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审结果运用促进内审高质量发展

2022-11-09 16:32福州王瑾玲
现代企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内审审计工作成果

□ 福州 王瑾玲

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估、风险控制和咨询的作用,可优化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管理成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国家政策的相继颁布和实施,国有企业作为资本运作的主体,拥有大量的金融资源,确保各项金融活动的合规管理至关重要。内部审计作为国有企业加强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如何充分利用审计职能,强化内审结果运用,做足做好内部审计“后半篇文章”,成为越来越多国有企业必要而又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前言

内审成果的充分应用,通常是对内审工作价值的最好凸显。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涵盖券商、保险、银行和信托等方面的业务。而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承担监督、管理、控制、约束等方面的职能,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掌握足够的金融知识和资本运作知识,严格遵循国有企业金融机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深入了解相关国家金融政策。同时国有企业各业务环节紧密联系,内部审计关联性较强,这样有助于公司全方面管控,但无形中也加大了内审难度。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充分利用内审成果,建立长效的内部审计结果应用机制,全方位保护国有资产,大力促进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有效发挥内审职能的核心手段之一。

二、现阶段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问题

1.缺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联动和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从机制层面和组织架构方面来提升内审结果应用的成效。按照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对党组织和董事长负责,以及向其汇报情况。但是目前,有些国有企业内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平级的关系,并且往往由总会计师直接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较弱,缺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联动和监督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参与度不够高,内部审计问题整改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很多国有企业实行条块化管理,信息数据难以在除了公司高层和内部审计机构之外的部门顺畅传递,各项资源难以及时共享,使得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存在不及时和不到位的现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执行力不够,整改实施过程较为消极怠慢,内部审计结果应用时机较为滞后,使得最终的内部审计结果质量和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不彻底。有些国有企业存在“重审计、轻整改”、“审多用少、只审不用”的情况,在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后,直接递交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不彻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和模式较为落后,未能切实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制定的整改举措或者提出的内部审计建议没能真正挖掘到管理核心,无法把握好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的尺度,也没有充分把握好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功效,不利于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3.内部审计结果分析方法和运用方法较为落后。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结果分析方法和运用方法较为落后和单一,没有及时总结分析某些常规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内部审计整改纠偏的意见,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往往“照搬照抄”,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信息数据整合的能力和对问题综合分析的能力,导致内部审计出来的同一个漏洞在后续不同时点或者不同工作的内部审计中依旧“屡审屡犯”,不仅浪费了公司内部审计资源,而且最终形成的内部审计结果依旧无法切实落地实施,难以修复内部控制漏洞,无法真正转化内部审计成果,无法充分体现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

4.缺乏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程序。目前,有些国有企业从前期的审前结果运用调查、审计结果运用方案,到后续的审计结果实施、跟踪落实、审计结果运用报告审议等环节,未形成规范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程序,未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程序、方法和重点内容进行制度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要求和分工并不明确,责任未能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身上,整改缺乏明确的跟踪和反馈流程,造成内部审计结果得不到有效利用。

三、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措施

1.明确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第一,国有企业应当调整优化内审成果应用的组织架构,拟订以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内审成果应用办法。集团公司的党委书记和最高管理者作为内部审计结果应用的第一责任人,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管,定期汇报审计工作,及时报备整改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身内部审计结果应用事项和业务类型,开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应当梳理和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责任界限和相应的权限。除了要从业务前端的角度来预警风险,还要注意事后内部审计结果的应用和整改,防止出现权责不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的局面。例如业务招待费的主要责任部门是行政部和财务部,行政部主要负责核对招待人员的信息和相应的招待标准,财务部主要负责核对招待通知的真实性和招待产生的费用清单;物资采购费的主要责任部门是项目部和采购部,项目部主要负责核对项目的进度、拟采购的物资,附上相应的技术资料和预算根据,而采购部主要负责核对采购方式,开展具体的采购工作。

第三,国有企业应当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建立“五防三控”的廉洁风险防范制度,在每季度末排查相关的廉洁风险,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力度和执行力度,加强各业务环节的审核和批准流程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国有企业作风形象、业务和岗位廉洁性等风险,严格遵守市场准入条件要求,实行规范的业务审核手续,跟踪分析各项经济活动,提升审查的全面性和严谨性,减少不良国有资产出现的现象,提升内部审计业务的数据分析和会计核算的真实可靠性,降低自身的金融风险。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沟通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公司运营管理监督会议,参会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总经办、投融资部门、公司最高管理层等,有效地形成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合力,建立关键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和结果共用的管理办法,加大对内部审计问题的查处。国有企业还可把采购工作与廉洁风险防范制度相结合,保证采购业务的廉洁性。企业应当完善采购材料计划审核和批准流程,加强招标信息的保密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质量管理,定期更新供应商名录,并且对不同供应商采用不同的采购谈判方式,细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2.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实行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分类管理模式。我国国有企业应当拟订内审成果应用的准绳,全面实行内审成果应用分类管控模式,最大限度地提升内审成果实施应用的效果,实现内审成果的有效转化。

