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 欧 龙 杨子安(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021年4月19日,以“世界经济贸易规则变革与法律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的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在上海开幕,吸引了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名律师和仲裁员共同参与。在这场精彩难忘的盛会中,司法部部长唐一军致辞倡议各国律师与中国律师一道,共同推动全球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完成这样一个宏伟的发展目标,律师自身的多样化、包容性职业环境也不可或缺。
提到职业包容性,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性别、民族等因素,但有一个问题也尤为重要。那就是这个行业本身是否为从业者提供丰富多样的职业发展方向?如果整个行业内的发展方向十分有限,那么无论从业者的性别、种族、宗教情况如何,从业者都无法获得多样的选择,包容性也就更无从谈起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能意识到尊重、支持律师行业发展多样化执业方向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前提。
“两公律师”是律师执业选择灵活性的直接体现。其中,公司律师指的是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公职律师指的是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对于希望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而言,有些人希望广泛服务于不同的客户,另一些人则期待成为企业及政府组织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专家。对于后者而言,直接受聘成为企业和政府内部工作人员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然而,这也使得他们不再可能同时成为某个律师事务所中的一员。为了充分保障这一切实的实践需求,司法部出台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明确了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任职条件、程序、职责、监督管理措施,为志愿作出这一选择的从业者们指明了规范的职业发展道路。经过有关部门和从业者们共同的重视与努力,这条执业路径正迅速发展,截至2019年1月,我国有3.1万多名公职律师,7000多名公司律师;而到了2021年,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总计已达到七万人。公司律师及公职律师对其所在单位组织的运行规律、关切重点、法治需求理解更为深刻,通过与外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结合,能真正以问题为导向构建强有力的问题解决方案。基于其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现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律师职业选择的多样与包容,不仅体现在专职执业方向的多项选择,更体现在律师与其他法律职业间的充分互通、互惠、互信上。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建设、推行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概念强调法律人的团结与协作,在共同的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基础上互相理解、彼此尊重、共同进步。为此我们建立了兼职机制,从两方面增进律师职业与其他法律职业间的互相了解、彼此支持。
一方面,我国保障加强法律研究者兼职开展律师业务,有助于以其理论联系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兼职律师1.2万多名,上海有24876名,其中兼职律师的构成主体是大学教授及学者。这些兼职律师的教师在实践中经历了丰富的案例,更能洞察法律条文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异同,使自身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学者律师又能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促进律师队伍专业能力提升,从而提高整体执业水平。
另一方面,我国又通过保障律师承担多样化法律职能,协助其拓宽视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在实践中,包括上海在内的各地的仲裁机构与律师协会的紧密合作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通过互相配合得以在优秀律师队伍中筛选出合适人选作为仲裁员。在IPBA中国会员中,就有不少拥有仲裁经验的律师。
选择从事公益律师业务既是一次职业发展方向的定位,也是一次对社会责任的庄严承诺。不可否认的是,公益案件的收益往往难以与常见的营利性律师业务相比,主要从事公益的律师可能会面临经济上的窘境。然而,作为本行业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公益律师在我国受到了全面的支持与鼓励。
针对法律援助经费不足、补贴标准低、社会支持力度不足等潜在问题,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对于在法律援助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税收优惠等奖励。
在实践中,各地都因地制宜总结了一批保障经验。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促进会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规则》,允许持续时间达到一定标准的公益服务计入律师年度培训时长,将公益服务纳入评选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因素中,还明确为公益律师办案提供食宿补贴。广东、贵州政府则主动为公益律师和需要法律服务帮助的乡村、企业牵线搭桥,方便当事人与律师之间形成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提高公益法律服务效率。
2020年上海律师群体中,汉族律师有30858人,占比为97.41%,少数民族律师有821人,占比为2.59%。根据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本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比为1.6%,可见,上海律师行业的少数民族律师占比远高于其人口占比平均水平,体现出行业内部对少数民族律师发展的一视同仁和充分鼓励。
少数民族律师的蓬勃发展背后,离不开一系列持续性的努力。司法部指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加大对民族地区律师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专项财政经费,启动了“民汉双语律师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为少数民族律师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在新疆民汉双语律师培训期间,新疆大学法学院的资深法学专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资深律师们应邀为学员们进行集中授课。同时,通过组织学员到优秀律师事务所实地交流学习,选派学员参加新疆律师协会青年律师辩论赛,开展拓展训练。在西藏双语律师培训期间,来自不同地区的律师专家为学员分享了法律实践经验和知识。上述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律师的执业能力进步。目前,少数民族律师在工作中发挥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进一步为我国基层的法治治理添砖加瓦。
