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静波 张雪宁
《简·爱》于1847年首次出版,恰逢维多利亚女王即位10年。维多利亚时期至21世纪的文学评论家对于《简·爱》的褒贬评述不胜枚举,但学界普遍认可的观点是,《简·爱》是一部关于中产阶级女性成长的传统小说,小说真实描述了简·爱在儿童时期寄人篱下的委曲求全,之后逐渐获得自主、追求独立的成长历程。笔者认为,这部小说之所以声名大噪,在世界文学史上广受认可,是因为简·爱自身体现着一种理想化的英国民族特征,她代表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的淑女形象,融合了英国18世纪的民族主义、19世纪初的福音主义和功利主义,清晰地凸显出英国民族特征的优越性。《简·爱》结尾处展现出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民众期盼的两种高大且浪漫的形象:一是简·爱所代表的成功的中产阶级女性形象,最终跨越阶级和性别障碍,晋升到和罗切斯特平起平坐的地位,这实则是夏洛蒂·勃朗特作为维多利亚中产阶级淑女的国民理想;二是圣约翰所代表的对外殖民的大英帝国的荣耀形象,彰显着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民族意识,即实现帝国使命。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ë)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隐居于偏远的霍沃思(Haworth)教区的牧师住宅中,四周是北约克郡的荒凉原野,远离英格兰的大都市文化中心。勃朗特家族的地理位置孤立隔绝,但却更激发了夏洛蒂对表述维多利亚时期新兴中产阶级的民族意识的渴望。新兴中产阶级在启蒙运动的启示下,抵抗贵族的阶层划分,为自由的个人主义摇旗呐喊。夏洛蒂符合杰拉尔德·纽曼(Gerald Newman)的定义,属于疏离作家。传记作家伊丽莎白·盖斯凯尔(Elizabeth Gaskell)、丽贝卡·弗雷泽(Rebecca Fraser)和威妮弗雷德·热兰(Winifred Gerin)在编撰勃朗特的传记作品时,都记录了她在成长过程中的孤独感和疏离感,而这种体验显然转移到了她的主人公简·爱之中。通过传记得知,夏洛蒂的文学素材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广泛阅读文学期刊和浪漫主义文学而获得,她通过个人的奇思幻想创作出一系列的虚幻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发生的事件皆以国内外的事件为史实资料。霍沃思的孤立并未让夏洛蒂·勃朗特隔绝于英国经济和政治变革所引发的社会动荡。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1907)提到,“勃朗特一家居住于边远乡村,临近空旷的荒原和新兴、混乱的工业区内。”夏洛蒂的社会题材小说《谢莉》(Shirley),讲述了工业革命及其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19世纪30至40年代是英国的动荡时代。工人和城市底层穷人的罢工抗议此起彼伏,旨在推进议会改革的宪章运动,以及在曼彻斯特成立的全国性组织“反谷物法联盟”(the Anti-Corn Law League)积极活动,组织不满的工人和制造商来抗议。这段时期也是英国社会的改革时期,英国陆续通过了1832年的《改革法案》(the Reform Bill),1834年的新《济贫法》(the Poor Law),以及由边沁功利主义者(Benthamite Utilitarian)提议的各种医疗和福利措施,期望遏制动荡浪潮,防止暴力革命(Black,1996)。由此可见,小说《简·爱》的创作和出版阶段,正是英国维多利亚初期政治、社会和道德的改革阶段。因此,这部小说所展现的英国特性,正是稳定英国国内社会、向外扩张的必备条件。