具体来说,第一,国有企业可按照内部审计结果的特点,把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分为经验和业绩类、问题、风险和建议类、内部控制缺陷类、违法违规违纪类四种事项类别。对不同的内部审计结果类别实行不同的应用策略,由不同的责任主体进行实施。其中,针对经验和业绩类的内部审计结果,企业应适当总结和推广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对内部审计工作运用优秀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表彰,予以相应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针对问题、风险以及建议类的内审成果,国有企业应当认真听取采纳内部审计建议和意见,在规定的时限之内对潜在的漏洞进行填补和整改,尽可能地规避或者降低产生的财务风险。针对违法违规违纪类的内部审计结果,企业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国有企业应当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善于发现和系统分析现存的有普遍性、有代表性和有倾向性的问题,针对已形成和难以逆转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剖析形成的原因,从现实出发,对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充分发挥其长期形成的经营管理优势,为被审计的分支机构或部门的整改纠偏工作提供切实可行和细致的业务辅助指导。并且企业应当结合多方的力量,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内部审计结果,整体推进相关整改工作。对于“应整改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整改部门,国有企业应当发出“二次整改反馈表”,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重点督察督办相关问题。

3.创新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法,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推广和协同共享。第一,国有企业应当深入探索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法,通过向员工发布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公司整体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潜在的漏洞和运用的实际效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资本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收益等知识有一定了解,从而为创新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法提供更好的思路。国有企业可巧妙地采用“自上而下”的科学方法,来推动内部审计成果的全方位实施。比如针对可能出现的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收费问题,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联合业务人员、作业人员,共同讨论分析该问题形成的原因,经过总结精练要点之后将情况和严重程度反馈给公司的高层、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并且通过问题揭示函的方式,发放到相应的被审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应收、少收和漏收费用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促进内部审计结果的上通下达。

第二,国有企业应当强化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剖析研究,大力挖掘开发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资源,从宏观和标本兼治的角度来定性和定量剖析发现的漏洞,确保解决问题的办法合乎客观发展的规律以及切实抓住了本质内容,并且能够制定相应的问题应对办法和风险预警手段,一定意义上促进高价值和高质量内部审计结果的形成。同时,国有集团企业可通过多分支机构、多部门的分工协作,对同种类型的项目或者同一时间段发生的项目的内部审计结果进行横向纵向的整合和分析,提炼相应的关键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三,国有企业可全面建立内审成果应用通报机制和反馈机制,掌握被审计部门相关业务执行状况和实施依据,快速制定内部审计的预案和草案,第一时间向被审计分支机构或者部门反馈相应的内部审计结果,细致沟通交流内部审计过程、内部审计依据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主动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对被审计部门提出的质疑和有较大出入的内容,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及时重新调查取证,积极核对和确认真实情况,促进内部审计信息数据的全面共享和快速传递,能够保证被审计部门更迅速、自觉和准确地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显著提升内部审计结果传播的时效性,有助于取得良好的内部审计结果应用效果。并且可选择某一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促使全体员工认真反省和汲取经验,也可以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官网等外部平台发布相应的内部审计成功运用情况,加大社会公众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加大公司内部审计成果的宣传,扩大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影响力和广度。

4.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流程和标准。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类型,通过多次充分地研究和论证分析,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流程和标准,使内审结果的应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结果应用离不开国有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和支持。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专项研讨会议,从多个角度来总结分析内部审计报告所要涵盖的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明确内部审计成果有效应用的工作规则和具体事项,拟订详明真实和科学可行的内部审计成果应用实施计划,涵盖内部审计总体目标、重要事项、责任部门、监督部门、执行标准、职责分工等内容,定期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召开相应专业的内审联席会议,召开进点会,及时下发内部审计成果应用通知,附带相应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内部审计工作的分工、职责、目标、完成时间等内容,填写相应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反馈单。

第二,国有企业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案来开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整改重大国有资产流失与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各项内部审计建议,总结推广相应的经验,及时上报反馈整改的结果和整改的进度。尤其是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保证“事事有整改和着落”。并且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循长效机制,及时堵住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将近些年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实行问题清单制,按照重要性和紧急性的原则,分为常规问题、重要问题和重大问题三个类型,将注意力主要放在重要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整改上,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保证全面覆盖到各项整改工作。并且在整改时限截止前,被审计部门应当把握好时间,及时递交整改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报告来开展相应的验收核查工作。针对某些重大问题和重要问题,国有企业总部的内部审计机构可考虑采取现场验收核查的方式,坚决追回资金,落实好响应的重任,填补漏洞。而针对常规问题,总部可委派二级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验收核查。相应的验收结果应当记录在内部审计执行表中,汇报给集团上级部门。

四、结语

可见,虽然内部审计应用工作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最后一步,但是创造内部审计价值的必然途径。内部审计成果应用的好坏和程度高低,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整体效用。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强化内审结果运用,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全过程和全覆盖的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自身的内部约束,明确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实行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分类管理模式,创新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法,制定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流程和标准,加强内部沟通,减少内部审计结果应用的阻力,抓好内部审计整改,真正意义上发挥内部审计结果指导和参考的作用,保障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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