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甘肃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分析及建议

2022-11-05 03:14兰州曾格格史安玲
现代企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甘肃省金融机构农业

□ 兰州 曾格格 史安玲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2018年7月,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规划》中提出,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壮大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谋划,融合实施,努力促进平衡发展、充分发展。要聚焦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甘肃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农业步伐持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目前甘肃省农业基本形成了多种特色农业竞争发展、马铃薯面积与产量并驱发展以及制种产业核心地位显著提升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甘肃省形成了以休闲农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农旅综合体和田园综合体为依托的村域综合体振兴发展的局面。但是,甘肃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农业市场化程度低、产业链条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农村、农业发展在资金总量、资金结构等方面短板突出,长期以来既是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也是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中,也成为了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甘肃省农业及乡村振兴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甘肃省围绕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线,多措并举,甘肃省农业和农村发展成绩巨大。

(一)甘肃农业经济结构、种植结构不断优化

农业结构优化方面,“十三五”期间,农林牧渔的产值增速年均9.2%,而畜牧业产值增长达到18.3%,增速远高于农林牧渔平均值;农业种植结构方面,“十三五”期间,甘肃省粮食种植面积占全部农作物面积比重从72%下降到67.1%,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从28%上升到32.9%。水果、蔬菜、中药材等农产品种植占比逐步提高,农作物种植业内部不断实现结构优化。

(二)农业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村综合发展效果显著

甘肃省粮食产量2015年至2020年增长了4.12%,平均粮食产量增长7.2%,肉类和蔬菜供给相对平稳,农产品发展较均衡;特色农产品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势头较强劲,同时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在此期间,甘肃着力发展草食畜牧业、优质林果、中药材、马铃薯、蔬菜和现代制种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形成了“经、粮、药、饲”的农业经济基本结构,农业各行业协调发展,区域布局雏形已构建。其中,“十三五”期间,苹果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蔬菜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知名度、中药材产业升级及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甘肃寒旱农业发展较快。近年来,甘肃省结合甘肃地理特点,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戈壁生态农业、旱作农业、设施农业等寒旱农业产业,促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寒旱产业以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形成了沿黄产业带和陇东雨养农业区、天水陇南山地特色农业区等为一体的“一代五区”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寒旱”高质量农业优势。

生态休闲农业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甘肃省在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扶持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休闲农业体验园、农家乐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和绿色产业得到有效发展。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甘肃省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已超过1万家,休闲农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三)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农业功能区布局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甘肃省不断加快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立足区域自然资源特色,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生态农业产业带。优质小麦、玉米种业发展较快,良种总覆盖率超过95%,并且培育出了世界首个杂交胡麻品种及一大批抗锈冬小麦、南瓜、番茄等优良品种。农业产业化进程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甘肃省通过探索“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瞄准农民合作社模式,在贫困村和特色产业区培养了一批龙头企业,促使龙头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各类农村合作社不断壮大发展,有效带动了现代农业发展。五年间,甘肃发展了3814家龙头企业,10.12万家专业合作社,培育了1万家家庭农场。

品牌建设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一方面需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快农业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甘肃引进了一批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设立分公司;实现营销模式和营销策略转变,构建新型的营销业态,壮大了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和品牌树立。通过营销战略实施计划,进一步提升了“甘味”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甘肃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甘肃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及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近年来呈持续增长的趋势,增速相对较明显,证明了甘肃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指引和政策支持下,乡村振兴成效显著,但与我国东部地区比较,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差距较大,仍处于低水平阶段;第二,乡村振兴的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等五大发展目标不均衡现象较明显,其中生态宜居和生活条件改善发展水平持续增长态势明显,产业兴旺和乡风文明波动较大,同样存在与东部地区差异较大的情况;第三,乡村道路、灌溉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依然存在滞后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产业化发展和乡村经济发展;第四,农村合作社虽有较快发展,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受制约较严重,影响集体经济作用发挥;第五,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参差不齐,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治理方法有待完善;第六,农业现代化及农业科技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科技技术支撑农业发展效应不明显,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第七,甘肃十四个地州市间农村经济及乡村振兴的区域间充分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差异较明显,不利于整体乡村振兴水平提高;第八,地区性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气候差异等因素,制约了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金融支持甘肃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金融业务种类匮乏

就目前全省的经济发展而言,传统农业的发展一直为银行业所支持,但是由于“大数据”“互联网 +”的兴起,“微众银行”等现代融资机构随之出现,以商业银行为中介的融资方式,已不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单一性的资金供给渠道将无法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

