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冲击效应与传导机制

2022-11-19 09:35:10段慧芹赵为民
税收经济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个税财产性回归系数

◆段慧芹 ◆赵为民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深,研究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带来的抑制效应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难题。文章实证检验了人口老龄化对工资性个税、经营性个税以及财产性个税收入(个税三大分项收入)的冲击效应及其传导机制。实证结果显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个税收入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其中对工资性个税和财产性个税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而对经营性个税的影响不显著。同时,对传导机制的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以劳动力供给数量为中介变量,对工资性个税收入呈负向影响;以人们的消费意愿为中介变量,对财产性个税收入呈负向影响。鉴于此,我国在进一步深化个税改革的进程中,应高度关注不可逆的老龄化趋势带来的税收侵蚀效应,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主要数据结果显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深,截至2021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攀升至14.2%,我国正式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①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来界定人口老龄化进程:初级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为7%;深度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为14%;高度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为20%。,在可预见的将来,人口老龄化仍会急剧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居民消费水平和私人储蓄规模也随之发生转变,这必然从多方面对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量带来冲击。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重要税种之一,对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保障财政收入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个税优惠政策作为政府调节家庭养老负担、提振生育意愿的重要工具,在国家税收政策与人口政策的平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此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调加快养老保障、医疗以及就业领域的制度建设,财政养老负担仍然较重,需要通过税收收入来筹措资金保障养老资源。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从收入端和支出端对税收征管双向施压,研究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的抑制效应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难题。

关于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学者们普遍将研究重点聚焦于财政支出端而不是收入端(赵飞,2020),而部分国内学者则关注到老龄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龚锋和余锦亮(2015)探讨了人口老龄化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认为增大老年人对财政收入的贡献是推动财政持续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康玺(2019)重点关注老龄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并以索洛增长模型为基础,预测了未来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得出财政收入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不断放缓的结论。柳瑞清和孙宇(2018)认为劳动力供给市场的转变对财政收入带来压力,从而对欧盟各国的财政可持续性带来严重威胁。关于人口老龄化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联系,国内学者主要关注如何通过个税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对人口老龄化为个税收入规模带来的负面效应关注较少,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财政压力持续增长,老龄化对个税收入这一影响也逐渐受到关注。我国学者主要通过构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韩秀兰和赵楠(2019)首次将人口老龄化纳入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因素中进行分析,借助平均权重法对个税总收入在全国层面和国家四个地区进行分解,陈建东(2020)采用LMDI分解法,将老龄化引入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均得出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具有消极影响的结论。此外,曹聪玲等学者(2022)认为人口老龄化主要通过影响劳动力资源和消费水平来影响个税收入,进而影响财政可持续性。

综上,国内学界对老龄化和国家财政之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人口老龄化对财政支出的影响,二是如何运用税收手段应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而关于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的研究略显不足。此外,与国外相比,我国关于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研究起步较晚,并且仅局限于探究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对其中影响路径的相关研究比较缺乏。本文首次在实证分析中将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基进行分类,探究老龄化对个税三大分项收入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中存在的传导机制,为我国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改善思路。

二、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的影响机制分析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共包含9项税目,为了探析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机制,将收入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税目合并到一起探讨更具意义(崔军和张雅璇,2015)。2014年《中国税务年鉴》中按照收入性质将个人所得划分为工资性所得、经营性所得、财产性所得,根据《中国税务年鉴》的解释,工资性所得是指居民个人通过提供劳动获得的工资性质的收入,经营性所得是指居民个人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财产性所得是指个人财产孳息收入及资本利得收入。基于此,本文将个人所得税收入相应划分为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收入、经营性个人所得税收入与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①《中国税务年鉴》中的提法是“工资性所得”,本文将该部分个税收入对应定义为“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居民个人通过提供劳动获得的工资性质的收入所缴纳的个税。其他两项收入亦是如此,分别指居民个人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和个人财产孳息收入及资本利得收入所缴纳的个税。,具体分类见下表:

