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辰,林 婷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态”是李渔表演理论的重要范畴,也是中国古代戏曲表演理论不可忽略的部分。虽然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对戏曲表演理论的阐述篇幅并不多,但通过他对戏曲表演概念——“态”的范畴界定、审美评判,了解清初社会对戏曲表演的审美趋势,以及“态”与其他戏曲表演理论的动态联系。
“态”是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提出的概念,他将“态”区分为生活真“态”、场上假“态”两部分,论述人在表演或生活中,应展现出动人、自然的姿态美感要求,且场上假“态”需努力向生活真“态”靠拢。
李渔在《闲情偶寄》的不同章节中共同说明“态”这一字,认为生活之“态”,天生而得,全出自然;而场上之“态”,可以通过演习之功习得。文章两个章节互为补充,表达李渔对于人类身体“态”的重视和对戏曲表演方法论的要求。
首先,在《闲情偶寄·声容部》“选姿第一”的“态度”篇中,李渔强调选演员需要重视“态”,并且将人的长相与“态”区分看待。他说道:“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1]153他用画中美人这一简单的例子,论证画中的人,“颜色”较活人要好上十倍,但不打动人,产生这样的原因是“态”的缺失。由此得出,“态”是打动人的重要 标准。“犹火之焰,灯之光”[1]153,是一个人气质的核心所在。如此,他便定义了“态”的第一个特征:“态”为活人所独有,是身体的一种动态美感。那么,李渔认为只要是活人都有“态”吗?答案是否定的。
而后,李渔举例说明有“态”之人的种种表现,以图让“态”的概念更加清晰。他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做同一个“抬头”的动作,三个女子的不同反应。
“靓妆而至者不一其人,始皆俯首而立,及命之抬头,一人不作羞容而竟抬;一人一人娇羞腼腆,强之数四而后抬;一人初不即抬,及强而后可,先以眼光一瞬,似于看人,而实非看人,瞬毕复定而后抬,俟人看毕,复以眼光一瞬而后俯,此即‘态’也”[1]116。
李渔用实际例子说明,生活中有“态”之人的动作是非直接的,有“显”和“隐”的双重效果,有含蓄的美感与媚感。接着,李渔举了第二个例子,描绘有“态”之人避雨的动作过程。
“自观者视之,其初之不动,似以郑重而养态;其后之故动,似以徜徉而生态。然彼岂能必天复雨,先储其才以俟用乎?其养也出之无心,其生也亦非有意,皆天机之自起自伏耳”[1]117。
第二个例子分析了行动时,有“态”之人身体的微妙变化,也就是“态”的预表现过程。认为身体经历了由“养态”到“生态”的转化,进而说明,身体从“养态”之时开始,便有了“一种娇羞现于身外”[1]117。李渔还强调在生活中“养态”与“生态”都是无意识下的自然变化,非强造之态。
最后,李渔认为生活之“态”——“学则可学,教之不能”[1]117。认为最好的学习方法便是熏陶法,让无“态”之人与有“态”之人生活在一起,无“态”之人“形为气感”,以求在潜移默化中获得改变。长期以来,戏曲演员的培养便有一部分“潜移默化”的内容,从童年时期开始,学生便与老艺术家们待在一起。通过生活中与老师的长时间相处,加上“四功五法”的专业培养,逐渐习得一些门道,“童子功”由此生成。
在《声容部》“选姿第一”的“态度”篇中,李渔说明了生活之“态”。在随后《声容部》“习技第四”的“歌舞”篇中,李渔强调了生活之“态”和场上之“态”的不同,认为两者是一真一假的关系。场上之“态”在最大程度上模仿戏中角色的生活之“态”,虽是模仿,但追求达到自然的效果。故在讨论戏曲表演时对“态”的定义不变,更多的是在讨论演员作“态”的方法论。
