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IPO上市合规性问题讨论

2022-10-28 12:16韩叶
中国民商 2022年9期
关键词:物业上市服务

韩叶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物业企业上市发展现状

2018 年以来,物业企业掀起一阵上市热潮,经过蓬勃发展,企业不论是管理水平、还是盈利能力均有明显提升。尤其2020 年在疫情背景下,不仅没有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发展,反而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行业价值得到市场认可。以A股和港股物业服务上市公司为例,发展现状如下。

(一)综合实力强

2021 年底,物业板块上市公司总量达到55 家,持续扩张的规模、稳健的财务预期,均为物业行业带来高估值。港交所12个标准分类行业中,资讯科技业、必需消费行业的PE最高,平均市盈率为46.6倍、26.5倍。相比之下,物业管理行业的平均市盈率为46.7倍,说明其估值和资讯科技业相当。2020年,港股上市的物业企业营业收入合计1222 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而且毛利润、净利润等方面均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见图1。

图1 2018-2020年港股物业上市公司的利润变化

(二)规模发展快

截止2020 年底,港股物业服务上市公司在管面积均值为1.09 亿平方米,合约面积达到1.8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0%和28.6%。高质量扩大规模,为公司持续创收带来动力,也是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驰骋的底牌。尤其并购已经成为扩大规模的一种主要手段,2021 年物业管理行业已披露相关信息的并购交易达77 宗,涉及并购方36 家物业企业。交易金额约362.5亿元,相比2020 全年交易总额大幅增长约243%。通过并购,一方面能快速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加入其它赛道,达到高速增长的目标。

(三)成长潜力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行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企业通过运营轻资产,建立标准服务体系,打造品牌效应,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具有良好的成长潜力。总结起来,大部分上市的物业企业有三个共通点:一是储备项目多,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二是业绩指标、规模指标快速增高,发展势头良好;三是物业管理价值不断提高,服务范围也在扩大。

(四)投资价值高

从公司每股收益(EPS)来看,EPS<0.5 的公司占据多数,说明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这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经济增加值(EVA)大幅度提升。2020年,上市物业企业的EVA 增长至8.17 亿元,同比增长66.8%。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时,由于大股东稳定,有助于保持战略的连贯性和一致性,随着资本结构不断优化,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长,能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二、物业企业IPO上市合规性问题

对于拟IPO 上市的物业企业,合规性是一道门槛,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们结合现有政策和法律法规,总结IPO上市合规性问题如下。

(一)收入确认问题

依据会计准则,物业企业核算收入成本时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实际工作中却采用收付实现制。IPO 过程中,收入确认问题有:①从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该节点的服务收入欠费没有按照权责挂账,而是逐步消化核算。②增值服务收入中,部分收入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

对于以上问题,物业企业在上市申报期内,应进行全面权责核算,对物业服务收入、增值服务收入按照权责计提。此处应注意:物业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属于关联交易,应在招股书中披露相关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做出附注,以确定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允性。如此,才能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在IPO中把握主动权,避免监管机构介入。

(二)公共收益问题

《物业管理条例》指出:利用物业的公用部分或设施开展经营活动,需先获得业主的同意,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业主所得收益,既可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经业主协商后使用。在这个过程中,物业企业应科学管理公共收益,一是有完善的决策流程,避免程序缺陷;二是确认公共收益时,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不属于物业企业的公共收益,核算时将其归为暂收款。公共收益使用时,如果没有签订分成协议,物业企业若全部记为主营业务收入,就会虚增收入和利润。物业企业在IPO招股书中,均要披露公共收益信息,并且按照和业主之间的协议收取一定佣金。

对于公共收益,核算时为确保合规性,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签订分成协议的,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属于物业企业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属于业主的部分计入往来科目。②未签订分成协议,但物业项目有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可以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补签分成协议。成功签订的话,会计处理按照第①点执行;没有成功签订,要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定公共收益如何分成,然后进行会计处理。③未签订分成协议,物业项目也没有业主委员会,直接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定分成比例后进行会计处理。

(三)现金交易问题

物业企业IPO 上市,证监会要对企业的现金交易进行核查,看相关交易是不是具备商业实质,防止利用现金交易虚增收入,或利用资金体外循环。物业企业在服务中,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可能使用现金支付,此时资金、现金管理制度,就是IPO审核的一个重点。

对于该问题,物业企业应注意:①收取物业费时,采用多种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收款金额,当然并不是不接受现金收款。②现金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障资金安全,时刻处于物业企业的管控中。

(四)税务问题

税款缴纳和处罚,也是物业企业IPO 上市时要关注的问题。企业申报IPO,要在税务机关开具税务合规性证明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企业从成立开始,到出具证明为止,期间遵守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①全部税款及时足额申报并交纳;②纳税过程中,和税务机关不存在争议;③没有逃税、漏税、拖欠、拒缴等情况;④没有税务调整、补缴税款的情况;⑤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税务机关调查、处罚、追缴的情况;⑥没有各种类型的举报或投诉问题。

对此,物业企业在税务管理上,首先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明确各种税款项目,及时足额申报并缴纳。其次要合理纳税筹划,对纳税筹划有正确的认识,确保筹划方案合规合理、科学有效。最后要开展风险管理,针对各个环节、各种类型的税务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五)独立性问题

