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劳动依然是人民的内在要求,劳动者仍然是国家的最美形象。
要从法理上尊重劳动的价值,给劳动者同等的尊重和保护。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无论是平凡的劳动者还是荣誉加身的英雄人物,无论是知识精英还是务工人员,都是我国宪法上有同等尊严的公民,都是受我国法律同等保护的劳动者。
要从法律上保护劳动者劳动的权利,创造更丰富多元的就业机会。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劳动者,切实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坚决破除制约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性障碍。
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劳动者权益机制,抓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关注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