可以消除中共党史的距离感与刻板感,丰富对党史多维面相的认识。

事实上,对当下依据地方档案史料进行党史研究的已有成果进行探究,可以发现研究对象过于细微、边缘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研究虽能摆脱“宏大叙事”的传统研究框架,但却往往因缺乏问题意识而失去史学研究应有的普遍性和一般性意义。具体而言,论题过于细微容易使研究者只注意聚焦特定时空的党史人物和党史事件,难以将目光投射到更为广阔的历史与政治语境,从而无法对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发展逻辑和国家治理逻辑进行深刻的分析和把握。如,1950年代中期国家要求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大力开展农村春节文艺活动,这些地方实践现已形成档案藏于各地的档案馆中,如果研究者仅选取“新中国成立初期某地区农村春节文艺活动的开展”这一微小论题并利用地方档案对其进行考察,则极易使研究视野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区而忽略了这些实践的全国性意义,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既难以看到党和国家倡导这项活动背后的时代主题(社会主义改造),也难以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进行深入探讨,最终不可避免地陷入“碎片化”研究的窠臼。

2.2“碎片化”表现之二:地方档案利用的离散化

如前所述,地方档案往往带有“个别”“具体”“特殊”的标签,但是地方档案史料本身虽然是零散的,依据地方档案进行党史研究的主题却不应该是离散的。从学科属性上来看,中共党史与其他史学门类相比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是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教育性,因此,研究中共党史也应该围绕一定的政治主题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8]对于中共党史研究而言,无论是研究整体党史,还是研究党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均应紧扣这个政治主题。

地方档案馆所藏有的各种档案,其数量之巨可谓卷帙浩繁,但涉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的档案史料似乎历历可数。如果研究者缺乏党史研究的自觉,不对地方档案史料进行全面爬梳和深入解读,就很难抓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党史研究主题,进而两种“碎片化”倾向也就在所难免了。一是部分研究者只能希冀依据所掌握的“真实”的“档案文本”,就史料谈史料、就区域谈区域、就事件谈事件,而对档案内容背后所体现的中共带领中国人民推翻旧社会、建立新中国的历史规律和历史逻辑则视而不见;二是部分研究者片面解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往往只看到地方档案中关于中国共产党在某一地区奋斗的丰功伟绩和巨大成就,看不到在这个过程中所经历的挫折磨难和风险挑战,殊不知这两者都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长壮大并将继续前进的重要历史经验。

2.3“碎片化”表现之三:地方档案利用的浅显化

以地方档案为依据来研究中共党史,就是要回溯、梳理这些档案中所记录的中国共产党在某一地域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并以此探究这些实践所体现的中国共产党的实践逻辑和发展规律等深层次问题。毋庸讳言,这些深层次问题往往是以极为隐蔽的姿态存在于纷繁复杂的地方档案之中,因此,高水平的党史研究需要带着问题意识出发,以考察地方档案里中国共产党的某个具体事件(活动)为起点,并基于一定的理论框架深入探究这些事件(活动)背后的历史逻辑和发展趋势。然而,就利用地方档案开展党史研究的现状而言,不少成果还停留在“深描”或“细述”地方档案中某一事件(活动)发展过程的浅显层次,也就是钱乘旦先生曾指出的那种史学研究状态,即“过分地注意了具体的史料,然后把这些史料堆积出来……而缺乏了对历史的深层次思考,存在着对理论的轻视”[9]。究其原因,是地方档案的在地性、详实性、集中性等特点不经意间会使研究者忘掉了应有的问题意识,以及忽略了党史研究应该关注的理论解释框架(如裴宜理的“情感动员论”、杜赞奇的“权力文化网络”等)所致。毫无疑问,这种难以揭示历史现象“何以如此”的党史研究,最终也将走上缺乏历史关怀与现实关怀的“碎片化”之路。

3 启示与对策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地方往往兼具实践起点和终点的双重身份,若要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整体历史进程,首先应该理解地方。地方档案直接反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情况及基层反映,对其进行有效的发掘和利用,是推进新时代党史研究需要考量的重要方法。

3.1 多元并举:全方位、高质量拓展地方档案的开放路径

2020年新修订《档案法》在缩短档案开放期限、拓宽档案开放渠道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这意味着我国的档案开放进程有了新的历史突破。档案能够开放的必备前提是对其内容和类别进行审核鉴定,为了让地方档案在党史研究中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档案主管部门首先应明确档案开放审核主体的职责,对于档案形成单位(移交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档案馆)各自的审核职责作出清晰的界定,避免出现因职责推诿而影响档案开放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可借助于大数据平台,通过建立“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以及构建大数据环境下档案开放审核协同平台(AOA)”[10],着力提升档案开放审核的水平和效率。

其次,作为地方档案的主要保存机构,市县档案局、馆应继续破除“重保管、轻利用”的工作思路,在档案开放手续、工作时间等方面做出优化和调整,在科学鉴定档案密级的基础上做到具有针对性的档案开放。同时,紧盯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契机,积极主动地开展现有馆藏档案的编研工作,通过研究、编撰、出版地方党史档案材料汇编(或选编)等方式,既为新时代党史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材料,又“倾力为‘四史’宣传教育等活动提供红色档案素材”[11]。

再次,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档案开放的力度和效度。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现已成为档案利用的前沿方向和发展趋势,为此,《“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扎实推进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互联网和移动端查询利用服务”[12]。基于这个要求,市、县档案馆应着力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档案服务网站,在先期开放档案目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档案内容开放查阅,通过“异地查档”“在线查档”等方式有效满足党史研究亟需获取地方档案史料的需求。

3.2 见微知著:党史研究中地方档案利用的方法论选择

对于党史研究者而言,在用“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治史态度不断发掘地方档案的基础上,首先,要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考证。因为档案史料作为记忆人们历史活动的原始材料,虽具有极高的“一手材料”价值,但这并不意味档案史料内容不会有错漏之处。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有些历史事件本来就是一团迷雾,留下来的档案自然就是假的”“档案虽然是原始资料,但是它所记载的内容也可能语焉不详”[13]。因此,研究者需要结合特定的时间背景和空间环境对地方档案记载的内容进行甄别和筛选,做到“去伪存真”以还原党史事件的本来面目。

其次,面对已经过甄别并确认其内容是真实的地方档案史料,党史研究者仍然要带着必备的问题意识和整体意识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和辨析,要剔除游离于中国共产党奋斗主题之外的碎片和尘埃史料,选取能够反映与历史大问题有较强关联性或同构性的档案材料开展研究,将研究的对象和问题放到更为广阔的党史时空之中,进而对“小地方与大党史”的历史逻辑进行全面而客观的阐释。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地方档案史料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党史研究价值。

再次,在充分利用地方档案开展党史研究的同时,还应高度关注其他类型史料的配合以及科学理论的指导。正因为档案并不能记录所有的历史活动,其他类型的史料如电报、回忆录、口述史等则可以为研究提供有益的补充,而且“运用其他文献资料有助于党史研究者全面完整地解读、诠释档案史料,使档案史料鲜活起来”[14]。与此同时,地方档案史料的发掘、整理和利用虽然是党史研究的前提和依据,但如果只是简单地堆砌、罗列档案史料内容,就极易跌入“碎片化”的误区。新时代党史研究需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特定的理论框架(如“国家—社会”理论等)对地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找出其中隐蕴的中国共产党的奋斗逻辑和历史规律,从而真正体现出地方档案在党史研究中深邃的历史穿透力。

本文系2021 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地方馆藏广西红色档案文献的整理与时代价值研究(1925—1965)”(批准号:21FDJ01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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