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张庆庆 付争艳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在人才。本文借鉴国外农业发达国家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做法,希望能够在结合国情农情和资源禀赋差异的前提下为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发展提供借鉴。
东亚模式以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日本、韩国为代表,形成农民职业教育的顶层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教育系统和农业系统内多层次教育体系,以及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体系。日本农业教育针对不同培养对象形成5 个教育层次:大学本科教育、农业大学校教育、农业高等学校教育、教育和农业指导士教育;韩国在教育系统内部形成初、中、高等农民职业教育,在农业系统内设置了农业推广教育、农业指导教育、农业实践教育和农业培训教育。
西欧模式以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主体的英国、法国为代表,政府、学校、科研机构和农民培训网有机结合,注重农民教育的高、中、初不同层次的衔接教育;充足稳定的经费支持使农民学员既能免费接收教育,又能以突出表现获取职业培训机构奖励。英国学位证、毕业证、技术证相互结合,正规教育与业余培训相互补充。法国的农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要求独立经营农场者必须获得农业技术员证书等相关农业教育证书,通过由中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高等农民教育和农民职业培训构成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来培养不同类别的农业从业人员。
北美模式以机械化和规模化程度比较高的美国为代表,美国的农业教育注重实践性,形成正规农民教育与短期农民培训双规并行的农民职业教育机制。尽管各发达国家根据国情在具体教育培训发展历程、表现形式上有所差异,但从本质上呈现出了一些共性特征:都注重宏观层面、政府层面的政策法律支持和保障,强化顶层设计;政府高度重视,农业部门和教育部门有效协调、密切合作;呈现多元化的培训主体、资金投入主体,以及培训对象的层次化;强调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重视农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辅之以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经济鼓励等激励保障措施。
借鉴国外经验,从国家层面制定农民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内容、层次、模式、对象、资金等政策引导,增强配套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强农民职业教育体系内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融合贯通和农民培训与农民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业系统和教育系统分层分类的教育协作机制,以教育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
当前我国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主体呈现多元化,包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专门机构、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公益组织部门和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社会企业部门。各类教育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形成政府引导、机构主导、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教育培训协同机制。
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都具备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虽然中央财政在农民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但依然满足不了各级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和师资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设备条件改善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探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支持和保障机制。
近两年,国家、各地方政府相继提出关于职业教育、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如何提质增效,是教育培训主体和被教育培训对象的双向奔赴,相关部门应借鉴国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实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分类施教、精准施教。我国从事农业及农村地域二三产业的农民年龄跨度大,文化程度差异较大,在教育培训中鲜有区别对待和分类施教。基于此,就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等逐步探索供给侧和需求侧有效结合,既能够提供与时俱进、适合本地农业发展特点的学习培训内容,又能够激发农民学习的积极性,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