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

2022-11-18 15:18汉家
湖南文学 2022年10期
关键词:张老汉

汉家

某城本身仿佛就是全世界。

她不仅是一座城市,也是一种暗示,一种对于不朽时光的辉煌暗示——但仅仅是暗示。

似乎每个游客都会怀着对某城的浪漫想象而来,也都会怀着对某城的错误印象而去。

某些只是去过某城局部的惯于夸大其词的游客,竟然都可笑地声称自己已经将整个某城游览完毕。我对这些游客的叙述进行了归纳,发现他们口中的某城各不相同,共有四种城市形态(他们都只去过其中的某一种),即山里、空中、地下和海上的“某城”。山里的“某城”建在一个峡谷地区,住宅、公共场所、娱乐设施位于各个山洞,所有设施的材质皆为新型的泡沫塑料和彩色玻璃钢,这些设施与大自然深深地融为一体,形成了一座极为壮观的山体城市。

空中的“某城”高达两千多米。在这座摩天城市里,除了有现代化的城市设施,还有土地、小湖、溪流、草木和上百种动物,而且可在特定区域里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所产粮食完全能够满足本城百分之九十的自给。

地下的“某城”是一座离地一千二百四十七米深的地下摩天大楼,通过无数面经过复杂设计和设置的透镜,可以使阳光反射或折射到大楼的所有地方。在地表以下二百六十米左右的范围是城市的交通空间,在地下二百六十米至五百五十米的范围是娱乐和公共设施空间,其余皆为居住空间。

海上的“某城”是一个正方形四面体,有三百七十八层高,漂浮于海边,以钢桥与陆地相通,机械设施都位于低层,住宅、生活服务中心、娱乐设施位于四面体的内部,体育运动场所、政务大厅和国际会议中心位于上层甲板。这四种奇异的城市形态令人印象深刻,仿佛是四座完全独立的伟大城市,但实际上它们只不过是某城的几百个超大型社区中较为独特的四个而已。

某城的规模之巨,由此可见一斑。

据那些从没去过某城的重城人说(皆为复述传言):

嵩城人最吝啬,幽城人最好色,泸城人最精明,榆城人最勇敢,而某城人最复杂——他们中包括了最美丽、最优雅和最高尚的人,也包括了最麻木的看客、最放纵的酒徒、最丑陋的邻居、最卑鄙的小人、最伪善的亲戚、最愚笨的工匠和最凶狠的罪犯。

在小部分善于联想的某城人看来,某城人的精神世界是由午夜的风、闪电、溪流中的硬石、带刺的玫瑰花、狼牙、香甜的糖果和屎溺构成的。

他们还顽固而骄傲地认为,世界上所有的城市名称其实都是对“某城”一词或枯燥无味或华而不实的低劣翻译。

一位多次去过某城的长着一个圆脑袋的郜姓城市观察家(在城市观察领域,此人是一位公认的开创性人物,另外他也是一位深受城市精英分子喜爱的笑话表演家)冷静地指出,以他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或许地球上根本就没有某城人,而只有某城存在——只有某城是可感的,是靠得住的,是确凿无疑的。

只在极少数时候——只在他把自己灌醉的时候——他才会饱含感情地概括某城的本质。只见他断断续续而情绪激动地,甚至是气势汹汹地说,他无比相信某城,但遗憾的是,他这个无比相信某城的人却从来没有相信过那些自称是“某城人”的男男女女们。

备受读者冷落的某城作家余俊麟则撰文说:

或许某城只是时间中的一座城市,而任何一个身在某城的人,其所在的时间节点有可能向前也有可能向后,但无论是向前还是向后,都处在茫茫时间里的一个绝对的中心位置。换言之,此人只能是也必定是当前时刻中唯一的那个“某城人”——唯一的“自己”。而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有可能呈现在那个“某城人”面前——呈现在“自己”的完整的精神单元当中。因此,某城并不存在当代与古代、今生与前世、此身与他身的本质区别。

要我说啊,某城似乎永远只有同一代居民(同一批人),似乎所有的某城人在死后又会被重新生出来,所以他们就这样循环不止地存在着——似乎他们是永生的。

而且,无论我们多么不情愿,都得承认一个基本事实,即我们一旦开始回忆、谈论某城,它就会被我们严重扭曲或者遭到一种粗暴的涂改,而这也许是出于无情或深情,也许是出于善意或恶意。

城东,松阳路;八百二十四年前,白炳在此地逝世,他与董骏声同为“松阳派”代表诗人,世称“董白”。

失恋后,我在一个午夜来到了松阳路的绿岛酒吧。

我大口喝着酒,什么都不想,只是喝着酒。

我就想一直喝下去,喝到死为止。

过了一会儿,从外面进来一个留小胡子的中年男人,他自然而然地坐在我的旁边,向女侍应要了一瓶烈性酒。

看得出,他的怨气很大——我估计,他至少携带着一吨怨气。

我不管他,继续喝酒,喝,喝,喝……

他则一边喝酒一边断断续续地骂着什么。

酒吧里的人不多,音乐声也不高。我快喝完一瓶了,可是与我分手的那个恋人依然顽固地占领着我的脑海,她似乎没有任何撤离的打算,因此我只能继续喝下去,喝喝喝,也许再喝下一瓶,就能将她清除干净……

这时,旁边的男人突然不骂了。他沉默一会儿后,转过头对我说,嘿,哥们儿,我们聊聊好吗?

他的语气非常诚恳,就像一个老朋友的口气。

我说,好吧,我们聊一聊。

接下来,我就被他讲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他对我讲起了一个女人,一个他爱过的女人,一个他已经失去的女人。他反复说,那是一个好女人,可是他却和她分手了,现在他每时每刻都想着她,不能自拔。

我问,既然你这么爱她,那为什么要分手呢?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伤心地说,他们两个性格不合,所以就分手了,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虽然爱她,却最终毁掉了她,他是个混蛋!他该死!

他越说越激动,酒也越喝越多,眼看就要喝完一瓶了……他喷着酒气对女侍应嚷道,再来一瓶!

女侍应怕他喝多,就装作没听见。

他看到女侍应不理他,便怒气冲冲地站起来,想与她理论。我连忙拉他坐下,然后貌似心中有底地对女侍应说,给我们来一小瓶吧,半斤装的!你放心,我有把握……相信我,不会出事的!

几分钟后,女侍应拿来一小瓶酒。

他接过酒瓶,立刻倒上酒,苦笑着对我说,来,兄弟,我们喝!

我们继续喝。我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听后就笑了,笑得相当可爱。他说,兄弟,你就像一个专门打听八卦消息的小报记者,哈哈……我和她都是摄影师,我俩是在一次同行聚会上认识的。

我说,不瞒你说,我刚刚失恋……能讲讲你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吗?

他听后突然显得无比悲伤,接着就伏在了酒桌上,几乎一动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坐起来,极力压制着自己的痛苦,讲述了起来——

那时,他们已经分手半年多了,有一天她突然给他打来电话,约他去浮山拍红叶。他尽管觉得奇怪,但还是如约而至。见了面,他们都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该和对方说些什么,好在两人都是摄影师,于是就各自拍起了红叶。一个多小时后,她登上了一座山崖,对他说,郭凯,你给我拍张照吧,留个纪念!

他笑着说,好啊,小雯,没问题,但你可得站稳了,注意安全,后面可是悬崖啊!好的,好,好,就这样站好了……好,头抬起来一点儿,好,笑一笑……自然点儿,头向左边斜一点儿——斜一点儿就行,别斜得太多!……好,很好,稳住了,我拍了啊,三、二、一……

就在他按快门的瞬间,她突然对他大喊了一声“再见”,接着便仰身向后跌了下去。

她就这么死了,他则销毁了那张她瞬间跌落的照片——上面只有她的部分身体,没有脸。

那一年是一九九二年,而今天正是她的祭日。

听完郭凯讲的故事,我即刻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法,就是我要活,我要活下去,我要好好地爱下去……和他告别后,我坐在出租车里,想尽快忘掉这个刚认识的朋友。

我没有向他索要联系方式,他也没有——我和他似乎保持着某种神秘的默契。

老实说,我有些厌恶他,但我又着实搞不清自己为何要厌恶他。

十几年后,我收藏了一瓶一九九二年产的拉菲葡萄酒。偶尔,我会想起自己在绿岛酒吧度过的那个午夜,想起一身酒气的郭凯,想起发生在一九九二年的那个坠崖故事。终于有一天,我独自喝完了这瓶葡萄酒。

我是在黄昏时分开始喝的,喝得一滴都没有剩下。

我拒绝与任何一个人分享它。

每当回忆起过去,我总是提醒自己,目击小雯跌入山崖的人绝不止郭凯一个男人,而是有很多留小胡子的或者不留小胡子的男人,在这群男人中一定有我,也一定有我认识的一些家伙:比如我的高中同学黄键,他在一个闹市砍死了自己的情敌,然后就平静地投案自首;比如我的表哥司南,某天他突然放弃了自己的大部分财产,离开妻子和儿子,与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私奔到了日本……而说到郭凯,也许他只是一个满口谎言的末流摄影师,只要喝了点儿酒,就会给身边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讲一个自己虚构的悲惨的坠崖故事,而且无论他在哪天讲述,该天必定是小雯的祭日。还有就是他每次讲述的内容都不太一样,甚至各个口述版本中的具体情景以及行为细节还会产生诸多矛盾,但有一点始终不变,即发生这个故事的年份始终都是“一九九二年”——如同一次不朽的定格。

我想,或许只有这个“一九九二年”才是真正属于他的——才是真正属于他每一次讲述中的每一个“郭凯”的。老实说,我着实搞不清这次讲述中的“郭凯”与那次讲述中的“郭凯”有什么根本差别,就像你永远也别想搞清楚拉菲庄园里的那颗葡萄与这颗葡萄有什么根本差别,并且汁液甜美的葡萄们最终必定会混为一体,进而升华成昂贵的由人类贩卖给人类的葡萄酒——如你所知,这其中的一瓶一九九二年产的葡萄酒已经被我于某个黄昏时分一次性喝完了,当时我一边喝一边流眼泪,喝到了夜里,喝得一滴都没有剩下……

城南,通和坊;八十九年后,裘光启在此地发动了“宣安兵变”,取代后晏,建立祁朝,史称“南祁”。

子煜坐在泰来客栈的八仙桌旁,歪着脑袋,望向街上三三两两的行人。

他时常摆出一副骄傲的样子,仿佛高人一等似的,也许他背后真的有靠山,有不少人说他二叔是京城里的一个大官,但到底是多大的官,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

现在,他十分烦闷,因为最近在他的辖区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命案,这些命案皆发生在通和坊的嫣红院里,那里拥有全城最美丽和最放荡的妓女,堪称第一流的烟花之地。

二月初三,一个妓女被杀死;三月十六,又一个被杀。发现尸体时,这两个姑娘都被割开了喉咙,也都穿戴整齐,没有打斗痕迹。老板司南报官后,捕快们便开始寻找破案线索,但找来找去,至今还是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子煜是捕快们的头头,破不了案,他自然感到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嫣红院的春屏姑娘已经和他好了一年多,在这紧要关头,如无法尽快破案,怎能让春屏安心呢?

