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佳(贵州警察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 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隐语一词在欧阳国亮《中国当代毒品犯罪隐语研究》中表述为某一社会群体为了交流保密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语言变体,它对内可以起到交流作用,对外可以起到保密作用,以保证圈外人无法通过正常解码获得言语信息。隐语一般俗称黑话、暗语,在一些专著中也有学者称之为秘密语、行业话、行话,在民间也有“切口”“存点”“反切”之称。而毒品犯罪隐语是指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犯罪隐语,即包含毒品违法隐语和毒品犯罪隐语。[1]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网上和网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必须一如既往、坚决彻底把禁毒工作深入进行下去。”[2]新型毒品种类繁杂,犯罪团伙为达到目的,不惜用尽心思、变着花样地吸引青少年吸食毒品,因此,当下的毒品犯罪活动乘着“时髦”之风,为躲避法律制裁,也在不断变化犯罪方式,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犯罪毒品隐语的变化。
现今,对于毒品犯罪隐语的研究较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研究学者欧阳国亮,曾发表了《言语识别视角下广西地区毒品犯罪隐语初探》[3]《我国出现的几类新型涉毒隐语研究》[4]《近年来涉毒隐语的新特点及识别思路》[5]《大陆与台湾地区涉毒隐语造词法比较研究》[6]等期刊论文结合研究地区的方言特色、风俗文化、毒品吸食等方法总结出比喻型、借代型、减缩型、摹状型四种造词手段,并将新型毒品隐语类别划分为数字谐音型、外来音译型、外来意译型、网络专用型,总结出了新型毒品隐语具有更强保密性、较强地域性、很强变动性的基本特征。针对现在新型毒品犯罪隐语的难点,欧阳国亮提出针对性对策:一是要注重收集涉毒隐语,构建隐语数据库;二是加强互联网的监控,切断隐语交流渠道;三是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实现隐语数据共享。同时,欧阳国亮对我国多地区的戒毒人员和禁毒民警进行多次调研,已收录了2000 多条毒品犯罪隐语词条在《中国当代毒品犯罪隐语研究》中。周志刚、王祎在《毒品犯罪隐语及其在公安禁毒工作中的应用》中指出,“公安民警在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搜集和核查过程中,虽然时常发现包含毒品犯罪隐语的信息,但较少用于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当前,由于民警对毒品犯罪隐语的识别能力不强,对包含毒品犯罪隐语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不足,有时侯对毒品犯罪隐语暗示的信息弃之不用,以致于失去了重要的涉毒案件线索来源,错失了扩大战果和深挖余罪的重要机会。”[7]肯定了掌握毒品犯罪隐语对禁毒工作的影响至关重要,同时指出民警如果掌握和熟知毒品犯罪隐语将有利于开展毒品侦查工作,降低民警在禁毒一线工作中的危险性,固定讯问语言证据。李尧在《毒品犯罪信息化趋势及其信息化侦查对策》中对虚拟空间毒品犯罪隐语进行了分析[8]。
从上述研究概况来看,毒品犯罪隐语的研究仍然集中在语言学范畴内,笔者认为语言表述离不开思维活动,逻辑作为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基本规律和使用方法的工具学科,对分析毒品犯罪隐语的形成规律和特点有着极大的研究价值。目前,还没有学者在逻辑学和语言学的交叉领域进行毒品犯罪隐语的研究,笔者以欧阳国亮的《中国当代毒品犯罪隐语研究》中收集的2000 多条毒品犯罪隐语为出发点,分析其中逻辑规律和创词思维,希望通过探索毒品犯罪隐语的语言逻辑,丰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符号系统,既需要按一定的规则组成各种语言单位,又可以根据人的智慧、思想情感任意选择各种语言符号,这样即形成个体语言特征。