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翔 马冰洁
(1.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 400715;2.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1928年5月,为阻止国民革命军北伐,日本第三次出兵山东酿成了震惊世界的济南惨案。惨案的发生激起了中国民众的怒火,国民党中央也号召以抵制日货为手段求取“民族之独立自由”(1)《“五三惨案”应付方案》(1928年5月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4),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03—105页。,由此全国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给日本在华贸易造成“至为重大”之打击。(2)《对日经济绝交之成效》,《申报》1928年7月24日,第4张第13版。
关于济南惨案后的抵制日货运动及相关问题,国内外学界已有丰硕研究成果,但大多数研究或较注重中国民众的抵制过程,或较注重在地日本居留民的反应,对日本商界的反抵制活动尚未进行系统考察。(3)国内外学界围绕这一时期的抵制日货运动已取得较丰硕的研究成果,主要有:Charles F.Remer,A Study of Chinese Boycot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ir Economic Effectiveness ,Baltimore: John Hopkins Press,1933;[日]菊池贵晴:《増補中国民族運動の基本構造——対外ボイコット運動の研究》,日本汲古書院1974年版;乐炳南:《日本出兵山东与中国排日运动》,台北“国史馆”1988年版;周斌:《舆论、运动与外交——20世纪20年代民间外交研究》,学苑出版社2010年版;[日]波形昭一:《近代アジアの日本人経済団体》,日本同文舘1997年版;[日]山村睦夫:《上海日本人居留民社会の形成と展開:日本資本の進出と経済団体》,日本大月書店2019年版等,而涉及日本商界如何应对济案后中国抵制日货运动的系统性研究成果则付之阙如。事实上,商界作为重要压力集团,深刻地影响着日本政府的对华决策,其反抵制活动是导致抵制日货运动被取缔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本文在梳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日本外交档案、日商团体报告、近代中日报刊等资料,对济案后抵制日货运动中日本商界的因应举措开展细致的探讨。
1928年5月济南惨案发生后,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重要城市为中心,爱国民众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抵制日货运动。与以往抵制日货有所不同的是,由于“革命外交”的需要以及担心“超越管制力”等原因(4)[韩]裴京汉:《国民革命时期的反帝问题——济南惨案后的反日运动与国民政府的对策》,《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国民党在运动肇始时即介入到这场运动中,以期实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抵制日货。(5)《“五三惨案”应付方案》(1928年5月6日)、《对日经济绝交办法大要》(1928年5月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 (4),第103—105、111—112页。
抵制日货运动爆发后,首当其冲的便是从事对华贸易的日商,因此他们最早关注了运动的发展。实际上,自1908年因“二辰丸事件”中国首次发生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以来,到1928年全国性的抵制日货运动已经陆续发生7次,日本商界向来自称有所谓“应对经验”,并组织了反对抵货运动的机构。在日本本土,主要由从事日华贸易的商业团体领导反抵制活动,包括日华实业协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本经济联盟、日华经济联盟等,其中尤以“日华实业协会”地位最重要,被视为反抵制的“核心”;(6)于文浩:《民国初期的中日民间经济外交——以商人组织为主体的历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73页。而由日商和居留民组成的在华“商工会议所”则是日本商界在中国开展反抵制活动的中枢。