谈及18世纪末期的英式品格和精神时,民众普遍认可的英国美德是真诚。这种对于真诚的重申和重视,实则是英国民众对于公共和私人道德的堕落、瓦解的纠正。英国人认为18世纪的道德堕落是法国伪善道德礼仪的弥漫渗透到贵族和统治精英圈内而造成的。当时的英国人认为,法国人虚荣、虚伪、狡诈、言语夸张、衣着和行为轻浮,法国似乎成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而且民众也缺乏自由(Newman,1987)。事实上,英国对于法国的厌恶要考虑到18世纪末期至19世纪初期爆发的英法战争,以及英法两国在海外对于殖民地的争斗背景。对于法国的警惕和反击,强化了英国民众对道德的认知,开始重视民众道德水平的提升。真诚是英国人品格中的固有美德,可追溯到诺曼征服之前的盎格鲁—撒克逊时代(Newman,1987)。纽曼(1987)列举了真诚的重要特征,包括“纯真、诚实、独创、坦率和自立”,因此“我们看到的英国民族身份,本身是一种神秘的集体人格,具有独特的民族和社会特征。”这些英国美德也与浪漫主义运动有关,并获得福音教派的宗教伦理的背书。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认为,英国人对真诚的遵循,使他们“坚定不移地忠于职责,个人精力集中于公共目标,服务于社会的普遍利益”(Newman,1987)。
《简·爱》的开篇就强调了真诚的重要性。幼年的简对于真理的坚持近乎执拗,她最讨厌被别人称为骗子。值得注意的是,简的真诚并不是通过经验或教育获得的,这是她与生俱来的性格。它与英国18世纪末期英式性格特征相一致,即“拥有直率和诚实等品质,这些品质源自诺曼征服之前的盎格鲁—撒克逊或凯尔特人的传统”(Newman, 1987)。
童年时期,简的天生诚意就得以呵护和培养。她的保姆贝茜是一位“很有禀赋的姑娘” (勃朗特,1996),她鼓励简以“坦率、大胆”(勃朗特,1996)的方式表达个人的感情,并敦促她无畏地表达个人想法。简很快意识到真诚是力量的源泉,尽管她社会地位低下,但她在对待富裕的里德一家人、地位和权势较高的勃洛克赫斯特牧师、罗切斯特、英格拉姆、圣约翰等人物时,她都将真诚放在首位,对阿谀奉承和欺骗虚伪鄙夷不屑。
简在盖茨海德府度过童年岁月,她的真诚招致了很多麻烦,最终导致她被逐出盖茨海德,但也使她逃离了欺骗的漩涡。简真诚、直接地抒发个人感受,坚持真相。她毫不忌讳地描述里德太太,“坏透了,心肠毒得很。骗人哩” (勃朗特,1996)!她坚持优秀的品格,显然不同于里德太太一家——她们是品德低劣的中产阶级的代表人物,缺乏“真诚”这一高尚的道德价值观。里德太太违背对逝去丈夫的承诺,她的儿子约翰被宠坏了、有暴虐倾向,女儿乔治安娜虚荣又轻率,伊丽莎吝啬、唯利是图。简并不喜欢这个家庭, 终于逃离舅妈一家,去往更为严苛的洛伍德寄宿学校。
而在洛伍德寄宿学校,因为简的真诚正直,伪善的校长勃洛克赫斯特一直称简是个“说谎者”,在同学中孤立简,称她“是个外来的闯入者” (勃朗特,1996)。然而,简的挚友海伦·彭斯并不以为然,她鼓励简,“我从你热情的眼睛和开朗的额头上看出你真诚的天性”(勃朗特,1996)。而勃洛克赫斯特的虚伪,并不符合英国普遍认可和称颂的国民性格,他对学生苛刻,致使伤寒在寄宿学校传播。最终他的恶行得以揭发,被逐出学校。
