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村会计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

2022-11-13 19:19:02课题组
天津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财务收支三资村级

◎文/课题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壮大集体经济”,为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 乡村会计处在乡村振兴的第一线, 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村会计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同时,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作为村级经济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工作的基础, 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农村集体经济得到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原有的村级会计治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不断加强民主理财制度建设,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 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道路, 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公开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 结合天津市乡村会计治理发展现状, 挖掘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保障农村财政运转效率、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调研开展情况

(一)调研目的

按照市财政系统学会调研活动安排, 由天津市会计学会牵头, 在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范围内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调研专家组, 开展了乡村会计治理情况的相关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解乡村会计工作现状以及当前形势下乡村会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找到破解方法, 调动广大乡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让乡村会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而有效促进乡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调研情况

自2021年4月,调研专家组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此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布置。9月15日, 调研专家组与协作单位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了解了当前乡村会计治理的基本情况, 并根据所了解的内容设计出调研提纲。2021年4月~10月期间,课题组分别到武清区梅厂镇、津南区八里台镇、宝坻区大白庄镇、蓟州区官庄镇,对农村会计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抽取调研样本时,充分考虑了人口数量、经济状况、财务基础、会计人员的年龄及文化程度、村情等因素,使抽取的样本尽量代表本区农村会计工作实际情况。 实地调研中采取了自上而下的调研方式, 首先听取分管领导介绍, 然后与农经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座谈, 最后随机抽取村镇会计人员填写调研表,并进行详细沟通访谈。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

调研中发现因村级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 导致乡村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 个别村尚未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部分村在资金管理方面未进行岗位分离, 还有部分村虽然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但职责不完善,如未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在资金监督中, 部分村虽然能够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但检查不够全面细致,对资金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大多流于形式。 未建立现金收支业务审批制度以及销售、采购、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款等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财务管理规范方面

第一, 财务管理流程不规范。首先,调研发现村级财务管理存在滞后性问题。 如部分村的往来科目管理混乱,存在张冠李戴、账款不符现象, 部分村应收应付款项管理不规范,存在呆账、死账的现象,对于已收回、已归还和无法收回的款项, 没有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部分村报账不及时,存在跨月份、跨年度报账的现象。

第二, 会计核算基础薄弱。 部分村镇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以及凭证附件不全或票据不合规等问题。首先,调研发现个别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坐收坐支等现象。 个别村收款后不能及时将现金存入代管账户,未经审批程序,擅自用于村庄支出; 个别村库存现金超限额,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村开支没有计划, 资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 存在大额支出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其次, 调研发现农村会计核算过程存在开支管理不严,财务开支票据不规范的问题。如部分村大额工程款、办公费等报销单据未附明细,在发生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时, 个别票据存在履行签字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发放村民福利未附领取人签字的花名册等。再次,部分村镇对票据合规性审校把关不严,对时间、内容、数量等关联性未做到认真复核。 如存在村记账凭证财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栏次未签字,部分支出未取得发票,对有关票据出具时间把关不严等情况。最后,部分村镇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第三, 财务管理公开程度有待提高。首先,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计划公开方面, 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计划,还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虽设立了财务计划,但未做到定期在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存在张贴不及时的情况。 其次,在村财务档案管理方面,个别村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对公开影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对土地征用补偿款、直接补贴给农民的惠农补贴资金,个别镇村未做到及时公示并拍照留档,有的村虽然做到公示但未拍照留档。 最后,在重大财务决策事项公开方面,部分村重大事项决策虽经两委会、村民代表会、上级审批通过实施,但未完善党总支、党员大会、公示程序。

(三)人员管理建设方面

第一, 农村会计人员结构方面存在年龄偏大以及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 在配置村会计人员时没有明确其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或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条件, 一些会计人员都是半路出家, 上岗后才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因此,客观上也造成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足,致使记账、结账和对账不及时、不准确;没有及时核对现金和代管款; 民主理财小组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力;个别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理财专章在村干部手中, 存在私盖理财专章和开支单据未盖理财专章的现象。