表1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分类

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三大分项收入的影响源于对相应税基的影响,分别为劳动税基、资本税基和消费税基,如下图所示:

图1 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机制

(一)人口老龄化对工资性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机制分析

1.影响劳动供给数量

根据2001—2020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公布的人口年龄结构统计数据,自21世纪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于2000—2013年呈现逐步增长态势,在2013年达到峰值101041万人,自2014年开始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仅有96871万人。与此同时,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多,从2002年9377万人增长至2020年19064万人,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张,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从而导致有效劳动供给的总量减少。2013—2021年,我国就业人员从76301万人减少至74652万人。已有研究表明,尽管人口老龄化对就业率产生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但对有效劳动供给数量产生的负面影响程度更大,因此人口老龄化整体上会使劳动供给数量减少。①俞会新,吕龙风,卢 童:《人口老龄化影响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基于有效劳动投入视角》,载《华东经济管理》,2022年第5期。有效劳动供给数量的减少在相同的工资水平下会降低劳动者整体工资性质的收入,而工资性个税收入是我国个税收入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在构成个税收入的税基中占比达60%以上,综上,人口老龄化通过减少有效劳动供给数量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税源产生负面影响。

2.影响劳动供给质量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愈演愈烈,我国人口的平均年龄也会提高。在15~65岁劳动年龄人口中,中年人口所占的比重提高,加之我国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人口就业来提高劳动参与率,这就使我国参与劳动的人口中平均年龄提高。而中老年人口的工作质量整体不如年轻人,工资水平也整体低于年轻人,从而导致我国整体的劳动供给质量下降,影响整体工资水平的提升。

3.影响劳动供给时间

人口老龄化对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老年抚养比不断增加,劳动年龄人口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赡养老人上。二是随着中老年人口就业比例越来越高,由于身体原因,中老年人没有充分的体力用于工作,并且时常会因为伤病减少工作时间,用于工作的时间天然会受到影响。总体来看,青壮年人口和中老年人口的工作时间都会减少,从而对整个社会的劳动供给时间就会减少。

图2 人口老龄化对工资性个税的影响机制

(二)人口老龄化对财产性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机制分析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势必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消费产生影响,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Bromberg的生命周期假说开创了消费与人口年龄结构间关系的理论先河,根据该假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消费需求与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成反比,而储蓄率则与之成正比;反之,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越高,消费需求会增加,储蓄率会降低,资金总量中用于投资的资本就会减少,而用于消费的资本会增加(易行健和菅倩倩,2019)。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属于纯消费型人口,这部分人群虽然也会贡献余力,但是本质上并不会为社会整体创造价值和产出,同时每个家庭不得不将更多的收入投入到抚养老人中,大量资本将流入“银发经济”商业形态,资本存量就会随之减少,从而影响资本税基,导致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

图3 人口老龄化对财产性个税的影响机制

(三)人口老龄化对经营性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机制分析

根据Modigliani和Bromberg的生命周期假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消费需求与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成正比,即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会使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但是生命周期假说假定一个人一生的消费总额等于其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之和,而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增大,老年人的预防储蓄心理也会随之发展,此外,我国独特的国情使得老年人往往具有“遗赠动机”,这会造成居民消费的“漏出”现象,即一个人一生的劳动收入和财产收入并不完全用于消费,导致居民消费水平不升反降。两个方向会共同作用于个人所得税的消费税基,对个人所得税收入造成影响。此外,人口老龄化也会通过减少劳动供给数量,从而减少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的经营活动来影响经营性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人口老龄化对经营性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影响方向与程度,还需通过对经验数据加以实证分析来得出,如图4所示。

图4 人口老龄化对经营性个税的影响机制

综上,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机制并非仅仅局限于以上三种类型,还存在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影响,如应对人口问题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潜在的经济恶性循环等,而事实证据与预期的影响路径和结果是否一致,仍需进一步实证分析的结果加以佐证。

