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逸
农业女性化,指的是农村农业生产和农业劳动过程越来越多地由女性承担或完成的现象。从宏观意义上来讲,就我国现状而言,这种现象的直接解释就是由城市化进程所引发的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革。中国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后发国家,在劳动力转移时存在性别差异——男性转移比例要远高于女性转移比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20 年安徽省流向省外人口性别比达到135.8。据统计,2013 年-2021年,安徽省农民工中男性占比约为66%左右、女性占比约为34%左右,男女比例基本稳定在2∶1。农民工中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一个事物有两面性,此消彼长,妇女已成为参与农村管理、建设的主力军。几千年固化下来的“男耕女织”生产方式,男性因为把握耕种大权,客观上控制了小农家庭的生存,因而在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但现今的“农业女性化”现象却并不能凸显女性的实际地位与权力,女性并没有在实际农业生产决策中获得地位的提升。现实情况是,这是出于一种被动的而非主动的选择所达成的结果。即便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被打破,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利益结构仍然坚固。不管选择的主动与被动与否,均为利益驱使之下的理性选择,农民“趋利”的倾向往往也更明显。
笔者以为,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形成既具有复杂的内在驱动力,又具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某一独立因素,而是受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阶段,乡村振兴已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农业农村工作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分析农业女性化现象,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根据理性选择理论,农业家庭在作出具体决策选择时,其基于的基本理论假设是理性经济人假设,即以追逐利益优先的自利选择。本文将“人”上升为“家庭”,那么其利益基点就是整个家庭的整体利益。通常来说,一个完整的农村核心家庭包括老人、孩子以及中间一代的一对夫妻。除去老人和孩子这种“非劳动力”,基于理性选择理论,农业生产的边际收益普遍较低,相较于城市工业,其比较收益更低,这会极大地刺激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行为。同样基于理性选择理论构建的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告诉我们,一旦产业转移的大门打开,有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及第三产业过渡的通道,只需给予农民利益的比较差异,许多农民会很轻易地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加入到利益更大化的其他产业中去。在模型中甚至提出,最终以利益为基准的产业转移会达成城乡二元经济消解的结果,农村劳动力会全面转移成为城市劳动力,但就我国客观情况而言显然与该模型存在出入。
如果简单依照模型理论,现在情况应该是,除了老人与小孩之外其他所有的适龄劳动力都不应该留守在农村之中。但现实却是,在农村中留下的,除了老人孩子,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妇女。事实上,按照理性选择主义的观点,个体的理性选择被其制度成员的身份所限制,不管这种制度成员身份是否是他们自愿获得的。虽然个体的理性选择被其制度成员的身份所限制,但是个体并不完全是制度结构的被动接受者。制度是塑造个体行为的规则集合体,个体能够理性地回应从这些规则中产生的激励和制约。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客观的制度框架之下,即便是理性人也无法违抗制度的力量作出单纯利益角度上的最优选择,具体的选择方案变成了某种加权的策略组合,客观来说,农民基于产业效益比较基础上的理性选择行为,不仅受个体效用最大化、家庭利益最大化驱动,而且受到国家制度结构的约束与限制。与此同时,即便本文通过理性选择主义展开,但“理性经济人”假设毕竟只是模型化的“利益人”预设,现实情况中的人要复杂得多,所受到的影响因素也是来自于多个方面、多个层面,需要综合多方面来分析农业女性化背后的内在逻辑。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设定了18 亿亩耕地红线,农村土地成了稀缺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耕土地”。制度将相当一部分农民固化在土地之上。加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农村家庭外出打工的选择变得愈加谨慎。农民工“三权”转让意愿低,因担心失去农村“三权”,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不足两成。其中,愿意有偿转让或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民工只有一成;愿意有偿转让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农民工不足一成;愿意有偿流转农村承包地的农民工不足五成。如果夫妻二人同时外出,一方面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心理连接就此割断,另一方面土地对于大部分农民而言是一种风险的抵御机制,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冲手段。夫妻二人一人进城打工,一人在村务农,如果进城打工一方遭遇到风险或是没能拿回理想的收入回报,在村一方仍然可以提供有效的生活保障。有数据显示,由于房地产不景气,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较为突出。对于大部分农民而言,他们在作出这类决策的时候,往往会基于一种最基础的生存理性,即以家庭的生存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这会使他们更多地从规避风险而非绝对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视角去作出选择。基于这一点,无疑作为相对较弱的女性一方,留在农村务农是相对理性的选择。
户籍制度承载了很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功能。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 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对于流动人群来讲,没有户籍身份就导致他们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尤其是子女教育等方面,得不到均等的福利待遇。不可否认,我国二元户籍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愈加频繁,这一将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割裂开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就逐步展现出了弊端。当下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目标是取消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到力争到2025 年底,除极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实现人口居住在哪里、户口登记就在哪里。