日华实业协会成立于1920年,成立契机是为应对1919年巴黎和会后中国掀起的抵制日货运动。1920年2月15日,日本十大商工会议所及重要实业团体代表商讨建立“日华实业协会”以应对中国抵货,由著名实业家涩泽荣一出任会长。(7)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日本渋沢栄一伝記資料刊行会1964年版,第169、168、499頁。该协会表面标榜所谓“日支亲善、经济共赢”,对外宣传“改善中日国交、增进国民福祉”(8)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日本渋沢栄一伝記資料刊行会1964年版,第169、168、499頁。,但本质是为维护“不平等条约框架内的中日经济关系”(9)[日]副島円照:《1920年代のブルジョワジーの中国政策》,《日本史研究》第150—151号。,其行动多次证明了这一点。(10)关于日华实业协会成立后在对华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可参见于文浩:《民国初期的中日民间经济外交:以商人组织为主体的历史考察》。此外,为在中国实施经济侵略,近代以来日本在哈尔滨、长春、铁岭、奉天、安东、大连、营口、天津、青岛、上海、汉口等地设立了11个商工会议所。(11)日本商工省商務局編:《商工会議所一覧》(昭和3年10月),日本商工省商務局1929年版,第9—10页。各地的日本在华“商工会议所”称谓上有细微区别,有的亦称“商业会议所”,本文根据所见材料直译。在历次反日抵货运动中,日本在华商工会议所多进行了搜集情报、组织反抵制活动的相关工作。
前文已述,从1908年到1928年,全国已经掀起大规模的反日抵货运动7次,但这些运动普遍“经济打击小”“持续时间短”,常被嘲讽只有“五分钟抵制热”。(12)冯少山:《历次抵制日货之回溯及今后之办法》,《商业月报》1928年第8卷第6期。所以在济案后抵制日货运动的初兴阶段,日本商界虽多有行动,但基本将此次运动与以往的抵货等同视之,普遍认为其不会长久。《读卖新闻》曾采访过日本商界要人对抵制日货运动的看法,他们皆认为应对抵货“已颇有经验”(13)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日本渋沢栄一伝記資料刊行会1964年版,第169、168、499頁。,并预计抵货不会带来大的经济打击。甚至有人傲慢地说:“类似先例颇多……抵货结束后对华出口反显著增加,损失不足为虑”。(14)《排貨打撃などと狼狽はむしろ滑稽 商品界実状を見よ》,《読売新聞》1928年5月9日,第8版。
不仅在华日商普遍轻视此次抵制日货运动,负责外贸的日本外交官也未予重视。日本驻上海代理商务参事官加藤日吉就一度对抵货运动做高度乐观估计。5月15日,他在写给首相兼外相田中义一的信件中说,中国抵货向来“虎头蛇尾”,且“日货多为生活必需品”,故认定抵货损失定能弥补。(15)在上海加藤商務参事官代理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中国の排日貨運動とその対策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2巻,日本外務省1989年版,第840—848頁。加藤还认为,国民党一直担心抵货运动“妨害北伐且授人口实”(16)《张群电何应钦等》(1928年5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数位典藏号:002-090200-00014-177。,不会真的支持抵制日货。
在华日商以及驻华日本官员所传递的信息影响了日本本土商界的行动。5月17至18日,日本经济联盟、日华实业协会、日本纺织联合会、日本商工会议所在东京联合召开了一次“中国问题联合协议会”,主要任务就是商讨抵制日货运动的应对办法。最后会议一致决定,成立“对支实行委员会”采取统一行动,“牺牲一时贸易以图将来永远之大计”(17)大連商工会議所編:《大連商工会議所報》155号,大連商工会議所1928年版,第5頁。,同时要求日本政府采取“断然手段”促使中国“反省”。(18)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499—501頁。这是济案后日本本土商业团体召开的首次联合会议,标志着日本商界协调一致应对中国抵货运动的开端。然而从内容看,会议并未出台具体的应对措施,被认为“毫无紧迫感”。(19)[日]後藤春美:《上海をめぐる日英関係1925—1932年——日英同盟後の協調と対抗》,東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版,第157頁。