三、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和模型构建

1.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被解释变量有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tax,在进一步分项收入回归分析中具体划分为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tax-a、经营性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tax-b、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tax-c。被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税务年鉴》,样本区间为2005—2019年。

本文核心解释变量为老年人口比重,即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标记为poap。老年人口抚养比是衡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另一重要指标,为检验基础模型的稳健性,将老年人口抚养比作为解释变量的替换变量,标记为odr。本文选取国内生产总值(gdp)、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m)、城镇化水平(ur)、居民人均消费支出(cpi)作为控制变量,来缓解复杂的经济变量对模型因果关系估计的干扰。控制变量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地区数据。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与数据来源

2.构建模型

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能够有效控制遗漏的个体特征变量和时间效应,本节基于我国31个省市2005—2019年的如上经济指标作为样本数据,将模型设定如下:

在上述公式中,tax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β0为截距项,poap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老年人口比重,odr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老年人口抚养比,gdp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m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ur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城镇化率水平,cpiit表示i时期t地区的人均消费支出,ε为个体固定效应,φ为时间固定效应,σ表示随机扰动项。

(二)回归结果分析

1.整体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stata15.0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如上文所述面板数据按照公式(1)和公式(2)进行回归,此外,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对研究结论准确性的干扰,列示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动态面板模型回归结果加以分析,同时将随机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列示以作参考,得到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3给出了基于31省市2005—2019年面板数据的整体回归分析结果,全样本回归分析将个税总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中回归(1)和回归(4)分别是以老年人口比重(poap)和老年人口抚养比(odr)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结果。①本文采用变量替换法来检验基础模型的稳健性,将老年人口抚养比视为老年人口占比的替换变量,由于篇幅所限,直接将二者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列示图中以作比较,稳健性检验过程不再单独列示。回归(1)和回归(4)的R2值分别为0.901和0.899,基础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回归结果能够较好的衡量各个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现分析如下:

表3 基础回归分析结果

(1)人口老龄化指标poap和odr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681和-0.537,并且均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老年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抚养比对个税总额都具有显著的负效应,人口老龄化进程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

上述基础回归结果与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的影响机制分析预期一致,人口老龄化通过作用于储蓄率、消费结构和有效劳动供给等因素,不断抑制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但由于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个人所得税总额也在随之增长,人口老龄化的负面侵蚀作用并未直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我国人口老龄化日异月更,目前已经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社会,通过影响劳动力供给、劳动生产率水平,对个人所得税税基造成的影响会愈演愈烈,最终会进一步抑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事实上,人口老龄化对我国财政税收体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对我国财政体系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个税收入,还会造成流转税税基的减少以及财政支出压力增大,导致我国财政可持续性受到影响。根据国际数据预测结果,到2050年,我国人口将减少至12.7亿,其中老年人比例约占30%,届时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乃至整个财政体系的影响将会是显而易见的。

(2)根据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具有显著且密切的正向影响;城镇化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对个税收入的影响显著且为负,一般来说,城镇化会对个税收入带来正向影响,而实证结果恰与之相反,这或许是因为城镇化对城镇居民的就业和工资水平并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导致城镇化并没有显著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2.分项收入回归结果分析

表4 分项收入回归分析结果

分税基回归分析是将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按照劳动税基、消费税基和资本税基划分为劳动性、经营性、财产性个人所得税,从而比较人口老龄化指标对三类个税收入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机制。①由于未考虑滞纳金收入、罚款收入和其他个税所得,工资性个税、经营性个税和财产性个税加总起来并不等于年度个税总额。

上述分项收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口老龄化因素对工资性个税和财产性个税具有显著的负向效应,而对经营性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并不显著。lnpoap对工资性个税的回归系数为-0.343,lnodr对工资性个税的回归系数为-0.275,并且都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具有十分显著的负面影响;lnpoap对财产性个税的回归系数为-1.348,lnodr对工资性个税的回归系数为-1.102,同样均在1%水平显著性检验,具有十分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对经营性个税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319和-0.097,但这一负面影响并不显著。

