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利平
科技强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之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对建设科技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人才集聚高地,江苏近期印发了《“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从建设高质量科技人才队伍、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能级科技人才发展平台、营造人才活力迸发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对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科技人才队伍作出了具体谋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定不移地把科技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牢固确立聚力创新的鲜明导向,坚持“第一资源、第一动力、第一生产力”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不断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全省科技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科技人才队伍量质齐增。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实质就是人才驱动”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全省研发人员总数超过89万人,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461万人/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拥有两院院士105位(占全国6.1%),“十三五”期间新增14位两院院士,王泽山、钱七虎两位院士于2017年、2018年相继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是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基础研究人员、重点产业领域科研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以来,江苏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量超过1万项,全省共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51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75位。三是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江苏全社会研发投入达300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2.93%,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1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PCT专利申请量9060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4倍。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在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知名科技期刊担任重要职位的人数明显增加。江苏已成为全国创新活力最强、创新成果最多、创新氛围最浓的省份之一。
科技人才创新取得新突破。坚持用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集聚高层次人才,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高水平科技人才贡献作用日益凸显。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支持21位领衔科学家开展长周期、高风险的原创性研究,每年支持1100多位优秀青年科研骨干潜心开展基础研究。“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2万项,国拨经费107亿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通用项目241项,上述指标均位居全国各省份第一。南京大学祝世宁院士团队突破了光量子芯片系列基础理论与技术,实现全球首个基于无人机的量子纠缠分发;中国药科大学王广基院士团队研发的高灵敏度PET成像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突破了CAR-T等活细胞药物体内实时可视化追踪的技术瓶颈。二是突破前沿领域和前瞻技术。围绕人工智能、石墨烯、区块链、量子科技、6G等产业领域,每年组织100多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攻克了5G基站氮化镓功放芯片、M40J高强高模碳纤维、高性能石墨烯高导热/电磁屏蔽膜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国家技术预测调查数据显示:全国15.1%的领跑技术分布在江苏。三是建设标志性平台。全力推动重大平台建设,全省已建成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3家省实验室、2个国家超算中心和100家省级以上科教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近8000人(其中两院院士69人、各类国家级人才近1000人)。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集聚了包信和、薛其坤等院士团队,与北大、清华、华为等95家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太湖实验室积极探索“所室一体”模式,整合中船重工702所高端创新资源,已将200多名研究人员全职迁至实验室工作;“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悟空号”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海上浮式生产储卸油平台等“大国重器”成果持续涌现。
产才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坚持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产才融合格局初步形成。坚持把产业技术创新作为主攻方向,聚焦“卡脖子”环节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创新源头供给,努力在关键领域形成更多竞争优势和先发优势。一是以高层次人才引领高端产业发展。全省科技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立项资金45亿元,支持引进429个创新团队,力争实现“引进一团队、创办一个企业、培育一个产业”。通过引进施正荣、张雷等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437个团队,成功培育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2020年全省光伏组件产量达61.2GW(占全国49%、占全球37%);通过省“双创计划”引进生物医药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总数1060人,培育出信达生物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领军企业,2020年全年实现产值4571亿元(位居全国第一),14家企业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二是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2004年以来,全省共实施2068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0%的项目采用产学研合作形式,60%的成果来自省外高校院所,支持引进158位院士以及887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省“双创”人才。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极大推动了江苏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三是深化产学研国际合作。江苏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国内所有“985”高校与江苏合作全覆盖、中科院系统所有应用类研究所与江苏所有县(市)合作全覆盖。2020年,江苏与中科院合作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400亿元,占中科院与地方合作收入的1/4。率先与以色列、芬兰、捷克、挪威等8个国家设立政府间产业研发联合资金,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长期科技合作交流。成功举办“中国·江苏第七届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吸引30多个国家的260多家科研机构参会,达成合作意向105项。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供给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一是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推进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再造,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综合管理、综合评价。简化经费预算科目数量,科研人员可自主调剂预算科目;直接费用允许发放人员相关费用支出,间接经费比例提高到30%。二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明确横向项目经费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时同等对待,不断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300亿元。三是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开展清理“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共排查和修订152个资金管理办法、185个项目评审细则,开展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出台完善省属高校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等文件,着力解决科研经费报销手续烦琐等问题。