虽然商界普遍乐观,但各地日商还是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以减少经济损失。有的日商派代表回国陈情,如山下、三井、日邮、日清等大商社“各派重要代表”归国向政府请求维权。有的日商因运输日本货物被纠察队扣押,所以“挂羊头卖狗肉”,对驳运日货船只颁发临时证书,以示“非华商购进”,企图蒙混过关。(20)《抵货中之日商行动》,《新闻报》1928年6月21日,第4张第1版。还有日商组织了“救济协会”,采取起诉、抗议等方式要求中方“查禁排日”。(21)《日商竟要干涉抵货 组织救济协会 请求正式查禁》,《中央日报》1928年6月23日,第3张第2版。
其中的所谓“救济协会”势力不容小觑,尤以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牵头组建的“金曜会”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金曜会最早由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在华日本纺织同业会、上海日本棉线同业会、上海日本棉布同业会、上海日本人糖商会、上海日本人纸商组合、上海工业药品同业组合、上海工业同志会、上海海事恳话会、上海日本人杂谷肥料同业组合、三井物产会社、三菱商事会社等12个日商团体代表组成,因每隔一周的周五(即日语中的“金曜日”)例行集会而得名。(22)[日]金丸裕一:《金曜会とその時代》,金丸裕一主編:《抗日排日関係資料——金曜会パンフレット》(別巻),ゆまに書房2007年版,第111—123頁。金曜会后来加入了日本驻上海总领馆的商务参事官、海军驻在武官、陆军驻在武官以及律师协会的代表(23)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編:《第拾壹回定期総会報告及議案》,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16—17頁。,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以在沪日商为中心,日本政府与军队参与的横跨商、政、军、法多界别的反抵制组织。从1928年6月起,金曜会即定期召开会议交换抵货运动消息,商议反抵制对策以及具体行动方案。后来,金曜会又刊行了杂志——《上海排日货实情》(亦称“金曜会手册”),专载抵货消息。与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类似,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也专设了“天津排货对策实行会”以应对抵制日货运动。(24)天津排貨対策実行会編:《天津に於ける排日運動の真相·緒言》,天津日本人商業会議所1929年版。
与此同时,日本本土商人为应对抵货创立了新的经济组织——日华经济协会。该协会成员主要是关西地区从事对华贸易的实业团体及企业家,由大阪合同纺织前社长谷口房藏担任会长。表面上,该协会以“增进中日相互利益”为宗旨(25)《日華経済協会会則成る》,《大阪時事新報》1928年6月6日,第2版。,但其实质与“日华实业协会”别无二致。1928年5月9日草创当日,该协会即具名发表了谴责抵制日货的决议,颠倒黑白将济南惨案的责任归咎于所谓的“南军掠夺暴行”和“有计划排日行为”。(26)《日華経済協会対支決議文》,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Ref.B02030106300。在后来的反抵制活动中,日华经济协会与东京的日华实业协会、在华各商工会议所密切协同,共同应对抵货运动。
随着抵货运动的发展,在华日商开始意识到此次抵货运动较之以往已不可“同日而语”。天津日商较早察觉此次抵货有“前所未见的组织和领导”;(27)天津排貨対策実行会編:《天津に於ける排日運動の真相·緒言》,天津日本人商業会議所1929年版。上海日商亦认为济案后的抵货运动有“国民党领导”“组织坚强”“行动彻底”等特点。(28)金曜会編:《暴戻なる上海排日貨の実情》第1号,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3頁。此时,在华日商开始改变以往的轻视态度,采取更多对策应对抵货,减少损失。
事实诚然如是。1928年6月,国民党完成北伐后,其三大对日外交问题——“修约”、东北归属与“济南惨案”的联动关系增添了“济案之解决的曲折性”。(29)臧运祜:《中日关于济案的交涉及其“解决”》,《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很明显,此时的抵制日货运动除了是抗击日本侵略的重要经济手段之外,还被赋予了“济案外交援助”之功能。(30)天津排貨対策実行会編:《天津に於ける排日運動の真相》,第20頁。于是,在国民党的支持下,反日会作为运动的具体施行机构,无时无刻“不以公正解决济案和废除中日不平等条约为己任”(31)周斌:《1928至1929年的反日会》,《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2期。,运动因此更蓬勃开展。
