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青青,陈廷福,薛永耐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麻醉科,重庆 400061
麻醉护理是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麻醉、心肺复苏、呼吸护理以及危及性命时刻的紧急救治照护、各种专科护理,是一门综合麻醉学与护理学的交叉学科,它随着麻醉学的快速发展以及护理专科化的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1]。当今,医疗机构的手术麻醉需求日益攀升,行业涉及范围逐步扩展,各级医院麻醉护士应运而生,麻醉护理作为麻醉学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减轻麻醉医师工作负担,保障患者手术安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19 年12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提出医院应当建立麻醉专科护理队伍,配合麻醉科医师开展相关工作[2]。尽管我国麻醉学界的众多著名专家多次呼吁要培养麻醉护士,但是收到的效果却微乎其微。我国麻醉护理起步较晚,而麻醉护士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目前国家尚无专业化标准培训体系和麻醉护士相关法律政策,如何促进麻醉护理教育标准的发展,推动麻醉护理高质量发展,形成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已是当务之急[3]。本文综合相关文献资料分析我国麻醉护理发展面临的主要难点,并探讨性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期为更好地促进麻醉护理事业全面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西方发达国家的麻醉护理发展较早,美国麻醉护士(certification recertification for nurse anesthetists,CRNA)已有近150 年的历史,麻醉护士的专科教育与继续教育、资质认可与再认证、职业范围与质量监管均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4]。美国麻醉护士的培养模式为本科毕业后再教育,并由以医院为基础的课程转向以大学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层次,高校不仅设立有麻醉护理教育硕士学位,还计划自2022 年起全面开设麻醉护士博士学位[4]。美国麻醉护士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nurse anesthetists,AANA)本着推进麻醉护士的素质教育,确保麻醉护士的麻醉安全,提高优质护理能力,严格督导麻醉护理的资格认证与职业教育管理。美国麻醉护士认证国家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certification recertification for nurse anesthetists,NBCRNA)是注册麻醉护士的认证机构,负责实施麻醉护士的资格认证,以及麻醉护士的资格再认证。
美国麻醉护士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定义和相较完善的工作执行标准《CRNA 执业范围》(2010 版)[5]和《美国麻醉护士实践范围与标准》(2007 版)[6]明确定义了注册麻醉护士的执业范围和相关标准。美国麻醉护士普及广泛,目前美国所有50 个州的医疗机构都聘用CRNA 进行各种麻醉护理,主要业务包括医疗机构的急诊、外科、手术中心、疼痛中心、门诊、整形及口腔等部门,职责范围涉及外科手术、治疗及诊断过程中的麻醉,提供各类麻醉前后的护理以及评估患者等,并且在其业务执行期间自主权力很大,能够独当一面[4]。在重大卫生安全事件中,美国麻醉护士在医院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其除了负责医疗机构的相关业务之外,还负责外出气管插管、呼吸机管理、动脉导管放置和中心导管放置等相关工作,为患者提供了较大的医疗支持[7]。
2.1.1 教育资源稀缺 我国早期有少数医学院校开设有麻醉护理专业,但培养层次均属于3 年制专科教育水平,至2004 年才开始麻醉护理本科4 年制教育,目前全国仅有6 所医学院校开设有4 年制麻醉护理本科教育,2011 年起开始招收麻醉护理硕士,但硕士教育人数较少,尚未形成规模[8]。虽然我国初步形成麻醉护理专科-本科-硕士教育格局,但多数医学院校在护理专业并未设置麻醉护理这一分支学科,麻醉护理学历教育体系尚不系统、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麻醉护理教育的发展。
2.1.2 学历、职称层次偏低 苏雪娥等[9]对福建省95 所二级以上医院麻醉护理岗位展开调查,共有麻醉护士338 名,学历总体上以大专为主,占51%,职称以初级职称为主,占47%;丁红等[10]对广东省76 所三级医院的麻醉护士进行调查研究,共有麻醉护士547 名,其中初级职称310 名占56.67%,专科学历405 名,占74.04%。由此可见,专科学历、初级职称的麻醉护士是麻醉护理队伍的主力军。反观美国麻醉护士不仅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并且需要至少一年的重症护理经验,才有资格申请注册麻醉护士[4]。我国麻醉护士在学历层次、工作经验方面差距甚远,理论基础知识较薄弱,接受专业知识的水平受限,更容易造成麻醉的安全隐患。
2.1.3 培育模式简单、缺乏资格认证 相关研究表明,目前麻醉护士主要从事麻醉药品管理、麻醉恢复期护理、镇痛管理等,虽然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但对基础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特别是麻醉护理配合、检验结果解读、文书规范化书写等[10]。临床上,正规毕业于麻醉专业的麻醉护士极少,多数医院均是按照传统模式培养麻醉护士,即以科室临床实践为导向的短期培训:①根据麻醉科工作量的需要,科室选派几名手术室护士进行麻醉专科护士短期培训(理论和操作),回来后即可配合麻醉医师工作,这样短期培训往往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很好胜任麻醉工作[11];②由资历较深的麻醉医师直接带领手术室护士从事麻醉相关事务,即在麻醉医师的指导下边接受培训、边工作,此种培训模式周期较长,容易受带教老师经验影响,缺乏系统化学习。
目前,我国卫生管理部门尚无麻醉专科护士资格认证的国家统一标准,缺乏麻醉护士认证与再认证机构,对麻醉护理质量的促进和监管也缺乏管理机构[12]。国内各所医疗机构对于麻醉护士的配备也没有统一的任职条件与标准,均以医院自行规定为准,获得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医院自行设置的培训标准即可担任麻醉护士[13]。由此可见,缺乏正规的麻醉理论学习及规范化培训的麻醉护士,在临床工作中无法很好保证麻醉安全,在麻醉工作中极易耽误病情治疗及抢救时机。