语言包括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自然语言是指日常生活中的书面语和口头语,如用笔在纸上写的字和通过语言器官说出来的话。人工语言是指某些学科中创造出来的符号系统。[9]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传递是维系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人类语言所能传递的信息是无限的,信息内容可以跨越时空。通过信息的交流,社会成员可以彼此分享各自的经验感知和思想成果,更好地分工协作,发挥潜能。[10]在毒品犯罪活动中,语言的作用没有发生变化,团伙成员通过隐语进行信息交流,其目的是为了成功完成犯罪活动。
众所周知,语言表述离不开思维的活动。思维在传统上属于哲学和逻辑学的研究范畴,哲学中思维被看作是人类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维以感觉器官的感觉和知觉为基础,同时借助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可以概括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逻辑学是对思维形式的研究,把概念、判断和推理看作思维的基本形式。逻辑学对思维的研究,语言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思维的基本形式要依靠语言,概念表达要依托词语,判断和推理要在话语中实现,语言符号帮助人达成对外界的认知,储存认知的成果,并且发展人的认知能力。在毒品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在走私、运输、买卖等过程中都需要运用到语言来完成犯罪活动,为了使犯罪活动隐蔽进行,隐语成了不可缺少的交流工具。
在哲学范畴中看,思维是人的大脑对于客观世界的概括性、间接性的认识和反映。即思维是一种认识活动,是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而哲学理论将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分为了两个阶段,一个是感性认识阶段,一个是理性认识阶段。
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观性和表面性。形象思维是以直观形象和表象为根据的思维过程。形象思维主要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对客观对象的外在现象进行取舍时形成的,并只需要了解客观对象的外在现象,就能认识到客观对象(部分)属性的思维方法。直观性是指人的感觉器官直接与客观对象接触,以获得感觉、知觉等。表面性,是指人们的感觉器官仅仅只能认识到客观对象的外在的现象,如味道、颜色、形状、大小等,并不能深入认识客观对象的本质。例如:以颜色和形状特点来命名的隐语:“牛屎”指代传统毒品鸦片或大麻,因此类毒品色泽而得名;“白面儿”指代海洛因,由于海洛因多为白色粉末,形如白面,涉毒者常以“白面儿”指代。以毒品包装大小的特点来命名的隐语:“瓜子包”指代零售的量不足的小包海洛因;“小零包”指代零售的包装好了的小包海洛因。以数量特点来命名的隐语:“饼子货”指压制成圆饼状的海洛因①境外走私进入我国毒品市场的毒品一般都是压缩成块状的,进入国内后毒贩将其进行粉碎或稀释,然后重新压制成扁平体。因为形状如饼,故称“饼子货”。其规格常见的有两类:一类是直径约6 厘米,厚约3 厘米,重约50 克;一类是直径约6 厘米,厚不足1 厘米,重约10 克。;“粉砖”指代压制成砖状的海洛因②国际毒品市场为了方便运输和计量,将海洛因压制成长方形的砖块状,每块的标准重量为350克,因形似砖块故称“粉砖”。别称还有“砖头”“砖块”“砖”等。。除以上例子外,毒品犯罪隐语中指代毒品的纯度、吸食工具和方法、涉毒人特点等词条,均体现了毒品犯罪隐语的形象思维特点。
