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丽
(湖南农业大学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户将承包地进行流转。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地经营权的流转需要经过承包户的同意,不得强制性实施流转。同时,习近平主席提出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农村改革的方向。2016 年出台的规范农地流转、宅基地确权等政策,极大促进了农地流转。那么,农地流转会给农户的收入带来怎样的变化呢?当农户将闲置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给种养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时,可以获取一定的地租、分红,剩余劳动力还可以得到转移,流出方收入得以增加。与此同时,流入方的新型农业主体因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扩大了经营规模,产生了规模效应,使得生产要素(人力资本、土地资源、资金、技术)得到最优配置。特别是,当生产达到一定的规模时,政府还将提供相应的政策补贴,也就意味着流入方可以获得规模效益和政策性补贴,收入得以增加。杨和平等[1]的研究发现,农地流转确实使农户产生收入效应,且对转出户和转入户家庭人均总收入的增长效应分别为20.5%和17.3%。蔡洁等[2]基于六盘山集中连片区贫困农户的农地转出行为分析了多维贫困指数,发现农户农地转出行为能够显著地降低多维贫困指数。杜会永等[3]对黑龙江省五常市稻米产业的调查研究发现,农地流转绩效显著,农地在不同的流转阶段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作用有差异,在快速增长阶段,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达到了21.99%。刘璐等[4]研究了农地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无论在农地流转发展初期还是加速发展时期,农地流转对农民收入都有积极的影响。徐真真[5]的研究结论表明,农地流转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来源,增加了农民的资产性收入。陈飞等[6]研究发现,农地流入和流出均有利于提升农户收入并降低贫困发生率,但在不同家庭组之间的福利效应显著不同。韩佳丽等[7]提出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流动能显著降低31.2%的贫困发生率,虽然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流动能够使贫困农户增收,但与非贫困户相比贫困农户增收能力十分有限。韩佳丽[8]的后续研究指出,农村劳动力流动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途径,通过促进收入增长、培育人力资本、强化农户的社会参与,缓解深度贫困地区的物质贫困、能力贫困和权利贫困,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快速脱贫。从上可知,大量的研究结论均一致表明,有序的农地流转可以为流入方和流出方均带来收入效应,从而达到减贫的目的。
为了有效解决样本“自选择”问题,Rosenbaum等[9]提出了倾向得分匹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简称PSM。Rosenbaum 和Rubin 定义了试验组(农地流转)的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 of the Treated),简称ATT,即:
其中,Y1表示农户参与农地流转时家庭的贫困状态,Y0表示农户未参与农地流转时家庭的贫困状态。在计算试验组的平均处理效应(ATT)时,为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扰,研究样本选择了农地流转户(F=1),进而比较流转和非流转状态下的农地流转农户的家庭贫困状态差异。事实上只能观测到公式中的E(Y1|F=1)的结果,而无法观测E(Y0|F=1)的结果。因此,运用PSM 方法构造出E(Y0|F=1)的结果,为精确研究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减贫效应提供了理论依据。
为了构造同一个体的两次对照试验的结果(参与农地流转、不参与农地流转),构造出的未参与流转的样本组被称为对照组,每个构造出的不参与农地流转的样本除了农地流转策略不同之外,其余各方面与参与农地流转的样本特征相似,具体操作过程如下:首先,构建每个农户农地流转的决策方程,运用Probit 模型计算出农户i 进行农地流转的条件概率Pi,即倾向得分,然后为每个参与农地流转的样本匹配一个Pi值相近的未参与农地流转的样本。为此,通过PSM 方法构建了一个随机试验的条件,进而比较农地流转组与未参与农地流转组的结果差异。
2.1.1 数据来源采用的数据来源于2020 年进行农户入户调查所获得的微观数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湖南省贫困地区的花垣县新科村和望高村392 户农户家庭的基本信息(如家庭特征、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农户家庭农地流转状况等。2019 年对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了一对一的问卷调查及访谈,总计发放问卷数为420 份,收回有效问卷为392 份,样本回收率达到了93.3%。
2.1.2 变量选取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变量有农户是否处于贫困状态(pov),当农户处于贫困状态,变量取值为1,当农户处于非贫困状态,则变量的取值为0。关于农户贫困指标的衡量,以2019 年的国家贫困线为标准,以农户家庭人均年收入是否达到3 747 元为标准,若低于3 747 元,该农户为贫困户。是否参与农地流转(F),参与农地流转该变量的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相关控制变量选取了农户家庭状况、人力资本、资源禀赋以及社会资本,并根据已有研究选择了相应的替代变量(见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
先对贫困地区农户的贫困状况、农地流转状况以及相关控制变量进行了度量(见表2)。从中可以发现,除了户主年龄的波动性较大以外,其余变量无明显差异,农地流转强度大于1 是由于该农户选择了农地流入行为所导致的。由表2 可以看出,参加农地流转农户的贫困发生率为34%,未参加农地流转农户的贫困发生率为62%,未参加农地流转农户的贫困发生率显著高于参加农地流转农户。此外,对于农地流转与未农地流转的农户,采取独立样本t 检验,得到户主年龄、户主身体状况、户主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拥有的农地面积无显著性差异,其余各项经济指标均呈现显著性差异(见表3)。
表2 各变量的选取及度量
表3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户与非农地流转户的经济社会特征比较(匹配前)
