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胜
(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邢台 054000)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食品安全日渐成为受到重视的话题。近几年来,在国际上有些国家和地方食品方面的恶性事件不断出现,同时由于在食物加工生产过程中新材料新技术的普遍应用,新型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不断涌现。虽然现代科技已经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但食源性疾病无论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始终未能获得有效的遏制,并一直威胁着普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当今世界各国人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之一。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与健康发展的最基本的生活物质要求,而食品安全管理则事关人们对最基本权利的保护。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食品品种日益丰富,产品种类供应丰富有余,在实现食品需求供应均衡的今天,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假冒伪劣产品频繁被揭露,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已变成国内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当今,由于科学技术发达,食物品种愈来愈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也变得愈来愈严格。如今,一些厂商出于自身的利益,生产劣质食物。劣质食品是在不卫生条件下加工而成,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更不会进行严格的消毒。例如,一些违法商贩收集劣质水果,在脏乱环境下生产制成水果干贩卖。这类食品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性,让人在食用后产生各种病症。伴随着市场的发展,食品监督管理的立法也逐步建立体系,大量法规的实施为市场的监督提供了法治的保障。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食品产业发展要以食品安全为推动力,安全的食品产业是高效发展的最根本保障。饮食用料的质量等级可分优、良、中、劣,如果跨过食品安全的警示线,便是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毒物”。此外,阻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原因也不只在生产企业,加工、储存和管理不严格,营销错误等不恰当的经营行为,都可以造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而食安问题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严格控制粮食生产、储运、营销安全的意义是重大的,监管部门也要环环相扣,防止出现忽视的死角。
现阶段,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食品的“挑剔”程度亦相应提高,各生产厂家对自身的食品安全逐渐予以高度关注,或积极改革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升应用科技与设备水平,也有的厂家逐渐被国内市场竞争所淘汰。而在此状况下,其或选择以薄利多销或压低生产成本等手法控制企业效益,食品安全水平也会因此进一步降低,产生恶性循环,部分厂家选择在食物产品本身之外的部分降低成本,如降低产品包装质量、节约物流用车、向邻近地区供应。这样非但无法改变产品自身的安全问题,而且还会造成产品滞销状况更加严峻,从而不利于食品行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做好食品安全基本问题的监管,对于促进食品行业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所以有关监管部门必须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
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基础相对脆弱,综合执法能力极度缺乏,且技术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的执法人员中,50 岁之上的人员达到了75%;35 ~50岁队伍中坚力量不到20%,而35 周岁以下的只达到了10%,执法人员能力极度缺乏,特别是食品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极度缺乏。同时,由于地方政策的影响,大批年轻干部被组织、纪律检查等机关抽走,使得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执法能力退化。目前采取的是一镇一所的市场监管方法,在全国各个农村、管理区都建立了市场监管所,可是几乎一半的市场监管所都只有一个执法人员,无法进行统一执法检查作业,而不得不与邻近村镇的市场监管所联合执法检查,导致效率低下[2]。
食品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都不高,质量监督管理难度较大;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者的普遍素质还不高,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强,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进货前检查不严密、检查记录不合理等主要问题尚存;特别是小车间、小摊位、小饭店(以下称“三小”),由于资金投入限制、营业规模较小、营业设施单一,难以达到许可证标准,存在食品加工场地卫生防疫基本条件差、食品加工作业不合理、从业者文化素质低及健康管理工作不规范等现状[3]。但“三小”通常能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的方便,有存在必要性,因此无法单纯地加以取缔。
部分地区乡镇交易市场并无明确组织者,市场经营者流动管理,商品营销环境低质、无证经营、不索证索票、超期食用等现象普遍[4]。特别是冒充农产品(采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标志、企业名字及商品标志等)、造假“山寨”(食品包装标志、文字图案等仿制名牌食物,误导消费者)、食用假货(制售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违法行为)、“三无”(无厂家、无制造时间、无制造许可证)及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等现象也普遍[5]。
通过建立区域性市场监管所,与邻近城镇的市场监管所整合,有效缓解“一人一所”的市场监管现象,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有效促进了人、财、物资源的集中调配。各乡镇政府、管理区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导队伍,并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团队办事处,由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对各乡镇政府、管理区开展食物安全监管工作行业督导,履行好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属权责。继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领导人员权责管理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年终综合考评项目中,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综合绩效评估等考核内容系统[6]。
基层政府市场监管机构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队伍教育培养工作,为促进任职工作人员的持续教育,定时举办行业技术培训,并在人员培训后开展专业技能测评,以确保执法检查的严谨、标准。聘请行业相关专家学者开展讲座,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并进一步增强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议通过义工团、阳光工程、三支一扶活动和公益性岗位切实缓解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在必要时通过向社区统一招募的方法,吸纳一些专业的有意向投身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士,通过探索培养和激励措施,让人才培养进得来、留得住[7]。
执法人员作为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要想全面做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强化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强化对工作人员法制基础知识的教学,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执行能力。同时要加强素质教育教学,培养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工作团队[8]。
食品的安全监管问题一直是很大的社会民生问题,要搞好基础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就要建立健全完备的基础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地方政府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根据需要增加相应的费用投资,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施与检验仪器设备,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政府监察部门还要借助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不同机关间的互动和交流,实现有关信息和资料的传输共享,以提高服务效率,并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仪器设备提高有关监测的有效性。同时,监察部门还可利用自动识别技术等形式,对一些基础食物和药物的基本信息加以核实,使广大消费者和监督管理部门都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同时,监察部门要在食物和医药的源头开展监督,制定并健全相应的标准和规范,适时开展空白地区的补充、检验规范的创新和技能的提高,强化基层食品的监督[9]。
3.3.1 构建食品安全纠察网,从根源进行监管
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根源上入手,建设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纠察网,将小型店铺和大型超市所卖食品的货码都录入网站中,凡是不能录入网站而一直在超市货架销售的商品都可以勒令下架,或者给予店主相应的经济处罚。而利用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纠察网,就能够极大降低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从而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考察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从而防止执法人员发生工作松懈等问题。
3.3.2 落实消费者举报制度
餐饮检验机关可以对消费者代表的餐饮检查要求进行审查,明确消费者反映的不法商户或者不良公司,对于检查收费可以相应的予以折扣;如果消费者所反映的事情属实,政府应当退回检测费,并由不法商户和不良公司共同负担责任。对敢于揭露不法商户的热心消费者也要予以相应的嘉奖,并联系当地公安对热心消费者予以必要的司法保障,防止他们遭到某些不法商户的恶意报复[10]。
基层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对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具有很大影响,有关单位应主动面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继续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更新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将其全方位覆盖,并通过人员引进、考核制度的设置和定期的人员培训,逐步形成优秀的专业监督队伍,从而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监督质量,确保消费者安全,保持社会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