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工资性个税、经营性个税和财产性个税均有着十分显著的正向推动效应,是推动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提高的根本且最稳定因素;城镇化水平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主要在于明显遏制了经营性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水平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因为显著抑制了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但与前文的预期相反,没有促进经营性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反而抑制了其增长,消费水平的提升对社会总体福利的影响具有复杂的机制,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长,并不能直接导致经营性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的提升。

3.内生性解释

基于人口老龄化变量的自然属性以及本文研究采用双向固定效性模型控制了时间效应,可以初步判断本文研究中不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问题,但为了避免存在无法观测的影响因素,本文在基础回归分析中引入了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动态面板模型,如表3中列(2)与列(5)所示。结果显示,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的显著负面影响同基础回归结果一致,基于此,本研究中不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问题。

四、人口老龄化对个税收入影响的中介效应检验

基于2005—2019年面板数据的整体回归分析结果可知,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具有抑制作用。那么这一抑制作用是如何产生的?是否具有从中发挥作用的中介机制?在前文影响机制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设定两种可能的影响渠道:一是人口老龄化通过减少有效劳动供给的数量来抑制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二是人口老龄化通过刺激消费需求抑制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基于此选取劳动力供给数量和居民消费意愿作为中介变量,来探究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路径。

(一)理论分析

中介效应分析研究自变量X对因变量Y的影响是否通过中介变量M实现,这是一种假设的因果链,根据这种假设,本文基础模型公式(1)就可以被重新描述如下:

其中,Mit为中介变量,依次假设为有效劳动供给emp和平均消费倾向cd,相应的被解释变量替换为lntax-a和lntax-b,其余变量的含义均与基础模型(1)一致。逐步检验回归系数法是中介效应检验被普遍使用的方法,根据该方法,本节的检验步骤可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检验β1是否显著,若显著,则人口老龄化对相应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显著;第二步,检验θ1是否显著,若显著,则人口老龄化对中介变量M的影响显著;第三步,检验η2是否显著。若β1、θ1和η2都显著,说明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

(二)中介效应检验

1.劳动力供给数量的中介效应检验

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是构成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部分,经过分项收入回归分析结果,能够得出人口老龄化对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收入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一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劳动供给数量来实现的(宋佳莹和高传胜,2022),我们将就业人口规模作为中介变量来检验这一影响路径是否存在。此时中介变量为emp,被解释变量为工资性个人所得税tax-a,逐步检验回归系数分析结果由下表给出:

表5 劳动供给数量的中介效应检验

根据上述逐步检验回归系数法的分析结果,回归(1)和回归(4)显示第一步中人口老龄化变量lnpoap和lnodr的回归系数β1显著为负,回归(2)和回归(5)显示第二步中人口老龄化变量lnpoap和lnodr的回归系数θ1显著为负,回归(3)和回归(6)则表明第三步中就业人口规模的回归系数η2显著为正,并且回归系数η1也显著。这说明有效劳动供给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即人口老龄化因素通过减少就业人口规模,从而降低工资性个人所得税收入,这一传导路径是存在的。

2.居民消费意愿的中介效应检验

消费倾向,又称平均消费倾向,是指消费支出在收入中所占的比率,能够反映居民的消费意愿。在分项收入回归分析结果中,人口老龄化对财产性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也显著为负,根据影响机理分析,这一影响主要是由于中年一代对老年人的投资消费增加,以及由于代际传递模型引起的家庭内转移支付增加(赵周华和王树进,2018)。因此本节假设这一影响主要是由于消费意愿的变化引起,平均消费倾向cd为中介变量,能够较好的衡量人们消费意愿的变动,此时被解释变量为财产性个人所得税tax-c,为了消除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在该分析中将人均消费水平从控制变量中剔除。逐步检验回归系数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居民消费意愿的中介效应检验

