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燕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福建 龙岩 364000)
从严治党,加强监督执纪,开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新局面,是中国共产党进入新时期后各项工作的主线与灵魂;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根基,因此党必须坚持对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与政治核心作用,以便为“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提供完备的组织保障与支持。值得注意的是,从严治党、加强监督执纪,必须落实到企业经营与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不可脱离企业发展的实际,以便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更有效地落实。
监督执纪工作的内容与效果,直接受到党内的监督组织决策、方向等因素的影响,而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对党的各种组织、党员进行工作监督,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能迅速采用合理、科学的方式进行追责,从而对各类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等问题进行预防规避,这有助于增强党的执政效率[1]。落实党的监督执纪工作,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本质、党性的要求,即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是其最本质与鲜明的属性,所以不断地强化、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是党始终需要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项目;党从诞生开始,便积极提倡、落实清洁廉政、反贪腐等理念与思想,所以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是党性内在的要求,这也是党的执政根本。另一方面,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中国共产党必须重视监督执纪工作的完善与强化;在国内的企业管理中,党的建设工作始终是重点项目,它直接影响着企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现阶段,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所要面临的反腐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受贿腐败、挪用公款等不良问题在当前企业管理、生产中仍有少数的存在,这不仅会对企业的发展、形象与名誉造成损害,还会在社会上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进而使人民群众心目中党的形象受到损坏;同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并缺少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此时企业党组织便可以履行监督执纪的工作职责,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强化监督,使党组织的纪检机制与作用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此外,强化监督执纪工作也有助于企业党组织的建设与优化,以便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有效地支持与影响。
首先,有助于企业社会形象的优化。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与运转中,其本身的社会形象具有极为重要与关键性的作用,并且对企业整体发展的进程、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也会造成较为深远的影响。所以,企业在新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结合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进行必要的创新与强化,同时构建更科学、规范且更为标准化的生产与经营管理环境,使企业自身的信誉得到有效保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样能为企业甚至行业的后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其次,有助于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党员、党组织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对于企业发展也是如此。企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助于对企业内部政治生态的优化,这对意识形态的完善、思想意识的提升具有极为重要价值;这一方面能使群众与党保持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能对党的政策、理论进行更加有效地宣传,使企业党组织能有效沿着党中央的正确指引方向进行前进与发展,从而促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新时期的社会、经济与技术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很多企业通过合并、收购、剥离、分立以及破产等形式的资产重组,有效降低了行业竞争的同质化程度,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有所改善,产业结构也得到了优化,这些变化都能促使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但企业在对自身进行改变的同时,极有可能会因腐败现象的存在而造成资产的大幅度流失,进而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有利于党的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还能成为企业反腐败工作强而有力的武器,使企业全体职工能在思想认知与行动上更加统一、协调,使企业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能相互融合,以便可以借助企业文化这一软实力促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有效强化与提升[2]。
由于受到社会各种不良风气与环境的作用、影响,使企业正常的监督执纪工作受到了一定冲击,进而出现了懈怠、麻痹以及轻视等问题,导致其积极作用难以得到充分而有效地发挥。此外,企业对监督执纪工作的思想认知存在误区,其工作价值也没得到相应的重视,监督执纪机构如同虚设,各项工作过于形式化、表面化,或直接将各项工作进行同化处理,这不仅增加了监督执纪工作的任务量,还导致无法对实际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地解决与处理,并影响了监管职责的落实与履行。在新时期的企业监督执纪工作中必须具备法治思维,这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所需求的,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政策所必需的,只有将法治思维融合进企业各项工作当中,才能对实际工作质量进行保障。但当前企业的监督执纪工作却并没有贯彻法治思维,忽视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执行标准,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督执纪工作的职能、执行力度等,都难以得到切实保证,因此必须对这一问题进行整改。
第一,岗位权限与责任的界定不明确。当前有些企业存在监督执纪岗位权限、职责的界限模糊不清的问题,这导致企业无法将全部精力投入进主营业务当中;同时,由于部分企业对监督执纪的定位与认识不够充分,导致监督执纪工作无法有效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能也出现了弱化的问题。第二,监督执纪的方式较为落后。由于企业党组织的监督执纪工作人员长期处于岗位一线,所以对最新的理论、思想与工作方式缺少系统化的学习,因此所能掌握的监督执纪方式较少,并依旧采取谈话问询、资料查阅、实地调查等常见形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进而导致所得工作信息不够全面。此外,工作人员对新理论的理解也不够深入、具体,工作设施也存在不足等问题,所以会出现监督执纪工作受限等现象。
