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简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专项立法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地方性法规。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对学生带手机进课堂说“不”将实现有法可依。《规定》与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要求作了衔接,明确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将实践中家校协同的做法上升到立法层面,规定发现学生未经允许带手机入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在为依法治校提供立法依据的同时,兼顾学校的自主管理权,授权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此外,《规定》要求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合理的通话需求,同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手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福建日报》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