形象思维是在对对象外在形象信息传递的客观形象体系进行感受、储存的基础上,结合主观的认识和情感进行识别,并用一定的形式、手段和工具创造和描述形象的一种基本的思维形式。之所以称为基本思维形式,是因为形象思维仅是以客观对象外在现象作为依据,结合主观认识和情感识别而获得,虽然能够认识到客观对象的部分属性,但却无法深入、全面反映客观对象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属性,故而是最基础、最简单的思维形式。最早时期的大部分毒品犯罪隐语就是涉毒人员以毒品犯罪的形象特征进行隐语创造,特点是隐语形象化,便于记忆和使用,主要从颜色、形状、数量、重量、纯度、来源产地、运输和藏纳方式等外在现象来命名,是最早时期毒品犯罪隐语的形成要素。虽然用简单的词条描述涉毒人员的表达需求,但是毒品犯罪隐语并不能全面反映指代对象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属性,只是通过最基础、最简单的思维形式描述和表达。例如:冰毒(甲基苯丙胺)的内涵是指,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错觉,从而引发暴力行为,具有很强精神依赖性,且毒性强烈,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形似冰的一种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新型毒品,故被称为“冰(Ice)”,又称之为“冰毒”。冰毒(甲基苯丙胺)的内涵也揭示了它的本质属性,这是它从成分、外观和对人体精神作用区别于其他毒品的特点。在毒品犯罪隐语中指代冰毒(甲基苯丙胺)的隐语有很多,“艾斯(Ice)”“安董”“白冰糖”“肉”等都不能完全反映指代对象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属性,只是简单描述冰毒的英文名(Ice)、谐音字“胺”、外观似冰晶状固体等特点,这只是极少部分的相似联系。
抽象思维是通过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过程,又叫逻辑思维。抽象思维以概念中介来反映现实,这是思维的最本质特征,也是人的思维和动物心理的根本区别。抽象思维凭借科学的抽象概念对事物的本质和客观世界发展的深远过程进行反映,使人们通过认识活动,获得远远超出靠感觉器官直接感知的知识。科学的抽象是在概念中反映自然界或社会物质过程的内在本质的思想,它是在对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抽取出事物的本质属性,撇开其非本质属性,使认识从感性的具体进入抽象的规定,形成概念。空洞的、臆造的、不可捉摸的抽象是不科学的抽象。科学的、合乎逻辑的抽象思维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毒品犯罪隐语就是根据社会实践基础形成的抽象思维的产物,涉毒人员结合指代对象的本质属性,以各地区的饮食、习俗、方言、地理等息息相关的生活常识为社会实践基础,进行抽象思维产物加工,并运用分析、综合、归纳、类比等方法来明确概念内涵、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概念的外延对象,并以此考察毒品犯罪隐语指代对象和把握对象变化规律的思维类型。
毒品是毒品犯罪隐语指代的主要对象。首先,可泛指毒品的隐语。不是特定指代某种具体毒品的隐语,而是对毒品的总称,泛指一切毒品及与涉毒相关的行为、活动、人物、手段、工具等。例如,在涉毒圈内,表达吸食毒品的“飞”“哈”“嗦”“吃”等动词,表达吸毒同伴的“飞友”“麻友”“道友”等指代人身身份的名词。这里指代涉毒范围广,隐语词性类别多。
其次,可指代传统毒品的隐语。传统毒品是指我国出现较早沿用时间长的毒品种类,传统毒品是从植物中提取、加工而成的阿片类毒品,常见的传统毒品主要包括鸦片、海洛因、大麻、吗啡、杜冷丁、可卡因、古柯等毒品。长期吸食传统毒品会对中枢神经有抑制、麻醉作用,引起精神失常,产生幻觉和妄想;还会破坏人体免疫功能,损伤心、肝、肾等主要脏器;注射毒品还有可能导致肝炎、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例如:表示海洛因的数字类隐语“04”“34”“8”,表示海洛因的英文字母类隐语“A 货”“H”“Junk”,表示海洛因的中文类隐语“白粉”“白金”“本科”“粉笔药”。同样是表达海洛因,但是由于海洛因的品质、形状、数量、包装、售卖方式、地区特点的不同,叫法千变万化。