子煜每碰到烦心事,都要找挚友蔡师父喝一杯。只见他站起身,从客栈里出来,向蔡师父的武馆走去。

蔡师父比子煜年长,他个性爽直,通医术,更有一身好功夫,在江湖中颇有些威望。

来到蔡家,蔡师父笑脸相迎,朗声说,子煜,快请,请!

蔡师父须发飘然,很有几分道骨仙风。子煜落座后说,蔡兄,今晚咱俩定要痛饮一番!烦啊……兄也知晓,那嫣红院的案子太过棘手,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来,不知如何是好,唉!

蔡师父说,子煜,此案确实蹊跷,既不图财又不劫色,只取人性命,而且还专与姑娘们过不去,难解啊,难解!

子煜说,是啊,可怜了司老板!因为这案子,客人们都吓得都不敢来了,姑娘们也个个如惊弓之鸟,大多嚷着要去其他妓馆谋生活,好在司老板平时待姑娘们不薄,又经过一通苦劝,这才勉强稳住了局面。

蔡师父点了点头,说,司南倒是个善人啊!这样吧,子煜,今晚咱俩干脆到嫣红院吃酒去,趁便安慰安慰他,你意下如何?

子煜说好好好,我们这就去!

过去门前车水马龙的嫣红院,现在门可罗雀。

子煜和蔡师父一前一后进了门。不一会儿,司南与冯妈妈便强打精神,笑着来了。冯妈妈与子煜早已熟惯,她半是忧心半是娇憨地对他说,大官人啊,这客人是越来越少了,再这样下去,恐怕我们嫣红院就只有关门一条路了!唉!

司南则一个劲儿地向子煜作揖,恳求他尽快抓获凶手。

子煜瞬时坐立不安起来,不知该如何作答。

这时,蔡师父说,冯妈妈放心,我了解子煜,他必尽全力!案子迟早会破的——再说还有春屏姑娘了,他怎能不放在心上呢?!

冯妈妈忙说,对啊,对啊,我一着急,倒忘了屏儿,哎呀,该打!……我这就叫屏儿过来!

不多时,春屏来了。她看到子煜,就满面春风,拉着他的手,摇啊摇,摇啊摇,软软地说,官人啊,官人啊……

他们围坐一桌。蔡师父静静地斟着酒,司南喝得有些急,冯妈妈尽心陪客,喝了不少。没多久,司南便喝醉了,如死狗一般,滑到了桌子下面,沉入梦乡。子煜却越喝越清醒,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往头上涌来。

蔡师父与冯妈妈搀起了司南,送他回房。

第二天清晨,子煜醒来后就寻找蔡师父。他刚走出房门,便听见楼下的吵嚷声,定睛一瞧,竟是他夫人找上了门。子煜暴怒,下楼大骂夫人,众人都过来劝他,乱哄哄一片。

子煜见人们劝他,就更来劲儿了,大声对夫人说道,爷睡就睡了,你能怎样?!

他夫人不语,只是不停地哭泣,那副泪水涟涟的样子,实在令人怜惜。当时,冯妈妈劝得最为卖力,还陪着掉了许多眼泪,叹声不断。

后来,子煜便气鼓鼓地回到衙门,也不管夫人回家了没有,只顾埋头做事。

两天后,子煜在东市行走,忽然听到有人喊抓贼,就向叫喊处冲去,没想到,半路上却撞倒了迎面而来的司南。邪乎的是,这一撞可撞得不轻,司南倒地后,头又磕在一块石头上,竟立刻昏死了过去。好在此地离蔡家不远,子煜便背着司南来找蔡师父医治。

满头大汗的子煜急急来到蔡家门前,径直背着司南进了门,那看门人知道他是自家老爷的好友,又是捕快头子,所以不敢上去拦挡,而他就一路快步,闯入了里屋——这时,映入他眼帘的竟是蔡师父和冯妈妈,只见两人正在一把宽大的椅子上激烈地交合着。

子煜顿时呆若木鸡,心想这是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

人人都晓得,冯妈妈虽然身在嫣红院,但她只与司南相好,两人就如夫妻一般,除了司南,她决不允许任何人碰她的身子,而此时此刻,冯妈妈也听到动静,看到了背着司南的子煜,她又惊又恐,发出了一声尖叫,蔡师父则一脸乌黑,瞬时泄了气。

那天晚上,子煜和春屏颠鸾倒凤的时候,蔡师父与冯妈妈正照顾司南在床上睡下。冯妈妈酒后失控,泪水盈眶地对蔡师父说,这是半年来司南第一次睡在她的房中。蔡师父听后,便搂住冯妈妈,想与她行那好事,但冯妈妈不从,两人就拉扯起来,其间她顺手拿起一个小瓶子,向蔡师父掷去,蔡师父头一歪,躲开了它。

小瓶子掷到地上,碎裂,洒出了药粉。

蔡师父行走江湖多年,他一眼就认出这青色的药粉是蒙汗药。于是,他便怒目圆睁,厉声追问冯妈妈藏它作甚。冯妈妈哪受过这种逼问,就在惊恐中全都招了——

原来,那两个姑娘是她杀的,只因她们与司南交好,常常没日没夜地混在一起,她担心这样下去,司南的精血迟早都会被她们榨得干干净净。为此,她劝了司南多次,但他不仅不听,还从此再不碰她的身子了。她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就托一个江湖人捎来了蒙汗药,先使姑娘睡死,接着便用一把剪刀割喉,连索两命。

蔡师父听罢,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他大为震惊,可是这种震惊依然没有压住他长久以来对冯妈妈的欲火,因而便要挟冯妈妈,答应为她保守秘密,但她要与自己长期相好,否则他现在就将真相告诉子煜。如此境地下,冯妈妈也只得从了他。

至于子煜背着司南碰见蔡师父与冯妈妈交合一事,至今无人知道他们是如何收场的,人们只知道,蔡师父医好了被撞的司南,而嫣红院如大家所料,最终还是关了门,但一年后司南便在升平坊又开了一家,生意好得不得了。冯妈妈消失得无影无踪,蔡师父也在关闭武馆后不见了踪影。子煜不顾众人反对,纳春屏为妾,这姑娘当然非常欢喜,只当是一场美梦,直咬自己的手指头。子煜的夫人也安生了,她心想,子煜收了她,应该就收心了,不会再踏足妓馆,事实也确实如此,而且这妻妾二人居然越处越好,就像亲姐妹一样,全家人过得和和睦睦,真是惹人羡慕。

几年后,据说有人路过千里之外的楚城,看到蔡师父与冯妈妈开了一个药铺,遇到妓女买药,一律免收银钱。药铺内,两人夫唱妇随,甚为亲爱。

而嫣红院的案子始终没有告破,百姓们在暗地里都嘲笑子煜无能,是个大草包。令人不解的是,子煜虽然没有破案,但还是时常摆出那副骄傲的样子,其实他没有什么可显摆的——他心里清楚得很,自己的二叔在京城里不过是个下等太监罢了。

没有人知晓,这位既老实又狡猾的捕快头头在四人的命运交叉口到底做了一个怎样的决定,但现在看起来,他主导的这个结局着实不赖,四人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只是那两个惨死的姑娘依然无法瞑目,在阴曹地府里,冤魂如故,恨意从未有一丝一毫的消退。

城北,长兴街;两万两千年前,此地生活着“长兴人”,他们处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严格按照母系血统来进行亲属的确认与划分,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绝对的领导地位。

这位姓吴的少校,确实姓吴。

“探秘”是现阶段吴少校的兴趣所在,而在未来,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作为一个自封的少校,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显得相当严肃,好像时刻准备上战场一样,但是偶尔他也会讲几个笑话,在讲的过程中总是听众们还没有笑,他就已经笑得讲不下去了——这不,他正笑着说,哈哈哈,这个蠢货,真他妈好笑啊!哈哈哈……

暑假已经过去大半了。

吴少校常常带着他的六个手下招摇过市,这六个手下就是他的全部兵马。

一天下午,他想单独玩会儿,便只身一人,在街上闲逛。

他逛着逛着,就逛到水果摊前。突然,他板起面孔,对一向好开玩笑的卖水果的苏大爷说,苏大爷,我现在已经有六个手下了!……怎么,您不信?……我发誓,他们都对我忠心耿耿,至死不渝!

苏大爷看也不看他,只是哼了一声,然后说,二狗子呀,我当然信你喽!前两天,我还看见你带着那六个手下过马路哩!可是你们光在长兴街上逛来逛去,终究没多大意思——你应该带着他们,去干一件大事!

吴少校听后,很受触动,忙说,是了是了,您说得对!我们再不能这样闲下去了!再荒废光阴的话,就该开学了,时不我待啊!

说完这番话,吴少校顿时充满了豪情壮志,他赶紧召集那六个手下,对他们说,大家听好了,在开学前我们要干一件大事!……我准备带领你们去攻克一座堡垒!