简离开洛伍德寄宿学校,来到桑菲尔德府邸担任家庭教师后,她的真诚逐渐赢得了中产阶级绅士罗切斯特的尊重。简不愿违心地评论他的长相,罗切斯特对她说,“啊!我敢肯定!你这人有点儿特别……你的样子就像个‘小修女’似的,古怪、安静、严肃而又单纯” (勃朗特,1996)。两人的每次交流,简都能给出安静、诚实、明确的回复,平缓了罗切斯特的火爆不羁,帮他恢复了秩序和稳定。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吸引简的是罗切斯特的狂放不羁和英勇果敢,简在他身上感到一种志趣相投的默契,一种“天生的充沛精力和真正力量”(勃朗特,1996)。而罗切斯特在配得上简之前,必须祛除虚伪的贵族和外国习性。在小说的结尾处,桑菲尔德府邸的烧毁和伯莎的死亡,象征着欺骗和虚伪的根除,经过净化、改过自新的罗切斯特成为英国男性的典范。罗切斯特在新宅芬丁庄园的讲话,体现出一种全新的真诚,他不再如过去那般轻率、挑逗和充满攻击性。
简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真爱”,她曾经怀疑罗切斯特与装腔作势的英格拉姆小姐的婚姻意图——两人性格差异巨大,她猜想罗切斯特是遵循维多利亚时期门当户对的社会传统,“出于门第或者政治上的原因,才打算娶她的”(勃朗特,1996)。尽管简承认维多利亚时期既定的阶级原则,但她内心反对这种建立在阶层之上、符合社会结构的联姻。她更愿意相信婚姻是以诚意为基础,以平等为前提的两个灵魂的结合,来弥合阶级的差异。她宣称,自己有权拥有真挚的爱情,即使她“穷、低微、不美、矮小”:“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勃朗特,1996)!简对罗切斯特的真挚情感,与英格拉姆虚情假意的奉承形成了鲜明对比。英格拉姆是低端贵族的代表,觊觎罗切斯特的财产。猜谜游戏中暴露出绅士们的懒散沉溺、表面上的彬彬有礼,都与简的真诚格格不入。上层贵族的夸夸其谈和法国文化的特征——浮华、华丽、装饰和肤浅,和中产阶级的“真诚”品质形成鲜明对比。
简逃离桑菲尔德府邸、远离罗切斯特的诱惑之后,来到沼泽山庄,获得了圣约翰的青睐,但这青睐实则虚情而非真爱。简曾经难遏内心激情,直言不讳地告知圣约翰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而圣约翰斥责简,“这话太凶暴了,不像女人说的,也不符合事实”(勃朗特,1996)。 然而,简自始至终崇尚真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这部半自传体小说中,真实性赋予了简自我塑造的道德权威,她不仅获得了小说人物的认可,还成为英国民族美德的模范:不论男女,无关阶级,只要努力,都能成为真诚之人。勃朗特在《简·爱》第二版的前言中强调,她要“揭下法利赛人脸上的假面具”,甄别表象与真理,决不允许“外在现象”掩盖“内在价值”(勃朗特,1996)。简对其他人物的大胆评论,以及对个人内心和思想的不断探索,体现在小说中以简的第一视角的叙事中。但在吉卜赛人占卜事件以及伯莎袭击梅森之后,叙事视角换成了罗切斯特(Poovey,1988)。玛丽·普维(Mary Poovey)(1988)评论道,“罗切斯特霸道地要求简听自己讲述,做个小鸟依人、沉默不语的花瓶,女人(尤其是家庭女教师)就该这样”,这削弱了简原本就不甚坚定的独立性。然而,简的叙事真实可信,不像罗切斯特模棱两可,企图掩盖不正当想法,之后简重新成为小说第一叙事者。
19世纪的英国女性地位较低,附属于男性,而简坚持个人独立和心灵自由,这正是小说中最重要的英式美德之一。在《简·爱》中,夏洛蒂通过描绘“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对立,来展现个人对于自由的追求。夏洛蒂在小说中提及19世纪初期英国反抗奴隶制运动来增强说服力,虽未直接提及西印度奴隶起义,但是简的语言和行动多次指向西印度的政治动荡。苏珊·迈耶(Susan Meyer)(1991)认为,夏洛蒂·勃朗特的早期作品多次提及殖民主义,“勃朗特早期小说的诸多细节表明,她了解英国西印度的殖民,其中描写了白人和黑人的角色,具体描绘了西印度的种植园主如何折磨反抗的奴隶。”苏珊·迈耶对《简·爱》中的殖民主义进行了进一步解读,指出了简对于奴隶制和殖民主义两议题的前后矛盾,这种矛盾来自夏洛蒂对于奴隶制、两性关系和白人优越论的复杂认知。