李渔认为生活之“态”是真实的,但场上之“态”是假的,演员“不得不由勉强,却又类乎自然”[1]153,那么日常的练习工作便必不可少。李渔在此篇中论证,戏曲表演的场上之“态”比生活之“态”更加行当化、性别化。
(1)场上之“态”作法各异
第一,李渔说明行当之间的作“态”不同。“生有生态,旦有旦态,外末有外末之态,净丑有净丑之态”[1]153。至此,李渔没有对各行当之间的不同“态”细加论述,认为其是“人人皆晓”之理。不难推断,李渔在此说的是场上之“态”有着鲜明的行当特色。但值得疑问的是,同一行当之间的“态”是完全相同的吗?李渔并没有回答。但我们通过后续的论述得知,李渔对于“态”的要求是具象化的,就算是同一行当,也要求根据不同的角色揣测人物状态。
第二,李渔说明男女的作“态”不同,尤为在男扮旦角、女扮生角时需要“扭捏”,而在男扮生、女扮旦时则以自然为妙,以性别特征不同来区分场上作“态”的不同方式,最终以求自然之感。但此说法在今天看来有些二元化了,绝对的男女性别并不是科学的分类方法,而是取决于一个人身上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的所占比重,由此来确定自己扮演不同性别时的方法。
第三,李渔将不同动作、不同神情的不同作“态”难度划分,认为“行走哭泣”比“坐卧欢娱”更难,这和高明所说的“乐人易,动人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当时的局限性,且根据演员身体部位的客观条件,李渔指出女性小脚作生角大步难的身体问题。李渔强调场上的不同行当的不同“态”、演员不同性别的不同作“态”、不同动作及神情的不同作“态”,以求对场上作“态”有一个系统化的论述,言论有所见地,但也有所僵化。
(2)演员需要设身处地
为保场上之“态”的自然,一要演员“只作家内想,勿作场上观”[1]154,不要把“想”的过程放在台上,显得动作做作;二要演员“设身处地,酷肖神情”[1]154,不能仅仅是化妆像,更要模仿角色的神态、动作、表情,以内心体验设身处地地模仿角色神情动作。“设身处地”便是“设”角色之“身”,“处”情节之“地”,如同黄旛绰所说的“听者鼻酸泪两行,直如真事在望”[2]13的真情流露,要求在最大程度上类乎生活中的自然之态。在本节结尾,李渔不禁分享了女扮生角的“场上之态”在生活之中“偶作此形”的“异趣”所在,这便是“场上之态”类乎自然的最高境界。李渔作为家班的编剧、导演,在生活与舞台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独得一隅,品得无尽乐趣。
戏曲表演中“态”的概念虽是李渔提出,但对于戏曲表演美学的发现,李渔并不是第一位,也不是最后一位。可以这样说,李渔“态”的概念作为戏曲表演理论的一环,是整个中国戏曲表演理论的重要分支。李渔所说的场上之“态”,由戏曲训练的“四功五法”技艺而达成。李渔的“态”理论至少涵盖着戏曲表演中的两个方面:戏曲表演的生理基础与美学意蕴。
为何说“气”是李渔“态”理论的生理基础呢?通过第一节便已论证,李渔认为“态”是活人所独有的,气绝则身亡,故“气”对“态”的呈现提供生理机能保证。生理用“气”是表演生“态”的先决条件。
“气”是表演生理学的重要概念,在戏曲中的演唱方面讲究“气口”“气沉丹田”,讲究呼吸的方法、发声的位置。比如“声欢:降气、白宽、心中笑;声恨:提气、白急、心中燥;声悲:噎气、白硬、心中悼;声竭:吸气、白缓、心中恼”[2]22。用“气”作为钥匙,控制念白节奏,从而调节心中情感与舞台的表现。
正如李渔提及生活真“态”与场上假“态”的种种不同,盖叫天在《别让灵魂跑了——谈谈戏曲表演艺术中的精、气、神问题》一文中,也敏锐地指出日常的“气功”和场上的“气功”不同。
“可是演员一上台,正如尽跟平时站、坐的习惯闹变扭一样,和你日常使用惯了的气功也会闹变扭。既然有变扭,就得练成顺溜,要不然,戏就不好演,灵魂就会跑了。所以,除了日常生活里头使用惯了的气功,还要练出适应台上需要的气功”[3]。
盖叫天把戏曲演员在舞台上的灵魂(吸引观众之处)归于演员“气功”的练习,认为正确的呼吸方法对自然的表演至关重要,“气功练好了,一举一动也必然不僵了”[3],这和李渔所论证的习“态”理想是一致的,追求自然与生动。