冬瓜傻傻地问,哪座堡垒?

吴少校站在一个石凳上,用手指着远处的一个院子,大声说道,堡垒就在那儿!老实说,我打它的主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就是它!李阿姨家的那间小屋!

李阿姨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女儿芯芯生活。

她住在34号院,里面有六户人家,听周围邻居们说,那间小屋非常神秘,李阿姨锁了它很多年,没有人知道那里面究竟藏着什么宝物。

七人围坐一处,皆表情严肃,气氛颇为紧张。

吴少校沉思许久后,决定先派伟伟摸摸底。

几天后,伟伟就摸清了底,情况如下:

李阿姨在一家街道工厂上班,厂子离长兴街不远,步行只需十五分钟;假期里,她通常在早晨七点四十分带芯芯出门上班,午饭在食堂吃,不回家,下午五点下班,一般在五点二十分回到家;有时候,芯芯会在李阿姨下班之前独自回到长兴街,但不回家,只是一个人玩耍,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她没有家门钥匙,只能等李阿姨下班回来后才能进家门;每天下午三点至四点间,34号院最为安静,这时候大部分人都上班去了,只留下几位睡午觉的老人,院子里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吴少校听罢,沉思了许久,接着他便雄心勃勃地对手下们说,事不宜迟,明天下午我们就行动!伟伟和虎子在明天下午三点整进入34号院,先侦察那些老人是否睡着了,如果睡着了,就由虎子告诉我们开始行动,而伟伟在原地待命。我考虑,如果我们从院门进去,难免会弄出一些响动,万一惊醒了午睡的大爷大娘们,就糟糕了!因此,我和张强、赵亮、冬瓜不走院门,而是从33号院的后墙翻进去,进去后直对的就是李阿姨家的那间小屋;大头,你负责放哨,如果看见李阿姨和芯芯回来了,你就立刻吹哨子,通知我们撤离。

安排妥当后,大家就在临战前的兴奋中回到了各自的家。

这天晚上除了冬瓜外,其他六人都睡得特别香甜。

冬瓜又尿床了。

第二天,伟伟和虎子在下午三点整进入了34号院。

院子里果然安静,大爷大娘们都在睡午觉,伟伟甚至隐约听到了朱大爷的悠长鼾声。

按照计划,虎子轻轻跑到33号院的后墙,告诉吴少校开始行动。

此刻,大头已在院门口独自玩耍起来,就像一个寂寞的孩子。

吴少校赶紧带领手下们翻后墙,其间赵亮因为兴奋过度而扭伤了右脚,冬瓜则碰伤了头部,所幸两人的伤势都不严重——不管怎样,最终他们还是拖拖拉拉地来到了那间小屋前。

吴少校用准备好的工具撬开小屋的窗户,大家一个接一个地钻了进去。

他们打开手电筒,环顾四周。这间屋子大概有五平米,里面有两个纸箱。

吴少校一声令下,手下们立马拆起了纸箱。大家心中都在想,纸箱里肯定藏着不少宝物哩!

两个纸箱都被麻绳捆着,捆得十分结实。

他们费了不少劲儿才拆开它们,只见里面放的都是杂物,比如男人的旧衣服、几十本书、坏了的一副眼镜、几支破钢笔……还有一些照片,大都照的是同一个男人——他戴着黑框眼镜,不笑,好像总是因为什么事情而犯着愁。

其中的一张照片,是他与一个女人的合影。冬瓜指着照片上的女人说,她是李阿姨呀!

没错,她就是李阿姨!那时的李阿姨,真年轻啊!

她在照片里傻乎乎地笑着,头紧紧地靠在他的肩上。

行动至此,还没有发现一个宝物。随着纸箱的打开,屋里弥漫出一种时间深处的腐气……这时,突然传来了哨子声。吴少校与手下们急忙撤离,他们翻过后墙就一哄而散了。散后,吴少校还偷偷绕到34号院门口,发现大头正和芯芯聊着什么。芯芯抿着嘴笑,大头则眉飞色舞,说个不停。

吴少校觉得奇怪,为何大头跟芯芯聊得这么起劲儿呢?难道他叛变了?……

吴少校和手下们撤退时,没顾上关窗户,所以李阿姨一回来就发现小屋被撬了。她面无表情地从卧室的床头柜中找出一把钥匙,打开了小屋的门。屋里的地上散落着十几张照片,这些照片猛然以一种侵略的姿态跃入了李阿姨的眼中——它们深深地刺痛了她。

从此,李阿姨就变得有些疯癫了。

她发癫时,会对着空气说,司南啊,你这个死鬼,回来前为啥不告我一声呢?偷偷摸摸地,真不像话!你回来想干啥呢?是不是那边太冷了,想找件棉衣穿?傻货,你梦里告诉我一声就得了,我一定烧给你,还用你亲自跑一趟?!

这时候,吴少校和他的手下们终于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大错,都陷入到自责当中。原来,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就是李阿姨的前夫,名叫司南,他与李阿姨离婚后不久,便死于一起车祸——这些事情都是后来吴少校听邻居们说的,也不知是真是假。

李阿姨在大部分时间里都精神正常,身体也不错,只是偶尔发癫。几年后,她辞去工作,在一个集贸市场里摆起了摊,卖些针头线脑,账算得又快又准。

吴少校的手下大头,自那次行动后,就发奋学习,之后考上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财政局工作,再后来,他就娶芯芯为妻,两人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外孙子出生时,李阿姨又对着空气说了一番话,但这番话可不是什么疯话——她说,司南,你当了姥爷喽,这下你可美了!你当你的姥爷吧,我告诉你啊,从今天开始,我就不再想你了,也不找你说话了!

从此,李阿姨真的没有再说过一句疯话,但古怪的是,不说疯话的她,身体却一天不如一天,半年后便与世长辞了。

那个吴少校在十九岁时报名参军,干了六年士兵,一直都没有被提拔。这对于从小就自封为少校的他来说,完全称得上是一次来自命运的重大打击。自作聪明的他始终想不通为什么优秀的自己就是得不到上级的重用,但他更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偏偏是大头娶了芯芯,娶了那个当时小伙伴们(当然包括他)全都暗恋着的漂亮小姑娘。

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不发生——其实在那天下午,大头发出的哨声并不是通知撤退的信号,而是为了取悦芯芯,专门吹给她听的。那时的他,早已把放哨的任务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芯芯的情况是,当她回到长兴街时,远远就看见了在34号院门口独自玩耍的大头,不知为何,她从这时起就对这个寂寞的男孩生出了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不发生。

城北,安福路;六百一十七年前,集历代书法珍品的《龙山留仙堂法帖》由位于此地的“宣阳书社”印刷成书,也是在这一年,此地出生的顾祖望撰成《泥古图》,它是当时世上最精美,也最系统的古器物图录。

我被酒友小丁叫到了一个酒局上,在座的都是他的酒友。

除了小丁,其他人我都不认识。

小丁向大家介绍我,我则面对大家,习惯性地露出微笑,与他们一一握手。

他们都是男的,这完全是一个男人们的“局”。

我努力寒暄着,试图尽快从他们眼中的陌生人变成一个酒友。这时,一个懒洋洋的服务员进入包间,上第一盘菜。菜刚放到酒桌上,一个姓孙的胖子就站起来,兴奋地用手机对着这盘宫保鸡丁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便乐呵呵地把它发到了微信朋友圈里。

我与他们喝起了汾酒,大家相互敬酒,好不热闹。

小丁与一个秃子交谈甚欢,两人的酒都喝得很快,一杯接一杯,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各喝了半斤以上。我暗想,照这速度喝下去,再过二十分钟,小丁就喝到一斤以上了,我的妈呀……我了解小丁,他的酒量在一斤以内,在这个限度内,他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喝到一斤以上,他就绝对撑不住了,要知道,在酒局上混,“撑住”太重要了,它简直是一个酒友的全部价值所在。说到酒友,陈大爷也是我的一个酒友,他每天早上一起床,就要喝三两白酒,如果没有这口酒,他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般,一整天都会无精打采。据他讲,他有一个比他还年长的黄姓酒友,这个老爷子喜欢将一种塑料袋包装的廉价高粱酒放进衣服的内兜里,上面插一个吸管,他几乎时时都要低头吸一小口,过过酒瘾……我一边喝酒,一边想着陈大爷和黄老爷子的光荣事迹,菜则一盘接一盘地上着,孙胖子为每一盘菜都拍了照片,也都乐呵呵地把它们发到了朋友圈里。

此时,我们八个人已经喝了七瓶汾酒。

那个秃子看到酒瓶都空了,就对着服务员大嚷:上酒!上酒!

我们继续喝了起来……小丁有些醉了,他突然站起身,说要为大家唱首歌。

大家拍手欢迎,可是他看到人们热切的期盼目光后又不好意思起来,死活不肯唱了。人们都非常扫兴,孙胖子不依不饶,断断续续地对小丁说,明杰啊……你刚才不是说要唱吗?……现在怎么不唱了?……唱啊,你倒是唱啊!

小丁斜靠在椅子上,慢悠悠地说,哦,哦,可我现在就是不想唱了,怎么了?犯法了?……兄弟们,安静一下,安静一下,听我说!……我,丁明杰,虽然不唱歌了,但我可以为你们超度啊!哈哈……我要超度你们每一个人,超度我的好兄弟们!

他说完,就摇摇晃晃地来到每个人面前,一律先说一句:“你是我的好兄弟啊!”接着便用双手在每个人的头部上方做一些莫名其妙的动作,这些动作类似于胡乱地抓取空气——我个人称它为“抓空”。

一会儿的工夫,他就转完了一圈,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已经把在座的好兄弟们都超度了一遍。

他坐到椅子上,笑着点了点头,认为自己超度得很棒,特别圆满。

散席时,大部分人都喝得吐了。我也吐了,感到十分恶心。只见孙胖子迟缓而艰难地把所有的空酒瓶摆成一排,然后就拍下了这个景象——九个空酒瓶的壮观景象。他看着手机上的这张照片,满足地说,牛逼,咱们喝了九瓶啊!牛逼大了!