但在当下,对于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言,他们始终是城市的“外来人”,归属感差,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里去。对于女性来讲,融入显然是更难的事情。对于绝大部分农民来说,进城务工并非是简单的“利益追逐”的过程,赚的是辛苦钱。作为男性,更希望他们的“半边天”留守农村,对于更多的乡村中的女性,她们也将在乡土社会之中完成属于她们的使命。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有关促进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政策举措,安徽省制发了《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就加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力度提出具体办法,形成了“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资本下乡的重要集中表现是城市资本通过设厂办企的形式进驻到农村之后,实现资源与技术相结合的双赢。在下乡的企业之中,因为以轻工业或是以手工业为主,大部分企业所需求的都是不需要大量使用体力的技术型工作。相较男性,女性可能更为适合,这给了原本就有回归家庭倾向,又不满足于简单农业耕作的农村女性有了更好的选择。这部分工作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工作内容也较为轻松,对于这些农村女性来说,剩下来还有充足的时间继续耕作、照顾家庭。可以说,现阶段的资本下乡政策也是造就如今“农业女性化”的因素之一。
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浪潮早期,也有相当一部分女性想进城务工。但客观现实是,由于对农民工的需求大多是低技能型体力工作,加上集中住宿及集中生活等综合因素,城市中低技能劳力市场对男性的需求比对女性的需求大得多。据农民工监测统计,2021 年全国农民工中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占比为11.8%;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占比为12.1%;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占比为6.4%;从事制造业的占比为27.1%;从事建筑业的占比为19%。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比为65.5%,女性占比为35.5%。此外,报酬方面也是男性有明显优势,再加之农业生产领域对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依赖远远超过对于男性劳动力的依赖,这使得大部分农村女性在城市中的生存空间相对狭小,“男工女耕”现象被进一步“固化”。
结合上述定性分析,本文尝试再进行定量测度分析。直接测度农业女性化比例具有一定难度,因为目前尚未有较长时间的观察数据,但可以通过测度农民工女性外出比例来间接监测农业女性化现象。全国农民工监测已开展较长时间,监测数据表明,2015 年,外出农民工中女性(WOMAN)的比例为31.2%,6 年时间波动下降1 个点,至2021 年比例为30.2%。2015 年,外出农民工的月收入(INCOME)为3359 元,至2021 年增加1654元,为5013 元。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下降,即留守农村的女性比例上升。本文选取2015 年-2021 年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外出农民工务工收入时序数据进行建模,测度外出农民工务工收入变化对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的影响(表1)。
表1 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及外出农民工月收入(单位:%、元)
为减少数据波动和量纲影响,消除异方差,对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对数化处理后,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标记为LWOMAN,外出农民工务工收入标记为LINCOME,收入增量标记为(LINCOME-LINCOME(-1))。
以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LWOMAN)为因变量,以当期外出农民工收入(LINCOME)及收入增量(LINCOME-LINCOME(-1))为自变量,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 所示,常量及自变量农民工收入(LINCOME)相伴概率接近于 0,收入增量(LINCOME-LINCOME(-1))相伴概率为0.07,小于0.1,系数通过检验。方程的F 统计量的值为46.93,相伴概率为0.005,接近于0,说明回归方程整体显著。反映拟合优度的指标R2 值为0.97,接近于1,赤他统计量(AIC)值为-7.64、施瓦茨统计量(SC) 值为-7.74、汉南奎因统计量(HQC) 值为-8.05,值均较小,说明方程的拟合效果较好。图1 也展示了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的拟合程度,代表预测值的线与代表真实值的线紧贴,且波动方向也基本一致。方程为:
图1 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模拟结果
LWOMAN=4.79-0.16LINCOME+0.25*(LINCOME-LINCOME(-1))
由方程可知,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受外出农民工务工当期收入和与上年相比收入增量双重影响。当期收入影响为负,即随着时间推移,收入达到了一定程度,过了温饱阶段,女性外出呈减少趋势。这与前文论述农民工浪潮早期后,女性回流的现象也较为一致。自变量农民工收入(LINCOME)每增加1 个单位,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LWOMAN)减少0.16 个单位。收入增量影响为正,表明务工收入的扩增对女性外出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收入增量(LINCOME -LINCOME(-1))每增加1 个单位,外出农民工女性比例(LWOMAN)增加0.25 个单位,说明比较收益的差别仍是拉动农民工(包括女性)外出的重要原因(表2)。
表2 模型输出结果
导致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因素是多元的。就制度层面而言,诸如户籍制度、土地政策对农户理性选择行为的约束与限制也仅仅只是表明了正式制度的影响。尽管相对于非正式制度而言,正式制度更具有刚性,但这不表明非正式制度在这一过程中是无关紧要的。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收入变化、比较收益差异、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因素,对于农业女性化这一现象的影响同样是不容忽视的。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随着俄罗斯与乌克兰战争爆发,全球粮食供需矛盾进一步升级。世界银行最近发出的全球警报显示,全球正在遭遇十年来最严重的粮食危机。在这种大背景下,只有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才能稳住百姓的幸福感。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新时期要正视农业女性化,提高社会对农业女性化的主流认知,要着力对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赋权、家庭生活赋位、农业技术赋能,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