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红
(中共梅河口市委党校,吉林 梅河口 135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对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以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有着重要影响,着重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提出和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更好地带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期间,需落实严格的治理措施,从改善生产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保障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以转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乡村村容治理。按照庭院优美居家干净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农村庭院的有效改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做好屋前屋后、室内室外的养殖建设,优化内外部环境,确保村落环境无死角。
加强农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创建一批适合农村居住的先进村、标兵村、精品示范村。鼓励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村落率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提升环境治理标准;同时构建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解决城乡地区发展不均衡、农村地区卫生条件相对较差的问题。此外,还需着力推进垃圾污水和厕所整治,消除农村地区的卫生短板。
(1)加强粮食提质增效
有效调整当前的农业生产结构,保证梅河口市粮食性作物种植面积稳定,确保持续维持在130 万亩以上。同时,积极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
(2)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通过国家各项智能惠农政策和相关专项资金的有效帮扶,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现状做大做强基础产业,初步构建水稻、中草药、畜牧养殖、休闲农业、食用菌栽培等几大生产基地。
(3)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技术的创新发展
依托当前农业栽培和生产基地生产现状,积极开展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创新,引进优质品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现代化技术的应用能力。加快现代种业发展,推进种子繁、育、推一体化建设。加强农业生产监管,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通过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县建设,积极实现农产品绿色、生态、无公害生产。
坚持“应绿必绿、应植必植”原则,对集双高速两侧林地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统一由相关部门选择适宜苗木,既要考虑美观,也要考虑绿植生长,确保栽后成活率。调查当地环境后,以1.5 m 高的红松大苗为主栽树种,着力打造高低错落、疏密相间、生态宜居的绿化环境,共栽植红松大苗2000 棵。
扎实稳妥推进清收林地还林工作,以“清收林地”为契机发展经济林,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国土三调数据与现场核查林地、耕地情况,确定还林面积100 亩。在还林地块种植大榛子经济林,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
(1)坚持以自治为基础
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民情恳谈会、社区治理会、村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协商形式,逐步实现农村协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夯实村民自治基础。
(2)加强村务监督
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推动村务事项从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确保民主监督落到实处。积极探索“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院落自治”“中心户长”等微自治形式,有效实现村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推动村民自治向基层延伸[1]。
(3)坚持以法治为根本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建设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健全农村矛盾预警、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整合优化市县乡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秉持依法依规、便民为民、因地制宜理念,构建简约高效的乡村管理体制。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乡村,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重点方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指导和帮助全县各村修订形成务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其参与乡村社会事务民主管理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发挥“新乡贤”作用,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劳模等乡贤能人,参与乡村信访矛盾调处、移风易俗宣讲和留守人员关爱等乡村治理工作,引领乡村道德规范,补齐乡村治理“短板”。
以党组织为单位建立普法目录清单,结合中央1 号文件宣讲和法律“十进”工作,利用农闲、节庆、外出务工、春节集中返乡等时机,通过法治文艺节目表演、法治课培训、发放普法读物和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从市县普法成员单位中抽调精通藏汉双语的精干力量,组建法治宣讲团,赴机关、乡镇、村社、学校、企业开展法治主题巡回宣讲活动。
加强法治保障,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稳定人心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2]。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完善运转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
加快全社会监控装置与公安指挥系统联网、联通步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和基层民警、辅警、村警、网格员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乡村平安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网格员的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层综治维稳长效机制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
以省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为统领,建立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促进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支部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稳步推进“一肩挑”。按照“调弱留强、好中选优、积极推进”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村全面实行“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确保年底前村“一肩挑”比例达到60%,社区“一肩挑”比例达到100%。
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分批次对符合再教育的领导班子、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学历提升和工作能力培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学历层次偏低、综合素质不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和基层治理能力较弱的问题。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提升整顿成果。
为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切实发挥乡村治理的内在驱动力,实现乡村治理结构的有效转型和治理体系的完善,以推动乡村经济健康发展,真正实现产业振兴,为第2 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