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河北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平稳有序

2022-11-01 09:42河北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
河北水利 2022年9期
关键词:病险除险管护

□河北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

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北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以保障安全为根本,以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目标,消除小型病险水库存量,建立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机制,提前完成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维养经费逐年增加,运行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1.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成绩

1.1 贯彻国办8号通知精神

为认真全面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和国办发8号文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要求和水库运行管护目标任务,除险加固任务较国办通知要求提前2—4年完成。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进入“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通过集成物联网设备,结合工程管理数据库实现工程可视化、数字化、精细化和质量、安全、投资及资料的数字管理。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质量安全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章立制,从除险设计、工程招标、建设管理、工程验收等环节,严把质量标准,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今年,我省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在汛前完工,实现了小型病险水库动态清零。

1.2 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每年年初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了小型水库安全“四个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同一机制,责任更加明晰。汛前组织全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在水利部培训平台完成线上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今年省水利厅还专门召开了全省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视频培训会,对所有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相关市、县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和技术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为加强培训效果,组织全省所有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进行了线下测试。汛前、汛中、汛后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指导各市县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等工作,病险工程全部采取限制运用措施,小型病险水库一律空库迎汛。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省水利工程在防洪保安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实现了全省水库未垮坝、重要堤防未决口、重大基础设施未损毁、未发生人员伤亡事件,保障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李国英部长的肯定和表扬。

1.3 推进工程安全鉴定

制定了《河北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督导管理办法》,建立了安全鉴定常态化机制,每年年初梳理当年达到安全鉴定时限的水库,制定年度鉴定计划印发各市执行。2017年—2022年共对821座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2021年底超期鉴定水库动态清零,2022年到达安全鉴定最后期限的26座水库全部在汛前完成鉴定。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小型水库科学实施降等或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4 提升小型水库保坝能力

石家庄市鹿泉区黄裕水库

为补齐小型水库防洪短板,今年修订完善了全省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土石坝类型的小型水库增加了保坝措施内容,包括应急彩条布备料数量和标准、铺设时机、铺设方法、坝顶抢筑子埝、溢洪道扩挖和应急排水设施等。没有放空设施的小型水库制定放空水库应急措施,预备了足够数量的潜水泵及供电电源就近存放,确保水库大坝出现险情时能够放空水库。

1.5 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202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21年底,全省60个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全部与第三方专业管护主体签订合同(协议),869座乡(镇)、村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部委托专业化管护公司管理,落实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小型水库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较水利部要求提前1年完成任务。全省共有47个第三方管护主体参与了改革,落实了管护人员1500多人。石家庄市鹿泉区、邢台市信都区、唐山遵化市被评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1.6 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2021年利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完成了45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建设和125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任务。南水北调左岸上游4市又自筹资金1000余万元,完成了剩余1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83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了南水北调左岸上游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全覆盖、安全监测设施合理设置。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安排了173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目前已完工17个)和221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目前已完工78个)。

为充分发挥监测设施的重要作用,省水利厅印发了《河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与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并多次协调防御、水文、网信办等单位与各市进行对接,做好设施建成后的维修养护、数据传输、使用等工作,鼓励市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监测设施和监测平台的运行维护。

1.7 探索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我省及早谋划,印发了《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省水利厅成立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专班,以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编制河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评价标准和水库、水闸、堤防管理地方标准,9月底前选取第一批工程试点,年底前建立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并正式启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

1.8 充分发挥中央维养资金撬动作用

以水利部安排的小型水库维养资金为契机,撬动省、市、县不断加大对小型水库维养资金的投入。2021年,省级财政首次落实小型水库维养资金500万元。2022年,省级小型水库维养资金增加到1232.5万元,争取了堤防、水闸维养资金860万元。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下步打算

下阶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1〕139号)为中心,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管理标准化为重点,以调动地方和管理单位积极性为抓手,努力提高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2.1 逐步建立运行长效机制

从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运行管理制度体系、摸清工程状况、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试点工程标准化工作,所有试点工程2023年底前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以点带面,在全省形成示范效应。2025年底前,除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3级以上堤防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

2.2 加大维修养护资金投入

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的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非经营性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落实省级财政预算中的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省级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补助资金,同时,不断争取在省级财政预算中增加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用于补助市、县管理的水闸、堤防、中型水库的维修养护。督导各市县足额落实中央和省级资金,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2.3 加快实现信息化管理

建立省市县统一的水库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化体系,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全省水库实时雨水情监测设施全覆盖,水库工情、险情基本可视化管理,为水库运行管理和防汛决策及时提供信息支撑。

张家口市沽源县闪电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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