最后,可指代新型毒品的隐语。新型毒品是指在我国出现和使用时间较短的毒品,大部分是通过人工合成和化学合成类毒品,新型毒品种类相比较于传统毒品更加复杂多样,劳动成本和价格低于传统毒品,不需要考虑如传统毒品种植的时效性问题,具有容易制造和合成、隐蔽性强等特点,是大部分吸毒群体的首选,常见的新型毒品主要包括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LSD”“FM2”、氯胺酮、麻古等毒品。长期吸食新型毒品的身体依赖性虽然不如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明显,但会表现出很强的精神依赖性,极易上瘾,复吸率极高。吸食新型毒品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常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恶性高热、脑血管损害、肾功能严重损伤、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有的会因高度兴奋而痉挛性收缩造成心肌断裂。在毒品犯罪隐语中,新型毒品犯罪隐语指代更加复杂,涉毒人员为吸引、诱导青少年吸食毒品,将新型毒品包装成各式各样的饮品、糖果、香烟,甚至研制合成除以上已经出现的毒品成分。
1.毒品犯罪隐语语言指代对象复杂
经上述分析发现毒品犯罪隐语语言指代对象复杂,从购买毒品联系到与其有关的毒品种类、吸毒工具和方式、毒品毒资数量、涉毒人员身份及涉毒活动等一系列隐语使用。可以说,毒品犯罪隐语如同一个完整的毒品犯罪语言系统,虽已收录不少隐语词条,但这个系统还在随着时代进步和涉毒人员的思维模式不断更新变化,从简单直接的汉语词汇演变成具有网络化流行语、英文字母、数字等词汇。人的思维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涉毒人员来说,毒品的利润巨大,想要既获得高利润,又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得不使涉毒人员绞尽脑汁产生和变化毒品犯罪隐语。毒品犯罪隐语就像是一种简单的“摩斯密码”,帮助其顺利达到自己的违法犯罪目的。现如今的毒品犯罪隐语具有7 大特征:
(1)具有隐蔽性。毒品犯罪隐语只掌握在涉毒人员手中,这类人仅限一小部分,就是为了让“圈外人”不知其意,例如:“死鱼”一词指代海洛因,“死”与“四”谐音,“四”是四号海洛因的代名词,用“死鱼”指代海洛因更加隐蔽,主要用于江西等地,因此,圈外人很难联想到“死鱼”表示的是海洛因,其目的也是有利于涉毒人员交易、吸食。
(2)具有封闭性。毒品犯罪隐语作为涉毒圈内人可知的一种语言,存在的意义便是封闭、排斥圈外人知晓其中的真正指向,尤其是在各地区中毒品犯罪隐语的表现和指向各不相同。提及各地方语言就会想到方言一词。方言是语言的地域性变体,有着明确的地域性和使用群体。根据方言存在的现象和性质可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地域方言是全民共同语言的不同地域上的分支,是由地域的差别而形成的语言变体,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在地域上的反映。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汉语分为七大方言区,北方方言、吴方言、粤方言、湘方言、赣方言、闽方言、客家方言。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方言是地方文化的载体。[11]在收集的毒品犯罪隐语词条中发现不同地区对同一对象的指代不同,甚至具有该地区的地方文化特点,不同地区之间相互封存,一般互不相容,见表1。
表1
(3)具有集团性。毒品犯罪隐语主要是用于毒品违法犯罪集团内部使用,一旦流露、传播在集团外部就失去隐蔽性和封闭性特点,此时的毒品犯罪隐语不具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极谨慎的涉毒人员会担心毒品犯罪隐语泄露而招来祸端,并影响开展毒品犯罪活动,甚至为认定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依据。
(4)具有偏离性。毒品犯罪隐语只是借助正常话语中常使用的词汇歪曲应用,比如将一句毒品犯罪隐语相关的话语看作是一个公式“有a吗?”只需用a=b,就可以将表述话语转化成“有b 吗?”这里“有a 吗?”和“有b 吗?”意思是一样的,只是“有b 吗?”涉毒圈外的普通人不会联想到与毒品违法犯罪有关,只是认为是普通的生活用语,并不能明确知道“b”指代对象是“a”。例如:某涉毒者手机短信内容:
话者A:你那边最近伙食怎么样?
话者B:很一般啦,就这样过啊?
话者A:你那里天晴吗?
话者B:天气不错。
话者A:老家断粮了,需要救助才行啊。
话者B:我手头也货紧。
话者A:最近出售黄鱼还是白金?