大家开始互相告别,又乱成了一片……这个饭店在安福路,离我家不远,与他们告别后,我就朝家中走去。路上,我迷迷糊糊地想起前几天老妈告诉我的一个消息,她说司南死了。此人是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我叫他三叔,他性格腼腆,个头极矮,大概只比侏儒略高些。很多年前,他娶了一个从农村出来的胖女人,生了个儿子,这儿子现在快三十了,人长得高高大大,脑筋也灵活,听说开了个装修公司,赚了不少钱——简单地说,他儿子挺有出息,使他很有面子,是他的骄傲所在。但在一个月前,就在他儿子的订婚宴上,他一时高兴,竟然在酒桌上把自己给喝死了……

一个坐在沙发上边抠脚边看电视的中年男人拿起手机,点开朋友圈,看了一会儿后,他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对着手机兴奋地叫道:我操,喝了九瓶啊!一群傻逼!

城东,嘉会路;一千四百六十二年前,当时的朝廷在此地开凿了安定大运河的嘉会渠,该渠水面宽四十余米,全长约七百八十公里,景象极为恢宏。

人行道:天阴。老田穿过人行道,来到一个报刊亭前。停住。他买了一份本地晚报。这时,他的胃有些疼,是那种拧着的疼。他想,还不如更疼点儿呢,这样他就承受不住了,就得赶快回家吃药,然后蒙着被子睡一觉,也许睡着了就不疼了——就全忘了……有时候,人不是缺乏爱,而是缺乏疼……晚报上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太阳终于出来了。

饥饿:老田顺手将粗略看过的晚报丢进了垃圾箱。天空显得非常空,只是空而已。现在已是下午。他想,晚上该吃些什么呢?其实吃什么也是吃,只要还能吃或者还想吃,人就会花时间买菜、做饭,即使是去饭店吃饭,也得费时间等待,最终还要咀嚼、消化和排泄——吃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他想,只有自己死了,才能闭口不吃东西,才能真正安生了……如果自己死了,好朋友司南一定会参加葬礼(如果不是司南先死的话)……司南看着自己的尸体,大概会悲伤地说,老田啊,这下你可老实了吧?!

小事:老田出地铁口时,遇到一个断肢的乞丐,便给了此人十几块钱。给完钱,他并没有生出任何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感到了沮丧——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沮丧。

苍蝇:老田想,明天就是星期一了。今天很快就会过去,夏天也会很快过去,接着就是秋天,秋天过后就是冬天……今年很快就会过去。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什么都会完蛋的。在街角,他发现了一只绿头苍蝇——这个浑身乏力的四十多岁的男人发现了一只活力充沛的绿头苍蝇。

儿童:老田打通了一个电话,说帅帅,我是涛涛啊。帅帅说,哦,是涛涛啊。他们俩是小学同学,原先在同一个大院住,小时候几乎每天都会结伴上学。两人已经四年多没联系了,如今帅帅还是那个帅帅,而他呢?

自救:老田在小区旁的饭馆里买了一碗面。现在是十八点十四分,为了不饿肚子,他必须吃下这碗西红柿打卤面。吃面的时候,他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那个日本演员长得很像他的初恋女友倪婉文。

城堡:老田的家里没人。儿子在寄宿学校,老婆则出差去了,几天后才能回来。他给老婆打了一个电话,接通后,老婆说她正忙呢,就挂断了。他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新闻,然后就开始换台。他不停地摁着遥控器,直到换到了戏曲频道。他看了一会儿京剧,看着看着,就感到无聊得很,于是关掉电视,呆坐在沙发上。坐着坐着,他便胡思乱想,觉得自己非常陌生——对于一个刚做了赔钱生意的人来说,可能难免会这样想吧……“好端端的,怎么就赔了钱呢?”事实上,他不仅赔了钱,还赔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哩!可是,令他真正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赔了多少钱,而是他心里那些早已碎裂的事物终于以“赔钱”的形式进行了一次局部呈现……

洪水:老田进卫生间洗澡。香皂掉了,滑到了马桶与墙壁的缝隙处,他湿淋淋地蹲下捡它,却怎么也够不着……够着够着,他就放弃了……不够了,由它去。起身,用毛巾擦自己的身体,他越擦越起劲儿,也越擦越使劲儿……擦得皮都破了……他还在擦,还在擦,还在加重力气擦,因为此时的他,竟然感觉不到疼痛了……他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沉重的夜。

艳阳:老田做了一个梦,梦见在初冬时节,家里还没来暖气,夜里老婆紧紧地抱着他……

理由:一个少年不慎落入沧河,这情景正好被走在嘉会路的老田看到了,他立刻跳水救人。后来,落水的少年被其他人救上了岸,而老田却被淹死了。原来,他并不会游泳——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看似去救人,实则是奔着自杀去的。我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要自杀呢?因为做生意赔了钱?那笔钱虽然数目不小,但是还不足以使他破产,以他在生意场上的良好人脉与口碑,以后不难再赚回来。如果不是因为生意,那是为什么呢?他老婆是个聪明人,绝不会因为他赔了钱就跟他闹矛盾,而且他很爱他儿子,在旁人眼里从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父亲——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观察,他的家都是一个幸福之家……似乎他毫无自杀的理由……难道……难道就是因为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因为“毫无自杀的理由”,而导致他自杀身亡?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荒唐了!

田达的葬礼结束后,人们都说没见到司南,但司南却说,那天他早早就去了,一直待到葬礼结束,并且坚持说他见到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还和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握了手,打了招呼。他言之凿凿,又说得情真意切,甚至几度落泪,泣不成声,此情此景令人感动,于是人们也就都改了口,都说司南不仅去了,而且他还是葬礼上哭得最伤心的那个人呢。

城西,密尔克大道;二十六年后,此地出生的拉奎斯,独立驾驶气球首次完成了横渡萨德曼洋的飞行,并且他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用电脑键盘输入字母的人。

我对格鲁说,小心敌人从侧门强攻进来!你现在就派两个分队过去,增加兵力——记住,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你都要立刻报告给司令,不得延误!

据司令估计,近卫军正将那些最具杀伤力的大炮调过来,他们想快速地干掉我们新民军。革命革到了这个生死关头,我们必须尽快搞到更多的新式武器——看看我们的装备吧,简直太落后了!战士们手中的武器大都是快被淘汰的FE40冲锋枪、老式布劳恩驳壳枪以及自制手雷,这样下去,我们迟早会被敌人消灭干净!

好在我们的司令是帕雷——这时,帕雷推开门,对我说他已经命令一中队出去搞武器了,目标为普瑞尔军火库。

我不由得欢呼起来。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坚定地说,贝登同志,我们必须挺住,也必定能挺住!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你们肯定会问,新民军是一支怎样的军队啊?

我告诉你们,我们是一支由资本家的子女组成的队伍。比如我吧,我父亲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棉花批发商,帕雷的父亲是个金融家,其他战士的情况也差不多,都是所谓有钱人的后代。我们皆有一个共同的革命理想,就是要推翻那些坏父亲们所把持的腐败政权(近卫军的理想与我们的正相反)。

新民军的每一个战士都绝对服从帕雷的指挥,他不仅是卓越的战术家,还是一位进行战前动员的天才。他看起来弱不禁风,却在最初的战斗中英勇无比,曾经冒着敌人射来的子弹,将一杆长矛狠狠刺进了一个近卫军小队长的心脏——我亲眼所见,那家伙的鲜血就像扇面一样喷溅了出来,真是美极了!

“美极了”这个说法也许会冒犯到你们,使你们觉得我冷酷无情,像个嗜血的魔鬼,但当时我确实觉得美,并没有其他想法,这大概就是革命青年眼中的杀戮之美吧。

此时,我们守着一座极其宏伟的蓝色大楼,设计它的是著名华裔建筑师司南。据我所知,没有一个人不喜欢这座大楼的建筑风格,人们都亲切地称它为“蓝宫”。以前,蓝宫是肯森银行的总部,现在则是我们的根据地——是目前新民军唯一的一座战斗堡垒。

半个月以来,近卫军对蓝宫发动了几次小规模的进攻,但都被我们成功击退了。

在新民军的指挥室里,挂着革命家佩克的大幅照片,虽然他已经去世十多年了,但依然是我们的精神领袖。他的名言是:“用枪炮来建造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看到,略显疲惫的帕雷站起身,来到了窗前。他摘下眼镜,揉揉眼睛,望向了医疗室。索兰正在这里为一个伤员换纱布,她一笑就有两个酒窝,特别好看,但自从她加入新民军后,就不怎么笑了——她成为了一个战士,而战士怎么可能经常笑呢?

她父亲也是一个坏父亲,前几年靠哄抬物价发了大财,而说到父亲,我就不得不把时间拉到五十多年后,拉到了现在——现在,我不仅当上了父亲,还当上了爷爷!可是我心里清楚得很,自己并没有成为一个好父亲!唉,在时光的流逝中,我不过是稀里糊涂地活着,活着活着,就活了下来……偶尔,我也会充满感情地向孩子们说起新民军,说起我的战友,说起司令帕雷,说他是如何获得了我们的信任,说他有多么纯洁与勇敢,也说他有多么愚蠢和狭隘……遗憾的是,帕雷别说当爷爷了,他就连父亲也没当上——枪毙他的时候,他才二十一岁多一点儿,或许还从没和女人睡过觉哩!

上个月,在“蓝宫保卫战”中被炸弹炸断左臂的格鲁来看我,两个老家伙又聚在了一起。他叹着气说,唉,他们都白死了,你看,世界还是那副老样子!它纹丝不动啊!

