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梦成 杨可健
吉林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豫北地区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鹤壁、济源六市构成,具有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村落聚居、交融的民族文化,也形成了多样的传统体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最深层的血脉内核,亦是区别不同民族的标志。社火民俗体育是我国民间重要传统庆典活动,是民间文化的宝贵遗产,根植于人民的日常劳动活动之中,历经千年流变,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规模宏大,被人们世代沿袭。豫北地区作为中原腹地,社火活动历史悠久,其中浚县古庙会与山东泰山庙会、山西白云山庙会、北京妙峰山庙会被称为“华北四大庙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豫北社火作为中华民族体育非遗的重要构成,是民族活化的历史。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对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保护,因此,本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视角,以豫北地区社火的历史发展为切入,对豫北社火的历史起源和发展趋势等进行归纳和分析,旨在“探寻豫北社火的历史之根,传承中华文明之魂”,推动豫北地区社火的嬗变与传承。
“社火”也被称为“射虎”或“故祀”,最早产生于原始的宗教祭祀,源于古代人们对土地和火的信仰和崇拜,随着不断发展,人们赋予其深层的价值与内涵,成为集祭祀、展演、娱乐、社交等于一体的民俗体育形式。“社火”一词始见于《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一诗,其注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2007年焦作耿村所发现的元延祐元年石供床上所刻“社火”是现今发现最早的实物记载。由此可知,早在宋元时期社火就已在豫北地区民间生活中展开,这对探寻豫北地区社火民俗体育的起源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证意义。
“社”,旧指所祭祀的“土地神”,后来又把崇神或祭祀社神的组织统称为“社”;“火”,则是源于原始先民对火的崇拜,从而产生与火相关的祭祀活动。“社火”内容丰富,历史悠久,是古代祭祀社神、火神活动的发展与延续,主要可以分为祈求丰收的祭祀活动、祭火、祭社活动、傩仪(驱鬼的祭祀仪式)以及蜡祭仪礼(主要是针对农神的祭祀),这些祭祀形式大都起源于西周时期。要对社火的溯源与演化进行探索,最直接有效地方式是对其文字、文化等的流变进行考察。《古汉语字典》中对“社”的含义有着五种解释:“第一,土地神;第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第三,祭祀土地神的活动、节日;第四,古代居民单位;第五,社团;团体”。这里,后两层意思简洁明了,主要是指“社”的组织或团体之意,与“社火”关系并不紧密。因此,需简单解释与论述前三层含义。土地神又称“社神”,起源于古人对土地的敬畏与崇拜,虽然土地神的称谓众多,但仔细探究其来历,不难发现其与我国古代所祭祀的“社、稷”之神有着密切联系。“社神”又曰“后土”,传为共工之子,主司农事、保平安之责,在先秦时期地位极高,其祭祀由天子或地方行政长官主持。自汉唐以后,其地位略有降低,但祭祀却不限一定,民间亦可组织,使之影响范围更广。祭祀土地之所,又可称为“社庙”,是民间土地神的居住之所,各地大小不一,在“社日”期间会在此举办祭祀和表演活动。祭祀土地的节日及活动,被称为“社日”,可以分为“春社日”和“秋社日”,古时“春社日”在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乡民以酒肉、香烛等祭祀,以求一年丰收;“秋社日”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先“小祭”,待农忙结束后再举行“大祭”,分享丰收之喜,为来年丰收做铺垫。春祭祈神、秋祭谢神,各地宗族祠堂在这段时间会筹集资金,邀请戏班唱戏并进行表演。“火”字最早源于甲骨文“火”,作为象形文字采自物体燃烧时光、焰迸发之型,与野兽一样,人类最初发现火时是远离与惧怕。后来,人类逐渐发现火的益处(烹制食物、驱逐野兽、保温取暖等),于是人们变通过各种方式保存火种、利用火焰,至此火成为影响整个人类进程的重要物质形态。火一直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载体,从驱逐捕猎、刀耕火种、制陶冶金等,再到祭祀仪式与宗教象征,火已经脱离了原本内涵,并逐渐凝练升华。现今来看,“火”一般至少有三重含义:第一,火是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第二,火与水都可作为纯洁、纯净的代表,如在物质匮乏的时代,火常被作为消毒方式用于医疗领域;第三,燃烧可以寄托人们情感,如中国民间有燃烧冥钱的习俗、道教疏文会在仪式后被烧掉,以期上达天庭等。这些充分体现了人对火的崇敬之情。
总之,由上述推论可知,社火的来源与古人日常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与先秦时期以来的各种祭祀活动有着紧密联系,并在历史的流变之中逐步演化形成为现今所存在的“社火”活动,尽管其展演形式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从它的项目、动作、服饰、道具、人物等来看,其本质价值与功能仍未曾改变,豫北地区社火亦是由此逐步演化而来。