理念,是工作开展的重要指引,可以说工作理念直接影响工作的思路与方式。为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强化,开创出全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局面,不仅需要加大监督执纪工作的力度,对相应的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更要对党风纪检监察组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养,同时建立起正确的法治思维工作理念,并对其进行合理运用。首先,可运用集中培训、专题授课的形式,使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能进一步了解自身主要职责,增强其法治意识,并对工作人员的依法问责与执行能力进行提高;这样如果在具体的工作中受到阻挠,工作人员便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切实地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其次,注重对监察工作人员法治专业素养的提升,以便能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更为有效、合理的解决,从而使监督执纪工作的实效性得到提高[3]。
工作实践的不断落实,能为党风廉政建设指引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党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并从中吸收更多的经验与教训,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借此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意识进行不断强化。在对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进行强化,并借此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全新局面时,可针对企业具体的部门、党员干部进行主题专项教育,不断地从党中央的各类文件、会议中吸收新精神,同时坚定不移地落实并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监督执纪机制进行有效完善,以便对党风廉政工作真正地落实到位。例如,企业可从自身的经营、管理与生产结构特点出发,并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与教训,设计出合理的监督执纪实践方案,从而可以直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与不断完善,同时能有效摆脱传统思维的桎梏,党员干部也能借此机会对强化监督执纪工作、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更全面、透彻的认识,进而使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得以顺利开展。
为使监督执纪工作得以有效落实,必须对相应的执行力度进行增强。就整体角度而言,法治并不单单是指依法办事,它其中还蕴含了公平、正义、自由,而这也是新时期企业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所必须要进行思考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对监督执纪执行力度的增强,以便更好地保证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效率,并能够切实可行地追究违法乱纪个人或团伙的责任。首先,企业必须参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以便对企业的各类规章与制度进行完善与调整,同时必须对法治理念、监督执纪的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梳理,这样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能与责任,并为其实际工作提高必要保障。其次,要对企业的各项制度、工作程序与办事流程等进行完善,同时需要构建相互影响、制约的良好工作氛围,并要以此作为基础,加强对企业各项权利的监督,当出现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时,都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落实,以便通过这种形式对监督执纪的执行力度进行强化,使相关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得到提升,并且可以起到较好的制约作用。这有助于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和能力的有效提高,从而加快党风建设工作的进程。
首先,企业需要对监督执纪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通过讲座、教学等形式,使工作人员能对自身工作内容进行有效、合理的完善。其次,注重对工作人员职业责任感的提高,使其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并能越加重视相应的创新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性的落实,确保相关人员可以听从监督执纪工作的指挥[4]。
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经过长期历史发展与演变所得到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与智慧的文化内容;而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融合,不仅能使党风廉政的内涵得以丰富,使党员干部能对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进行更深入的体会与领悟,这不仅能使党风廉政的内容得以不断丰富与强化,还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开创。例如,可在强化监督执纪工作中对“互联网+”技术进行合理与充分地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进行积极宣传,同时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与活动内涵进行解释,借此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落实重要性的理解与认知。企业党组织可召开专门的生活会议,并进行必要的民主评估,借此使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得到提升,这也有助于党员自我监督力度的增强。同时,要以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党员培训的出发点,注重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充分融合,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涵得以形象化展示。此外,在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过程中,不仅要提高党员的监督职能,还要使党员的民族文化自豪感得到增强,这样能更好地从优秀的古代典籍中汲取新的知识与力量,并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与效率,从而为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落实提供必要的支持。
首先,构建合理的监督执纪制度,对原有制度中的不足进行调整与改进。其次,采用先进的科学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执纪工作的信息化发展,并通过新型的监督执纪方式提高相应的工作效率[5]。第三,注重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公平、公正,确保所有环节、程序的透明性;同时,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出发,切实地做好监督执纪工作,并重视监督执纪理念与相关形式的合理运用。此外,应当搭建合理化的监督执纪评估体系,对现有的监督执纪机制进行必要的改善,加强对企业党员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同时,还要建立更为有效的党风廉政考核方法,使企业党员能积极地进行自我纪检与监督,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得到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强化,不仅有助于党组织监督职责的充分发挥,还能在遵循法治原则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顺利开展,这对企业党政工作的建设极为重要。但由于受外界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以会在具体落实中出现一些缺陷与问题,这直接影响到监督执纪的有效性,进而使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开展受到影响。因此,可采取建立法治思维工作理念、增强纪检监督实践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内涵等方式,提高监督执纪的实效性,以便为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的开创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