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对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理念的探究

2022-11-21 13:36:45吴媛媛
法制博览 2022年1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司法理念

吴媛媛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 邯郸 056004

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国家职业教育将“稳定就业”作为首要发展任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针对高职教育提出的“扩招计划”“双高计划”中,将我国新时代下的司法职业院校定位于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基于此,司法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路径选择上不同于其他职业院校,在理念更新和强化上,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开展教育工作。

一、新时代司法职业院校的发展现状

(一)新时代下开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我国对于职业教育发展事业的重视程度极高,不断深化职业教育规律性,紧跟时代步伐将职业教育落实到实践发展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2],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我国高职分别扩招116.4万人和157.4万人,给更多青年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切实促进更多青年更好地就业。

(二)司法职业院校大力培养国家司法行政系统人才

司法职业教育作为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部分,具有其特殊性。2018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机制,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用3~5年的时间,力争基本形成分类清晰、权责明确、内容科学、程序规范、配套完备、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体系。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能够在毕业时通过便捷入警机制,成为一名体制内的人民警察。政策的颁布,有利于加强警察招录的院校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对警察类专业毕业生的培养,也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培养司法专业人才的决心;此外,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2019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里,能看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入警率达到61%,而且到2023年入警率将会提高到90%以上。由此可见,司法职业院校的建立和发展对培养国家法治人才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

二、新时代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理念的影响

(一)有利于推进国家人才教育政策的实施

职业教育是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职业院校作为培育法治人才的教育摇篮,积极开展创新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推进国家人才教育政策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促进教师创新教学理念的形成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新时代的司法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上的指标往向“创新”“发展”不断靠拢,指导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在教学理念上的转变,摒弃以往庸俗、传统的教学模式,开拓教育思维,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教师创新教学理念的形成,培养出更加优质的法治人才。

(三)有利于加强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

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理念的开展,根本上主要还是为了更好地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的培养,加强学生在德智才方面的发展,迎合新时代的创新理念,敢于突破自我,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方针的指导下积极创新努力进取,为日后进入社会成为一名优秀法治人才做好准备。

三、司法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教育的具体途径

(一)国家层面:加强制度建设,助力人才培养改革

司法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中一种特殊的类型,主要以培养监狱、戒毒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人民警察以及基层司法工作者为主,这些职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司法职业院校作为培养司法职业人才的重要纽带,是国家重点关注的发展院校。

1.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培养优秀的司法行政人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加快推进司法机关警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4],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便捷招录机制、监狱“五大改造”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接连出台,由此可见国家司法机关对培养高素质警务实战性司法人才的迫切需求,形成“平安中国”治理格局的决心尽显[3]。

2.创新司法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人才培养的步伐

目前,随着乡村振兴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的落实,如何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贡献人才支撑,创建法治社会民主化,已经成为新时代下的司法职业教育的重要话题。合理规划改革方案,进一步探索司法职业院校的教育规律,优化院校资源的布局,对监管改造、强制隔离等传统技能向创新司法机制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重视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水平

由国家带头提出的有关司法职业教育的文件精神和政策,都应该成为引导司法职业院校高层领导及每一位教师的指向标。从大局出发,通过结合现有的政策背景,为学生发展创新教育教学理念,确保每一届学生在职业技能上得到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从局部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院校的特色专业的优势地位,如刑事执行专业、司法警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等,在师源、生源的引进上严格把关,结合社会实际问题和人才需求,深入改革司法职业院校的教育方向,真实输出司法职业院校满足司法行政系统所需人才的标准。

(二)院校层面:更新人才培养发展理念,建设高水平院校

1.促进产教融合[1],校企“双元”育人

司法职业教育是一种特殊类型职业教育体系,司法职业院校作为培养国家优秀司法人才的阵地,院校的责任重大,不仅要积极规范教学基本要求,培养全方位发展的法治人才,更要能够开展创新发展的教学理念,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拓展开放办学新领域,开辟共享资源新渠道。

2.多举措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师,担负着为国家输送优秀法治人才的重要责任,因此,院校要积极促进教师队伍质量的提高,综合培养优秀教师人才,多举措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1],整体提高教师教育教学、人品素养、职业技能等多方面能力。

