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守护人民共同财富
——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2022-10-19 01:55王娜娜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9期
关键词:公物国有资产人大常委会

□本刊记者/王娜娜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守护好人民的共同财富,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在依法开展国有资产监督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章立制 夯实监督基础

以制度先行,夯实监督基础。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机制。2019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时间表、路线图、目标任务和程序机制。

随着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2021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方面出台的一件重要决定,在突出审议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加强整改问责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实现从监督解决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向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成效转变。

决定创新性提出,建立对重点改革任务及相关部门、企业监督机制,推动监督向重点任务聚焦、向重点单位延伸。建立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与监察监督衔接机制。决定的出台,为推动全省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满载民意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保障人民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把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汇总整理代表所提国资监督方面的议案建议并作出回应,推动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顾问参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预听及初审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在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中,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委托16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书面调研,梳理3年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11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议案建议,全面掌握全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本情况,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晒在“阳光”下。

深入开展调研,把调研作为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的前置程序和开展监督的重要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先后10余次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会,6次召开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等专题座谈会,到14家省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部分高校实地调研……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强化监督 增进民生福祉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资产“家底”如何?需要向全体人民交出一本“明白账”。

自2018年以来,审议国资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常规动作”。常委会连续四年先后听取审议了全省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四类国有资产报告听取审议全覆盖。

摸清“家底”,向人民交出国有资产“完整账”,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显著加强。在听取审议报告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开展重点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部门(单位)同步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2019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政府资产公物仓管理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同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2020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再次围绕公物仓管理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同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山东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超标配置的办公设备设施等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全省已有14市先后建立政府公物仓制度,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利用,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再造。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题询问、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等方式,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人大监督的“铁腕气质”和“刚性本色”。

“三级联动” 提升监督质效

针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打造国有资产“三级联动”监督新模式。

2021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列为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同步建立报告制度、同步听取审议报告、同步开展联动调研、同步建设联网监督系统、同步加强机构建设的“五同步”联动方式,加强工作指导。目前,全省16市均完成了本地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任务。其中,济南、淄博、枣庄等8市已完成“4专项1综合”全部报告听取审议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下,全省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议题,进行问责表决。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临沂市罗庄区人大常委会运用特定问题调查监督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在全省尚属首次。昌邑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专班,组建“昌邑国资专家库”。

对于这些典型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将重点推广,以点带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真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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