自由对于简而言,如同个人的基本人权。但简在盖茨海德府的童年时光伴随着奴役,其他人把她当动物,叫她“蟾蜍”“耗子”“异类”(勃朗特,1996)。“异类”一词,意味着血统不纯净,这个词时时提醒简,她不是里德家族的人。简是个“碍手碍脚的外人”“格格不入的人”(勃朗特,1996),因为她激情、反叛和执拗,被惩戒进入红房子。简消沉一段时间后,药剂师劳埃德先生提议送简去读书,简因此摆脱束缚。自由正是简执拗如一的追求。
束缚自由的因素,和经济依赖相关。年幼的简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附于里德一家,这令她低人一等,是造成她被奴役的主要原因。“贫穷是堕落的同义词……我还没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宁愿降低身份去换取自由”(勃朗特,1996)。简在洛伍德学校勤学苦读,获得足够教育,得到了家庭教师的工作。这份工作提供食宿,薪水三十英镑,令当时处于中下阶层的简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独立”。然而简在桑菲尔德府邸的经济地位,完全取决于罗切斯特,尤其是简告假去回访里德一家时,罗切斯特才想起还没给简发工资。罗切斯特起初出手阔绰地要付给简五十镑,而后又扣下五英镑,希望简早点回来。诚恳正直的简拒绝了额外薪水。罗切斯特漫不经心、高高在上,居于支配地位,而简的举动则是中层阶级的反抗,坚持契约合同的不可侵犯。这部小说在人物的谈笑之间,将经济地位完全不平等的主仆关系转化为浪漫的爱情情节。
事实上,如何获得自由是小说后半部分探讨的隐含主题,经济独立显然是问题根源。简离开桑菲尔德庄园后穷困潦倒,依附于旁人的浪漫情怀和所谓的“独立性”因此脆弱得不堪一击。简认为家庭女教师也是仆人,小说对这一职业的批判再现了维多利亚中层女性的焦虑。19世纪的英国,家庭女教师经济脆弱、身份晦涩,是社会讨论的焦点。许多中产家庭的父亲挥霍无度,女儿生活窘迫,而女性可选择的职业很少,只能以家庭教师为生(Poovey,1988)。家庭女教师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既是理想家庭生活的缩影,也是毁灭理想家庭生活的威胁。玛丽·普维(1988)对这一微妙的职业进行了探索,她指出,“家庭女教师承担着类似中产家庭中母亲的工作,却只拿着工人阶级的工资,这个职业本该区分两个阶级的差别,却混为一谈。”
“文雅”的家庭教师和工人阶级之间并没有明显界线,小说似乎也并不支持这种分隔。在19世纪,英国中产阶级的体面生活似乎由殖民地贸易来支撑。小说试图区分法国大革命所代表的暴力自由和英国国内所主张的温和自由观念,这体现了英国上下对无产阶级动乱的恐惧。简将从进行殖民贸易的舅舅那里继承的遗产,分给了表兄妹,使他们不再受“奴役”。简说道:“好一个平等和友爱!多么紧密的团聚!多么亲热的相爱!”(勃朗特,1996)她的措辞强调了用共享财产和创立共同体来解除奴役状态的重要性。小说因此对19世纪的经济不平等提出了一个较为温和的解决方法——自愿重新分配殖民地财富。虽然拜伦和雪莱等浪漫主义者曾经歌颂过法国大革命,但革命者的恣意妄为和拿破仑战争使得英国的知识分子逐渐警惕,不再崇尚暴力革命。同时,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新教教徒更为强调义务、责任、自立、节制和自律等道德准则,限制了对过度自由的诉求,他们努力建立笃实的伦理道德体系,期望在道德层面上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过程中所要经历的社会动荡进行提防。