随着在华日商经济损失日益增加,他们愈发担心抵货运动的扩大,遂开始求助日本政府乃至军方介入。6月27日,天津日商因担心运动损害日货生意,向日本政府请愿,要求在华北日军延长驻扎时间。(32)《撤兵延期の請求決議 天津居留民が》,《東京朝日新聞》1928年7月1日,第2版。上海日商则多次请求日本海军出动“保护”,金曜会组织的反抵制活动几至与中国民众“发生冲突”。(33)施肇基、金问泗:《施肇基早年回忆录·外交工作的回忆》,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112页。同时,日本本土的商业团体也有所行动。7月3日,日华实业协会向日本政府提出“应对意见书”,妄图联合列强来扼杀抵制日货运动:“此际先应与利害关系最密切的日英协调,后以此为基与列强达成一致”。(34)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05、505—507頁。
事实上,日本政府也确如日商所言尝试过与列强合作解决“修约”“抵货”乃至中日外交其他问题,但根本不可行。一方面,以美英为首的列强首先考虑到自身利益以及中国民众运动的形势,已同意与国民政府协商以上问题;(35)王建朗:《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9—246页。另一方面,由于抵制日货运动事实上对日本以外的其他列强几乎有利无害,中国市场空缺恰可由本国货物弥补,所以其他列强对日本的合作请求相当冷淡。可以说,此时日本已进入“完全的孤立”。(36)[日]後藤春美:《上海をめぐる日英関係1925-1932年——日英同盟後の協調と対抗》,第165頁。
1928年7月7日,国民政府正式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改用临时办法,美英等与国民政府开启修约谈判,唯有日本坚决反对,并威胁将“做出适当处置”。(37)田中外務大臣より在中国芳沢公使宛:《国民政府の日中通商条約改正通告文に対する回答方針につき訓令》,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2巻,第617頁。其野蛮态度激发了中国民众更积极地投身于反日抵货运动,很多在华日商开始陷入生存危机。
此时,抵制日货运动有国民党支持已是“公开秘密”,所以各地日商在“自救”同时,仍寄望于日本政府向国民政府施压。如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一度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反抵制声明,还同时联络了其他商工会议所共同向日本政府陈情。(38)《天津商業会議所時報》第528号,转引自[日]小林元裕:《一九二〇年代天津における日本人居留民》,《史苑》第55巻2号。反应最为激烈的当属上海日商,金曜会频繁集会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动武;8月1日,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更是直接向田中义一发电,要求他向南京施压“即时解散”反日会。(39)在上海矢田総領事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今次排日貨の永続性に鑑みその対策上申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2巻,第861頁。
抵制日货运动的发展促使日本本土商界和在华的各种商业力量不得不加强了协调。根据资料显示,此时日华实业协会密集地召开会议商讨对策,每次会后均出台决议呈送田中内阁;在华日商团体亦视日华实业协会为联动国内外反抵制活动的中心,几乎每涉抵制事皆向日华实业协会电告,请求其协调日本政府对华施压,最终解散反日团体。(40)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05、505—507頁。
1928年8月3日,关西“日华经济协会”正式成立。当天,该协会即召开了理事会,商讨反抵制对策,要求国民政府“立即解散反日团体”。(41)《大阪における日華経済協会 二日創立総会》,《東京朝日新聞》1928年8月3日,第6版。8月17日,京阪神商工会议所出台了反对抵制日货的决议。(42)[日]副島円照:《1920年代のブルジョワジーの中国政策》,《日本史研究》第150—151号。10月11日,关东商工会议所总会出台决议称“反日事件影响甚大”,所以“切望政府采取措施”。(43)《対支貿易決議 関東商工会議所総会、きょう水戸で》,《東京朝日新聞》1928年10月12日,第1版。
