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李小敏
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汇聚一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回望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走过的路,交流本届以来各省市人大工作,展望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前景,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相信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有力推动长三角地区人大协作深入开展。
本届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紧跟中央部署。立足政治站位看,把握政治逻辑办,注重政治效果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去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会后,省委书记吴政隆同志专程到省人大机关走访调研,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在半年多时间内,我们分三个步骤递进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步,在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学习的同时,于去年12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广大人大代表凝心聚力学习好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江苏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以决定形式推动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这一做法。第二步,协助省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代拟起草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今年5月,省委召开了规格、规模都超过以往的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作出新的全面部署。第三步,今年6月,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人大领导干部深化对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认识,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是注重系统谋划。以系统思维谋全局,以一体推进开新局。近年来,我们先后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等全局性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指导性意见,有序展开新形势下全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布局。2021年,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组织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规划突出目标引领,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形成五年规划与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紧密衔接的目标任务体系;强化项目支撑,把重点工作具体化明晰化,形成以具体项目为抓手的工作推进体系;注重落细落地,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规范调整程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检查评估、调整优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赋予人大工作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构建立法工作新机制,制定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意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落实到人大工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着力加强首创性、创制性立法,行政程序条例、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等15部法规为全国首创;制定并实施立法后评估办法、立法协商办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定等,立法质效进一步提升。探索监督工作新路径,出台工作评议办法并制度化开展工作评议,改进专题询问和审议意见交办方式,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稳步推进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拓展决定工作新实践,首次编制决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今年一年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数量是本届前4年的总和,决定时效进一步提高。促进代表工作新发展,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机制,出台意见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代表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推出自身建设新举措,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在省人大机关设立民意征集机构,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开展“机关干部培训月”活动,常委会履职基础进一步夯实。为进一步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今年初,统筹谋划提出5个方面10项重点改革任务,并跟进抓好推进落实。上个月,常委会党组集中交流了重点改革推进成果,从实践情况看,改革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牵引推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历次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精神,同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人大紧密携手、协同发力,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发挥立法规范引领作用,开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化进程。适应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三省一市人大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构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促成规划对接、战略协同、市场统一、生态共治、民生共享等重大事项提供法治支撑。聚焦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这一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两省一市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支持示范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在法治轨道上一体推进长江“十年禁渔”,2021年,三省一市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协同的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我们还与上海、浙江、安徽人大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公共交通和铁路安全法治保障。今年,围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这一由江苏牵头落实的协同立法项目,我们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在法规草案中设专章明确长三角区域船舶污染防治协作要求,今年7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已对这个草案进行了初审。9月份,还将审议通过江苏省推进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若干规定。五年来,立法协同趋于精准精细,支持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创新,促进了区域法治环境整体水平提升。
二是发挥监督推动落实作用,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部署贯彻实施。每年组织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情况、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等报告。围绕共同关心、关联度大的事项加强监督,与上海、浙江人大联动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的执法检查,共同商定执法检查方案、连线召开视频启动会、联合进行实地检查、同步开展审议,并跟进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积极探索跨省联动监督新形式,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加快形成区域联动的治理格局。紧扣长三角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今年三省一市人大还将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开展联动监督。五年来,监督联动不断走深走实,保障了相关重大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三是发挥代表聚力聚合作用,形成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整体合力。组织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联合视察,围绕长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情况开展联合视察调研,成为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协作交流机制的一项创制性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来江苏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规划、建设与发展。与安徽共同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联合调研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情况,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与长三角一体化有效对接。五年来,代表互动更加多样多元,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拓展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战略实施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谋划长三角人大协作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把长三角人大协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把长三角人大协作推向深入。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长三角寄予厚望,要求长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赋予长三角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时代使命。今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指出,长三角要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生态绿色发展等方面携手攻坚突破,更好发挥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的作用,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更好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实现这一美好蓝图,人大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监督推进、代表参与、民意支撑等独特优势,立管用之法,行决定之权,务监督之效,聚代表之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紧扣下一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加强对未来五年人大工作的整体谋划,尤其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时,更加注重围绕产业协作、科技创新、生态治理、民生共享、社会治理、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等领域深化地方立法协同,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和推动高质量一体化。
二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把长三角人大协作推向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首次提出地是上海。发挥上海龙头作用合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在前列的“长三角样板”,应当成为三省一市人大的共同追求。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三省一市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立足法定职责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使人大工作在各领域、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执行、监督落实之中,尤其要以长三角地区人民群众的共性需求为优先导向,精准选择协作议题,推进立法协同、监督联动、代表工作互动,找准摸清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长三角的生动实践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三是在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创新实践中把长三角人大协作推向深入。按照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以省级人大换届为契机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健全机构设置,增强工作力量,深化制度建设,打造过硬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健全完善三省一市人大协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渠道,使沟通更加通畅;进一步创新方式,使衔接更加流畅;进一步加强规范,使互动更加顺畅。发挥好人大理论研究平台作用,依托长三角地区高校众多的优势,探索组建长三角人大智库,围绕共同关注议题交流研讨,为长三角人大工作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把“数字人大”建设作为深化拓展人大协作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加强横向协同,提高整体水平,以数字化赋能长三角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