2.2.1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决策方程在匹配之前,先估计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决策方程。采取Logistic模型估计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决策,根据现有研究,解释变量选择了以下4 个维度:家庭状况(家庭人口总数、家庭劳动力人数、户主年龄、户主的身体状况)、人力资本(户主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人口比重)、资源禀赋(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培训、参与组织),回归结果见表4。从回归方程可以看出,贫困地区农户的家庭特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农地流转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效应。具体表现为家庭总人口对农地流转的决策具有正向效应,而家庭劳动力对农地流转的决策具有负向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劳动力多的农户,不愿意将农地流转出去,不怕耕地撂荒,愿意自己耕种;从人力资本来看,户主的文化程度对家庭是否进行农地流转的决策影响不显著,但高中以上学历人口占比显著地正向影响了农地流转的决策,主要是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外出务工更容易就业,创造的收益大于在家务农所创造的收入,因此表明人力资本的培育可以有效地促进农地流转的实现;从社会资本来看,参与相关的就业、技术培训和相关的经济组织对农地流转决策有正向显著影响,农户通过相关培训和参与组织以后,掌握了相关技术,愿意将农地流转出去以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相关的工作,创造更多的收入。
表4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决策方程估计结果
2.2.2 匹配效果检验通过贫困地区农地流转决策方程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得到农户的倾向性得分,进而得到相关的匹配结果:匹配后的L1 measure 值为0.85,小于匹配前的0.993,提示匹配效果良好。不平衡协变量检验结果为没有变量的|d|>0.25,提示匹配后所有匹配的变量都达到了平衡。
另外,从标准差异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一是匹配后的标准差异集中在0 附近,单变量标准差异的散点显示匹配后标准差异基本集中在0 附近,这表明匹配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根据匹配后两组基线情况比较(见表5),匹配以后各因素在农地流转组和未参加农地流转组都均衡可比。
表5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户与非农地流转户的经济社会特征比较(匹配后)
根据Rosenbaum 和Rubin 所给定的检验标准,若匹配之后,变量X 在试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标准化偏差大于20%,则表明匹配失败。从总体上看,在匹配之前,样本组之间的标准差异为155.4%,在匹配之后,标准化偏差下降到4.1%,且在匹配完成后,仅损失了14 个样本,同时匹配后各个变量的标准化偏差均满足平衡性检验。通过对平衡结果的分析发现,试验组与对照组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即通过倾向性得分匹配模型能够有效地分析农地流转对农户贫困的影响。
2.2.3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对农户贫困的影响通过以上的匹配检验分析结果,发现构建的倾向得分匹配模型效果较好。该研究测算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减贫效应选择了PSM 中的经典方法最近邻匹配的方法,结果发现减贫效果非常显著(见表6)。结果显示,在匹配之前,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平均处理效应(ATT)高达-0.364,匹配之后的ATT 值为-0.314,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ATT 值显著下降的原因表明通过匹配后,有效地消除了其他因素的干扰,即试验组和对照组的平均处理效应差异主要来源于农地流转。根据测算结果,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减贫效应的均值达到了0.31,即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贫困发生率比未参加农地流转的农户低31%。因此,可以判断,贫困地区农地流转带来的减贫效应是非常显著的,这主要是因为就贫困地区的发展而言,经济发展的落后和交通不便等因素导致农户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增收渠道受限,而农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户的收入,具体表现为农地转出农户释放了剩余劳动力,使劳动力从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户既获得了租金收益、又获得了工资性收益,农地转入农户可以获得规模收入,当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还可以获得政策性收入。由此可见,农地流转成为贫困地区农户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尤其在当前农地流转政策的支持下,贫困地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发展农地流转,增加家庭的收入来源。
表6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减贫效应测算结果
2.2.4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贫困的影响从以上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新的农地流转政策下,贫困地区农地流转所发挥的减贫效应十分显著。但PSM 方法所得到的估计结果是贫困地区农地流转决策的平均处理效应,无法反映出农地流转强度差异对农户贫困的影响。为此,接下来考虑农地流转强度对农村贫困的影响,因农户贫困状态是二分类变量,而农地流转强度是连续变量,为了进一步分析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贫困的影响,先将连续性随机变量农地流转强度作离散化处理,将离散化的结果和贫困状态作交叉表(见表7),结果发现在参与农地流转的298 户农户中,有146 户农地流转强度小于0.5,占比为49.0%,农地流转强度大于0.5 的有152 户,占流转户总数的51.0%。而贫困户中只有34.0%的农户选择小面积流转,这部分农户思想比较保守,自身发展能力比较匮乏,再加上资源禀赋的限制和农户对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最终导致了农地流转的强度不高;66.0%的贫困户愿意将自己大部分农地流转出去,拓宽自己的收入来源,以达到尽快脱贫的目的。
表7 农地流转强度与贫困状况的交叉表
根据数据的特点,运用Logistic 回归分析不同农地流转强度对农户贫困的影响,其回归结果见表8。由表8 可知,农地流转强度对农村贫困有负向影响关系,其回归系数为-0.331,且以P值为0.009 通过了显著性检验。Exp(B)的值为0.718,即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而言,说明农地流转强度增加一个单位时,贫困程度就会降低0.718 个单位。因此,农地流转作为贫困地区农户脱贫的重要途径,政府需给予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相关政策并促进其实施,保证农地流转政策在贫困地区得以顺利实施。