2020年,上海女律师为12260名,女律师人数较2019年增长13.76%。截至2021年,我国律师总数超过54万人,其中女律师数量已达四成。
我国女律师快速成长的过程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性的保护使女律师在工作中拥有维护自身权益、争取职业发展自由的有力武器。此外,行业组织也是女律师们执业生涯中的温暖港湾。为了切实保障女性律师的执业权益,我国成立了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由一批负有名望的女性法律从业者担任领导职务,切实有效地推进女律师沟通互助。自2018年起,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开展“女律师工作情况”调查问卷,针对西部地区女律师的生存、发展状况展开调研。2019年6月22日,中国女律师职业发展论坛在湖南长沙开幕,来自北京、上海、黑龙江等省市的500余名业界代表与会,充分讨论、分享了中国女律师的职业发展前景。上述一系列举措使女律师在行业中获得了保障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进一步促进了更多女性投身律师职业。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持续为女会员提供各类保障,其中尤其关注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邀请法院、检察院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同行分享交流经验,上海女律师们对律师职业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力地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毫不夸张地说,许多女律师都在自身的业务领域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截至2018年6月,有12名女律师担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多位女律师当选各级人大代表以及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女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更是不胜枚举。在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中,就有多位优秀的中国女律师登台演讲,分享自己的成长经历。其中,张云燕律师就明确指出,中国女性的良好家庭和社会地位使得女律师获得来自家庭的大力支持和同等的竞争机会,结合女性勤劳、善良和勇敢的特质,成为拥有无限可能的一群人。这正是女律师们在律师行业多元化、包容性建设中的真实写照。
对于律师而言,知识和技能甚至是比金钱收入更为宝贵的财富。然而,不同地区之间,尤其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由于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法律市场的繁荣程度也存在不小的差距。大城市的律师们往往能更加便捷地接触、积累更为前沿的业务经验,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从业者可能缺乏这些实践经验。因此,包容地区差异,为各地区的从业者提供同样优质的教育资源,也是建设平等包容的律师队伍的应有之义。
目前,我国许多律师协会每年均为律师会员提供各类职业培训,通过广泛地运用在线课堂系统,律师们得以同时在法律实务研究、实践类等数百门课程中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培训课程。同时,这些课程也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依据每年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进行实时更新,保证律师及时升级其知识和技能储备。
在此基础上,我国针对各类律师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分层培训。2021年,对各省律师协会中理事会、监事会以及担任秘书长的人员举办了6期培训班,先后培训360人次;针对青年律师,开展了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培训项目,举办了23期培训班,培训学员达到1200多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对县域律师的教育保障工作。县域律师常年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争议解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农村发展建设,离不开这些对乡村情况有深入了解的律师群体。然而,县域律师,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律师,往往接触新型法律实务的机会较少,而仅专注于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的实践学习。为了助力其拓宽视野,增强专业能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开办了县域律师培训班,对广大扎根基层的县域律师进行了各类业务的培训,受到一致好评。
许多律师选择坚守在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地区,为当地居民提供收费较低甚至无偿的法律服务。自2018年以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连续组织了四次走访慰问活动,由会长、副会长等组成了若干小组,慰问全国各地生活困难的律师群体以及长期坚持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四年来,已经累计走访了千余个区县,涉及2300多家律师事务所,慰问了4000多位律师及其家属。同时,对志愿服务困难地区而在执业过程中不幸离世的律师,派出专员全力办理好其善后工作,并对其家庭进行抚恤。
此外,难以预计的不可抗力也会对部分律师执业造成困难,如何保障受此影响的律师与其他律师一样获得公平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是律师行业包容性发展的一大重点。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面临成本增加、业务缩减的打击。律师行业,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的律师行业发展面临困难。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等多种手段,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扶持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享受减免税费和社会保障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房租、首贷微贷扶持等政策争取更多支持。对于营收能力较弱的青年律师群体,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切实执行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同时,发挥律师行业互助功能,由各地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定项、定点对疫情严重地区律师行业对口帮扶活动,通过经济支持、业务培训、执业合作等方式,帮助律师克服执业困难。鼓励大型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对一”对口支援,促进业务合作交流。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行业的多元化、包容性建设是进一步增强律师行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平等法治精神的直接体现。让我们携手互助,齐心打造丰富多彩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为我国法治进步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