英国人相信,真诚和自由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品质,也是中产阶级道德价值和行为准则的基石,这些准则的基石则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宗教道德观,即福音教义和功利主义。这些准则与严格教育及纪律规范相融合,演变为现代文明国家的价值观。凯瑟琳·霍尔(Catherine Hall)(1992)指出了福音教派和功利主义在社会转型中的中介作用,即“一个以土地为权势的贵族商业社会,转变为影响力巨大的中产阶级为主的工业资本主义社会。”在这场运动中最活跃的组织,则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克拉朋联盟(Clapham Sect),他们“通过联系土地贵族和商业资产阶级,在传统统治阶层和新兴中产阶级之间搭建了桥梁”(Hall,1992)。19世纪兴盛的福音教派使得新教道德和救赎等观点渗透到英国国教内,得到了中产阶级的认可。埃利·哈勒维(Elie Halevy)指出,尽管英国有着无政府倾向,但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福音教义是维护民族稳定团结的主要力量,未受到法国大革命的过多影响(Semmel,1971)。哈勒维又指出,福音教派在英国“强化了严格的道德伦理,至少使民众在表面上尊重基督教社会秩序”(Semmel,1971)。另外,福音教义以家庭为中心,尤其以树立女性为道德卫士来复兴和稳定民族。
夏洛蒂自小生活在牧师家庭,耳闻目睹福音教派较为宽容和包容的教义,因此她较为灵活而非制度化,能遵从良心和内心的启示来解决问题。勃朗特的父亲为爱尔兰新教教徒,后来迁至英国,在剑桥神学院学习,毕业后成为一名福音派牧师(Fraser,1988)。勃朗特的姑姑是虔诚的加尔文教徒,墨守成规、固执刻板,她在弟媳去世后,来到英格兰照顾弟弟一家。夏洛蒂和好友艾伦的通信表明,由于牧师家庭背景,她二十几年的生活中多次陷入不胜其烦的宗教辩论,但她无惧“烈火与硫黄”的惩罚,反对苛刻的加尔文教义(Gaskell,1857)。另外,独立思考的夏洛蒂也排斥福音教派的严苛教义倾向。在《简·爱》中,简对勃洛克赫斯特和圣约翰这两位福音教派代表牧师进行着不遗余力的批判:前者伪善刻薄,是福音教派牧师中的伪君子;后者虽然为了传道而无私奉献,但圣约翰有着不近人情的加尔文倾向,“他不断严厉地提到加尔文派的教义——上帝的选拔、命中的注定和永世不得救等。而每次提到这些,听上去就像是在宣判人们在劫难逃”(勃朗特,1996)。简在洛伍德学校充满同情地描述了海伦自我牺牲的殉道行为,但她对这种苛刻的宗教持反对态度。
简反对部分福音主义的极端倾向,一方面她在洛伍德这个“福音派慈善机构”耳闻目睹过苛刻的宗教行为,另一方面简也受到开明、理性和客观的基督徒谭波尔小姐的影响,但是简没有谭波尔小姐的漠然。简恪守的这些原则,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内化为强大的力量,指引简走向自立自强。简性格中展现的勤奋、节制、清醒、自尊、自制、朴素,正是19世纪福音主义宗教倡导的道德要素。
