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金融创新生态体系研究

2022-11-14 03:25刘东岳
天津经济 2022年1期
关键词:科技型天津市融资

◎文/刘东岳

“科技金融生态”一词是在2015浦江创新论坛科技金融分论坛上发布的《中国科技金融生态年度观察(2015)》中首次提出的,对于科技金融生态的定义为“通过创新和优化金融体系、业态、产品与服务提升其资源配置能力,促使科技创新高效转化为物质和精神财富,同时能够反哺金融业创新发展,推动金融业优化改革的一种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状态”。目前,国内围绕科技金融开展研究的范畴主要是从资金供需双方不同角度进行分析研讨。对于资金供方而言,主要是由银行、保险、担保等债权金融机构以及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组成,债权金融机构以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为科技型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提供支持,而股权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风险容忍度更高以追求未来较高收益,通过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得以获利;对于资金需方来说,包括科技型企业、科研团队、创业团队等,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对于资金有着不同的需求,需要以较为适合的资金提供方予以支持才能得以快速发展。

国内科技金融经过几年发展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然而科技产业的融资诉求与金融资本的投入还存在有较大不协调、互动差等问题,这主要归根于“科技”与“金融”这两个不同产业的不同特点。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是基于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通过销售实现盈利,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靠的不仅是技术,同时包括人才团队、经营管理模式、细分行业市场空间等多元要素形成的复杂关系网络,因此科技型企业在发展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不确定性,风险性较高。相比之下,金融产业的特点是风险与收益并存,简而言之即金融机构的利润在于投资收益总额大于投资损失及投资成本,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对于预期收益和风险偏好有较大差异,银行信贷类金融机构倾向于短期内有较强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较强、低风险的融资项目,而股权投资机构尤其是创业投资机构往往青睐高风险类、潜在利润可观的科技型企业融资。科技金融的矛盾之处在于科技型企业需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本、技术研发、人才智力、市场营销等方面要素的投入才能发展壮大;疫情时期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开展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相对较低,处在“爬坡期”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项目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大规模开展科技型企业无抵押类信贷业务的意愿不强;股权投资类机构的投资关注领域及地区相对集中,倾向于商业模式相对成熟、已形成一定规模、未来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融资项目,大多数投资者抱以“快速变现”的心理偏向于进行短中线交易,因此对于投资周期较长的大多数科技型企业及早期创业孵化团队的关注度和投资热度并不高。如何更好地引导金融资本进行供给侧改革,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实现科技产业及经济快速发展是科技金融工作的重点及核心要务。

综上,为了稳定经济运行、抢抓新增长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科技创新三年 行 动 计 划(2020—2022年)》(津政发 〔2020〕23号)中有关科技金融创新的要求,天津更需要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新经济企业的育成作用,形成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促进更多的新经济企业健康发展,并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着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营造环境、加强协调、总结经验、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国内代表性地区科技金融创新现状

近年来,国内涌现出北京、江苏、湖北等具有代表性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先进地区。北京中关村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主要通过构建信用担保机制打通科技与资本对接通道、提供特色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科技资本需求、实施“瞪羚计划”、利用资本市场力量推动“中关村板块”做大做强等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江苏省科技金融形成了一定创新成果,通过“苏科贷”科技型企业贷款模式、建立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组织活动促进科技金融对接等方式,帮助科技型企业与金融资本更好地沟通交流;湖北省武汉市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机制,设立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进投贷联动模式创新,推广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创新混合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实现资本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促进武汉市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与国内其他先进地区相比,天津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及创新模式略有差异。相比于北京、江苏、湖北等地区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而言,天津在支持科技型企业获得银行首贷、降低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成本、以政策性担保提高科技型企业融资额度、设立引导基金及专项投资、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建立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促进科技金融工作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良好效果,但在科技型企业融资跟踪辅导体系、促进高校等科研机构与政策性投资基金深入对接合作等方面的科技金融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索研究。

二、天津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对于天津市而言,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应包括由金融、科技、管理等多重要素,科技金融产业、现代科技服务业等多个产业领域以及人才、政策、平台、机制等共同作用的多维度、多层次科技金融生态系统。目前,天津市科技金融现有体系包括科技金融政策、科技金融资金供方、科技金融资金需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等方面,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金融政策为引领、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对接及辅导的模式。核心的驱动力主要依托于科技型企业持续技术创新在市场中产生的价值,由各类金融、投资机构提供资金供给,加速科技型企业商品与货币之间的转换,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促进信息流动,政府提供政策支撑的体系。