然而此时中国的抵制日货运动正如火如荼开展,日本政府持续对华施压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商界对田中内阁的对华政策十分不满。(44)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05、507、519頁。为安抚商界,田中内阁不得不更重视处理抵货问题。8月25日,田中专派外务次官森恪赴大阪参加日华经济协会举办的中日贸易恳谈会,以求商界的“谅解和支持”。(45)《対支問題懇談会 森次官を招き、昨日も大阪で》,《東京朝日新聞》1928年8月26日,第2版。驻华公使芳泽谦吉、外务次官吉田茂多次专程听取日华实业协会副会长儿玉谦次、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会长米里纹吉等人的陈情。(46)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05、507、519頁。
在向田中内阁施压之时,日本商界也十分重视借助舆论武器攻击抵制日货运动。商界对日本国内舆情进行诱导,着力将抵货塑造成一场非法运动,并透过公众媒体不断宣传运动的负面形象。日商和居留民频繁在报纸上“以身说法”,倒果为因地渲染日本平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此“置自身于反日运动之无辜受害者地位,以便把加害责任引向中国”。(47)杨宇翔、马冰洁:《“济南惨案”后日本报界对中国反日运动的报道、宣传与形塑》,《中华文化论坛》2020年第6期。另如在华纺织同业会会长船津辰一郎、三井物产常务安川雄之助等商界头面人物也多次利用日本主流媒体无理攻讦中国抵货运动。(48)《日支経済関係の実情 経済絶交は寧ろ支那に不利(下)》,《東京朝日新聞》1928年7月25日,第4版。这些举措旨在抢占道德高点,博取国际同情,以增加中国的舆论压力。
然而,由于国民党支持、群众参与热情攀升、各地反日会厉行抵制等因素的作用,虽然日本商界采取了政治施压、武力威胁、舆论攻讦等手段以应对抵制日货,但是收效并不明显。到年底时,抵货运动已经遍及全国各地。此时,大的日本商社尚能维持,一些中小日商已遭沉重打击。在天津,有日资工厂数月来“几无订单”,中小日资企业休业和破产者甚多。(49)天津排貨対策実行会編:《天津に於ける排日運動の真相》,第31、40—41页。这种情况令日商们倍感焦灼,他们与反日组织间的矛盾也极为突出。
12月14日,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召开会议抗议反日会的行动,其出台的决议指出:“抵货运动实有挑衅的危险……应该以法严禁反日会过激的政治挑衅”。(50)天津排貨対策実行会編:《天津に於ける排日運動の真相》,第31、40—41页。12月18日,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会长砂田实向田中发电,指责抵货运动是“国民党支持下的无视国际法律及世界公义的暴行”,要求日本政府“严重抗议”。(51)砂田天津人商業会議所会頭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反日会の活動に厳重抗議方要望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2巻,第909—910頁。12月29日,日华实业协会在与日华经济协会开会商讨后,出台了统一意见书,颇能代表当时日本商界的普遍看法:“反日行动与敌对行为将使中日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中方仍冥顽不灵,我国不得已将采取措施,必要时会采取适当的自卫手段”。(52)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05、507、519頁。可见,随着抵制日货运动的深入发展和日货贸易损失的逐步增大,日商的态度日趋强硬,甚至不惜以武力相威胁,其应对抵制日货的措施正逐步升级。
1929年初,汉口发生人力车夫水杏林被日本炮车撞死事件,爱国民众更趋激愤,全国的反日抵货运动因之再掀高潮。此时风起云涌的抵货运动对日货贸易造成的打击显然远远超出了日商最初的预料。据Charles F.Remer的统计,1928年中国进口总额较上年增加18%,但日货进口仅增加8.7%,与英美两国高达51.5%和23.2%的增长率形成鲜明对比,实际的日货进口指标大幅下降。(53)Charles F.Remer,A Study of Chinese Boycotts-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ir Economic Effectiveness,Baltimore:John Hopkins Press,1933.p.143.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教授奥查德(Dorothy G.Orchard)所统计的数据也显示,自1927年日本第一次出兵山东后,日本对华贸易一直呈直线下跌趋势。抵制日货运动发生后,1928年日本的对华贸易与1926年相比,损失了1745.3万美元。(54)南満州鉄道株式会社経済調査会編:《支那ボイコットの研究》,南満州鉄道株式会社1935年版,第8頁。