社火活动内容众多、项目繁多,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对社火的分类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对社火进行分类主要依据三种方式(根据道具及展演内容、展演时间、有无曲调),而豫北地区作为中原腹地,社火内容更加繁多,单以这三种分类方式并不足以对其进行准确、清晰地展现。因此,本文采用以下方式对其进行项目的分类:第一,农事生产类:农事生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生产生活的重要形式,贯穿整个中华民族发展主线,因此,在豫北社火中有诸多体现,如:秧歌、担经挑、扇子舞、跑马匹等。第二,武术攻防类:武术是豫北社火的一大特色,这是由于隋唐时期瓦岗军驻军于大伾山所带来的习武风气,因此,这就对民间的风俗习惯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以赵家拳、岳家枪、九节鞭等为展演内容最具代表。第三,日常休闲类: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完成日常的生产劳动后,为排解疲劳、丰富生活,形成了许多休闲活动,这些活动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被豫北社火所吸纳,如:腰鼓、盘鼓、锣鼓等。第四,乔装道具类:“社火”最初起源于祭祀,其中包含了诸多神话元素,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豫北社火结合这些元素形成了诸多特色项目,如:二鬼打架、竹马、背阁、抬阁、大头舞、舞狮等。第五,婚俗嫁娶类:婚俗习惯亦是民间生活的重要构成,豫北地区社火结合了民间的婚俗习惯和日产生活产生了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社火项目,如:打花棍、怕老婆顶灯等。
从上述分类结果来看,豫北地区社火项目主要集中于乔装道具类项目,这些项目主要通过道具、妆容的形式来扮演神话人物、复现历史,从而达到教化引导的目的。农事生产类、武术攻防类、日常休闲类、婚俗嫁娶类与乔装道具类项目相比较少,这是因为社火内在本质含义与价值所决定。通过上述五种分类方式,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豫北社火的项目类型,并展现出豫北地区社火的项目特点。
社火最初是祭祀神明,求平安、保丰收的敬神、谢神的活动,在展演中的每一种民俗体育形式都包含了人们对神明的敬畏与崇拜,它充分体现了到当地民众的民间信仰。豫北地区社火的发展距今已有千年的历史,在它的流变与演化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独有的展演形式。豫北地区社火展演时常以村落作为基础单位,其中以浚县最具代表,其每年在正月初九、十六会在大伾山举办庙会进行集中展演,其中各村落的社火表演会议老君会、火神会等神明命名,并且在正月庙会以外亦会举行表演。豫北社火的形成与古代祭祀活动、行政体系等要素密不可分,按照这些元素可以将豫北社火分为“文社火”“武社火”这两种展演形式。
“文社火”主要包含舞蹈和戏曲这两种类别,如文秧歌、大头舞、平调、民间小调等。主要是由我国古代行政体系所决定,古代城乡之间体系分化明显士绅地主、达官贵人多居于城镇之中,这些人多喜丝竹管弦,长此以往城镇中则就形成了以舞蹈乐曲为主的社火活动。因此,逐渐形成“文社火”,并在表演过程中配以专属乐队。同时,在戏曲表演时,因表演的特殊需要会提前布置好场地,在表演中以锣、鼓、笙、箫、拨等为主乐器,演员身着戏服、粉饰妆容,进行生动的表演,让人叹为观止,从而达到敬神、酬神以及娱乐的目的。“武社火”是豫北社火展演的一大特色,充分体现了当地的习武风气。豫北处于中原腹地,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具有极高的军事地位,当地居民多有习武之气,以保家卫国,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豫北地区逐渐形成了“武社火”。古时民间习武常以宗族、村寨为主,这在豫北地区亦得到体现,诸如张寨、赵寨等,这些村寨形成了赵家拳、岳家枪等具有村寨形式的武术,并作为社火内容进行补充。与“文社火”的动作精美、节奏舒缓不同,“武社火”的造型、动作、道具、节奏等更显粗犷和威猛。它包括了舞狮、武术对练、武高跷等内容,尽显豫北地区古代的民间武备之风。
豫北社火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褪去宗教神秘色彩,从祭祀活动中蜕变而出,成为游走于民间小巷的民俗传统体育文化。豫北地区社火展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着广泛的参与人群和群众基础。同时,作为一种文化创造其在发展的过程中被赋予了诸多文化内涵与特征,并随时代变迁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状态之中。
2.1.1 地域文化的集中体现
不同文化的类型与模式,由不同地域环境孕育而成。豫北民间社火的文化特征与内涵,与豫北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其显现出明显的地域特点。豫北民间社火的节目与内容的设置,与其有着极大关联,它所展现的项目内容和形式是在当地日常生活和文化背景的基础上凝练升华而成,并通过不断的艺术创造,从而逐渐形成了现今豫北社火的最终形式。豫北社火作为豫北地域文化的代表与集中体现,充分展现了豫北的地域文化特点。古豫北作为中原腹地地理位置优越、文教之风浓郁,其中古浚县更是古代漕运重镇,由于隋唐时期大运河从古城西侧而过,在其境内纵横约140里,几乎涵盖所有乡镇,因此运河沿岸村落多供奉“河神”,并形成了划旱船、老人摆渡、海神戏等社火表演内容。豫北地区社火祭祀的神明与展演的内容,是在豫北地域文化的影响下最终形成。