第二, 农村会计人员管理、指导、监督和培训效果不佳。首先,由于农村中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以及文化水平较低, 导致对培训内容接受能力较差。 调研中发现村级财会人员大部分没有参加过系统的专业培训,长期以来缺乏基本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 缺乏财务管理的经验, 不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有效地管理和监督, 从而形成对村级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其次,乡(镇、区)经营管理指导站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水平也参差不齐, 有些可能是从镇其他单位调入或借用的非财务人员, 对各村结报的发票及手续把关不严, 由于专业能力水平有限, 导致不能从深层次中发现问题。

综上所述,天津市部分区的乡村会计治理仍处于薄弱阶段,因此,着眼于目前天津市乡村会计治理现状,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特征,应从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落实财务公开以及强化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出发,以保证农村财政支出的有效利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切实保障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建议

(一)强化村级财会监督建设

一是强化村级财务内控制度以及民主理财制度,建立民主理财小组, 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并及时召开理财会议, 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向群众代表公布, 在理财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农经主管部门汇报, 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 一方面需要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工作, 制定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计划, 确保所属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全覆盖,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内部审计稽核,进行系统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另一方面强化村级财务国家审计监督, 重点开展对农村群众关心的集体重大事项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 建立审计结果定期通报和问题移交、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每年根据群众反映情况, 对重点村及问题反映突出的村实施审计监督,从而以点带面发现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发性问题, 推动农经系统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监管,理清村级债权债务, 建立管理台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推动农村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水平提升。一是全市统一建立覆盖各区、镇、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综合平台并充分发挥“三资” 综合平台的监管作用。借助数字化平台理顺“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管好、盘活、用足农村“三资”,有助于实现管理信息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效益最大化,推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借助数字化“三资”管理系统,有力破解“三资”监管质量低、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难题, 探索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 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统一资产财务管理平台, 特别是统一的工作平台,推动各区、镇、村建立和落实一系列统一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如网上做账、网上审核、线上支付、非现金结算、财务网上公开等。通过建立统一线上财务管理平台, 解决农村财务账户开设不规范等情况。

(三)完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建设

根据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需要, 应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等会计专业服务机构为镇村财会管理提供外部咨询、代理记账、审计等专业服务。 各区政府牵头完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建设, 配备具备从事会计代理服务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做好农村集体的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会计代理服务机构接受农村财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并履行对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监督职责, 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情况,报送财务收支会计报表。

(四)落实财务公示公开

村级财务必须坚持 “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原则。年初公布村级财务预算,每季公示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财务决算。 财务公开应真实全面,防止走过场,应公布到收支项目, 专项资金应专项公布筹集和使用结余情况。 各村应建立专门的公示平台,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正确的必须接受和采纳, 对不正确的应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开展信息化、数字化村务建设,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管。 各区农村财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加强监督, 指导其应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会计记账、财务公开等代理业务工作, 将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会计记账情况全部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监管之中。 各级农村财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监管功能,对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资金收支、资产资源经营等情况进行网络在线监管, 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会计核算规范

面对当前农村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应牵头发挥制度先行优势, 将会计核算制度沿规范化与专业化方向完善,建立以“区—镇—村”为一体的会计核算联动监督与执行机制。从会计核算规范来看,对于会计核算凭证应合法合规填制,杜绝白条支出。购买商品和列支工程项目款均应索取正式发票报销;向有关部门缴款均应凭财政部门和农经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汇款;各种付款凭证需注明事由、品种、数量、单位和金额,并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不符合标准和范围的支出, 一律不予报销。支出结算按时合规,杜绝套取现金。建立备用金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 符合现金支付限额标准以上的, 一律实行汇款转账或打卡。 支出专项资金应合法合规, 必须专款专用。 严禁挤占、挪用、套取和贪污专项资金。

(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各区镇要切实加强村镇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既包括对村镇干部队伍的建设,也包括对财会工作执行人员的队伍建设。首先,村镇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 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实践者,作为乡村会计发展建设的带头人,应抓好村镇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和推荐参与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及科研院校对财会业务与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有能力、懂技术、会经营的村干部。其次, 各级农村财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 建立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 组织开展财务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和支农惠农政策、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等专业知识培训, 提高农村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素质, 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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