不仅日本对华贸易受损,随着抵制日货运动在华侨社会兴起,日本在南洋的经济损失也进一步扩大。据《大公报》报道,自南洋华侨开始抵制日货以来,日货大受打击,他国商品迅速填补了市场空缺,如德货“较诸往年增加六七倍”,日商恐将丧失该地所获得之商权。(55)《南洋抵货影响 日货滞销德货骤增》,《大公报》(天津版)1929年1月13日,第1张第4版。日本商工会议所亦承认:“就(1928年)5月到12月的贸易额看,与上年同比,我对支那南洋方面出口减少四千三百余万日元,进口增加四千九百余万日元,出口减少、进口反增,皆因反日”。(56)日本商工会議所編:《支那南洋に於ける最近日貨排日の経過並に影響》,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230頁。商人们深刻体会到:“如是状态持续将致打击日臻……日本在支经济地位危矣”。(57)金曜会編:《暴戻なる上海排日貨の実情》第1号,第5頁。
那么如何解决抵制问题呢?日商其实很早就认清了问题的关键:既然抵货运动因济南惨案而起,那么解决济案便能解决抵制日货。日商们纷纷寄望于济案解决后国民党能取缔抵货运动,所以更趋重视日本政府与国民政府的外交交涉。
这一时期日本政商两界加强了协调。以日华实业协会为中心,日商将工作重点放在敦促田中内阁加快解决济案上。1月11日,田中专派商务官首藤安人赴华调查抵货并安抚日商。首藤抵沪后旋即“访问各实业团体”,出席日侨会议,13日起又赴长江各地至汉口转北平调查。(58)《调查抵货之日员到》,《时报》1929年1月13日,第2张第6版。负责与王正廷谈判的芳泽谦吉赴南京谈判之余,也专程听取了上海日商的陈情。(59)《日侨商工会议所召集临时会》,《新闻报》1929年1月24日,第4张第13版。芳泽离沪后,金曜会立即开会并收集中国各方反应,研判对策。(60)金曜会編:《上海排日貨実情》第3号,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19頁。日华实业协会还特别派出干事喜多又藏来华调查抵货情况,并于2月8日、14日两次开会以“凝聚对策,向当局陈情”。此外,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大阪日本经济协会等团体也多次向日华实业协会致电通气或商讨对策。(61)渋沢青淵記念財団竜門社編:《渋沢栄一伝記資料》第55卷,第516頁。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在华日商为减少经济损失已无所不用其极。用武力破坏反日机构,或将日货伪装后“暗度陈仓”等,皆是惯常手段。如历来以“办事异常认真”而闻名的天津反日会就多次被日人买凶破坏。日商首先印发污蔑传单,雇用无业游民在市内散播谣言、攻击反日会职员,甚至使用炸弹,导致与天津反日会一墙之隔的鑫华茂皮件厂被误炸,炸死1人,炸伤4人;第一次炸弹袭击失败后,日人于3月22日下午再次雇凶袭击,天津反日会终“被人以炸弹击毁”。(62)《天津反日会被炸记详》,《申报》1929年3月22日,第3张第9版。其反抵制措施之暴力可见一斑。至于将日货包装成他国货物走私运入更是常用伎俩。1928年岁末已有多起“日货伪装德货”的案件被查。(63)《日人破坏抵货之狡计百出 由日本装赴德国改箱 第一二批已改装到沪》,《民国日报》1928年11月29日,第3张第1版。沿海地区成了日货走私进入国门的重灾区,日商多借道香港“改装商标”后运入内陆。(64)在広東矢野(真)総領事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電報):《排日会の日貨検査厳重のため香港で改装し商標等を変更の上省内各地に仕向け辛じて取引をしていること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3巻,日本外務省1989年版,第543頁。这类走私活动流毒甚广,如湖南反日会就曾接到密报称有“多数奸民”将日货“改头换面蒙混运入国内各埠头”,所以通令全湘反日会严查。(65)湖南反日会编:《湖南反日会会刊》,湖南反日会1929年版,第7页。