2.1.2 浓厚的宗教祭祀元素
宗教祭祀文化是社火文化的重要元素,是社火的起源之一,贯穿整个了社火演化的全过程。受求神、祭天、保民等思想的影响,古人出于对自然万物的敬畏开始了祭祀活动。我国古代受到科学技术、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与宗教祭祀等产生了密切联系,而社火正是在请神、敬神、娱神活动中演化而来,受到古代民间与统治阶级的推崇与喜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
宗教元素常见于民间社火展演之中,与其他地域不同,豫北地区尚无统一的宗教信仰,该地的宗教信仰是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不断吸收不同宗教中有益于自身祈祷、祭祀的内容而演化生成,受此影响最终形成了现今豫北社火的宗教祭祀特征。“社火”是古代祭祀先祖、祈求神明的重要活动,在整个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地位,上至官府下至平民无不遵守。其祭祀对象可以分为山神、土地、河神等自然农耕神明以及以关公、岳飞等历史英雄,每年当地人们都会举行盛大的社火活动,向神明进行祈祷,以求一年的平安顺利。这是对民众内心所思所想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精神寄托。
2.1.3 民族文化的现实载体
“社火”是我国民俗体育文化的重要代表与集中体现,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传统竞技体育,它是中国特有的传统体育形式。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现实载体,它既是我国岁时庆典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传统人文精神的集中反映。社火的发展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改变,它由最初的祭祀功能逐步向复合娱乐功能转变,岁末年初豫北各地社火队会进行训练,并举办社火活动,持续时间大概一两个月,内容丰富包括秧歌、跑马匹、岳家枪、腰鼓、竹马、背阁、抬阁、舞狮等。
豫北社火除了传统展演传统表演形式外,还塑造了不同人物形象,包括了古代神明和英雄人物。在社火展演中,这些人物所塑造的形象和讲述的故事集中体现了中华传统思想体系。豫北社火所祭祀的对象包含了山神、土地等神明以及关公、岳飞等英雄人物,这些人物在整个社火中集中体现了以“仁、义、礼、智、信”为代表的中国道德伦理,在资源匮乏、教育落后的古代,社火展演和人物故事对民众起到深刻的教育意义,能够有效增强民众的民族情感。豫北社火自古流传至今,它所流传的项目内容、展演形式、人物故事不仅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延续,更是推动民族文化不断发展的现实载体。
2.2.1 内在驱动的改变
社火最初因祈神祭天而出现,带有强烈的宗教神秘色彩。我国古代的宗教信仰活动核心是祭祀活动,这进一步推动了社火的繁荣。我国古代宗教祭祀活动众多,其祭祀对象由诸多神明构成,上至官府下至平民在祭祀时都怀有崇敬之心,以求风调雨顺、万事如意,信仰是该时期社火发展的内在驱动。随着社会的变迁与发展,社火的内涵与价值亦随之改变,单一信仰驱动力量逐渐弱化,市场驱动力量逐渐增强,这从社火会首选取标准的改变能够看出。从现有碑刻古籍可以看出,古代豫北地区社火会首多由所在会社人员推举而出,且采用轮换制,而现今社火会首选举候选人则多为对社火捐献最多的人。正是在市场驱动力量增强的情况下,为获取更佳的效益,民众所作出的心理选择。
2.2.2 传承方式的变革
社火作为我国传统民俗体育的代表,正处于时代的变迁与发展之中,它在时代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嬗变与传承。中国古代是宗法制社会,对内凝练、对外排斥,因此,古社火传承多限于宗族、家族、村寨等内部,传承方式与观念较为封闭。与之相比,现代社会受科学技术、交通方式、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社火的传承方式发生了相应改变,已然脱离了传统的传承场域,转向更加开阔的传承场域。在豫北地区的一些学校中,开设了舞龙舞狮和秧歌等民俗传统体育项目,同时各地也加强了对其民间传承人的帮助与保护。在政府、社会、学校的参与和推动下,豫北社火的传承渠道与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2.2.3 功能属性的转化
社火是我国民族文化场域中的鲜明旗帜,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文化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功能也随之改变。以祭祀为主的社火逐渐增加教化、娱乐等功能,逐渐成为了现今内容众多、项目繁多民俗节庆盛典。随着当今时代需求的多元化,社火功能亦朝向多元化发展,最初的祭祀功能逐渐弱化,教化、娱乐、经济、社交等功能不断增强。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社火展演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与人物故事蕴含了中华优秀思想体系,对人的发展能够起到教化作用;社火展演中展现的艺术形式不仅能够对表演者起到自娱的功能,更能够给观众带来快乐;社火作为我国民俗节庆盛典的代表,有着广泛的参与群体,在举办期间能够吸引商家入驻,能够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豫北社火是乡邻间情感交流的载体,在社火举办期间不同地区、村落的居民会汇聚一堂进行展演与交流,因此能够在极大程度上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