简在成长过程中,一直追寻个人天性、良知、激情和理性之间的平衡,她发现:“缺少理智的感情淡而无味,可是没有感情柔和的理智也苦涩、粗粝,让人难以下咽。”(勃朗特,1996)在罗切斯特的诱惑面前,简的良心战胜激情,并未和罗切斯特重婚。她左右为难,“我内心却有个声音断言说我能够办到(离开罗切斯特)。我跟我自己的决心搏斗着。我宁愿做个弱者,这样就可以不走这条摆在面前、要我受更多痛苦的可怕的路了。可是已变成暴君的良心却扼住了爱情的咽喉”(勃朗特,1996)。罗宾·吉尔摩尔(Robin Gilmour)(1986)对《简·爱》的宗教意义评论道:“它对基督教的拷问是对精神层面的深层探索,将个人勇敢追求浪漫情感与基督徒探索和救赎真我相结合。”
在维多利亚时代,家庭成为逃避外部竞争的避风港,也是民族和个人的宗教道德的意象之所,家庭的道德权威则体现在“家庭天使”(angel in the house)的女性形象之中。简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克服阻碍,最终以成为“家庭天使”而结束——简“温柔照料”(勃朗特,1996)并逐渐改变着罗切斯特,让他接受维多利亚中产阶级道德观,实现了维多利亚家庭的再生和复兴。
小说结尾,按照简的个人意愿,芬丁庄园开始重建。简首次展现出“家庭天使”的改革热情。当简在沼泽山庄获知继承叔叔遗产的消息后,她对圣约翰说:“我第一个目标是‘清扫干净’(你理解这个词的全部意义吗?),把沼泽山庄从卧室到地下室彻底清扫干净。”(勃朗特,1996)原文强调了从上至下的“清扫”(原文为斜体),这个词语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代表着阶级差别的消失——上层阶级的结束,下层阶级的萌芽,以及对中产阶级道德秩序的认可,有着深层的社会意义。苏珊·迈耶(1991)认为,简热火朝天的清扫,代表“营造出一个清洁、健康、平等的中产阶级家庭环境,来取代过去的奴役和压迫。”而最具变革意义的则是烧毁桑菲尔德府邸的那场大火,其象征意义在于:消除贵族的繁华虚荣、藏污纳垢和殖民影响。因此,这场大扫除赋予了简一种全新“家庭天使”的责任和意象。
进而言之,如果说简之后转变为“家庭天使”,她也并不是安静驯良的“天使”,而是有着打破旧习、冲破贵族旧传统的力量。简曾说过,“我宁愿做东西,而不愿当天使”(勃朗特,1996)。她符合尼娜·奥尔巴克(Nina Auerbach)(1982)的“新天使”(new angel)概念,即“不接受父亲或主人的命令,做自己的主人”。夏洛蒂赋予笔下女性变革的力量,能够跨越阶级和性别的界限,构成一种变革性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勾勒出民族意识的新轮廓。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2016)如此评价简的变革力量:
在夏洛蒂所有的小说中,居于中心的人物总是缺乏血亲或者有意切断了血亲关系。这使得自我变成了自由、空白的“前社会”原子——被欺负被压榨,却也有机会跻身上流社会,跨越阶级结构,选择并构建社会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才华,而不必屈从专制或父权。她的小说深谙这种资本主义伦理,但又不止于此。
简的成长过程,实际上是认定英国中产阶级道德观,树立个人价值观,并建立以女性为主导的家庭共同体的过程。夏洛蒂认为这种共同体正是英国理想社会的缩影:家里风平浪静,不受外界干扰,同时也和大英帝国保持关联。小说结尾处,罗切斯特生活在这个理想家庭中,依附于简。这种依赖在此之前就埋下了伏笔,他曾赞赏简的坚强性格。简如此描述罗切斯特,“他那么旺盛的精神竟受制于肉体上的残弱”以及“这位坚毅的人那副软弱无力的样子”(勃朗特,1996)。罗切斯特也忏悔道:“我感谢我的创造者,在惩罚时不忘怜悯。我谦卑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我力量,让我从今以后过上一种比以往纯洁的生活”(勃朗特,1996)!他最终皈依到基督教信仰中。