我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流出了两行老泪。

如今,经过大规模修复后的蓝宫依然屹立于密尔克大道(只是改名为“蓝殿”),依然是银行总部(二十多年前,恩伯斯银行斥巨资向肯森银行购买了这座饱经沧桑的建筑物,作为它的全球总部),依然被广大的建筑爱好者视为杰作,依然是游客们的首选合影对象——这么说吧,它依然光芒万丈地存在着,就像一个关于永恒与变迁的最佳象征物。

索兰的坏父亲熬过那段动荡时期后,生意就越做越大,后来他在密尔克大道上建造了一座红色的摩天大楼,作为自己公司的总部。这座大楼离蓝宫也就三十多米,它们立在那里,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兄弟……而我之所以反复说到索兰,是因为她一直深刻地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但关于她的坏父亲,我却没有更多的话要说。

从小到老,我观察过各种各样的坏父亲,我必须说,他们很像一株株奇怪的植物,无论在旱季还是在雨季,他们都能结出一种带毒的果实……一说到坏父亲,我的思绪就回到了五十多年前的蓝宫,回到那个向坏父亲宣战的青春时代……那时的我们,单纯而狂躁,如同一条条训练有素的疯狗,而我就是其中的一条!

历史的福尔马林浸泡着我,当我被命运拎出后,还没来得及弄明白自己是谁,就被送往青春的战场。那时的我,整天跟在帕雷后面,随时都准备牺牲在革命的壮丽道路上……有一天,帕雷回过头,严肃地对我说,你别总跟着我,也去关心关心其他战士——尤其要关心关心索兰,她可是我们队伍中年龄最小的女战士啊!

我听后,片刻都不敢耽搁,赶紧找到了索兰。

我热情地对她说,是司令让我来找她的,问她有什么困难,需要哪些帮助。索兰听后,红着脸说道,只有一个困难,一个生活上的困难——我来月经了,急需一包卫生巾。

这个困难很容易解决,在洛坎姆街区,我亲爱的姑妈开着一家百货店,那里肯定有各种牌子的卫生巾,我如果去了,想拿多少就能拿多少。因此,我立马对她说,索兰同志,请你放心,我保证今晚就让你用上卫生巾!

之后,我找到帕雷,将情况汇报给了他。

他大手一挥,激昂地说,贝登同志,我批准你离开蓝宫两个小时!这是一个光荣的任务,你一定要为索兰同志搞到卫生巾——尽量多搞点儿,这样她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未来的战斗当中!

我急忙立正,敬礼,大声说,请司令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夜里八点多的时候,我溜出了蓝宫。大约半小时后,近卫军突然向蓝宫侧门发动了进攻,他们誓要夺回这座代表着资产阶级荣耀的伟大建筑物。战斗开始时,先由六门大炮对蓝宫进行猛烈轰击,接着近卫军的士兵们就从地洞里爬了出来,向蓝宫冲去。最终,进攻不计代价的近卫军赢得了胜利,全面占领蓝宫(后来,有军事专家指出,对新民军来说,其实没有守卫蓝宫的必要,他们应该果断放弃它,只留给近卫军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战略价值的胜利,然后退到山区中进行长期的游击战,这才是最高明的决策。但帕雷却下达了一道愚蠢的命令:死守蓝宫。此时,被献身革命的光环冲昏头脑的他早已失去理智,只是极端自私地将他本人的历史定位与“蓝宫保卫战”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帕雷被子弹打中了右腿,后被活捉,而新民军的战士们则大都牺牲在了蓝宫的外围和里面……就在双方激战之时,我从姑妈的店里扛出了一箱卫生巾——还是艾丽牌的,最贵的那种!高级货!

公审帕雷的时候,我也混在人群中高喊着“近卫军万岁”。人们鼓掌,我也跟着鼓。当时我就感到一个高度融合和稳定的全球化时代已经来到,前进中的历史车轮只能无情地碾过那些牺牲者——他们中就有索兰,据说她替帕雷挡住了一排子弹,瞬时就被打成了马蜂窝……我记得帕雷曾经私下告诉我,他为了能够长期战斗下去,急需组建一个革命家庭,而索兰就是他的理想伴侣,她不仅英勇无畏,而且胸部丰满,非常适合养育下一代战士……这些往事,我只要回想起来就感到头痛难耐,但最使我痛苦的却是一个来自我个人幻想的清晰场景——

索兰被打死的时候正来着月经,可是她不但没用上我拿来的高级卫生巾,还血肉模糊地倒在了满是弹坑的地面上……硝烟弥漫,阵阵阴风吹过,她的裤裆里必定经血横流,满满充塞着那些我永远都无法形容的冰寒与晦气。

城南,报慈北街;二十一年后,某城第三十八届夏季运动会在此地举行,大会设二十八个大项的比赛和三个示范赛,吉祥物为“报慈红喉莺”,标语为“新的梦想,新的你”。

梦里出门,我遇到了一个鬼。

我说,你来自哪儿,叫什么名字啊?

它不说话,只是冲着我呵呵笑。我想这个鬼也许是一个淘气鬼。

醒后,我回忆着梦里的鬼,觉得它十分可爱。

在梦里和梦外,我都不怕鬼。

厂子破产后,我心想,厂子倒了就倒了,而人真应该多活几次,但事实却是,人人都只能活一次。人就像一枚钉子,终究逃不脱那个就要落下来的锤子——此刻,在锤子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另一个梦里的我,突然离开了地面,腾空而起。

我飘飘荡荡,我荡荡飘飘,很快就飘出了报慈北街的线材厂宿舍院。

飘荡中,我遇到一个熟人,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在街边摆着一个卖袜子和帽子的小摊。她看到飘荡的我,立刻大惊失色,声音发颤地对我说,高强,难道你变成神仙了?

我笑着说,我可不是什么神仙!嗯……是这样,我常常会生出很多想法,它们积攒在肚子里,就变成了一种气体……就是这种气体,使我飘了起来——其实,我也是瞎猜的,谁能搞清楚呢?!哈哈……反正我是飘起来了!哈哈!

她说,噢,是这么一回事儿啊。

她显得有些失望。这时,过来一个老太太,要买袜子。她急忙招呼。忙乎一阵后,老太太摇了摇头,表示没有看上的袜子,然后就以极慢的速度离开了。她仰起头,有气无力地对空中的我说,你飘来飘去,多自由啊——你看看我,守着这么个小摊摊,简直寸步难行……辛辛苦苦干一天,也赚不上几个钱……

我说,我记得你以前不是在政府部门工作吗?

她听后,叹了口气,略激动地说,我不是公务员——不在编!不过是个临时工罢了,工作就是收发收发文件,打打字,去年进行机构改革,就把我给辞退了。

我说,那你老公呢?还在铁路上吧?

她说,前年就离了!

这句话,她竟说得颇为开心。

我说,噢……那你保重,我们再会。

她向我点了点头,没再说话,只是看着我飘了过去,飘过了她,飘过了那些廉价的袜子和帽子。我和她虽然是同学,但一向来往很少,互相之间并不了解。对我来说,她差不多是一个陌生人,但我却清晰地记得,多年前自己曾和一帮同学参加过她的婚礼,当时我还喝醉了,闹出不少洋相……但我不论怎样回忆,都回忆不起来自己是因何喝醉的……难道我以前暗恋过她?不会吧?……也许那些理应被遗忘的事情早已被我彻底遗忘了……空中的我,感到一阵又一阵寒意。我又飘过了几条街道。

我看到一个正牙疼的中年男人,他疼得龇牙咧嘴,痛苦不堪。我看到从东面走来一个抽烟的年青女人,她面色苍白,有两个刺目的黑眼圈。一个老大爷发现我飘了过来,就好奇地问我是怎么飘起来的。我恭敬地对他说,大爷,当一个人的想法多到放不下的时候,就飘起来了。

大爷明显不相信我的话……我继续飘着,看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他的车后座上捆着一麻袋土豆,由于口子没扎好,便散落了一地。土豆有的滚得远,有的滚得近,这人赶忙停下车,捡着地上的土豆,同时还得躲避那些穿梭而过的汽车。

他脸色凝重。土豆是过冬的主菜,现在却滚得满地都是,仿佛捡不完似的。

我飘过了他,在不远处看到一起车祸现场:一摊鲜血,一只女式皮鞋,一个红色背包,一个趴在地上的女人,一个全身发抖的打电话报警的司机,一辆横在街中的面包车和一辆严重变形的女式自行车……也许,这个世界就像车祸现场的那辆女式自行车一样,已经被扭曲了。

瞬时,我就不想再飘下去了,因为无论我飘或者不飘,结局还是那个结局——

如果张晓红不是急着去相亲,那么她就不会被疲劳的司南所驾驶的面包车撞上;可是,如果张晓红没有被撞上,那么按照命运的发展,司南的面包车也会准时撞上正在捡土豆的刘双柱,这样一来,我看到的将是另一起车祸现场:一大摊鲜血,一个趴在地上的男人和满地散落的土豆,一个全身发抖的打电话报警的司机,一辆横在街中的面包车……

我是说,即使张晓红躲过了那一劫,司南和刘双柱也会遇上这一劫。

劫有可能转移,但绝不会消失。命运就是如此,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我醒后,努力回忆着梦里的人们,也回忆着那些鬼,天啊,那些迎面撞上来的鬼!

城南,同成路;四百七十八年前,一种新的高发芽率的小麦育种技术在此地试验成功,不久后,这项技术就在东方世界得到迅速的推广和应用,大受各国及各地区农民的欢迎。

星期天。

他俩来到一家小饭店,点了几盘家常菜。

他一如既往地吃得快,她则一如既往地吃得慢。她说,你慢点吃,吃快了,对胃不好。

他呵呵一笑,说,我习惯这样吃啦。

她笑,不语,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吃完饭,他付账。她抢,说我来付吧,总让你付,这次我来!

他不让,两人纠缠着。一个胖乎乎的女服务员在旁边等着,一脸不耐烦的表情。这顿饭实在花不了几个钱。

最终还是由他付了账。

她有些闷闷不乐。

走出饭店,她踢飞了脚下的一颗小石子。

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俩随意走着,聊着。他抱怨说,自己在那家公司已经干了三年多啦,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可是工资却没有涨过一分钱。

她说,是啊,挣钱难呀!你得坚持住,慢慢就好起来了。

他冷笑了一下,说,慢慢?