话者B:有各种鱼,各种货料都有出售。
……[1]131
从字面意思理解天气、伙食、粮食、市场情况等信息,这些信息显得零散、杂乱无章,且连在一起看来会觉得很奇怪,也就是说不具有逻辑联系,如果圈外人理解会认为只是普通的日常对话。对毒品违法犯罪圈内人来说却合情合理,并不奇怪,见表2。偏离正常语言所真正需要表示的含义,是毒品违法犯罪分子故意使然。
表2
(5)具有地域性。不同地区的毒品违法犯罪分子使用的毒品犯罪隐语不尽相同,存在词语形式、指代含义方面的种种差别,主要由于地域不同导致的,受地区方言、社会背景、使用者文化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的结果。例如:贵州毕节地区用“难头”指代人民币,广东地区用“港纸”;东北地区用“猪肉炖粉条”指冰毒(有的也用于海洛因)夹在烟丝中吸食;湖南郴州地区“猪油煎蛋”中“油”指冰毒,“蛋”指麻古。
(6)具有动态性。毒品犯罪隐语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早期的隐语可能会逐渐退出毒品犯罪集团的适用范围,随着时代的进步,无论是毒品交易渠道和工具,还是新型毒品的种类都在不断增加,原有的毒品犯罪隐语已经不能满足毒品犯罪分子的使用需求,新的隐语在不断产生,新的隐语除了使用汉语创造外,也呈现出多样化的造词态势,扩展到数字、英文字母、英汉结合等趋势,这是一个不断运动和变化的过程。
(7)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的人只要涉及毒品违法犯罪,就会有一套自己的隐语体系。我国西南、西北境外分别面临“金三角”“金新月”毒源地的冲击。“金三角”是缅甸、老挝、泰国交界地区,靠近我国云南边境,是全球毒品主要产地之一。云南省的临沧、德宏、西双版纳、普洱是接近境外毒源毒品犯罪最多的城市,这4个城市包含约17个少数民族,见表3。“金新月”是以阿富汗为核心的毒源地,主要向我国北京、上海、广州、乌鲁木齐4 个城市输送毒品,这4 个城市包含约17 个少数民族,见表4。除此之外,四川、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湖南、江西、浙江、福建、河南、河北、湖北、重庆等地区还有其他少数民族,多样的民族语言决定毒品犯罪隐语的不同,一个毒品案件涉及数个城市,这给禁毒民警在毒品侦查过程中增加巨大的难度。
表3
表4
2.毒品犯罪呈网络化趋势加剧
在互联网时代下,虚拟网络必然会加剧我国禁毒工作的治理难度。一是以互联网途径传播制毒方法。涉毒人员通过微信群、QQ 群等网络交流平台传播制毒方法,利用互联网的多元化样态开发或传播制毒方法,在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有关制毒方法的光盘或书籍,利用网络平台与他人交流、发送、转发制毒方法。二是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买卖毒品,例如,在某大型网络购物平台中将毒品包装成衣物、茶叶等商品进行交易。三是利用互联网组织吸食毒品,利用直播平台组织大量吸毒人员一起视频吸毒。[12]涉毒人员甚至会使用Telegram、蝙蝠等境外软件,钻外网的漏洞完成境外毒品交易。
3.毒品犯罪隐语收集成本高
虽然在欧阳国亮等研究毒品犯罪隐语专家的努力下,已收录2000 多条隐语词条,但面对我国众多地区的毒情,这只是小部分的收集,许多隐蔽性强的毒品犯罪隐语可能还未被发现和收集。由于是向各地区的戒毒人员和禁毒民警以调查、访问的形式进行收集,存在方言不同,而导致交流困难,特别是我国粤方言、闽方言、客家话中有些表达符号是特殊的字,有复杂的发音方式,这都会影响到毒品犯罪隐语的收集效率,需要较长的时间、众多的人力翻译和资金支持。新毒品犯罪隐语不断快速产生,收集进度跟不上产生速度,给毒品侦查工作带来难度。
4.禁毒民警分析隐语逻辑思维薄弱
当前,普遍禁毒民警仍然存在思维死板、固守传统的特点,以致在侦办毒品案件中处于被动地位,对毒品犯罪隐语并没有花太多时间去了解,所以,容易忽略信息中的特殊性,如果禁毒民警具备敏捷、创新思维,便能发现这些隐语背后的不寻常信息。例如,在某一毒品案件中有一条短信:“这批小姐年龄较小,皮肤很黑,准备挑选20 岁与19 岁的小姐交给你。”在当今社会的审美来看,女性以皮肤白作为美的标准,而这里说的皮肤很黑,并不具备现在的审美标准,因此,这是与常识相违背的地方,若民警没有仔细分析其中不寻常处,很容易就忽略了一条重要的贩毒线索。
毒品犯罪隐语收集虽面临许多困难,但通过分析目前收集到的隐语词条,如果能发现其中的形成规律,必定能在毒品侦查工作中带来便捷,笔者认为可从传统逻辑方法中应用概念、归纳法、类比法、逻辑基本规律4 个方面分析毒品犯罪隐语形成特点。
