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炜炜 冉 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消费水平持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消费升级换代趋势明显,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各地不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实现了十八大所提出的2020 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 年翻一番的目标。2020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103.2 元,比2010 年增长18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4.8%。分城乡看,城镇实际增长 135.4%,农村实际增长165.2%。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2021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04.3元,是2012 年收入的2.3 倍,年均增长10%。在十八大报告中,党中央提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安徽各地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的基本目标。分城乡看,农村收入年均增速比城镇收入年均增速快1.5 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08.7元,是2011 年收入的2.1 倍,年均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71.7 元,是2011 年收入的2.3 倍,年均增长10.4%。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居民收入水平排位不断上升,前进位次居全国第一,从2011 年末的第19 位上升到2021 年的第13 位,10 年前进6 位,是全国进步最快的省份。其他进步较快的省份分别是四川、江西和陕西,10 年分别前进了6位、5 位和3 位。在中部6 省中,2021 年与2011 年相比,山西省居第22 位,下降4 位;江西省居第15 位,前进5 位;河南省居第24位,下降1 位;湖北省居第14 位,下降2 位;湖南省居第12 位,前进2 位。
在2012—2021 年期间,安徽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1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 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位、中部6 省第1 位。在中部6 省中,山西省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8.7%,居全国第25 位;江西省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9.9%,居全国第9 位;河南省居民收入年均为增速9.1%,居全国第18 位;湖北省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9.1%,居全国第18 位;湖南省居民收入年均增速为9.8%,居全国第10 位。
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是安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21 年,工资性收入占比为52.2%,由2012 年的7493 元增长到16125.7 元,年均增长9.6%;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提高,2021 年转移净收入5894.8 元,是2012 年的2.4 倍,占比由2012 年17.8%提高到19.1%;2021 年财产净收入2167.6 元,是2012 年的4 倍,占比从4%提高到7%。2021 年,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占比分别比2012 年下降2.9 个和1.4 个百分点。与全国收入结构相比,2021 年安徽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明显低于全国,与全国差距比2012 年扩大4.1 个百分点(图1)。
从长三角区域看,虽然2012 年以来,安徽居民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居长三角第1 位,但收入水平与沪苏浙相比,差距仍较为明显,安徽居民收入分别相当于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39.6%、65.1%和53.7%(表1)。
表1 2012—2021 年中部六省和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及增速情况(单位:元、%)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安徽收入分配政策更加惠及低收入群体,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政策效果明显,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安徽居民城乡可支配收入比由2012年的2.65∶1 缩小到2021 年的2.34∶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2.50∶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协调性优于全国,10 年间安徽城乡可支配收入比缩小0.31。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从2012 年的13593.5 元增长到2021 年的30904.3元,增加17310.8 元,增长1.3 倍。从与全国的相对差距看,安徽居民收入相当于全国水平的比重由2012年的82.3%提升到2021 年的88%,相对差距缩小5.7 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收入由85.9%提升到90.7%,相对差距缩小4.8 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由93.3%提升到97%,相对差距缩小3.7 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完善消费市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有效释放了居民消费潜力。调查显示,安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消费理念逐步转变,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模式渐成主流,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2021 年,安徽消费市场全面恢复,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延续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较快增长态势,2021 年,安徽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1910.9 元,是2012 年的2.2倍,年均增长9.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6495.1 元,是2012 年的2 倍,年均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7163.3 元,是2012 年的2.5 倍,年均增长10.7%。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徽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不同程度的增长。一是衣食消费支出平稳增长。2021年,安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7142.6 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8.6%;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1430.8 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7.9%。二是居住和生活服务用品消费支出较快增长。2021 年,安徽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4664.7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9.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1343 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11.3%。三是发展改善型消费支出增长最快。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居民用于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发展改善型消费支出年均增速均呈两位数增长,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2021年,安徽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2479.5 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12%;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584.8 元,与2012 年相比,年均增长11.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1783.6 元,与2012年相比,年均增长10.8%(表2)。
表2 2012—2021 年安徽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构成及年均增速(单位:元、%)
从变化趋势看,随着安徽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但2020 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略有回升。恩格尔系数从2011 年的36.2%下降至2021 年的32.6%,下降3.6 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2021 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是32%和33.6%,分别比2011 年下降2.5 个和5.1 个百分点(图2)。
图2 2011—2021 年安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安徽城乡居民饮食消费逐渐向多元、绿色、营养转变。2021年安徽居民人均食用蔬菜及菜制品112.6 公斤,比2013 年增加23.6 公斤,增长26.6%;肉禽及其制品47.1 公斤,比2013 年增加16 公斤,增长51.5%;人均奶和奶制品13.3公斤,比2013 年增加2.7 公斤,增长25.1%;人均水产品15.1 公斤,比2013 年增加4.8 公斤,增长46.3%。
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注重文化体育娱乐消费,通过手机、电脑等在网上读书学习、看视频,利用闲暇时间健身、饲养宠物、观影和旅游等活动明显增多。2021年安徽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为531.2 元,与2013 年相比,增长73.6%,其中文娱耐用消费品支出119.8 元,增长32.7%,其他文娱用品支出208.2 元,增长235.3%,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03.1 元,增长34.2%。
从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城乡居民物质文化需求也不断被释放出来,城乡居民现代化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再创新高。一是城乡居民对家用电器的需求得到释放,生活品质不断提高。2021 年安徽每百户居民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热水器、彩色电视机的拥有量分别为96.4 台、104.3 台、169.3 台、97.4 台和133.3台,比2013 年分别增长25.5%、21.2%、103.8%、35%和12.9%;二是居民对数码电子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强,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2021 年,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267.6 部,比2013 年增长46.4%,计算机拥有量41.3 台,比2013 年增长13.3%。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和计算机分别为238 部和37.4 台,比2013 年增长376.6%和21.5%;三是家用汽车逐步走进居民家中,城乡居民汽车拥有量明显提高。2021 年安徽每百户居民拥有家庭汽车量为35.6 辆、比2013 年增长256.6%,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41.4 辆和29.5 辆,比2013 年分别增长200.7%和345%(图4)。
图3 2021 年安徽城乡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全方位改善。从现有住房情况看,2021 年,安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4 平方米,比2013 年增长26.8%,其中,城镇为42.3 平方米,增长25%,农村为54.7 平方米,增长31%;主要建筑材料是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的户比重为93.1%,与2013 年相比增加13.8 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97.1%,增加3.4 个百分点,农村为88.8%,增加22.2 百分点;住宅外道路为硬质路面的户比重同比均有提高,全体、城镇和农村分别为99.1%、99.5%和98.7%,与2013 年相比分别提高14个、3.1 个和23.6 个百分点。从生活设施状况来看,2021 年安徽居民主要饮用水来源是经过净化处理自来水的比重为93.7%,比2013 年提高29.9 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97.1%,提高4.5 个百分点,农村为90.1%,提高51.9 个百分点;全体、城镇和农村居民卫生厕所的户比重分别为92.6%、96.9%和87.9%,与2013 年相比,分别提高41.9 个、9.6 个和69.2 个百分点;全体、城镇和农村居民有取暖设备的户比重分别为88.8%、90.4%和87%,与2013 年相比,分别提高39 个、19.8个和55.6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