不少物业企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属公司、关联公司,房地产项目建成后,物业企业能获得物业管理资源,因此物业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依赖性较强,关联交易比例较高。物业企业IPO 上市时,A 股对关联交易的比例限制较为严格,而港股限制减少,只需要评估申请人经营独立性是否满足要求即可。因此,物业企业上市前,要处理好关联担保和资金问题。企业经营中,占用股东的资金要付利息,以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如果是担保,则要考虑支付担保费。当然,支付担保费,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物业企业的业绩压力。

不论是A 股、还是港股,对上市企业均有明确规定:申报期内应处理好股权划转问题,减少关联交易来源,规避同业竞争,从而避免合规性风险。对此,物业企业应做到:①同业竞争的资产若是实际控制人控制,应重组到IPO企业的股权下,这种方法应用较为普遍,而且具有良好效果。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资产,和IPO 公司有同业竞争,不重组到IPO 企业的股权中,可以变卖给其他企业。这部分资产可能有瑕疵,或属于不良资产,不适宜纳入到IPO企业的股权中。③对于情况②,还可以采用资产托管的方式进行处理,上市成功后再转让资产,由于监管严格,实际操作存在一定难度。

三、物业企业IPO应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物业企业IPO 上市时,除了考虑财务合规性问题,还要注意一些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企业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指出:我国物业管理采用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注册资本、人员资质、管理面积、业绩、内控制度等要素,将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等级。2017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代表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完全取消。虽然取消了审批,但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包括:①完善业务服务标准和规范;②发挥出组织自律作用;③地方对物业企业加强监管,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④采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严厉惩戒;⑤和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对物业企业进行信息备案管理。对此,物业企业应根据《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二)劳务派遣

物业企业因其业务服务特点,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既包括正式聘用的员工,也包括经劳务派遣公司采购的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企业IPO上市时应注意:是否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包括三性要求、人员占比要求,有没有劳资纠纷等。

(三)社保公积金

物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工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高,而且基层员工在员工结构中占比较高。因此,物业企业IPO上市时,证监会审核的重点之一是员工的社保公积金。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且在申报期内,不能受到相关处罚。结合A 股上市经验,社保公积金问题不影响发行条件,就不会成为上市阻碍,企业只需在申报书中指出欠缴原因,明确追缴责任即可。如果企业确实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作出补缴承诺,在中介机构的配合下,核实职工身份信息,和社保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四)其他

一是物管项目的取得方式。《物业管理条例》指出:物业服务项目,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对物业企业进行选择和聘用。如果项目规模小,或者投标人不足3个,经过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对物业企业进行选择和聘用。物业企业IPO上市,应关注取得物管项目时签署的合同是否合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是企业水电费的收取。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气、暖、通信等费用,可委托物业企业代收,但这个过程中不能收取额外费用(如手续费)。如果代收中出现差价,应及时合理处理。

四、新大正公司案例分析及带来的启示

(一)新大正公司基本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注城市公共服务与设施管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场馆、公园、地铁、机场、学校、医院等多种类型的公共设施项目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后勤管理服务。公司成立于1998 年12月,经过20 多年发展,目前拥有员工超过3 万人,管理服务面积9000多万平方米,业务布局20多个省市,共计70多个城市。在中国物业服务500 百强企业中,综合实力排名第23 位。2019年12月3日,成功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第2家登陆A股市场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上市后的表现

新大正公司上市后,首日上涨44%,随后连续7天涨停,到12月13日,收盘价为74.25,市盈率超过50倍。之所以股价持续增高,原因包括四点:一是物业行业本身不断发酵,因经营效率好、服务质量好、发展潜力大,成为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热点。二是新大正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优于A 股南都物业。以2019年9月公布的数据为例,虽然新大正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低于南都物业,但是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南都物业。三是新大正公司并没有房地产开发背景,主营项目是非住宅物业管理,为学校、商业、园区、公共设施提供综合服务。在差异化的业务布局下,反而得到市场青睐和客户认可,有助于做大做强。四是该股的流通盘只有1791万股,符合A股的炒作氛围。

2020 年财报显示,新大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 亿元,净利润1.31 亿元,同期增长25.01%和25.61%。在随后发展中,加快全国化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走内生+并购+合作道路,完善信息化建设,延伸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该公司在“2021 中国物业服务上市公司市场拓展能力TOP10”位居第9位,在“2021中国物业服务上市公司非住宅物业服务TOP10”位居第3位。

(三)带来的启示

结合新大正公司的发展和上市历程,为物业企业IPO上市带来的启示有:

第一,树立合规性意识。为保证企业合规性,要求全员参与,学习法律法规,建设合规性企业文化,通过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达到不敢违规、不会违规的效果。结合中介机构的整改方案,企业应积极转变理念,树立我要规范的意识,减少上市申报和审核阻碍。

第二,加强财务内控。财务合规性是物业企业IPO上市成功的关键,财务管理上存在缺陷,无法通过审核关。因此,企业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制度体系相适应,财务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同时,将财务内控贯穿在企业管理中,落实违规问责机制,提高财务监督防控效果,确保企业合规、高效运行。

第三,建设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对于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利用该系统能对财务信息进行集中分析管理,消除部门壁垒和信息孤岛,避免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能实现财务信息共享,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倒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五、结语

综上所述,物业企业因综合实力强、规模发展快、成长潜力大、投资价值高,近年来成为资本市场上的热点。文章从收入确认、公共收益、现金交易、税务、独立性等方面,分析了物业企业IPO上市的合规性问题。结合新大正公司案例,物业企业应树立合规性意识,加强财务内控,建设信息系统,减少IPO上市过程中的阻碍,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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