(一)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及天津市政策制定情况

基于成果转化链条中科技金融产品类型,根据企业不同生命周期,其适用范围、融资获取时间、融资成本、融资期限、实施方法、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有一定差异。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考虑到科技金融资金供方、资金需方等参与主体的诉求,近年来天津市出台了科技金融相关政策,主要分为专项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股权投资类支持政策,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雏鹰”企业贷款奖励、打包贷款补贴等债权融资类支持政策,“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中小企业股改、企业上市等股改上市类支持政策,以及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考核补贴等科技金融服务类支持政策。

(二)天津市科技金融资金供给方情况

1.天津市科技金融直接融资情况

(1)社会资本出资设立基金直接融资情况

2019—2020年度,天津市非上市企业公开披露的直接融资事件数量为115项,交易金额达到79.91亿元。

针对天津市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统计分析,截至2020年底,在天津市注册的投资管理机构为1138家,管理基金数量达到2500支,管理资金总额达到10909.35亿元。其中,投资管理机构为早期天使投资及创业投资的占13.74%,中后期投资机构占31.38%,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占54.87%。

(2)财政出资设立的科技投资引导基金情况

2017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出资成立海河产业基金,用于天津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截至2019年末,海河产业基金共有51支母基金通过核准,其中28支母基金已签署合伙协议,协议认缴规模为1150亿元。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自2015年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来,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了一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关注并投资于天津市科技企业。目前已设立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8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18支,基金投资领域涉及信创产业、先进制造、高端装备、信息技术、军民融合、医疗健康、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形成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管理能力。

(3)上市融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0月30日,天津辖区上市企业达到5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48家。2019—2020年度,全国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共发生融资事件1339项,上市及挂牌产生的融资交易金额达到711.45亿元。其中,上市融资事件数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为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交易金额排名前五的地区为上海、北京、江苏、广东、浙江。

2.天津市科技金融间接融资情况

(1)银行信贷情况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天津市各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笔数增长40.82%,贷款余额增长16.40%。与2019年相比,2020年天津市各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发放保证贷款笔数增长3.52%,贷款余额下降4.55%;抵押贷款笔数增长15.16%,贷款余额增长6.98%;信用贷款笔数增长99.76%,贷款余额增长47.95%;质押贷款笔数下降10.53%,贷款余额增长48.13%。

(2)融资租赁情况

据中国租赁联盟、联合租赁研发中心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总部设在天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租赁公司、分公司、SPV子公司、海外收购的公司和已注销的公司)为2037家,天津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22140亿元人民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天津租赁业基本形成重点突出、门类齐全的市场结构,主要租赁物依次是:飞机、机械装备、船舶、轨道交通、海工设备、固定资产、汽车。

(3)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共有融资担保机构41家,注册资本86.86亿元,融资担保余额83.34亿元,在保户数18.28万户。其中,天津市首批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创新担保产品、落实续贷续保政策、取消反担保、降低担保服务收费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担保服务,累计融资担保金额21.68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364家、农户1624家。

(三)天津市科技金融资金需求方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通过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17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538家,雏鹰企业登记入库3028家,瞪羚企业登记入库338家。针对天津市142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情况调查,企业对现有融资渠道融资效果的评价中,42.96%的企业表示“未满足融资需求”,51.94%的企业以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仅有不到两成的企业通过释放股权的方式解决融资需求;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企业占比51.94%,内部集资融资占比22.65%,股权融资占比14.91%,民间借贷融资占比8.84%,发行股票或债券占比1.66%。

(四)天津市科技金融对接服务机构情况

目前,已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区级及专业化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达到30家,面向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对接,组织科技金融政策解读、融资产品宣传、企业融资路演对接等一系列特色活动。2020年,天津市各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组织活动787场次,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对接路演481场,组织培训306场,参会达到32390人次;汇集企业融资需求2123项,企业拟融资需求167.61亿元,帮助企业成功对接金融资本715项,成功对接融资金额达到58.47亿元。