《孟子》中说:“养浩然之气。”这里的“气”是人与宇宙的关系,指的是一个人精神气质取材天然,生理的综合运用。而就戏曲表演谈“气”,则指的是演员生理的综合作用,影响与塑造在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之“态”。同样的角色因戏曲演员的“气”不同,表演出的感觉便迥异。“气”成为“态”的塑造者,“气”掌管呼吸和情绪的身体密码,戏曲舞台上演员的“态”则是学会用“气”后的身体呈现。
“气”是“态”的生理基础,而传“神”是“态”的美学意蕴,“神”常作为戏曲表演的最高目标。
李渔认为“态”要演员“设身处地,酷肖神情”、最高目标是“自然”。“气”是天地万物的第一自然,而“神”是人与物的第二自然,表演艺术的“态”便是学会用“气”的状态下,努力达到具体的传“神”效果。
虽然李渔认为画作达不到活人“态”的效果,但在画论中,画家们描人都是以传活人之“态”为最高品。如《古画品录》中将画作分为“六品”,而“气韵生动”[4]为首,“气韵”与“生动”两词便是李渔一再强调的“态”的自然与鲜活。另外,在概念范围的区别上,李渔的“态”专论人,而画论中的“气韵生动”的对象是自然万物。
此外,在艺术精神里,“气”也往往和“神”联系在一起,元代杨维桢在《图绘宝鉴》序谓:“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5]他将“传神”一词具体为“气韵生动”。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一书中,曾论述文学艺术中“气”与“神”的关系。
“前面所说的传神的神,实际亦须由气而见。神落实于气之上,乃不是观想性的神。气升华而融入于神,乃为艺术性的气。指明作者内在的生命向外表出的经路,是气的作用,这是中国文学艺术理论中最大的特色”[6]。
徐复观先生的论述是很有见地的,这样的论述依旧适用于戏曲表演。戏曲演员是创作的第二作者,用“气”将角色与自身连接,将两者融合的“内在生命”向观众表现出来,达到传“神”之“态”。
在戏曲表演论著中,便有不少以“神”为审美标准的理论:《消寒新咏》表演论的核心便是“传神”,如评论徐才官时指出“其秀在骨,其韵俱神”[7];《梨园原》把神态表情的“传出神理”列为表演技巧三项要求的重要一项,强调唱词说白“务须查明出处,心中了了,则可以传神”[2]18;阿甲在《关于戏曲舞台艺术的一些探索》论及“以神传真”,他说到“中国戏曲在表现上,往往用以虚拟实、以简代繁、以神传真、以少胜多的手法来解决这个矛盾1”[8],认为神韵的塑造是演员表演真实感来源的重要途径;戏曲表演中对演员有没有“精气神”的评判,也是基于此种传“神”的目的。
综上所述,传“神”已成为戏曲表演美学的重要内容,反映戏曲理论家追寻戏曲的本体美学,思考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以及探寻戏曲表演如何动人的问题。它与“气”“态”理论紧密相连,李渔所论述的“态”便是戏曲演员传“神”的物质载体。
中国戏曲强调生活与艺术的距离,但西方传统的表演艺术尽量缩减两者的距离,以求达到生活化的审美,两者有巨大差异。进入20世纪后,西方戏剧人类学基于对自身艺术的危机感提出“回归身体”的命题,公认最早提出戏剧人类学概念的是尤金尼奥·巴尔巴。巴尔巴将亚洲的表演作为戏剧人类学的重要部分,并且论及中国戏曲的表演。
金惠敏曾提出“差异即对话”的命题,她认为“差异”就是“关系”,是理解自己和理解他人的重要渠道,从而加强自我认识与世界认识[9]。将李渔与巴尔巴的表演理论进行对比研究,并不是寻求“以我为主”的文化认同感,而是在寻找不同民族艺术“对话”的途径。
在生活中,每一件物品都有着各自的功能性;但舞台上,所有道具都指向一个功能性——为表演服务。那么演员在生活与舞台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转变,什么又不变?