第一,加强司法职业院校建设,开展在职教师的“双师”素质培训,加强教师的职业素养;同时完善职业教育的教师考试制度,公开职业院校用人选择,积极明确优秀教师人才的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水平和标准;

第二,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师资培训平台,针对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的教师队伍,予以重点培训与帮助[1],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实至名归;

第三,院校也要积极引领社会各界人士、院校学生等参与“双师型”教师的评价考核,通过社会监督、学生监督等多个角度,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同时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杜绝教师“长短腿”发展,为建成“双师型”教师队伍保驾护航;

第四,深入落实司法职业院校对教师素质的提升方针。“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划拨6.75亿元,支持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等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规划,通过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校级培训体系完成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3]。

3.加快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1)解决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两副面孔”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司法职业院校中,还是存在着许多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两副面孔”的现象。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学理念要建立在“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育,以政治建校为主,站稳政治立场,积极号召社会各界群策群力,积极监督学校、教师乃至学生对专业能力和思政素养的加强与提高,积极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专业课思政元素的投入;教师更要以身作则,从专业素养、思政高度上都做好榜样工作,发挥课程育人、行为服人的教学功能;学生要深刻认识到未来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对社会、国家的重要性,端正思想学习态度,加强思政素养,同时也要积极学习,加强专业技术能力,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2)专业课融入“思政元素”,构建科学课程体系。司法职业院校的教学中,每一门专业课程都有其与众不同之处,而所有课程最主要的核心依托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各专业课结合自身课程的特色,科学融入“思政元素”,构建“三全育人”的课程体系,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专业理论课程方面,教师要能够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专业课程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增加课程的知识性、人文性,提升引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在专业实践课程方面,则要注重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自己未来的工作岗位,在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掌握专业技术技能,同时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

(三)学生层面:提升综合实力,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作为司法职业院校的一分子,每一位学生都要对自己未来所要选择的方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学校学习的时候,坚持把德育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深刻落实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理念,加强自身道德素质、心理健康等各方面的培养,在学习“才”的同时贯彻落实对“德”的践行[3],充分弘扬中华民族勇于创新、勤劳勇敢的美好品质。事实表明,社会上对于人才的需求是双面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警务人才是司法职业院校培养目标,也是社会上各大企业用人单位择人的态度。学生要积极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提升职业技术技能,锻炼专业实践能力,将学历与职业技术学习并行发展,成为一名学历、职业技能双向发展的高质量法治人才。

(四)社会层面:重视司法职业教育,加强与司法院校合作力度

新时代下的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理念,既要能够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院校的各项职能,培养司法行政人才,给学生就业创造价值,同时也要融入社会人才需求的市场大局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拓院校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渠道。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切入:

1.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力量,使学生毕业与就业无缝衔接。院校要增加与监狱、戒毒所、司法所等国家行政部门的合作[5],例如,设置“监狱开放日”,在毕业实习前就组织学生进入实地考察学习阶段,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监狱人民警察日常工作内容,从而更好地保证人才培养发展方向,为国家输送更多优质的法治人才。

2.注重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并重实施,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其中,“1”指的是学生在院校时期获得的学历证书,“X”为职业技能的等级证书。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到,深化对复合型技能人才的培养方式,把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紧密结合,探索“1+X”证书制度,加快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衔接。目前,司法职业院校的国控专业在“1+X”证书制度建设上与其他普通高职院校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这也是我们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一起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职业教育中的积极性,建设培训评价组织,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职业教育考试,提高职业技能证书的质量、数量,拓展就业真本领,缓解社会就业矛盾。

四、结语

综合来看,司法职业院校在近几年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对司法领域的职业教育方针也投入了许多。“就业”政策作为衡量我国经济实力的重要方针,对职业人才的培养更要追求在精不在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及时提出“健全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进而“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等,使得司法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的整体路径逐渐清晰,创新发展的相关理念日趋成熟。由此,司法职业院校创新发展的整体路向应该是:在创新发展的具体理念指引下,服从并服务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大局的顶层设计,以满足司法类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好当前便捷招录机制,逐步提高毕业生入警比例,同时努力做好司法工作辅助岗位的人才培养工作,以打造政治业务素质高、警务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办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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