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建省清流公安局 袁建华
大数据时代,公安档案如何在服务民生、保障民需中实现功能有效转换,如何充分发挥公安档案资源的优势和档案信息的潜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需求,既是公安档案管理工作的新内涵,也是新时代对公安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更是新政务服务观对公安档案工作的新挑战。
“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必然要求,政府责无旁贷。”服务民生、保障民需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公安档案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服务民生为基本点、以保障民需为落脚点、以推进人民共享档案资源为切入点。公安档案资源来自社会、来自人民、来自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来自各个重要时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是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现实反映,是各个时期民生问题的真实反映,是各个阶段公安工作服务民生需求情况的综合反映。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以公安档案信息化反哺民生服务,是公安档案工作的发展必然,是公安档案的应尽职责,是公安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发挥潜能的重要路径。大数据时代,为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迈入高速发展阶段提供了机遇,其功能如何?效果佳不佳?除了为公安警务实战化提供服务外,一个重要的检验路径就是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果如何。
“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完善,将信息技术的智能工具运用到档案管理之中,实现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过程的全面渗透,为广泛应用于档案的收集、录入、归档、保管、开发和利用开辟了“高速通道”。公安档案数字化建设不仅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产物,也是公安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更是公安档案管理工作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公安档案管理只有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中,才能在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上充分发挥出公安档案的服务职能。
(一)由内部向外部延伸。“互联网+政务服务”就公安档案工作而言,就是要全面加强数据档案建设,以数据档案为服务民生开辟一条“高速路”“快车道”。以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就是要彻底打破档案信息长期封闭的壁垒,打破长期以来只对公安内部服务不对外服务、导致大量丰富信息资源浪费的壁垒,针对民生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档案信息能放开的、该放开的全部放开,能公开的、该公开的全部公开,畅通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渠道,为群众所需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让群众充分了解所需的档案信息,得到所需的档案信息,让群众充分享受公安档案服务民生的获得感。
(二)由网下向网上延伸。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是一条网上运行的便民通道。而公安档案信息化则与这条快捷高效通道接轨,将能公开利用的档案信息资源在政务网、公安网共通共享,为公安档案服务民生提供了捷径,让有需求的群众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等,只要“鼠标”一点、“触屏”一摸,就可借助网络实现非涉密公安档案信息的全时空、全方位检索查询服务,就可轻松获取自己所需的档案信息,让有需求的群众充分享受到网上办事带来的实惠,真正让公安档案信息化更好地适应、更好地融入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使公安档案管理服务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由被动向主动延伸。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的明显特征就是利用数据赋能方式让民众在任何地方、任何地域、任何时间里,都能查询到自己想要的档案信息资料,都能在任何地方、任何地域、任何时间里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时间、最便捷的方式办理自己所要办理的事项。真正使公安档案信息资源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将能公开的相关户籍、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车船及驾驶人信息、流动人口信息、企业信息、地址信息等事关民生民需的档案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可公开、可供利用的前提下,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基础上,让民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使用权,变群众上门为网上查询,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作为。
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必须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同频,必须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同步。
(一)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是着眼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而提出的,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而公安数据档案建设则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必须紧密融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之中,充分依托公安档案丰富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平台,对库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能够公开和利用的档案信息,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衔接,推动档案资源服务网下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时提供、全时服务”。
(二)以快捷高效为方向。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正书写着信息社会技术变革的历史,也颠覆了人们对现有生产生活方式的认知,信息时代所带来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在公安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广泛应用,也为实现档案智能化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就是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总框架下,突出“全、准、快”检索要素,突出民生所需的档案资源,以查全率、查准率为基础,以快捷高效服务为方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精心编制可供服务的档案清单,制定规范快捷的检索目录,建成高效、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做到流程规范、运行简要,实现一键查询、一网查询,让群众用任意网络就能足不出户获取所需档案信息和相关资料。
(三)以安全共享为基础。“共享发展是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的现实需要。”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要立足资源共享、即享为主线,安全共享为底线。面对大量公安档案信息资源高度集中、高度共享,共享与保密、应用与安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以保障服务与保障安全并重,健全档案信息共享安全管理机制。将可公开、可利用的档案信息分为三种共享类型,即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和特殊共享类。无条件共享类可以不受限制地提供给所需群众、企业单位共享;有条件共享类按照一定的前提条件,提供给所需群众、企业单位共享;特殊共享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不能直接提供服务的信息,则实行分层级审批后共享,严格按照授权规定使用各类档案信息,确保涉密档案信息不外流。同时,通过构建跨部门的综合应用系统,全面实现档案信息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效共享,提升公安档案资源服务民生实效,以安全为保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
(四)以机制保障为动力。公安数据档案服务民生,是一项长期的服务性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健全公安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保障机制,是推动公安档案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长效、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1.要健全保护公民档案合理利用权制度。公安档案利用权更多的是指公民对被公安机关记录的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个人信息的了解、知悉的权利。因此,要健全公民有权通过查阅、咨询等方式依法利用公安机关保存的个人信息材料。公安机关则应依法将原始真实记录的档案信息提供给公民本人。要综合考虑方便群众、保证户籍信息安全、系统信息准确性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健全户籍查档就近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质量,解决群众所需。2.要健全保护公民隐私权制度。公安档案或多或少地蕴涵着个人的部分隐私,包括公民的身份信息、违法犯罪处理等情况。这些信息未经公民本人允许而私自泄露,都会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因此,公安机关需要保密的档案绝不仅限于政务信息,还牵涉私人秘密。在服务利用中,要围绕受理、校核、出具相关资料等环节进行把关,借鉴推行“谁受理、谁负责”“谁违纪,追谁责”的制度,确保查询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以及档案信息利用的真实性、权威性、严肃性。3.要健全保障公民对相关档案信息知晓权制度。要通过媒体宣传、警务公开、网上公安、民警微博等载体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知道,哪些事项可以通过查阅户籍档案轻松解决,如何通过利用档案解决困扰工作和生活的难题,竭力满足群众需求,实现公安档案信息化成果服务民生效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