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华/江苏省苏州市乡村振兴局
陈 述/苏州干部学院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江苏省苏州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启动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初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高素质农民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认真把握“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这一根本,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各类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大力培养本土人才,让各类专业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书写乡村人才振兴的苏州答卷。
实施职业农民培育行动。通过与农业院校合作,以定向委托、学历提升培养农业专业人才。自2010年以来,苏州全市已累计培养本地户籍学生1169名,已毕业的委培生88.5%在农村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015年,该模式被农业农村部评为新型职业农民十大培育模式之一向全国推广。同时,率先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专门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鼓励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学历提升。另外,还分类别、分层次、分产业做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短期培训,已累计培训农民41939人次,下达苏州市级专项培育资金1260万元。
给予职业农民社保补贴。2015年,苏州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的通知》和《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明确社保补贴标准、认定条件和发放流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保补贴制度,已向2456名新型职业农民发放社保补贴资金3112万元。
开展职业农民认定管理。2016年起,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与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目前,全市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714名,其中45岁及以下占比62.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47.7%。2018年,昆山市还承担了“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任务。
细化培养对象。按照《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系列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农业专业人才、能工巧匠人才、文化传承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四类乡土人才培养对象。计划用三年时间,培养集聚600名左右符合时代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乡土人才,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求。
明确支持政策。结合四类人才的结构特点,充分尊重乡村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采取分层分类方式,明确差异化支持政策。凡认定的姑苏乡土人才,每人可获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培养资助,用于农业科研、新品推广、技艺传承、富民增收等,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
突出技术导向。针对四类人才的专业方向,农业专业人才要成为高层次农业生产经营及乡村规划建设“领航员”,能工巧匠人才要成为高素质传统技艺技能“传承者”,文化传承人才要成为传承乡土民间工艺、弘扬乡土传统文化、发展乡土文化产业“守护人”,乡村治理人才要成为高水平农村基层治理“领头雁”。
健全创业创新工作机制。立足苏州都市生态农业定位,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聚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支持各类乡村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从县级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预赛,到市级创业创新大赛的决赛,苏州市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大赛机制。持续认定“十佳典型项目”,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十佳”典型带头人评选,并对获奖选手予以奖补。
注重创业创新载体打造。将全市62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列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首选阵地,推进技术技能的自主独立孵化、研发、培育。依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建成一批“创客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平台,切实推进集群创业、集聚发展、创新驱动,目前全市创业创新典型已达到1000名。
强化创业创新典型培育。2020年,苏州市在第四届全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各一项,成为全省唯一实现获奖等次全覆盖的市;在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二等奖一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创业创新大赛中又获一、二、三等奖各一项。以大赛为契机,树立创业创新典型,推荐4个项目参评第四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张家港市参评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
农民现代化是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实践和创新,为农民现代化进程做出了有效支撑,形成一定的实践经验。首先,要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发展平台。苏州市是农业农村部城乡一体化改革综合试点地区,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小的城乡收入差距,为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下乡返乡,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创造了条件,夯实了基础。其次,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发展动力。苏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始终注重与时俱进,抢抓改革机遇,紧贴基层发展实际。率先出台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全面推进承包土地流转、积极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政策,较好激发了乡村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率先制定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实施细则,将其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的重要一环,更好地发挥了高端乡村人才在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文化振兴、技艺传承方面的引领作用。第三,要加强财政扶持政策,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资金保障。苏州市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针对各类乡土人才,有培养资助、社保补贴、学费补助、免费培训等多项资金政策支持,针对各类农村发展项目,又有创新创业、示范创建、农业设施等多项项目补贴支持,基本形成了多品种、多维度、多层级的财政支持体系,构建了乡村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政策与资金环境,促进了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了农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