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崔洪刚
山东省宁阳县洸河学校 孟 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教育督导具有“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大功能,主要承担“管”的监督者、“办”的指导者、“评”的组织者三种重要角色。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在现代化学校治理的综合改革中,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扎实推动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校、改进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金钥匙”。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从法治建设、职能调整、体制优化等方面全面发力,呈现出多部轮唱的奋进景象,但由于我国恢复教育督导制度的时间不长,教育督导机构名称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对教育督导的认识不足、体制机制不到位,教育督导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教师待遇、教师补充、学校管理、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等方面存在不足。发挥督导枢纽作用,强化教育督导“总开关”,各尽其责,协同推进,统一发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督导评价改革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乡镇(街道)督学责任区和学校督导室(员)建设,建立每年度对各级政府、各学校督导评价的工作机制。评价改革撬动督导变革。本着务实、必要、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统筹职能。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各级各类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在督学方面,建立由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在评估监测方面,围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这一重点,建立全面覆盖、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同时,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独立性、自主性、完整性和客观性,打破督导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消化机制,构建评价有理、问责有力、考核有据的新型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让政府履职更高效,让教育管理更尽责,让学校筑魂披铠甲、让教师育人有尊严,让学生成才长翅膀。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评价制度是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根本保证。完善教育督导评价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依照《义务教育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要求,建立每年度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和每年定期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价细则,学校(园)每5年一个周期全覆盖,落实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深化督政机制改革。建立和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自评和督导评估制度,实时明确教育督导评价重点任务,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五项管理”、“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均应纳入评价重点,以评价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督促政府遵循“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与发展思路,杜绝权力越位、主体缺位、监管错位。
二是优化学校督导机制。对各类评估、达标、考核等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实施,联合开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坚决克服多头重复和交叉检查现象,为教育发展减压赋能。同时,转变职能,通过现场观察、信息分享、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学校目标设定及达成状况、措施适当性等作出全面评价。
三是完备各项督导制度。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建立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制度,根据事件级别,合理划分督导职责,有效开展督导。逐步建立社会各界参与的教育督导评价的制度,建立对教育督导评价落实不力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督导评估机制。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这是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也是《教育督导条例》对教育督导评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教育督导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走向深入,改进教育督导指导方式,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倾向,推动督导效能提档升级、节节攀升。
一是优化拓展多元路径,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每年度开展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价,就一些普遍性问题和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建立健全常态督导与飞行督导、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的常态化、制度化、立体式督导体系,畅通学校现代化治理的“神经末梢”,打通教育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形成家庭社区、企业协会、社会公益等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新格局。
二是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技术应用。采取“四不两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设“互联网+教育督导”的软硬环境和督导信息化平台,利用“网上教育督导平台”数据评价,对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综合督导评价。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监测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监管,完善监督和介入的事项和机制,确保评估监测的质量效益。
三是建立教育督导评价“回头看”制度。对通报反馈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部整改到位,适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回头看”。要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对消极应付甚至背道而驰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剑,坚决纠正问责,确保教育评价改革永不停步,行稳致远,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公开批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督导报告,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予以点名批评并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约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被督导问责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作好书面记录并报送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通报批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教育督导结果、整改情况和被督导问责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表现通报至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
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管理干部、优秀教师、教研员和专兼职责任督学的教育督导评评价队伍,健全教育督导评价队伍选聘机制,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评价专业化水平,改善教育督导评价人员的工作条件、落实督导评价人员的待遇,规范管理,加强培训,建立督导评价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打造一支守初心、讲政治、敢担当、专业化的教育督导评价队伍。
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社会等多元参与的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履行教育职责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职能,推进科学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价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确保督学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咨询不替代,建议不决策。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树立科学的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强化政府职责,将制度建设、教育保障、进步发展、办学行为、教师队伍、教师待遇、校园安全、教育水平、群众满意度纳入党委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综合督导评价细则,加强和改进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1.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价细则。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纳入评价指标体系。
2.改进完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评价细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社会满意度,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办学行为评价,把课程开设、课程建设、学生课业负担监控、考试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教材教辅管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纳入评价细则。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评价细则。完善德育评价,把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纳入评价细则。强化体育评价,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纳入评价细则。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把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教育内容纳入评价细则。完善普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健全中职学校评价。把中职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纳入评价细则。
4.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评价。使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义务教育、高中和中职教育,支持校企合作,把听障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智障生逐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掌握基本生活技能、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和上门送教纳入评价细则。
“督”的任务主要是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导”的任务主要是解决问题、引向正确。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的重要环节,要聚焦各级政府教育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党和国家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到哪里,督导评价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公正公平、奖惩有效的原则,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达到督促政府认真整改提高、引导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激励学校创先争优争锋的目的,以精准有力的把脉,擎起真督实导的巨擘,汇聚起新时代教育优先发展的磅礴之力。
1.实施等级评价。认真完成教育履职情况实地普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推动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特别在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方面,采用“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两手抓策略,实行等级评价,合理赋分。各级政府依据督导评价结果,前六名认定为“×××年度教育发展水平优秀单位”;比上一年度综合督导评价成绩上升两个及以上位次的,认定为“×××年教育发展进步优秀单位”;履行教育职责部门依据《×××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评价结果,认定为“履行教育职责优秀单位”。
2.强化考核评优。做好监督反馈,促进评价政策完善,要勤于调查研究、敏于发现偏向、勇于揭露问题、善于典型引路,一方面通过教育指标考核、评估报告、整改报告发布,引导社会舆论,主导教育评价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要合理运用用评价结果,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各学段学校督导评价结果依据学段评价细则实地核查的结果,前六名确定为年度优秀,本年度督导评估成绩较上年度上升两个及以上名次者,确定为年度优秀。
1.建立教育督导评价通报、反馈、整改、约谈、问责、公开公示制度。年度督导评价结果,教育督导机构以文件形式呈报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同时抄送各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2.建立教育督导评价奖励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评估结果与学校校(园)长绩效考核挂钩,督导评估结果与学校荣誉挂钩,督导评估结果与校(园)长任免职等挂钩。每年教师节,在党委政府召开的庆祝大会上对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隆重表彰。
玉经琢磨多成器,剑拔沉埋便倚天。当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已经启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大幕已经拉开。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责任督学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情操,以有我必定功成的勇气勠力同心、干事创业,只争朝夕,砥砺前行,一定能够再谱教育督导工作跨越赶超、奋发有为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