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事物是人们思考的对象,它不仅包括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虚构幻想的对象。概念的逻辑特征表现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从质的方面来反映客观事物,就是概念的含义,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外延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数量,从量的方面来反映客观事物,事物的范围,回答有多少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能掌握某事物的内涵和外延,那么他就能明确概念,清楚地认识事物概念相关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好的语言修养,了解概念的本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等逻辑知识,掌握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并能灵活、熟练地应用。
1.本质属性转化非本质属性
我们把一个事物的性质与关系,都叫做事物的属性。[13也就是说事物之间的相同和相异之处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属性,表现了事物之间的质、量、色、味、时间、空间、姿态、功能等属性。属性可以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指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一事物,能把一事物和其它事物区分开来的特殊性、规定性、个性。例如:上述提到的冰毒(甲基苯丙胺)的本质属性是会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错觉,从而引发暴力行为,具有很强精神依赖性,且毒性强烈,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形似冰的一种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新型毒品。这是它区别于其他类毒品的特殊性和个性,其他类毒品不能满足冰毒(甲基苯丙胺)的所有属性特点。非本质属性是指不能把一事物和其它事物区分开来的普遍性、共性。同样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例,它也有非本质属性,但是这里说的非本质属性并不是它与其他类毒品的普遍性和共性,而是毒品犯罪分子利用非本质属性外延范围大、不容易表示特指对象,例如:毒品犯罪分子会使用“Ice”“冰”“冰糖”等隐语将真实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削弱和模糊,让圈外人认为是一种平常化交流用语。
2.单独概念转化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指反映单个事物外延是单一的个体是唯一特定的事物,如:地名、人名、专有名词、时间、事件等。例如,在对毒品了解时认识的冰毒、海洛因、鸦片、摇头丸等词语名称就单独反映了特定事物外延只有一个。普遍概念是指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外延不是单一的,是由许多分子组成的类。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如普通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在毒品犯罪隐语中,为了不流露毒品犯罪分子的真实活动,毒品犯罪分子会将与毒品犯罪有关的毒品名称、人身身份、吸毒行为、毒品数量及其他对象借用与毒品犯罪无关联或日常中常用的词语作为指代隐语。例如,“料面”泛指毒品,在具体的语境中也可以指代海洛因、冰毒、摇头丸、麻古等各种毒品,“料面”的外延范围大,而外延范围大,反映事物概念的特定指向就不明确。
3.概括概念转化限制概念
邻近属是指一个概念的一系列属概念中,外延最小的属概念。属概念即反映事物中作为属的那类事物的概念。例如,“黑货”指传统毒品鸦片或大麻,因颜色而得名,它的邻近属就是“货”,指毒品的全称。种差指被定义项与其所在属概念下的其他种概念之间本质差别,这里的本质差别就是本质属性,是与反映事物中的作为属的那些事物特殊和个性的区别。例如,“黑货”中“黑”形象表述鸦片或大麻的颜色。在创造毒品犯罪隐语的过程中,反映某毒品犯罪相关的单独概念是最本质的还原,毒品犯罪分子需对单独概念进行加工和转换。必须使用到形式逻辑中的概括概念和限制概念。