在简·爱的成长过程中,她将在洛伍德学到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恪守内化,并逐渐使之强化,进而影响周边之人。在小说前半部分,中上层阶级的代表是里德一家和以罗切斯特为代表的上流社会,他们的行径显然与简倡导的道德价值观相左。里德一家缺乏高尚的道德品质,罗切斯特则暴露了贵族的道德腐败和种种恶习。但值得注意的是,小说流露出中产阶级对上流社会优雅、知礼和得体的仰慕和缅怀之情。贝茜说简在洛伍德上学后“够文雅的”,成为“大家闺秀啦”(勃朗特,1996),这让简十分开心。简在桑菲尔德府邸的生活、与上流社会人士的交往,也深深地影响了她。圣约翰给简提供了一份乡村学校教师的工作后说道,“我现在知道了,你的习性是世人称之为文雅的那一种,你的趣味倾向于理想化,你所交往的至少是受过教育的人”(勃朗特,1996)。简第一次透过窗户看到戴安娜和玛丽时,被她们的知书达理和淑女风范所吸引,觉得她们“非常文雅而有教养”“容貌十分出众,既生气勃勃,又善良亲切”(勃朗特,1996)。小说含蓄地指出,文雅不是伪善,而是内在价值的自然流露,这才是英国民族的优秀品格。
上流阶层拥有的良好教养、自尊知礼的气质,下层阶级也能通过学习而获得。作为乡村教师的简,亲眼看见“一脸蠢相、张口结舌的乡下人”的学生们,逐渐发生了改变,流露出些许上流气质,“她们中间有不少人生性懂礼貌,自尊自爱……保持个人整洁,懂得按时上课,养成了文静和遵守纪律的习惯。”(勃朗特,1996)这部小说中很少有关下层阶级的内容,这段文字指出简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社会文明意识的传播者。简进一步表达了英国民族主义的内涵:“就整个欧洲的农民来说,英国农民是最有教养、最有礼貌、最有自尊的。在那以后,我见过一些‘法国农妇’和‘德国农妇’,和我的莫尔顿姑娘相比,就是最出色的也显得无知、粗俗和愚蠢”(勃朗特,1996)。
在桑菲尔德府邸中,简不断含蓄地比较英国与其他欧洲国家民众的不同。罗切斯特在意大利的情妇嘉辛塔、法国的情妇瓦伦和德国的情妇卡莱拉及养女阿黛尔,也是欧洲国家的女性代表。在此之前,英国上流社会流行欧洲豪华游,崇尚世界大同主义,这也含蓄地体现在罗切斯特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情妇的厮混以及私生女阿黛尔生活中。罗切斯特坦白个人风流韵事后,简才对两性之事有所了解,这体现出其他欧洲国家对情欲的不加约束。这三名情妇皆有其鲜明的民族特征,嘉辛塔“无耻又蛮横”,英国人认为意大利人喜怒无常;卡莱拉“老实又安分”,符合英国人对德国人平和温吞的印象。罗切斯特的三个情妇之中,法国歌剧演员瓦伦的举止最为轻浮,体现了英国19世纪早期盛行的强烈反法情绪。瓦伦十分放荡,通过频繁更换床伴来获取昂贵礼物,这种举止与简对罗切斯特的纯洁之爱形成鲜明对比,简的浪漫和诚挚超越了阶级和性别隔阂。瓦伦的女儿阿黛尔也遭人轻视,她生性娇媚,浑身“法国人的毛病”,“流露出她性格上浅薄的一面,这也许就是她母亲的遗产,在一个英国人看来,是很难让人合意的”(勃朗特,1996)。但在小说结尾处,阿黛尔在接受“完善的英国教育”后,身上那些“法国式缺点”便不复存在,出落成“温顺、和善,品行端正”(勃朗特,1996)的女性,能够很好地融入自律的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与这些女性人物的对比,凸显了简的坚守原则和无懈可击的新型“家庭天使”的美德。(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