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卫生人员职责》中并未对麻醉护理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尚未对麻醉护理这一岗位的职责进行说明,使麻醉护理人员从业资格、工作范畴、权利与义务等缺乏有效法律法规的保护,临床上麻醉护士也存在含糊不清的情况,致使麻醉专业毕业的麻醉护士也不愿从事临床的麻醉工作,降低了这类麻醉护士从事麻醉工作的积极性,阻碍了麻醉护理专业化优势的凸显。
我国未明确规定麻醉护士的角色范畴。临床上的麻醉护士虽从事着麻醉的相关工作,但其仅有护士执业证书,没有医师执照。《护士条例》中明确规定,护士对医生开具的处方有监督和报告的权利,没有开具处方的权利,护士在麻醉工作中必须遵从麻醉医师的医嘱对患者进行处理,制约了麻醉护士的主观能动性。研究报道麻醉护士的工作嵌入水平一般,处于中等水平,在医院或科室管理与决策方面的参与程度较低,缺乏工作的决策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麻醉护士的工作积极性[14]。
美国注册麻醉护士(CRNA)的认证包括116 个认证项目,自2016 年8 月起所有通过认证的CRNA 还需要定期参与再认证计划,以确保麻醉操作的规范性,维持教育标准,保证麻醉工作的安全有效[15-16]。C Herion 等[17]通过研究证实基于CANMEDS 的国际麻醉护士联合会标准能充分确定麻醉护士的职业实践范围,有效培训麻醉护士的专业能力和科学评估麻醉护士执业能力。因此,可以充分借鉴相关国际标准,结合我国麻醉护理与国家相关医疗管理政策,逐步完善麻醉护理行业标准、执业范围与核心能力培训,以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手术患者安全管理能力。
国务院颁布针对麻醉护士的法规条例,不仅明确麻醉护士的身份归属、权责范围与应尽义务,还可保障麻醉护士的合法权益,使麻醉护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可构建一套完整的麻醉护士资格认证体系,考核合格后即可发放麻醉专科护士资格证,一方面可提高麻醉护士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规范其执业行为、保障麻醉工作的安全开展。
3.2.1 普及麻醉护理专业,优化教育层次 广大医学院校可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普及麻醉护理专业,重点开展麻醉护理本科教育,合理规划招收学生人次。在已经开设麻醉护理的医学院校,可根据办学条件与经验,逐渐提高学生的培养层次,争取培育高层次、高素质的麻醉护理人才。根据同一专业层次,统一设置学习周期与理论学习课程,统一要求学习及培训内容,合理设置理论学习与实践课程比例,注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可通过情景模拟、临床体验式学习等与临床实践融会贯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为临床实践打下夯实的理论基础[18]。
3.2.2 培育麻醉护理专职教师,规范化人才培养 医学院校应配置专职的麻醉教师,对麻醉教师应有学历的限定及职称准入标准[19]。建议专职的麻醉教师的学历应在大学专科以上水平,高级职称,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水平,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 年以上的临床麻醉护理经验;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专业的教学态度及规范的行为;具有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等;通过临床科室推荐、护理部考核合格。
医院首先应在观念上重视麻醉护士的培养,再将具体计划落到实处。其次是分阶段培养不同层次的麻醉护士,对于本专业毕业的不同层次的麻醉护士,在理论基础知识扎实的基础上,给予1 年的时间着重培训临床操作技能;对于在职的非麻醉专业的麻醉护士,应重点补充学习麻醉理论基础知识[20]。待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对其统一进行理论、操作技能的考核。最后,从待遇上提高麻醉护士的工资薪酬,增加麻醉护士的编制,进而提升麻醉护士的工作激情。
麻醉护士从事临床麻醉相关工作,必须有严格的准入标准,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过硬的专业技能,麻醉科室可定期强化严谨工作的观念,针对不同层次麻醉护士的需求,建立可行性好、操作性强的培训机制,定期举办麻醉护理提升教育培训班,鼓励麻醉护士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定期奖励工作业绩突出且优异者,进而提升麻醉护士工作积极性。
国际上,麻醉护理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麻醉医疗资源,与麻醉医师相比,麻醉操作后的麻醉并发症和病死率率无显著的差异[21],这说明麻醉护士经过规范培训与严格准入能够充分胜任本职工作,目前麻醉护士的数量远比麻醉医师多。我国麻醉护士需求量增长迅速,但相关教育培训、资格认证和法律条例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岗位归属仍然存在争议,岗位职责范围也无统一标准,对麻醉专科护士的培养和对其岗位设置到头重要。应充分引用国际麻醉护理相关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及医疗护理政策,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麻醉专科护士的管理与认证模式。对于麻醉护士的培养,应紧抓麻醉护士核心能力的培养,构建麻醉护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包括科学研究、临床麻醉护理时间、职业素养等方面内容,再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地加强培训教育、从质量上提高其专业性。
我国麻醉护士的专科培养提倡毕业后继续教育,这将作为我国麻醉护士重要的培育模式,也是顺应医疗卫生发展的模式转变。针对临床麻醉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可以先从观念上重视麻醉护士的培养,从法律法规上保障麻醉护士的合法权益,从待遇上给予丰厚的报酬,将麻醉护理纳入规范化培训,通过临床教学与效果研究,逐步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麻醉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方案,有效减轻临床工作中麻醉医生“医生-护士-护工”的沉重负荷,进一步保证患者的安全,不断推进麻醉护理专业的进步,实现麻醉护理事业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