接着两人就不言语了。

春天来了,但天气还是冷。路过一个公园,他俩走了进去。公园里的人不多,两人找到一条长凳。坐下后,她的头就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点着一支香烟,看着眼前的人工湖,深深地吸了一口。

她的手指与他的手指交叉着,时而紧握一下。不远处,传来一阵嘈杂声,两人都没有理会。他亲了亲她的额头。她抿嘴微笑。

他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够了,就离开了公园。

他说,去酒店吧。

她点了点头。

他俩打上车,来到了同成路的一家快捷酒店。刚进屋,他就抱住了她……在一张过于软和的床上,他和她开始做爱。但他毕竟已人到中年,有些气力不足,但还是硬撑着。

完事后,他去了卫生间,从里面问,晚上一起吃饭吧?

她说,不了,我回家吃。

他说噢。

这时,下午的阳光照耀进来,生出了一些暖意。

他俩又抱住了,不说话,只是紧紧抱着。一小时后,他送她回家。

路上,他提出了分手。

两人的手牵在一起,她狠命地掐他。

他面无表情。

她咬了咬嘴唇,说,咱俩这样下去,确实长久不了……你想回去,也是一件好事……以后碰上了机会,你来找我玩儿吧——没机会了,是吗?

她的声音发颤,身子在发抖。他慌了,不知说什么好。

她不再掐他了——掐得太久,便乏力了。前面就是她家。

他说,今后,你要好好的!

她涨红了脸,恨恨地说,你说的都是屁话!

他说,怪我,都怪我!你知道的——我嘴笨!她说,你才不笨!哼,你聪明着呢!

他仿佛受了冤枉,想抱抱她,却又一动不动。她说,你生气了?

他低下了头,略激动地说,珞琳,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只是……只是你的话,让我心疼了……

她听后,愤怒地说道,那好吧,今后你也要好好的!还有——司南你听着,不许你忘了我!这就是你想听的屁话吧?!

他立刻呆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隐约听到一种声音,一种砍刀剁骨头的声音: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是的是的,咔嚓咔嚓——猛一回头,这些骨头都已喂了狗。

城东,太堡街;一千四百一十二年前,此地观测到仙户座超新星爆发,并进行了详细记载,这是世界天文学史上最早的一次观测记录。

我快速脱下了裤子——停!这样也太直接了吧?!

停!!

缓一缓,让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

这里是一间男公厕,属于太堡街的一家大型工厂,而我是该厂的一名工程师,名叫司南。

介绍完毕——我拉出了大便……厕所隔板上,向来不乏那些乱七八糟的留言以及不堪入目的淫秽图画,以前我从没认真看过它们,但此时我却忽然来了兴趣,想看看它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见:

“无聊的时候,我就在这里拉屎……”“网游装备,要买的话请联系我,电话138XXXXXXXX”“刘庆虎是个大傻逼!”“欣荣东街新开了一家酸菜鱼饭店,在桃源大厦正对面,我昨天刚吃过,味道好极了!有时间大家去尝尝,我保证,你们绝不会后悔!”……

没想到在厕所里还能看到美食广告,这也太梦幻了吧!哈哈……我发现,还有这么一条留言:“惠盛集团克扣工人工资,加班不给加班费,大家联合起来,在十月十七号集体罢工!”

我们厂每月十六号发工资,看来这是准备领上工资就罢工啊!好!

我一向痛恨加班不给加班费,到时候说不定我也要参加哩!……可是,我又想起在不久前,也有人发动过类似的罢工行动,但到了约定的那天,却没有一个人付诸行动——最可气的是,之后人们加起班来,竟然比原先干得更欢了!这次恐怕和上次一样,同事们也只是过过嘴瘾罢了,唉!

自此,我每次上厕所时都要读一读那些新增的留言。

某天,一条留言吸引了我:“杨冉最美,我喜欢她!3车间骑士留。”

我吃惊地发现,还有很多留言是对于这条留言的回应:

“我也超爱她!”“杨冉是当之无愧的厂花!”“她好像有男朋友了,听说是个富二代”“杨冉就在我身边……”“我喜欢她的美腿”“她就是个大骚货!”“杨冉不属于你!你还是老老实实上班吧!”“她的小酒窝好可爱啊!”“我告你们一个秘密——杨冉十八岁时,就是我的人了!”

这些留言旁边还有不少关于杨冉的裸体画,都画得极为下流。

杨冉是厂里人事部的招聘专员,专门负责给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因此大部分同事都认识她。而她确实长得很美,皮肤白皙,个子高挑,爱笑,非常和气。

几天后,我发现在持续添加的留言中又出现了“3车间骑士”,他这样写道:“所有侮辱杨冉的人都是混蛋,都该死!3车间骑士留。”

下面有几条回应的留言:

“说得好!杨冉是我的梦中情人,是天使!不准侮辱她!!!”“你以为你是谁?护花使者?洗洗睡吧,杨冉绝对看不上你这个打工仔!傻逼!!”“经鉴定,3车间骑士就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哈哈”“骑士?骑你妈呀!”“难道你就没有侮辱杨冉吗?我觉得你才是第一个侮辱她的人!是你先把她的名字写在了厕所里,有这样喜欢一个人的吗?傻逼!猪脑子!3车间骑士的老爸留。”

那些裸体画则被人涂黑了——我猜,这好事一定是3车间骑士干的。

过了两天,3车间骑士再次出现。他写道:“我承认我是一个穷工人,但我就是喜欢杨冉,怎么了?我就是在这里说我喜欢她了,又怎么了?我郑重告诉你们,今后我一定要追上杨冉,让她做我的女朋友!3车间骑士留。”

后面紧跟着一条留言:“3车间骑士,如果你以后真能追上杨冉,我就在咱们厂裸奔一圈,决不食言!3车间骑士的老爸留。”

这条后面,还有一条:“好的,我们一言为定!你这个龟孙子,准备好裸奔吧!3车间骑士留。”

隔板上的留言真是越来越有戏剧性了。我笑了笑,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手纸……之后没过多久,隔板上的所有留言和图画就都被那些忍无可忍的保洁员清除掉了——一层厚厚的黄油漆覆盖了它们。

我看着洁净的隔板,心里感到一种既真实又模糊的失落,这种失落引发了我的回忆——就在昨天,我在下班途中遇到了杨冉。

她迎面走了过来,我说,小杨,下班了吧?

她腼腆地说道,下了,你也下了吧?

我说,刚下,哈哈!

望着她的背影,我不由得想起那些关于她的留言……唉,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两个月后,杨冉辞职了,据说她回到了老家。

日复一日,日复一日,直到某日中午,正去食堂吃饭的工人们突然看到从员工宿舍里跑出了一个赤裸的胖子。他戴着一副墨镜,晃动着一身肥肉,在厂区里气喘吁吁地奔跑着……几个保安赶紧追上他,费了不少力气,才把这个光溜溜的家伙弄回了宿舍。

没有人知道他因何而裸奔,面对同事们的追问,他一概报以沉默——

没错,他只是笑嘻嘻地沉默着,只是有些得意。

城北,尚义村;一千五百一十三年前,此地出生的谏议大夫张瑾冒死向皇帝呈上了《安定疏》,建议大幅降低赋税并且批评皇帝执迷于求仙问道,不理朝政,之后他虽然被罢官,但在历史上却以直谏而闻名千古。

张老汉烦着呢!

他有时像一个担惊受怕的负债者,有时又显得极为忧伤。(虽然张老汉是一个文盲,并不清楚“忧伤”这个词的确切含义,但他望向那棵老槐树时心里所流露的愁闷与酸楚却是一种千真万确的忧伤情绪。)

说到底,他烦的是一件好事。

张老汉是尚义村的村民,该村属于城中村。过去,村民们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尽管每家都有谋生之道,但也只是养家糊口罢了,从没听说哪个村民赚过大钱。那时候,村民们最羡慕吃公家饭的人,如果谁家的儿子能在国营工厂里当上一名工人,那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如今谁都知道,最热的行业是房地产业——终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到了尚义村。某天,村委会通知张老汉,有个房地产项目要占用他的老屋,按照政策,他不仅能分到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楼房,还能得到一笔赔偿金,数目为一百五十万。

张老汉可不是什么钉子户,他完全拥护拆迁政策,觉得拆了老屋并不可惜,以后有钱在手,干什么不行啊?他犹如捡到了金元宝。

在十多年前,张大娘就去世了。张老汉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孩子们都过得不易。大儿子只是靠一个小卖部的收入支撑着全家的生活;二儿子是个技艺平平的木匠,只能打些零工,赚钱养家;女儿嫁给了无线电厂的一个操作工,这些年随着女婿的下岗,女儿一家的生活也就失去了保障。

儿女们确实各有各的难处,但就算有再大的难处,也不能不管老人啊!

张老汉的儿女们平时都很少来看望他,有时候即使来了,也都两手空空,而且都是坐下来没说上两句话,就急匆匆地走了。

他们就像在躲避一个苍老的瘟神。

张老汉一想起这些事,心里便堵得难受。

几年前,张老汉也曾轮流到儿女家住过,但是住几天还行,时间一长,就难免受到儿女们嫌弃。受了气的他只得回到老屋,依旧一个人过,图个心里舒坦。

现在,张老汉倒是过得挺舒坦,可他毕竟快八十了,身边没有亲人照顾,终究不是个办法。

拆迁的消息刚刚传出,二儿子就来到了老屋。已经半年多没登门的他,一进门就嘘寒问暖,喜眉笑眼的,一点儿都不脸红。坐下后,他便跟张老汉说起了闲话。只见他张口一个爸闭口一个爸,亲热极了,而张老汉则表现得不冷不热。终于,他转入了正题——说,爸,我想好了,您到我家去住吧!我和艳梅来照顾您,给您养老送终!您都这么大岁数了,一个人过可不成啊!

张老汉闷声闷气地说,不去,我谁家也不去。

二儿子当即就变得可怜兮兮起来,他恳求道,爸,您别说得太绝了……您再考虑考虑,听说这老屋就要拆了,迟早您也得搬啊!爸,求您了,再考虑考虑吧……

张老汉听得烦了,便说,那是以后的事,现在还不急!