概念的概括是指减少内涵,将一个外延较小的种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例如:“冰毒”是一个单独概念,根据它的本质属性为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错觉,从而引发暴力行为,具有很强精神依赖性,且毒性强烈,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形似冰的一种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新型毒品。根据毒品犯罪分子制造隐语的目的,隐藏与毒品犯罪相关的敏感词语后,剩下“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形似冰”“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形似冰”的邻近属为反映的属的那类事物,即“纯白结晶体”。因此,“冰毒”减少内涵后,从外延小过渡到外延大的属概念“纯白结晶体”。
概念的限制是指增加内涵,将一个外延较大的属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小的种概念。根据概括“冰毒”的概念后得到的“纯白结晶体”,以“纯白结晶体”作为属概念,用与毒品犯罪无关联或日常中常用事物属性与属概念结合,增加内涵。当看到“纯白结晶体”这个概念是,会联想到与此概念具有相同形状属性、颜色属性的冰糖、冰淇淋、冰凌子等种概念,这类种概念都可作为“纯白结晶体”的外延。
简单枚举法是归纳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归纳法是由个别事物或现象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性规律的推理,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得出的结论是或然的。简单枚举法是指某类中许多事物都有某属性,而又没有观察到相反的事例,就作出结论:某类事物都有某属性。
例如,“黑货”“黑妹儿”“黑土烟”“黑药”这些只是毒品犯罪隐语中的部分隐语,目前收集到的隐语还不完全,所以,可以使用简单枚举法对个别对象进行归纳,它们中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黑”,这是对事物颜色形象的描述,在毒品犯罪范畴内筛选,这类隐语同传统毒品鸦片或大麻有相同颜色属性。
同一律是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指任何思想如果反映某客观对象,它就反映这个客观对象。也可以表示为:任何思想如果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那么,它就是假的。同一律要求思想必须有确定性,要求当一个概念反映某类事物,那它就必须反映这类事物。在毒品犯罪中隐语的偏离性特点就违反了同一律规则,隐语往往同实际反映事物不相符,例如,“肉”在日常生活中指人或动物体内紧挨着皮或皮下脂肪层的柔韧物质,这是人们普遍对于“肉”的理解,但是在毒品犯罪隐语中“肉”指代对象是冰毒,甚至“肉”的外延“猪肉”“牛肉”都是指代毒品。毒品犯罪分子将有关毒品犯罪的思想借助其他日常中使用的词语,并不能反映客观对象,这一故意违反同一律的目的是为了偷换概念,即故意用一个概念代替另一个概念,目的是把自己的错误观点装扮成正确观点的一种诡辩手法。
在毒品侦查过程中,信息之间的传递总会留下些许对话内容,这些内容用语表述散乱,缺乏逻辑性。仔细观察,便觉得透露着一丝古怪,却又说不出奇怪的原因。禁毒民警要时刻保持警觉性,很有可能这些对话内容是用隐语进行的。听不懂的对话实际上有其特定的价值,它客观表明对话双方“有问题”。例如,在广东省某市缉毒警察截获一段微信群内的文字对话,内容为:
话者A:出肉,出肉,一公斤15 万起,要买的抓紧了。
话者B:我这也有,5 个起,上门自提,交易完成报销路费。
话者C:高了,我一个250 元。
话者D:深圳一个190 元,10 个起,要的赶紧买。
话者E:我要了,就深圳的,还有谁要?
……[1]132
整个对话内容看上去是讨论卖肉的价格,但是看到价格时,不由产生疑惑,首先,什么“肉”的价格会卖到一公斤15 万元呢?这明显是不符合日常生活中肉的市场定价,说明其中定有猫腻!其次,“肉”的单位量词在对话中用到的是“个”,也是与客观不符的。最后,话者B作为一个卖肉的卖家,如果是卖正常吃的肉,客人上门提取,还可以报销路费,按照普通的肉价,卖家还如何赚钱?这段对话并不符合生活常识和逻辑,根据“肉”一词在多个地区已常常用来指代毒品的隐语,因此,可能存在毒品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