3.1.1 根植土壤的沦失
豫北社火文化产生于农耕文明之中,长期流传于民间。我国作为传统的农耕社会,它以村落、宗族和家族为结构基础。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耕文明逐渐发生转向,开始向现代农业方向发展,在此之下的现代农业与传统农耕社会的结构基础联系并不紧密,从而使得社火这一民俗体育形式的生存土壤不断发生变化。社火作为民俗体育文化的重要内容,它的内涵、价值和意义与其所生存的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假若离开这一生存场域,社火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推动自身的传承发展。
3.1.2 社会治理的削弱
“社会治理”是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命题,在这其中体育则起到“社会安全阀”的功效。社火作为民俗传统体育形式的代表,起源于民间、扎根于农村,有村民自行组织与创造,有着广泛的参与群体,在整个农村社会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豫北社火承载了豫北人民的文化信仰与精神寄托,集中展现了豫北地区群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古时社火作为民间重要节庆,活动期间人头攒动、热闹异常,各村落男女老幼齐上阵,他们因社火而聚集。社火成为了人们联系的媒介,成为构建族群交往的一种方式,在活动期间增强不同村庄、村寨间居民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了彼此间的认同,对农村社会治理有着独特优势。然而,受到现今多元因素的影响,传统民俗体育文化逐渐脱离原有的意义与价值,变得更加功利化,这不仅难以推动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更会起到相反作用。
3.1.3 民间传承人的匮乏
对民间传承人的传承和保护一直是我国民俗体育发展的重要论断。近年来,民俗传统体育人才的短缺已成为制约民俗体育发展的难题。豫北地区作为中原腹地,虽有着丰富的人文底蕴与便捷的交通,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地的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致使许多年轻人才的流失,难以反哺当地社火的发展。由于现代社会结构的改变,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已然瓦解,传统的技艺传承方式遭到破坏,加之传统民间传承人大都年事已高,技艺濒临失传,如安阳的“军庄秧歌”的十字韵唱法等技艺虽人的逝去而失传。同时,随着现代文娱的多元化发展,传统民俗体育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降低,得不到他们的认可,从而致使民间传承人才越发匮乏。
3.1.4 创新意识的不足
“创新”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源泉与动力,任何行业与事业的发展都要通过不断创新驱动。要想推动以社火为代表的民俗体育不断发展,就需要结合自身地域环境及发展现状,走创新发展之路。社火作为我国民俗体育的代表,在极大程度上受到了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传承方式、传播形式、项目设置等方面缺少创造力。同时,由于参与人员大都年龄较大,受生活条件、知识水平、年龄等关系的影响,使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低,因此,难以吸收新事物推动社火的发展。
3.2.1 让豫北社火扎根民间
以农耕社会为载体的民俗体育之所以能够延续至今,就在于其生于民间、根在民间、兴于民间。民俗传统体育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延续基础,因而,具有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在面对时代的变化,民俗传统体育更要扎根于民间,摄取民间养分。社火是古代先民的情感倾诉与信仰表达,是人们所公认的身体仪式,故而只有扎根于民间才能够推动其的传承发展。首先,要增强豫北社火的民间仪式感:作为一种集体仪式,社火在活动期间要注重仪式的外在表达,可以通过对“骂社火”“烧社火”等传统社火形式的再创造,加深人们对社火文化的理解。其次,培养社火传承人:社火作为一种动态的传统文化,其根源在于人才的培养。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间,大量青年人口流向城市,致使当地出现人才短缺的现状。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教育、引导、宣传、保障等措施和形式让当代年轻人认识到社火的内在价值。