表8 Logistic 回归结果
2.2.5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应将农户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作为研究对象,讨论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应。同时,为了研究不同农户群体的增收差异,本研究进一步分析了贫困地区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经济社会特征差异。从表9 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农户进行农地流转都能有效促进其收入增长。同时发现,采取最近邻匹配(1 ∶1)之后,ATT 值显著下降,这表明通过倾向得分匹配之后,有效地消除了其他因素对农户年人均收入的干扰。贫困户实施农地流转能使家庭人均年收入增加319.34 元,有利于改善贫困户的生活福利水平,从而逐步摆脱贫困;但从非贫困户的平均处理效应来看,非贫困户进行农地流转所带来的收入增长高达1 517.02 元,显著地高于贫困户(是贫困户的4.75 倍)。
表9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应比较
非贫困户收入增长显著高于贫困户的原因主要是其经济社会特征明显高于贫困户(见表10),由表10可以看出,除了家庭人口和户主的身体状况之外,贫困农户与非贫困农户的家庭状况、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社会资本均存在显著性差异,且表现为贫困农户显著落后于非贫困农户,这些综合因素不利于贫困农户合理选择农地流转及流转强度,影响贫困户非农就业渠道的拓展。尽管农地流转能够有效促进贫困户减贫,但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贫困农户的增收效应十分有限(人均年收入仅319 元),这使得贫困农户难以抵抗外部风险的冲击,其贫困脆弱性仍然严重,当家庭需要大项资金开销的时候,容易导致脱贫之后再次返贫的现象发生。由此可见,要使贫困地区农地流转成为贫困农户减贫增收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在完善贫困农户农地流转政策的基础之上加快夯实贫困农户的内生发展动力。
表10 贫困地区贫困农户与非贫困农户的经济社会特征比较
贫困地区农地流转能促进农户收入的增长,主要在于农地流转之前,农户的主要收入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即在自己承包的农地上种植农作物所得。农地流转后,拓宽了农户创收的渠道,农地流入方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获得规模收益,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邀请专家教授亲临现场指导,提供一条龙服务,给村民提供了很多技术性的培训,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创建了良好的基础;流出方的农户将农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地租,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外出务工等方式增加收入,甚至可以通过培训提高专业技能,转变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践中,为了方便与外界交流,村委组建了计算机培训中心,开通了“一村一网”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可以通过视频会商、远程会农,专家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观察种植农作物的长势和蛙的养殖情况,同时为高质量的农产品能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生产、销售、物流运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花垣县通过发展,吸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参观旅游,走出了一条农旅融合的乡村振兴之路。政府出台的扶贫政策给贫困地区进行了“输血”,村民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回血再造”,让贫困地区的经济“活”起来了。
在农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变化的实证分析中可以发现,农地流转可以促进流入方和流出方收入增长。贫困地区农地流转能够减缓31%的贫困发生率。其次,贫困地区农地流转强度与农户贫困有负向影响,当农地流转强度增加一个单位时,贫困程度就会降低0.718个单位。最后,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尽管贫困地区农地流转能有效提升贫困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但与非贫困户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要在贫困地区合理、有序、自愿、有偿进行农地流转,从政府到农户个人,共同努力,探索符合该地区农地流转政策,发挥农地流转的作用,为当地的农民快速脱贫贡献智慧。
根据实证分析发现,农地流转能促进农民增收,从而加快了贫困地区农民的减贫速度。因此,要通过加强农地流转政策宣传、有效转移农地流出劳动力等途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贫困地区减贫速度。第一,加强农地流转政策宣传。因贫困地区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太了解,担心流转后农地无法收回,就宁愿抛荒也不愿流转。因此,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农事通”等移动终端,向农民宣传农地流转政策,使其明白农地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所用权的归属,使其了解土地流转会给自己带来哪些切身利益等等。只有让农户真正明白了土地流转的利弊,才能自觉规范流转土地,进而从根本上推动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增加农地流出农户的租金收益。第二,有效转移农地流出劳动力。农地流转后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主创业,也可以外出务工获得非农收入,从而加快了贫困地区减贫速度。首先,在深化就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贫困农民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规范就业市场环境,整治对于农村贫困农民的就业歧视乱象,建设起公平开放的就业体制。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户籍制度,推动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让市场成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主要力量。再次,还通过多种途径发展乡镇企业,科学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农民就近转移。最后,要为创业贫困农民提供优惠的融资与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