1929年3月,在国民政府大幅度妥协退让下,中日济案交涉宣告结束。日本商界认为此后日本在华贸易将迎来“一片光明”。(66)《日華実業協会喜多又蔵より有田八郎亜細亜局長宛電報》,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藏,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106300。然而事实并非如此。3月28日,中日正式签署《济案协定》后,虽然外长王正廷向日方承诺“即行终熄排日排货”(67)《済南事件解決に関する文書》,日本外務省编:《日本外交年表竝主要文書》(下),日本原書房1966年版,第125—128頁。,并打包票“两个月办完”(68)《王芳会议未决》,《大公报》(天津版)1929年4月16日,第1张第3版。,但抵货运动并未像日人所期望的那样迅速消弭,反而因国民政府的软弱引发爱国民众强烈不满,致使抵货更严,全国反日会一度表示“誓不承认政府以妥协外交的手段,向日方所订的济案协定”妥协。(69)《全国反日会反对济案协定宣言》,《民意》周刊第7期。
在惨案的发生地济南,日本商民本就对撤军“忧心忡忡”,见反日会的言行后更为担心,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暂缓撤兵”。(70)《济南日侨自扰》,《大公报》(天津版)1929年4月10日,第1张第3版。4月15日,天津日本人商业会议所再次要求田中内阁施压国民政府取缔反日运动。(71)在上海重光総領事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国民政府より各地に対して排日制止命令発出方王外交部長に督促した旨の芳沢公使報告》,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3巻,第569頁。20日,金曜会向田中请愿,请求日本政府出台“迅速解决抵货之策”。(72)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内金曜会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日貨排斥運動は済南解決後も好転の兆なきため速に終息方対策を講ぜられる様請願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3巻,第570頁。26日,天津排日对策委员会代表向日本驻天津代理总领事田代重德激烈陈情。(73)在天津田代総領事代理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天津在留邦人及び商業会議所関係者等が中国当局の排日取締り振りに不満表示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3巻,第579頁。同日,北平日商代表赴使馆请求日本政府向中国施压,称北平反日运动“不特未见和缓,且似转趋紧张”,在平日商均感“无法维持”。(74)《北平日商请取缔反日运动》,《大公报》(天津版)1929年4月16日,第1张第4版。4月20日,上海金曜会再向田中直接发电报请愿,对田中内阁提出质疑:“济南事件已经解决了月余,而抵货运动仍在继续……希望政府能出台迅速解决排日问题的对策。”(75)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内金曜会より田中外務大臣宛:《日貨排斥運動は済南解決後も好転の兆なきため速に終息方対策を講ぜられる様請願について》,日本外務省編:《日本外交文書》昭和期I第1部第3巻,第570頁。商人们对日本政府之应对策略无甚成效相当不满。
事实上,当时国民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取缔抵制日货运动。因时值国民政府与日本进行废约交涉的关键时期,蒋介石不想因反日抵货横生枝节,“免予外人以口实而增外交上之困难”。(76)《蒋中正电熊式辉指济案解决应妥善劝止与取缔反日运动及饬警备司令部会同党部将前所扣日货发还》(1929年4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数位典藏号:002-090200-00002-149。加之蒋非常担心群众反日“超越管制”,所以国民政府是一定要取缔抵制日货运动的。
但如前所述,由于全国民众对济案草草“解决”不满,又因地方反日会主导权多落入国民党改组派手中,“基本不受南京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支配”(77)周斌:《1928至1929年的反日会》,《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2期。,所以国民党无法在济案交涉甫一完成的风口浪尖,立即采取雷霆手段取缔反日抵货,而改以“温水煮蛙”逐步瓦解反日组织的基础。