二儿子看着倔强的张老汉,实在想不出一个立马能说服他的好法子,也只好走了。

走时,二儿子把张老汉所有的脏衣服都带走了,说拿回家让艳梅洗。张老汉板着脸,任由他拿,也任由他说。

第二天,大儿子全家都来了,还拎着大包小包的营养品。大媳妇一进门就钻入了厨房,精心做起了张老汉最爱吃的烧肉打卤面。饭后,大儿子说,爸,您还是到我那儿住去吧!我是长子,理应由我来伺候您,我可不能让街坊四邻看咱家的笑话,说我不孝!

张老汉突然涨红了脸,大声说,又不是没在你家住过!……那时候,你成天哭丧着一张脸,彩霞也没个好眉眼——哼,你们就差撵我走了!

张老汉缓了口气,又说,二小也叫我去他家了,我没答应。

大儿子听了张老汉的这番话,就好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厚着脸皮说道,爸,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以前是我们不好,现在我向您认错,以后我们改了还不成吗?爸,我们肯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您了,您就放心吧!

说完,大儿子喝下一口茶,润了润嗓子。

张老汉一声不吭,也喝了一口茶。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儿。

还是大儿子先开了口,他说,爸,您千万别去二小家!他媳妇德行不好——说实话,她比彩霞可差远了!您跟他们过,真不如跟我们过哩!

这时,大媳妇忙完了厨房里的事,进屋红着脸跟张老汉说,爸,您就和我们一起过吧!过去是我不好,我向您认错!

大媳妇一认错,反倒把张老汉弄得不好意思了。他忙说,都过去了,不提了,不提了……让我再想想……你们让我再想想……

大儿子一家走了没多久,女儿和女婿也来了。

女儿一来,就数落起她两个哥哥的不是,数落得累了,便央求张老汉到她家去住,女婿则在一旁帮着腔,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说个没完,就像两只不停地发出嗡嗡声的特大号蚊子,搞得他的头都快炸了。

最后,张老汉几乎是撵走了他们——他黑着脸说道,回吧,你们回吧,我想好了就告你们!……快回吧,让我好好歇一歇,我累了……唉,快回吧……

几天后,张老汉在村里碰到了那家房地产公司动迁组的组长司南,他赶紧凑上去问,你们盖的是一座什么样的大楼啊?

一时间,司南也说不清楚,他只是告诉张老汉,他们不止盖一座大楼,而且要建一个花园式小区,这小区里足有三十多座大楼,而且它的名字已经取好了,叫作“罗马花园”。

张老汉听后,嘴里只是“嗯”了一声,心里却琢磨起来:

好狗的,要盖三十多座了,还要建花园了!这下可闹大了……就是这名字取得不咋地,人住的房子,怎么能取牲口的名字呢?!骡马骡马的,难听死了……狗日的!

城南,嘉山;三百七十七年后,此地的奇妙游乐场里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当时正在运行的游乐项目“星际穿越”的安全带突然发生断裂,导致座位上的十二名乘客被甩向高空,接着摔到了地上,其中十人当场死亡,另两人在抢救过程中死亡。

咱俩上山时,你在我身后采起了野花。

你采了一朵又一朵,我则快活地翻起了跟头……似乎那漫山遍野都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

我有一身好力气,但顽劣得很,可你却偏偏看上了我。

那天在城隍庙外,我在众人面前说大话,说我怎样怎样有力气,又如何如何武艺高强。有人不信,说彭三啊,你吹牛了,你能比得过人家鲁智深?!

我就不服气了,说我曾在虎跳崖上举起过一块大石头哩,有这么大——我比画给众人看。有人又说了,这还不是由你说了,又没人瞧见!你若能举起宝林寺菜园里的那块大石头,俺们便信你!

我说,好哇,举就举!走!

我和众人就来到了宝林寺,此刻,你正在这里上香。

好家伙,那可真是一块大石头啊!

人们边摸大石头边议论,皆认为我举不起来,丢丑丢到了宝林寺。我不出声,也不举,只是盯着大石头看,上下左右地看。人们起哄,让我给他们磕头,承认自己是个孬种。有人说,傻小子,还是滚回你的状元斋吧!

这时,上完香的你,听到了一阵吵嚷声,于是走出大殿,跟着众人看起了热闹。我抓耳挠腮之际,一抬头正好看到了你。

你真美啊。

我竟看呆了。现在我还记得分明,那天的你,身披一件猩红色斗篷,辫子藏在斗篷里,只亮出两缕好看的鬓发。

你冲我笑了笑。

旁边的丫鬟与你耳语了几句,想必是叫你快快离开。但你偏不,还要继续看下去。

突然,我就生出无穷的力气,好像身体里瞬时起了大风一般。

我对众人喊道,都给大爷我闪到一边去!

人们见我要上手,便赶忙退去,皆离我有十步之远。我脱去上衣,光着膀子,先是大吼了几声,然后就将双手探入大石头底部,骂了一句:“日他先人的,给我起!”

我全身之力贯注,顿时将此石托至了腰间。

瞬时,我的双腿就打起了颤。

有人嚷道,不行不行!彭三,你要举过头顶才算!

我好像听到了你的尖叫——我又吼了一声,就下死力,将大石头举过了头顶。

众人发出了喝彩声。

从此,人们就不叫我彭三了,改称为三爷。

又见你,是在十几天后。

那天,你去嘉山上的真武观祈福。

谢天谢地,打猎归来的我正好碰见了你。我大着胆子,上前与你施礼,恭恭敬敬地说,这位小姐还认得我吗?

我心里很是得意,知道你曾见我举起过大石头,一定对我佩服得紧!没料到,你嘴角一扬,说认得认得!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举起过一块大石头嘛!本小姐还种过一百株牡丹呢!

我说,牡丹?花花草草的,有什么稀罕?

丫鬟又催你走。你不。

你气坏了,指着我说,才不是呢!我种的牡丹花与别人的可不一样!它们都有自己的名字哩——我取的名字!而且,我还给它们每一株都作了诗——你作得出吗?

我作不出,顿时低下了头,气短。

你见我丧气,便说,我听人说,你住的地方叫状元斋,这名字我倒是头一回听说,不知是个什么所在?

我说,这就说来话长了!我从小父母双亡,靠亲戚们接济,才长大成人。我没念过书,只是力气大,以打猎为生。人们说,京城里的皇帝除了选文状元,还选武状元,我想我有一身好力气,再学些武艺,说不定也能考上个武状元!可是没人教我武艺啊,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一个学武的法子,最后只得拜了戏班里的一个武生为师。他叫司南,四十多岁,人挺老成,可是他不教别的,只教我翻跟头——苦也!后来,我逢人便问怎么考武状元,人们说若想考上武状元,除了武艺要盖世无双,还得熟读兵法,会答卷子。我一听就知道自己没戏了,因为我不过认得几个字而已,怎能答得了卷子?!从此,我只好断了这个念头,可是我一心想当武状元的事却早已传开,人们便常常以此来取笑我,还把我住的那两间茅屋叫作了状元斋——小姐,我说完了。

说出这一段话,我就像吐出了一块世上最大的石头。

而你听后,眼里满是疼惜。

自此,你就时常偷偷将我带到你家的牡丹园里。

你家阔气得很啊!在园子里,你领我欣赏那一百株牡丹,而我则翻跟头给你看——我一连翻了七七四十九个!你笑着说,够了,够了,真是够多了!

你还给我念诗哩!

你念得好似唱歌一样,动听极了。

就这样,我和你好在了一起。可是,以我的穷家当,你父母绝不会答应咱俩的婚事,因此你就与我商量私奔。我说,阿简啊,你要知道,与我私奔后你就见不着你父母了,也见不着漂亮的牡丹园了!

你看着我,坚定地说,三郎,那我也要与你在一起!以后我为你煮饭,陪你打猎,山上虽然没有牡丹花,可是还有很多很多的野花呀!

好,那就私奔吧!

咱俩住进了嘉山。

你父母气得半死,与你断绝了一切关系。人世茫茫,好像只剩下了我和你。

半年多后,在山腰的枫林凹,我盖起了三间新房。

那天,我一边嚷一边进了门。我说,阿简,我打了一只白老虎哩!

你惊叫了一声,说,啊,你肩上被抓伤了!

我说,没事没事,只是些皮外伤!哈哈哈!这虎皮一定很值钱,等卖了它,我就给你买个玉簪子!……

第二天,我兴冲冲下山,去集上问虎皮的价钱。我万万没想到,山民们听说我打死了白老虎,都说打不得,怪我犯太岁,得罪了山神,因此他们就闯进咱家,将你绑了起来,说等我回来后,要将我拿下,以祭山神。

我问好了价钱,就欢欢喜喜上了山。

刚进家门,山民们就围了上来,要捉拿我。

我怎能束手就擒,便与他们厮打起来。可是,他们的人越来越多,我难以招架,渐渐退到了柴房。刚进柴房,我就看到被绑的你,急忙上前救你,这时一个山民竟狠狠地朝你的后脑打了一棒,刹那间,我整个人都傻了!

接着,我也结结实实地挨了赵猎户的一耙子——你送我下山时,咱俩就碰到了这个总是露出卑微笑容的赵猎户。

他笑呵呵地说,三爷啊,听说您打死了一只大老虎?

我说,是啊,还是一只白老虎哩!

然后,我就笑着看了你一眼,还得意地舒了舒身上的筋骨……

城东,新颜路;一千二百四十一年前,朝廷为控制全国经济,在此地设立了惠通局,正式印行各类“易票”,它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广泛流通的纸币之一。

范爷爷早就走了,留下了范奶奶。

范奶奶在十几年前亲自动手,做好了自己的寿衣和寿鞋,也算了了一桩心事。

有一天,范奶奶的二女儿桂茹回来看她,一进门就发现她正在脱脚上的一只寿鞋,便说,妈,您穿这鞋干啥了?

