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 司品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近年来,菏泽市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优化布局、规范运行、提升回报、防范风险等重点任务目标,转变监管理念、强化监管举措,有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 年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分别增长43.43%、105.84%;实现营业总收入230.26 亿元,增长39.21%,总量、增幅均居全省前10 位;市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7.81%,同比下降8.15%。今年1-7 月份,市属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0.58%、22.32%,营业总收入138.09 亿元,同比增长33.16%。
严格规范国企主业。出台菏泽市《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措施》,制定《市属企业功能主业管理办法》,明确每个市属国企主业不超过3 个。严禁非主业国企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1 户企业已完成退出,7 户正按照计划有序退出。实施“非主业项目资产清退、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治理,开展市属企业所属空壳公司和亏损企业清理整治。截至目前,清理退出子企业84 户,处置空壳公司24 户、“僵尸企业”35 户。
大力推进战略重组。实施主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大重组整合和并购力度,将主营业务领域相近的交投集团、铁投集团2 户企业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实施整合,对同质化权属企业专业化整合,管理层级全部压减到三个层级内,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国有经济布局更加优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精准定位国企功能。通过市属企业股权划拨,积极构建以2 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5 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7 家产业发展集团为主体的,主业清晰、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格局。制定完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滚动编制市属企业三年发展规划,推动实现战略规划与目标管理、主业管理有效衔接。
实施分类分责考核。制定《市属国企2022 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按照企业的战略定位、职能作用、运作模式,建立分类分责、“一企一策”考核指标体系。对产业集团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运行发展质量增长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点考核投融资和产业发展能力、风险管控、资本收益以及承担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重点考核国有资本投融资能力、国有资本回报率、实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保值增值等。
严格财务风险管控。实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编发财务动态、财务快报。实现财务总监委派全覆盖,建立财务总监月例会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企业债券、融资担保等实行一月一调度,切实加强对市属企业重大财务风险事项动态监管。
严格融资担保风险管控。出台《菏泽市市属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担保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全完善担保事项审批和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担保额度、担保权限和范围,切实防范企业担保风险。建立担保工作台账和风险提示机制,切实强化风险评估,国企之间担保额同比减少13.56%,市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57.81%,下降8.15%,比全省低7.39%,降杠杆工作成效明显。
8 月13 日,菏泽市国资委召开2022 年度上半年市属国资国企双向述职考评会议
严格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全面排查市属企业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增资、租赁等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推动市属企业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程序全部实现进场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21 年以来,国有产权转让11 笔,账面价值3.18 亿元,评估价值5.87亿元,增值2.69 亿元。
严格招投标风险管控。遵循“应进必进”原则,采购项目需求等信息全部纳入阳光采购平台公开发布。今年以来,市属企业阳光采购项目83 个,预算资金28.02 亿元,中标价27.62 亿元,节约资金3941.54万元。
严格投资风险监管。制定《市属企业2021 年度投资项目分类监管清单》,建立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投资决策机制,明确禁止类、重点监管类、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严控高风险、非主业项目投资。认真编制《市属企业2022 年度投资计划预算报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2 年度)》,年度内计划投资项目166 个,预算投资总额330.8 亿元。
严格国企混改风险管控。印发《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市属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加强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切实降低混改企业国资流失风险。
全面实行清单制度。先后制定出台《菏泽市国资委监管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菏泽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取消国资监管事项2 项、下放15 项,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激发市属企业活力动力。
切实完善管理结构。坚持“一企一策” ,完善《公司章程》管理,健全外部董事委派机制,市属一级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建立外部董事履职培训、定期述职制度,着力提升履职专业能力,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
不断完善数字监管。建好用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和产权登记系统,对接省国资系统,实现“一键调取”“一屏总览”,构建起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格局,切实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为增强国资监管科学性、有效性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积极引进外部监管。全面构建出资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管主体信息共享、合力监管的国资大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及沟通会商机制。2021 年以来,市委巡察发现市属企业3 个方面22 个突出问题,高效实现了对国企改革问诊把脉、规范提升的目的。同时,联合国资、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综合评价,实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良性互动。
发挥企业自主监管。改组打造财金集团、菏投集团2 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将交通集团等5 家、城建集团等3 家市属国有企业100%股权,分别授权财金集团、菏投集团经营,进而实现2 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8 家产业发展集团的市场化监管,初步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构建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一体化监管机制,增强自身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