然而,国民政府的行动与日商“即刻取缔”的要求相距甚远,日商们多认为国民政府是故意拖沓。日商的窘况是,因抵货造成日货贸易一损再损,连长期霸占中国市场的生活必需品之销量都岌岌可危。以棉布与海产品销量为例,抵制日货运动发生后,中国从英国的棉布进口量一年激增78%,海产品市场份额开始被美货、俄货所吞噬。(78)金曜会編:《上海排日貨実情》第10号,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8、1—2頁。另外,此时反日会对日货纠察“较济案解决前更为严厉”,日本商界不得不重新寻求新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逼迫国民党加速取缔抵货运动,日商们不再似前般漫无目的地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施压,而是开始有的放矢地将取缔抵货运动和国民政府甚为关心的废约问题进行勾连。5月30日,金曜会刊印了一份题为“修改条约前先行践行取缔反日会的协议”的报告,颇能体现此时日本商界反抵制策略的转变。金曜会在报告中提出,日方曾相信国民政府会如承诺般在济案交涉结束后取缔抵制日货运动,但事实上“事与愿违”。反日组织甚至已将运动目标调整为“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撤销领事裁判权,并涉及“满蒙问题”。金曜会认为,国民政府“为了牵制改订商约对民众加以利用”。报告进一步提出,既然中方不履行取缔抵制日货运动的“约定”,那么日方也不必与中方协议改订商约:“改订商约前,须彻底取缔抵货运动”。(79)金曜会編:《上海排日貨実情》第14号,上海日本商工会議所1929年版,第1—3頁。
此后,日本商界围绕“抵货”与“修约”大做文章,同时也多次直接间接向国民政府施压,以期消灭反日抵货运动。6月2日,日本大阪自由通商贸易联盟公开致电蒋介石:“不日将改订中日通商条约……然贵国境内至今仍继续抵制日货之地颇多,吾人甚以为遗憾”。(80)《日商尚患华人抵货 以亲善二字电国府请愿》,《时报》1929年6月3日,第1张第4版。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以“最近抵货运动重新抬头”为由组织了反修约抗议游行。(81)《青島邦人商議 反対運動開始》,《東京朝日新聞》1929年6月9日,第4版。媒体也披露了中日修约问题来自日商阻力颇多,报称中国各地抵货运动“非但未减且有增甚”,日商强烈反对日本政府与中国修约。(82)《中日修约前途如何 日商因华排日货反对订约 外交当局盼日方能稍忍耐》,《大公报》(天津版)1929年6月30日,第1张第3版。其后,国民政府为实现改订商约逐步加大了对抵货运动的打压力度。
至1929年6月,即王正廷向芳泽承诺的“两月之期”一到,经过国民党对抵制日货运动和反日组织的多方打压,运动的开展已举步维艰。虽各地的抵制日货活动仍时有发生,但多被瓦解。如此时的“芜湖菜种对日出口”“徐州反日会打击日货售卖”“南京反日会查扣日货”等反日行动都在国民政府干涉下失败。(83)《各地商民の排日反対運動》,日本防衛省防衛研究所藏,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4021834700。与此同时,各地反日组织也“自身难保”。6月8日,全国反日会被迫更名为“全国国民废除不平等条约促进会”。7月19日,国民党中央正式发布了中止抵制日货运动的通告。(84)《排日即時中止を全国に厳命 支那の対日策一変》,《東京朝日新聞》1929年7月20日,第2版。同月,平津等地区的反日组织逐渐停止工作。8月,已经更名为“国民救国会”的上海反日会被迫停止活动……济案后轰轰烈烈的抵制日货运动最终偃旗息鼓。
纵观日本商界针对济案后抵制日货运动的因应,不难发现日本商界的反抵制活动并非自发的零散性行动,而是有组织的整体性行为,我们或可从以下维度对日本商界的反抵制活动进一步审视。
其一,在应对抵制日货运动的行动上,日本商界并非零散的“各自为战”,而是具有高度的协同性;其二,在应对抵制日货运动的态度上,日本商界由轻视逐渐转向重视,其因应策略亦随之调整;其三,在应对抵制日货运动的手段上,日本商界采取多种手段同步进行;其四,在应对抵制日货运动的组织上,日本商界不断增设反抵制机构,对运动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日本商界针对中国抵制日货运动的因应举措,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其在华不平等经济利益。因济案而起的抵制日货运动止息后,日本商界又将矛头对准了中日改订商约交涉,借由日本政府向中国持续施压。作为不平等经贸关系的最大受益者,日本商界对华经济侵略的目标和追逐利益的本性,客观上推动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步履,后来的历史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