3.2.2 构建豫北社火生态体育产业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已然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豫北社火作为中原文化的重要构成,有着丰富的人文与自然资源,能够为其产业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因此,构建豫北社火生态体育产业则成为推动其发展的重要一环,产业化的发展要充分遵循市场规律,要借助豫北地区的自然地域特征以及人文底蕴,充分挖掘社火资源,推动社火产业体系的构建,并辐射相关产业,从而打造豫北地区特色社火产业区域链。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之上,结合豫北社火的资源与特点,打造出具有代表性的社火品牌,从而满足大众的需求。其次,重视政策支持,引入民间资本,并重人才的培养,注重将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
3.2.3 建设豫北社火传承人保护体系
“后继无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传承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豫北社火当代发展的核心命题。民俗体育不同于传统竞技体育,“传承人”在集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推动社火传承人培养机制的构建。首先,注重后备人才的培养,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学校、政府的通力合作,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将其纳入日常教学之中,从而培养高素质的传承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宏观控制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社火的传承提供支持与保重,同时还要结合现实情况及特点,制定人才培养的长远之策。其次,要将社火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融合,让不同人群了解社火文化、喜爱社火文化,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基层群众基础,使大众真正喜爱社火、传承社火。
3.2.4 推动豫北社火传统与创新的耦合
近年来,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建立其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这就为豫北社火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总体来看,豫北社火的当代传承要坚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创精神”(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首先,可以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强化体育非遗的数字传播、推广与普及,近年来,数字技术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在文创领域涌现大批科技应用的成果,如:“敦煌诗巾”动漫展现等的都是利用数字技术对非遗保护的成果,因此,豫北社火的发展也因借助这一科技发展的东风,创新传播方式。其次,创新传播理念与传承方式。“创新”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主脉络,与封建社会的闭锁、固化不同,现代社会对事物的认知与追求则更加开放、包容,因此,在传播和传承社火文化时不能以老旧思想为依托,我们要考虑到大众的实际需求,充分吸收外来文化的积极因素,不断更新传承理念,同时,要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平台,对那些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进行数字化保护。
豫北社火作为我国民俗体育的代表,对传承中华文化、维护民族团结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作为一种活化的历史,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不断进行着变革与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和高度重视,这为豫北社火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目前,豫北社火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根植土壤的沦失、社会治理的削弱、民间传承人的匮乏、创新意识的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视角,以豫北地区社火的历史发展为切入,对豫北社火的历史起源、发展趋势等进行归纳和分析,在构建传承机制,创新传播理念,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为豫北社火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建议。豫北社火不仅是中原文化的组成部分,更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与精神面貌。我们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同时,结合时代特点,促进民俗体育的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