注:括号中数值为t值;***表示1%水平下显著,**表示5%水平下显著,*表示10%水平下显著。

根据居民消费意愿的中介效应检验回归系数法的分析结果,回归(1)和回归(4)显示第一步中人口老龄化变量lnpoap和lnodr的回归系数β1显著为负,回归(2)和回归(5)显示第二步中人口老龄化变量lnpoap和lnodr的回归系数θ1显著为正,回归(3)和回归(6)则表明第三步中平均消费倾向的回归系数η2显著为负,并且回归系数η1也显著。这说明平均消费倾向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即人口老龄化因素通过刺激人们的消费意愿,从而降低财产性个人所得税收入,这一传导路径是存在的。

五、完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建议

本文研究重点在于如何应对不断加深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对个税收入的冲击,并不仅仅强调提高个税收入,而是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追求财政体系的平稳发展,寻求税收政策与人口政策间新的平衡点。基于此,根据本文实证分析结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持续深化个税改革,加强对财产性收入课税力度

根据人口老龄化对个税三大分项收入回归分析结果,人口老龄化因素对工资性和财产性个税收入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我国目前个税收入以工资性个税为主,劳动性所得税率较高,而财产性所得税率单一,形成“重劳动收入,轻财产性收入”的格局(刘伟,2022),因此在进一步的个税改革中,应重点关注非劳动所得,加强对超高收入群体的课税力度,充分发挥其扩大个税收入规模和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对财产性个税带来的负面效应。第一,审视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李文和王佳,2020)。如,我国目前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①《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1998年3月30日发布,现行有效。,本文认为,不应简单以是否为上市公司作为免税标准,而应将持股期限与持股目的作为减免税标准,对1年以内的短期持股应减少或取消减免税优惠。第二,加强对超高财产性收入的课税力度。我国目前对财产性所得实施单一的20%税率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7号),2018年12月18日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本文建议设定累进税率,对大额资本性收入按照30%税率课税,充分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同时减少超高收入群体将劳动所得转换为财产性所得造成的税收流失。

(二)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开征社会保障税和遗产税

1.开征社会保障税。面对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目前社会保障缴费存在着征缴率低、配套征收政策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税改费的呼声愈来愈高。社会保障税制度因具有强制性和专款专用的性质,能够筹措资金扩充养老资源,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财政压力。

2.开征遗产税。由于我国特殊的家庭观念,老年人往往具有遗赠动机,倾向于将财产储蓄起来遗留给下一代,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会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的遗赠倾向(王博娟等,2022),在此背景下开征遗产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还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因此,应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与征收条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税税制,如设置高额免征额、明确遗产税征税对象,建立完善的遗产价值评估体系等,稳步推进遗产税制的完善。

(三)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税收激励“初老”群体再就业

根据中介机制分析结果,人口老龄化因素通过减少劳动力供给数量来抑制工资性个税收入,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背景下,为有效应对这一负面效应,财税政策应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供政策支持(何代欣和朱钰凤,2022)。

1.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雇佣老年人支付的工资,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对其他养老设备以及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从而构建年龄友好型就业环境,推动企业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

2.完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65岁以上的就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在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的基础上再进行加计扣除,并实施减免税或降低税率的优惠,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老年人再就业,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实现老年人口“自我养老”。

3.强化老年人口自主创业税收激励措施。推动老年人口再创业是许多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借鉴的方向。对于具有创业能力和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出台予以鼓励和支持的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所得税等较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减轻老年人创业压力,或许可成为破解人口老龄化困局的重要出口。

总之,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进程中,需要充分关注人口老龄化对个人所得税的负面侵蚀效应。一方面,通过加强对财产性收入个税课税力度和开辟新兴税源增加税收收入,缓解财政压力;另一方面,运用税收政策扶持老年人口再就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寻求税收政策与人口政策间新的平衡点,推动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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