总体而言,乡村振兴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品种多、周期长、规模大。但现实中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不能和乡村金融需求有效衔接,存在总量失衡和结构错位现象,大大降低了乡村振兴的资金供求匹配率。目前乡村资金融通主要采取产权抵押、农业保险、担保融资等方式,但产权抵押融资经常发生产权不清、变现较难,担保融资出现银行推托责任,转嫁担保风险给担保公司等情况,这些都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

(二)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协同性不强

中央文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格局。但是,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性不强的问题依然比较明显。首先,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协同性存在差异,一般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较为滞后,未能有效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其次,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存在不协调之处,互动性较差,职能定位不是很明确,没有建立起协同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

(三)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内动力不强

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支持积极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时内生性金融支持动力。但由于农村金融的风险大、收益低、周期长等原因,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设计开发新产品、提供创新型服务的意愿就不强烈,降低了乡村振兴的内动力。

(四)乡村振兴融资门槛相对较高

乡村振兴的资金提供者以商业银行为主,但银行作为盈利性机构,降低风险、获取收益是其经营的最终目标,因此,银行在向农户提供贷款时,对农业项目的盈利性、抵押物的稳定性、收益的持续稳定性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但农业项目的营利性和收益性受市场价格波动、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农业经营主体所处经营阶段以及经营科学性等影响较大,难以满足银行信贷要求。

四、强化金融支持甘肃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积极发展高品质农村经营主体,培育新型金融需求

1.不断提升乡村产业经营主体的数量和质量,拓展金融需求。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化和标准化、企业化,增加农村产业主体的数量,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在甘肃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方面的融资功能;另外要加大新型农村职业农民和农业产业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工作,提升农村经营主体的质量;另一方面要选择优质的现代农业项目,结合甘肃实际,应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龙头企业、冷链物流等主体,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偿债能力。

2.强化农村金融知识教育工作。金融机构应重视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举办金融知识培训和讲授,提升农户和农业主体金融基础知识、农业保险知识、担保机制、金融技术等相关知识的了解,提升金融需求转化效率,促进实际融资需求增长。

(二)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首先,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助力乡村振兴,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第一,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普惠金融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第二,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有效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第三,强化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功能,在执行货币政策时,围绕甘肃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三产融合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引导全省县域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农业技术人才的金融支持,有效支持当地乡村振兴,实现农户的全面增收。其次,构建竞争、合作并存的金融支持体系。拓宽对乡村振兴的支持范围,不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种植大户的银行信贷支持,并通过增加物理网点至农村等方式,加强对特定农产业的支持,发挥政策性支农的作用。再其次,由政府牵头,构建与全省乡村振兴发展相匹配的综合性金融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创新金融服务,弥补银行信贷资金的不足,在利用现有融资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拓资金来源渠道,通过直接融资、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拓宽乡村振兴的融资渠道。

(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

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信贷资金需求情况,当前支持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路径较为单一,通过实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深入贯彻“放管服”政策,能较为有效地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首先,完善农户担保抵押方式,充分利用“种植大户 + 专业合作社”方式、银保合作等方式,增加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投放,彻底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其次,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以及服务方式创新,将金融与科技相融合,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需求,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再其次,优化民间借贷,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制度,有效规范民间借贷的利率,同时加强民间借贷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民间资本金融服务事项,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弥补经营主体资金的不足。

(四)强化农业保险服务,健全乡村振兴制度保障体系

首先,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扩大农业保险理赔范围。当前甘肃省专注于农业保险的公司较少,上述情况对乡村振兴中的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办理相关的农业保险实务产生了诸多不利的因素,因此,甘肃省要实施乡村振兴就要强化农业保险公司的服务数量及质量,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根据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政府带动、企业示范的形式,优化农业的再保险能力,建立适合乡村振兴持续性农业保险制度;通过在发展乡镇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的基础上,构建适合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县域政策性农险公司,并出台适合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行政法规以及加大财政补贴,进一步激发农业保险公司开发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并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保险领域,促进涉农业务的正常开展。其次,创新保险产品。随着乡村振兴的持续性推进,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投入资金的不断增加,经营主体面临的风险也不断上升,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比如,根据兰州市高原夏菜、定西市马铃薯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发和推广“兰州高原夏菜险”“马铃薯采挖险”等险种;通过“期货 + 保险”的方式,充分利用保险降低农户生产风险,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保险市场,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对农户的冲击;将“5G”“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充分应用到农业保险领域,推出“气象责任险”“兰州百合产量指数险”等险种,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有效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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