范奶奶笑呵呵地说,能干啥了?试试看呗!这两天我的脚肿了,就试了试,看能不能穿上。

桂茹拿起床沿上的一只寿鞋,摩挲了几下,也笑着说,小了就再做一双吧!

范奶奶不急着答话,而是随意地躺到了床上。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可不做了!等过些日子消了肿,就合脚了!再说了,小就小哇——到时候,我就是趿拉着它们,也能走了!

桂茹一撇头,不满地说,妈,说这话可不吉利,以后您别说了!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范奶奶在扫地时,突然抬起胳膊,将扫帚挥到了自己的头顶上,在空气中扫来扫去。原来,她看到了一股又一股的黑气,这些黑气正不紧不慢地包裹着她,缠绕着她。

她试图将它们都扫到窗外。

她一下又一下地扫着,仿佛越扫越有力气。十几分钟后,除了最后一股黑气外,其他的竟然都被她扫了出去。她继续扫……扫着扫着,她就从这股黑气里看到了一个小姑娘——她一惊,心说这不是小时候的我吗?!

只见这个小姑娘走到一个花池旁,认真地看着一朵紫色的牵牛花。

她轻轻摸了一下花瓣,又摸了一下。她笑了。

这花儿真好看,她忍不住摘了一朵,高举着它,笑吟吟地朝家中跑去。

她越跑,身影就越小。渐渐地,她就彻底消失了。

此时,那股黑气也随之消散。

范奶奶愣了一会儿,露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接着嘴里就嘟囔了起来,也不知她嘟囔些什么。她并不惊惧,而是平静地回到床上,闭上了双眼。她想,刚才的那股黑气可能是一个预兆,也许自己真的要走了。

临走前,她还想回一趟故乡平城,但她已经八十六了,不可能出这么远的门了。就算她执意要回,孩子们也一定不会同意,而没有他们的陪伴,她深知自己寸步难行。

唉,怎么办呢?

范奶奶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中全是关于平城的回忆……那寒冷的气流和灰蒙蒙的天空,那直入云霄的大烟囱,那飞扬的煤灰,那屹立不倒的鼓楼,那一声声温暖的呼唤……

第二天,从来都早起的范奶奶却沉睡不醒,这可把每天回家为她做饭的小女儿佳颖给吓坏了。她赶紧唤回了哥哥姐姐们,可是不管子女们用什么方法来叫范奶奶,都毫无效果——她就是醒不过来。送她去医院吧,又怕这么大年纪的人,经不起折腾,而且她虽然醒不过来,鼾声却平和顺畅,似乎正做着一个漫长的美梦。

大家就开了个家庭会议,都觉得范奶奶应该没有大碍,所以决定先不去医院,而是由兄弟姐妹们轮流陪伴她,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再把她送往医院,而就在此时,在一股黑气的包裹之中,二十九岁的司南,已经在睡梦中赶到了平城。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但他还是来了。

他来到了石匠街,来到了王府路,也来到了南鼓楼巷和飞弹街。

他来到了师家巷,看着匆匆忙忙的行人,感到无所适从……看着烟囱里冒出的那些浓烟,他顿时感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已经老了——老了的他,正在用一个老人的目光看着周围的一切。

他在不同的街道上穿行着,就好像自己认得这个城市的每一条道路,又好像自己被某种神秘的力量所牢牢牵引……他莫名其妙地进入一个院子,又很快出来,再进入另一个院子,又很快出来……他就这样不停出入着不同的院子……直到他从这个院子出来,走到了一面巨大的墙壁下。

他傻乎乎地抱住了墙壁旁的一棵大杨树。

他满怀深情地望着大南街上的鼓楼,甚至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但他却毫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他就像一个极度困惑的游客,这导致他开始怀疑自己看到的一切,并且最终怀疑到了自己——难道自己真的已经老了?

自己真的是自己吗?

或者自己到底是谁?

这些怀疑令他大为恼火,于是他就下了狠心,向那面墙壁撞去,心想管它是真还是假,撞了就全知道了——“咚!”——这时,范奶奶从梦里醒了过来。

她整整睡了一天一夜。

子女们现在终于松了一口气。

三天后,范奶奶在晒太阳的时候走了。她走时,神态安详,面含笑意,似乎已得偿所愿,了无牵挂——还有,她就是趿拉着那双小了的寿鞋走的,确实如她生前所说,即使是趿拉着它们,也一样走得了远路。

司南撞上墙壁后,那股黑气瞬时就把稀里糊涂的他送到了某城新颜路的一间楼房里。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已经睡了一天一夜。

他不明白自己为何睡了这么久,只依稀记得他在梦里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恍恍惚惚的他下了床,走进卫生间。他一照镜子,发现自己脑门上竟然有个小小的肿包!他摸了摸它,感到了一种轻微的疼痛。

他心想,日毬怪了,睡前还好好的,醒来咋就撞了个包呢?真是活见鬼了!

城南,龙宝街;二十九年前,四十一岁的人气盛极的影视歌三栖明星欧阳美雪在此地的莲花体育场向五万多名观众深情告别,之后她便隐居起来,彻底退出了公众的视线。

我坐在龙宝街的飞地剧场里——坐在第一排,看话剧。

这是一出关于爱情与仇杀的通俗剧,在剧中,男主角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了昔日爱人的胸膛,鲜血顿时就喷溅出来——

番茄汁就这样溅到了我的脸上。(我说过我坐在第一排嘛!)

那天,是大姐的祭日。

我刚进家门,三哥就对我说,老四,今天是大姐的祭日,给她鞠个躬吧!

我说嗯。

冲遗像鞠完了躬,我俩开始吃饭——三哥做的拉面,面条粗细正好,十分筋道。

吃完饭,我洗碗时对三哥说,三哥,前两天我读了《司南自传》,司南讲过一句话,他说自杀者既是杀人犯,也是自我保存者,对于自杀者而言,他们的凶器只有一件,那就是怯懦。

三哥说,司南说得好啊,他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唉,要是大姐读到了这句话,真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我听后,内心一颤,心想我苦命的大姐啊,她怎么就被一条响尾蛇给强奸了呢?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夜,大姐对我说,老四,你饿了吧?乖,你等着,大姐这就出去给你弄点儿吃的!

大姐是个妓女,她本想出门去接客,但一条响尾蛇却悄悄跟上了她,最后将她逼到一个墙角,要强奸她。大姐不从,就与它展开了搏斗,可她毕竟是人,而且还是个女人,因此她注定打不过那条响尾蛇。

响尾蛇得意洋洋地说,小婊子,你这是白费力气!

它说得没错。

事后,大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通过妇幼保健院的先进设备,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肚子里的一条小响尾蛇。

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自杀。“自杀者既是杀人犯,也是自我保存者,对于自杀者而言,他们的凶器只有一件,那就是怯懦”——对照这句话,大姐曾与响尾蛇激烈搏斗过,所以你很难说她是一个彻底的怯懦者,但最终她还是失败了——响尾蛇强奸了她。

搏斗就是这样,总有人胜利,也总有人失败,而大姐在自杀时也杀死了那条小蛇,这是她的最后一次搏斗——她胜利了,小蛇却失败了,付出了它的区区性命。

自杀前,她心想,绝不能有任何闪失,自己和它都必须死。

事实上,确实也没出现任何闪失——

她从三十五层高的楼上跳了下去,瞬间,两条命灰飞烟灭。

我和三哥聊天。

我俩聊着大姐和大哥。

三哥半低着头,忧伤地说,前几天我还梦到了他们,梦里面,大姐变成了一只金龟子,而大哥就更离谱了——他竟然变成了一头大象!……

说到大哥,他比大姐死得更惨——他死于一场战争。

那时候,他来到了蚂蚁国,想在那里称王称霸,但他却远远低估了蚂蚁们的勇气和力量。

蚂蚁们向他发起了一场史诗级的战争,成千上万的蚂蚁向他围了过来,一起咬他。他不停地拍打它们,踩踏它们,但蚂蚁实在太多了,战斗到最后,他还是被蚂蚁们给活活咬死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蚂蚁们不仅咬死了他,还要享用他,它们至少吃了七天七夜,才把他全部吃完。

他只剩下了一副白白的骨架。

大哥失败了,死了。实际上,战争和搏斗一样,归根结底,都是要分个胜负出来。

聊到最后,三哥长叹了一声,对我说,响尾蛇是害死大姐的凶手,而大姐也杀死了一条小响尾蛇,两人都是罪犯,至于那些蚂蚁,本是人死后的灵魂,因此大哥死后,他的灵魂也变成了一只蚂蚁——也许这只蚂蚁还和其他蚂蚁一起吃过自己的尸体呢!

听完三哥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说,二哥还有另一套说法哩——

二哥说,其实响尾蛇根本就没有强奸过大姐,那一切都是大姐编出来的,都是胡言乱语!真相是,大姐与响尾蛇是一对恋人,后来响尾蛇变了心,爱上了一只金龟子,于是大姐就选择了自杀,而她的自杀,也是一次残忍的谋杀——谋杀了自己肚里的那条小蛇。大哥的悲剧是,他真正想当的是一头大象,但问题是,他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大象国,无奈之下,他就来到了蚂蚁国,想在这里发号施令,成为一个不朽的独裁者,可是没想到,他最终还是赔上了自己的区区性命。

我不知道二哥的说法有什么依据,或许他也是胡言乱语罢了,这并不值得奇怪,因为他就是靠着胡言乱语而生存于世的——他的职业是编剧。

对于二哥这个三流编剧的说法,我听听也就算了,万万不可当真。事到如今,我能大致确定的只有这一点:以我对大姐和大哥的了解,如果她和他的人生是两出荒诞剧的话,那么分别扮演主角的两人,即使演出一万遍,也绝不会生出任何更改剧本的想法。

唉,真可怜啊,披着一张人皮,却连个想法都没有!

猜你喜欢
张老汉
真的是失算
这段木头一定有虫
寻找王喜来
象棋摊(短篇小说)
喋血的玉带
绝 招
绝招
寻找海娃
打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