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22-11-21 17:53
法制博览 2022年12期
关键词:企业破产优惠政策纳税

杨 璐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辽宁 沈阳 110014

企业的破产清算同企业破产重组、企业破产和解一样,均属于一项平行制度[1]。我国在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同另外两种制度比较,破产清算制度的价值原则较为独特[2]。税收对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来讲是其中一项关键因素,国内学术界对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税收方面一直从未停止过相关研究,但是经过笔者深入调查后发现,现阶段关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一些问题[3]。鉴于此,本次研究着重论述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解决处理破产企业清算注销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

一、破产企业的纳税义务

(一)破产企业注销流程

从破产企业的注销流程方面来讲,破产企业被裁定破产后仍要履行自己纳税义务,《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在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处置企业相关资产时会有新的税款产生,简单讲就是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变价及分配操作所产生的费用即破产费,该项费用可通过随时清偿和最先清偿两种方式进行偿还[4]。《破产法》中相关规定指出,破产企业必须在相关程序全部走完后,由清算组负责向破产企业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具体顺序为先到税务机关后到工商机关,以上流程完毕就代表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已被取消,但是破产企业需要注意处理相关税务后才可前往工商机关完成注销[5]。

(二)破产企业清算流程

破产企业在进行清算注销时,企业名下的资产可通过拍卖变价出售,同时也可进行资产抵债,但不管是拍卖变价出售还是资产抵债处理,上述过程中均会产生纳税义务[6]。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当企业有货币性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等行为时,可将其视为销售行为,从增值税角度出发,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均属于销售行为范畴,资产抵债属于一种获取经济利益方法,所以要依法纳税。在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不管是其将名下资产进行拍卖还是资产抵偿行为都可将其认为是销售,因此就会出现新纳税义务[7]。

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的意义

(一)常规性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为保证国内企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制定出一些常规性调整税收优惠政策,该项政策中已经包含企业改造、企业股份股权转让、企业合并、企业破产清算、企业资产划分、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多方面情况[8]。比如我国2013年颁布执行的《关于国内企业改制过程当中印花税政策方面的通知》中明确说明,破产企业在清算注销过程中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契税的相关文件虽然经过多次改变,但仍旧规定相关企业破产清算注销时要承担原企业土地房屋所属的免征契税。另据我国2009年发布的相关税务通知可知,针对财政税、所得税等,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时,税务机关要根据其情况、条件不同,可分别实施常规处理方法、特殊处理方法等[9]。最后,早在2011年我国税务总局也颁布实施了关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牵涉到的营业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

(二)特殊性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被撤销金融机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项优惠政策能够有效保证被撤销金融机构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10]。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03年颁布并执行了大连证券税务处理相关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大连证券企业破产清算注销中涉及的多项税务全部免征。第二个方面是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项政策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注销工作中牵涉到的相关税收问题。

三、国内当前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缺乏一致性

多年来,笔者通过对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调查后发现,现行的大多数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缺乏一致性[11]。经分析认为,首先,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是国家财政部门或者税务总局等以通知形式所发布。所以,国内部分破产企业在清算注销的过程中因为不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导致无法正确使用[12]。其次,当前的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对象都是针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大企业,比如2003年的大连证券破产清算,免征大连证券破产清算注销过程中所产生的房产税、印花税等,所以导致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无法真正应用到中小型企业破产清算注销工作中[13]。

(二)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切实执行

目前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层层阻力。首先,现行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太过看重。目前牵涉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对象大多都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公司等特殊行业。上述企业、公司在破产清算注销过程中,牵涉到的人员数量众多、资金数量和影响力巨大。其次,破产企业在申请相关优惠政策时,企业的破产清算注销时机选择极为重要,如果选择不当将会使破产企业无法在最佳破产时机破产,加重了其经济损失[8]。

(三)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时间较短

目前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的相关优惠政策大部分适合应用在某一时期中。比如,破产企业在处置资产、债权接收、偿还债务的过程当中给予的相关优惠税收政策能够为其有效降低清算注销成本,使企业所有者能够最大限度获得应有利益,但是该类税收优惠政策只适合在某一时间使用,如果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耗费的时间较长,极易导致某些涉及破产清算注销工作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正常使用,这就会对企业所有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直接影响。所以,只有将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时间延长,才能为企业破产清算注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使破产企业能够得到喘息,减轻其债务压力,产生吸引力吸引投资者,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助力[14]。

四、解决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的策略

(一)将企业破产清算注销税法和相关优惠税收政策之间存在的问题消除

企业破产清算注销法同税法之间存在很多差异性。所以,税务部门必须明确自己的定位,在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期间,主动评估该企业的纳税能力,以便建立高效的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到的税收处理模式。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必须谨遵税收工作原则,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经验情况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优化,以保证破产企业清算注销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顺利执行[15]。

(二)根据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情况的不同,合理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

为有效保证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惠及的主体进行明确,可通过税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来制定其税收主体,在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执行的同时还能够最大程度提高税收优惠效果。其次,税务部门在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中的自主性必须得到加强。税收部门要根据自己掌握的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其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最后,破产企业必须明白自己清算注销工作中牵涉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时效性。

(三)促进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法律化进程,减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的阻力

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通过政策文件形式体现。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本次研究认为,破产企业在进行清算注销时,相关税收部门要将企业的破产清算注销税收优惠政策同其他相关文件区分开来。借助该方式,可有效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规范性,还能保证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执行。目前,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基本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清算部门所制定的,国内各个地区存在优惠主体不一的问题。所以,应持续优化该类优惠政策,可通过将其调整为部门规章制度的方式来不断进行完善。

(四)建立健全并监督好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为保证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切实执行,必须建立并健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措施,鉴于此,可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针对破产企业来讲,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纳税评估作用,因为破产企业清算注销过程中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干扰,所以税务机关要根据破产企业实际情况,并结合自己所掌握的相关材料,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对破产企业当前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其次,税务机关要建立并完善现行的纳税担保制度,使国家税收利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为企业缓解破产清算注销工作带来的相关压力[16]。

五、结语

近年来,我国申请破产的企业数量在逐年增加,这就给税务机关关于破产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本次研究从破产企业清算注销工作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入手,对当前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总结出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希望通过本次论述,可有效解决国内破产企业清算注销涉及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有效缓解债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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