对标部分发达国家和国内兄弟省份成功经验,江苏科技人才工作存在研发人员增速缓慢、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相对薄弱、国际科技合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科技人才投入增长缓慢,高端人才资源短缺。从人才投入情况看,与2005年相比,江苏2020年GDP增长5.5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倍、M2增长7.3倍,但人才投入增长缓慢,远远赶不上经济增长速度。2020年,上海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100多亿元,广东、山东省本级科技专项资金近90亿元,而江苏省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仅为50亿元。2017年江苏省级财政基础研究领域投入被广东反超,2018年不及广东的一半,全社会研发投入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约为2.74%,低于全国6%的平均水平。从平台集聚情况看,江苏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建设数量较少(江苏目前获批2个,而北京12个、上海9个、安徽7个),尚未形成承接国家基础研究任务的强大实力。浙江之江实验室、上海张江实验室依托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集聚高端人才,江苏高层次人才被他地吸引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从而增加了科技人才流失的风险。
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一是企业科技人才总量少。全省超过60%的科技工作者集中在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企业面临最广泛、最迫切的问题仍然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尤其是产业链“卡脖子”人才短缺。通过对全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67个产业细分领域梳理发现,全省共有164项“卡脖子”技术,产业链、创新链存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二是企业研发人员数量增长缓慢。与国内部分兄弟省份相比,江苏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但近五年人数平均增速5%,远低于广东12%、浙江9.3%的增速水平,2017年总量被广东反超10.7万人且差距持续扩大。三是企业基础研究人才投入少。全省基础研究投入来自企业的仅占1%左右,低于全国3.2%的平均水平;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明显偏少,仅为广东的1/4、山东的1/3、北京的1/2。
海外引才力度不足,国际科技合作有待加强。
一是从国外引进人才数量下降明显。受国际形势日趋严峻、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和经济不确定等因素影响,部分国外人才来华工作面临着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风险,容易招致所在国政府打压,来江苏工作的国外科技人才数量有所减少。2020年,全省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国外人才2.4万人,同比减少11%,总量不及上海(6.7万人)、广东(4.3万人)和北京(2.8万人)。二是海外人才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大。省“双创计划”“外专百人计划”等海外引才计划的标准和规模均为多年前制定,与兄弟省份的引才计划相比相对滞后。如山东“外专双百计划”专项年度预算为1亿元,河北“外专百人计划”专项年度预算也达到1亿元,江苏海外引才的率先领先优势不复存在。三是引进海外人才支持强度不大。如广东省佛山市对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320万元税后安家补贴,而江苏相对补贴水平较高的苏州市也只能给予100多万安家补贴且需缴纳个税。
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科技人才服务保障亟需强化。一是人才工程多而普惠性政策少。从国外情况看,很多国家个税最高税率均比我国低。从国内情况看,海南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北京、上海临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对特定区域、特定领域、特定人群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对9000多名国外人才奖补个人所得税达28亿元。二是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有待完善。“揭榜挂帅”模式在科技项目管理领域的运用只是初步破题,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仍面临配套政策不及时、专业管理人才缺乏、部分“揭榜挂帅”人员受限、相关机制尚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应增强省级层面人才政策的国际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通过制定更具冲击力的人才政策措施,加大培养、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
设立省级人才贡献奖励,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破除“四唯”倾向,以创新价值、创新能力、科技贡献为导向,运用市场化机制对人才和企业进行评价激励。一是设立省级人才贡献奖励。以苏南自创区为先行试点区域,对国外高端人才及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给予贡献奖励。二是设立省级企业创新奖励。对自创区内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贡献奖励,人才及企业奖励经费由省、设区市、县和园区按比例承担,省级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择优予以支持。
集成叠加各方资源,加大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力度。一是优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统筹配置。运用民间渠道和市场化机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海外科学家领衔或参与省科技计划。设立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专项,统筹项目、平台、人才资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引进和培养顶尖人才及团队,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资本力量,用好科技资金、科创基金,探索实行“拨、投、贷”联动转换,最大限度支持人才引进和重大成果转化。二是提高海外引才计划支持标准,扩大海外引才计划规模。力争每年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扩大到100个,每年支持引进海外知名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青年博士1000名,每人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工薪补贴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才引智,对引才中介的引才实绩给予奖励。
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科技人才立法。
一是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专项工作组织机制。突出团队贡献,对顶尖人才团队承担的项目探索差异化项目管理方式;简化预算编制,经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二是增加科技人才工作投入。按照15%的年度增幅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和科技人才投入,确保“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技人才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确保各项人才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工作立法。借鉴深圳等地为人才专门立法的成功经验,在省级层面专门为科技人才立法,或者以修订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专章内容,固化江苏科技人才引培成熟经验、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按照省人大“十四五”立法工作规划,推进《关于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等地方性立法,力争在海外引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科技人才评价、创新创业环境营造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为江苏科技人才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