“这是一种特殊的舞台行为,是对身体的特殊使用,是一种特别的技巧,这种‘穿上’和‘脱下’,从日常身体技巧变身到超日常的身体技巧”[10]。
巴尔巴认为,演员身体基础没变,但身体能量的变化,使得表演超出生活本身,变成“超日常的身体技巧”。李渔的“态”也持相似观点。
“闺中之态,全出自然;场上之态,不得不由勉强,却又类乎自然,此演习之功之不可少也”[1]153。
无论李渔或是巴尔巴,都重视演员自身技艺的练习,认为生活与舞台之间,身体掌握了对特殊技巧的使用。而这种特殊技巧,便是“态”中的用“气”,“前置表达”中的“能量”。
陈世雄在解释西方戏剧人类学时指出:“强调戏剧的生理视角,依靠演员的‘生理学’,这种偏向在广义地解释自己身体时得到了某种补偿,因为‘身体’在这里获得了‘个性’的意义”[11]。同样,李渔“态”理论关注演员的身体表达,如关注男女身体不同条件对“态”的不同影响、生活中“态”与演出时“态”的不同。除此之外,李渔对戏曲演员的“态”分门别类,认为不同演员的“态”各异,认为“态”是演员个性化、技巧化的表演属性。
值得说明的是,巴尔巴的观点明显有着身心二元论的对立,过分强调演员身体,而忽视演员在舞台上心理的变化,认为这个阶段作为纯粹的动作过程,与心理状态分离。
但李渔的观点,是在重视演员身体的基础上,同时强调“设身处地”的心理体验。故李渔“态”理论与生理学的“气”概念紧密相关,又指向更高的传“神”美学意蕴。“态”代表戏曲作为流动的综合艺术,对演员表演时处于“变化”中身体的探索,以图达到“真”“善”“美”的追求目标。
李渔的表演理论,正是中国戏曲表演中一种虽重视“态”,但又不以“态”作为审美终端的理论,它指向更高的传“神”意境。虽然“态”并没有完全代表中国戏曲表演特点,但它串联了古典表演理论中“气”“态”“神”的脉络线,在表演本体层面触碰到了生活和戏曲表演的界限与反界限,以及如何塑造身体。这为建立与完善民族演剧体系的构想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支撑。
近代以来,从黄佐临先生首次提出将“梅兰芳体系”作为世界三大表演体系的构想,到张庚先生提出以“四功五法”为核心的戏曲表演体系,再到陈多、安葵、傅谨先生提倡的戏曲表演美学体系等,戏曲表演体系从虚拟、程式、写意三大特征走向多元分支、更加深入的探索。
戏曲是一门存在千年的艺术样式,建立与完善其演剧体系,需要古典表演理论作为重要例证。“气”“态”“神”这一理论脉络的再发现,是戏曲演员从人体基础出发,走向民族审美的实践指导法。
“气”“态”“神”的理论脉络是塑造戏曲人物的重要途径,张庚先生曾论及“取形”为原则设计演员扮相和动作。“在老教师教戏时有个专门术语叫‘取形’,比方要演娄阿鼠这个人物,就取老鼠这个‘形’。不是说要整个地去模仿老鼠,而是说,娄阿鼠的整个节奏和老鼠有共同之点”[12]。“取形”便是戏曲演员“气”“态”“神”的发展过程,从学习老鼠的“气息”节奏到构成娄阿鼠“态”,最终在舞台上通过行当表演出传“神”的审美目标。
傅谨先生指出,“在戏曲研究领域确立以‘中国戏曲表演美学体系’为核心的理论格局,将为戏曲研究提供新视野、新方法,引领学术话语,有效增强戏曲创作和研究的民族特色与整体性,开拓新的戏曲史观与学术史观的整合性研究”[13],增强戏曲演剧体系的民族特色需要对古典的、现代的戏曲演剧实践和理论进行多面的整理和探索。同时,戏曲作为世界戏剧艺术的一部分,演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促进世界演剧体系从多元维度出发,追寻流动且永恒的表演真理。
李渔追寻基于重视人类身体,提升戏曲演员表演的要求,提出了“态”的理论,和戏曲表演理论中所论及的“气”“传神”等理论一脉相通。“态”的理论反映出李渔对于戏曲表演的理想,体现了他作为儒生的文化底蕴,包含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学审美。在《闲情偶寄》中,“闲情”二字便表达出作者的生活态度,李渔懂得品赏生活中的美。同时,李渔“态”的理论和西方戏剧人类学有着可比较之处,一同指向更多元的表演方法论要求。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希望提供更加丰富的视角研究李渔及中国古代戏曲表演理论,激发戏曲艺术的时代活力,找寻现代戏曲的发展方向,挖掘与世界沟通的更大可能性。
注释:
1 此处“矛盾”,阿甲指的是戏曲艺术如何反映现实生活的问题。详见《阿甲论戏曲表导演艺术》,文化艺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