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
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同时强调,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同时,对建设法治乡村提出了具体要求。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全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全面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2020年4月,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调查评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为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市司法局联合中国政法大学,针对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尤其是58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北京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实践、问题与展望》调研报告;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资料核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复核评估,考察总结平谷区“法治乡村三年星火工程”经验,为全市全面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实践样板。
2020年9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正式印发《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细化,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未来三年的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完善涉农领域立法、推进涉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深化乡村依法治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等八方面具体任务,共涉及全市30个部门及相关涉农区,明确要求,2020年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15%,2021年达到20%,2022年达到30%。
《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出台后,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进行专题部署,各涉农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以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部署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全市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手抓增量提升,通过季度工作点评会、推进会通报各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数、创建完成比例、创建效果质量等动态情况,督导推动全市逐年完成增量任务目标;另一手抓存量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第三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复核时限,动态调整复核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整体同步推进。
作为全国率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省市之一,北京市自2003年11月命名了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已累计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97个,其中共计6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21年,市司法局在组织各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面对面谈话、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全市6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自查和初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村进行了冻结、注销处理,强化动态管理,保证创建质量。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市司法局通过“北京普法”微博、微信账号和市区两级普法新媒体平台,围绕被命名的村开展了专题宣传推广,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有效激发了基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热情。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嵌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指标任务,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以村“两委”干部为主、以村民小组长和党员联系户为基础的两级普法网络,同时,注重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群的多元法律需求,开展分层次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紧跟重点时期重点工作,在国家宪法日、全国土地日、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期等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整合地区资源,充分发挥多元力量,举办普法培训班、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巩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重点依托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村村通”广播、窗口服务单位等法治宣传文化阵地,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时时见法、处处学法”,助力提升乡村基层依法治理整体效能。
2020年以来,北京市司法局完成法律审核,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北京市种子条例》等涉农地方性法规,对《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农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法律审核,将《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逐步丰富和完善全市涉农法规制度,为促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按照司法部工作部署,以通州区为试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体系,加强基层一线涉农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分批纳入涉农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装备保障。
2021年,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一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并落实推进,通过选拔、登记、培训等环节,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开展,全市13个涉农区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人民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共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9327名,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均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的阶段性目标,并建立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台账。同时,在全市6869个村(居)建立“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网络,配备1967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四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律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日益凸显。
北京市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带动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3月,市统计局发布的一份有关2021年全市乡村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2021年,北京市持续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市司法局发布了《北京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村民对乡村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满意度较2020年均有提升,其中,对村干部的守法意识满意度从95.7%提升到97.0%,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满意度从94.2%提升到97.6%,对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满意度从90.2%提升到96.8%,对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满意度从92.5%提升到97.8%。这些数字,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和可喜成绩。
总结经验,有以下几点:一是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根本保证。法治乡村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由市委依法治市委统筹谋划,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区委依法治区委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协同调动、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路径。市、区两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乡村振兴,聚焦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各司其职,互补互促,形成了工作推进的强大合力。三是精确引导、深度激发基层活力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力量源泉。广大农村基层组织紧紧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这一抓手,围绕重点任务和指导标准,全方位自查问题、改进不足,通过创建工作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四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局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方法。对命名的6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79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市、区两级通过融媒体平台推广、实地参观等方式,大力宣传工作经验成果和典型先进做法,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
我们也要注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视程度存在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现象,工作推进的考核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少数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有效发挥,基层组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优化乡村治理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推进北京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年。要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一)深入推进《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落实落地。《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30%。全市涉农法律法规地方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涉农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全面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面更加广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平台作用。坚持“宏观+微观”的工作推进方式,加强整体部署,统筹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解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动员,完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基层参与积极性,将《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成情况纳入相应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指标考核体系。全面盘点《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成情况,通过两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平台展示工作成效、通报工作不足、明确改进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补齐弱项短板。
(三)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实施村民法治教育工程。深化“法律进乡村”工作,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养成自觉尊法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妇女、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影响带动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