三、天津市科技金融业态存在的问题

根据天津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可以发现,目前天津市已形成了针对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提供的科技金融支撑模式,以及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的专业机构对接服务模式,然而也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未能有效开发,一直以来缺乏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及筛选,融资信息的时效性较差,导致金融机构获取信息不及时、效率低,同时现有的融资对接工作的后期跟踪不够完善,工作缺乏延续性;二是科技金融资金供方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以技术为导向的预期收益、合同订单等第一还款来源仍缺乏信心,资金对于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并未充分体现出来,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金融运行报告,天津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34.3%,同比上升10.7%,但与北京等地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北京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的51%),以财政注资的各类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在吸引外埠优质项目在天津落户发展的投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科技资本招商作用显现度不足,股权投资总体活力依然较低;三是以成果转化为目的设立的早期资本基数较少,天津市30所普通本科高校仅有天津大学依托校友资源设立了“北洋海棠基金”,面向科技成果转化早期的投资基金数量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本驱动下的科技创新活动;四是科技金融机构缺乏联动创新生态体系,银行、担保、融资租赁、保险、投资等机构对于科技企业的风险偏好不同,在相关政策方面也缺少科技金融跨业的引导作用;五是科技金融相关服务及队伍未形成有效合力,现有认定的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对于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及落实程度良莠不齐,从全市层面未形成专业素质程度较高的科技金融从业人员队伍,缺乏对具体融资项目的长期跟踪及服务,有效的科技金融服务影响力有待提升。

四、对策建议

(一)建立融资需求挖掘及流转体系

整合天津市科技金融工作的政策、资源、方法、队伍四种要素,汇集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建立一套线上融资信息征集系统,打通资金需方与资金供方信息交互,从而调动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一套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科技企业技术转化、经营财务、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要素,筛选有商业价值的融资项目,对汇集的融资需求进行评价后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形成动态融资需求项目数据库,结合技术成果标准化评价方法,为金融机构对具体融资项目判断给予辅助参考;针对入库企业结合现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打包贷款奖励政策以及“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相关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技术成果价值“变现”实现融资的贷款补贴奖励、投资奖励等政策。

(二)引导金融机构进行科技金融供给侧改革

面向以市场需求、技术变现为导向的科技企业融资提供资金支持,注重于科技企业技术成果所产生的商业价值为风险判断依据,设计标准化科技金融产品,可围绕知识产权质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金融产品进行探索,进一步发挥科技金融担保公司作用,联合保险、融资租赁、投资等机构,基于各自不同的科技企业风险偏好设计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及模式,既能保证经济周期期间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尝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于科技金融产品及模式创新具有示范效应的银行、担保等债权融资机构进行评比表彰,对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应用效果较好的金融机构予以适当奖励,进一步扩大推广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及模式的应用场景及范围。

(三)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

进一步发挥政府背景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扩大母基金、引导基金等资金池总体资金额度,注重政府性母基金、引导基金长期投资属性,着力发掘、培养、撬动社会化“耐心资本”,引导社会化民间资本关注天津市各产业园区内项目,深入了解园区政策,更加精准地引入北京等先进地区优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来津落地转化;支持本市各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吸引长周期资金注入高校、科研院所等孵化及合作的科技项目中,不断培育优质科技项目,形成“科技招商+创业投资+科技服务”体系,有利于长周期科技型企业收益预期及发展;在引导基金范围内,对科技资本招商效果较好的投资管理机构予以资金支持,鼓励子基金引进外省优质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孵化的科技项目在天津落地转化。

(四)聚集一批科技金融专业化服务机构

在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范围内建设一支专业素质程度较高的科技金融从业人员队伍,基于科技金融人才队伍融资的实际业务工作,加强人才团队的专业培训与互通交流,适时推进“科技金融特派员”计划,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辅导、融资评价、融资对接、融资创新等服务,促进专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及资金供给解决科技企业资金需求,组织好科技金融系列活动,利用品牌效应引领带动天津市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深度对接;进一步修订完善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相关政策,鼓励科技金融从业人员在开展科技金融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对于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的管理及考核,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引导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针对科技成果融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征集、筛选评价及传导、融资对接成效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

(五)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多种渠道融资发展

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活动,对科技企业融资发展模式不断进行梳理打磨,增加企业与金融资本接触及成功对接几率;鼓励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与上市公司沟通交流,了解上市公司关注的市场领域,推动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技术并购、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发展;加强对有上市意愿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进行培训和指导,支持科技企业通过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途径进行上市融资,鼓励科技企业充分利用新三板、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平台资源进行股权融资交易;完善细化现有针对瞪羚企业股改奖励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实现融资发展,以科技型企业最终实现资本交割、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等作为评价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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