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科技合作:交流与成果

2022-10-13 11:11徐向梅
北方论丛 2022年5期
关键词:中哈哈萨克斯坦科技

徐向梅

国际科技合作是中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发展对外科技合作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对中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产生重要支撑作用;二是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着力解决制约中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三是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华从事短期或者长期工作,有利于推动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多年来,中国的国际科技合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互利互惠、合理分享”的国际惯例,以满足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目的,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积极参与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科技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民间参与、机构互动、产学研结合的对外合作架构。国际科技合作成为推进科技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科技实力、促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国际关系的重要手段和支撑。

建交30年来,中哈始终秉持“平等互利,注重实效,长期合作,共同开发”的原则,通过对口科研单位和机构合作,整合与统筹相关科技资源,探索出联合实验室、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科技信息交流和数据库建设、联合科研攻关、科技论坛等多种有效合作形式,在农业、环保、地质、交通、信息、可再生能源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提高了各自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中哈科技合作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5年前。中哈两国于1994年12月签署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约定开展科技领域合作,并共同确定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学者交流;技术情报、资料和产品交流;鼓励和促进两国的政府机构、大学、科学研究中心、研究所、私有企业和其他组织直接签署科研合同并确定有关合作。不过,当时的中国正致力于改革开放和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哈萨克斯坦则忙于独立后的建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是两国的共同重任,各自的科研潜力尚未积累成熟,科技合作也未能提上日程。

第二阶段为2005年至今。2005年,中哈合作委员会框架内成立了科技分委会,这成为两国科技合作的历史性事件,标志着双方的科技合作进入规划协调的轨道。截至2021年底,科技分委会已经召开9次会议。每次会议均确定未来2—3年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计划,支持两国对口部门和科研机构之间联合开展项目研究。这些研究项目有益于中哈两国的科技创新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尤其促进哈萨克斯坦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的建设。

一、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农业是哈萨克斯坦重要的经济部门,它构成了国家的粮食和经济安全,为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就业和定居点的稳定提供保障。哈政府非常重视农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战略,包括:《1991—1995 年和 2000年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纲要》《1993—1995 年和 2000 年前农工综合体发展构想纲要》《2000—2002 年农业生产发展计划纲要》《2003—2005年国家农业食品纲要》《2004—2010年发展农村地区国家纲要》《2006—2010年农工综合体可持续发展构想》《落实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06—2010 年农工综合体可持续发展构想优先措施纲要》《2010—2014年农工综合体发展纲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工综合体发展计划“农业经济—2017”》《2021—2030年农工综合体发展构想》和《2021—2025年国家农工综合体发展项目》等。

总体来说,哈萨克斯坦农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油籽和肉类的出口稳步增加;在粮食和面粉方面,哈已成为世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粮食和畜产品产量,是哈萨克斯坦在农业领域对外科技合作的重点和一贯任务。

从合作形式看,两国农业科技合作主要包括联合科研项目攻关、组建联合实验室、举办培训班、多边机制内合作等。从合作主体看,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以及新疆的科研院所和高校是主力军。从合作的内容看,以良种培育、土壤改良、病虫害防治等项目为主。

(一)农业生物技术研发

在与哈萨克斯坦的农业科技合作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新疆科研单位始终是中方的主力军,而哈萨克斯坦赛福林农业大学、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农业部下属科研机构等则是哈方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地方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也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新疆地区的科研院所更是以其独特的历史、地理和文化优势在对哈科技合作中独树一帜,他们与哈方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为深入推进两国在草原生态资源保护、养殖业疫病防治、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和市场开发作出贡献。

中国科学院作为中国级别最高、实力最雄厚的科研机构,积极响应国家对外科技合作的号召,是较早开展对哈科技合作的机构之一。自2007年开始,其下属的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与哈萨克斯坦土壤科学与农业化学研究中心、哈萨克斯坦赛福林农业技术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究项目,研究领域包括水资源综合管理及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盐渍化土壤改良、土壤质量与农田养分资源综合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等。2019年,该所在哈萨克斯坦完成“中哈联合分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该实验室作为哈萨克斯坦国家认证的实验室,为哈萨克斯坦科学研究以及农产品出口提供测试;同时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农户等提供委托样品分析测试。除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外,中国科学院下属的中亚生态与环境研究中心也与哈萨克斯坦农业科学院、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农业创新集团合作建立中亚生态与环境研究中心阿拉木图分中心,共同开展气候变化、农业、畜牧业、基因工程、土壤、土地高效利用、生态与环境等领域合作的科学研究和生产活动。该中心成为中哈双方研究“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及相关问题的平台,促进了中哈以及中亚多边国际合作,比如中哈边境地区蜱种DNA条形码数据库建设与蜱传病原谱分析项目的开展。

中国新疆畜牧科学院先后与哈萨克斯坦4个州的多家科研所建立合作关系。早在2004年,该院哈萨克斯坦农业科学联合研究中心和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共同开展有关青饲料栽培和饲料添加剂的研究。2011年,经中国新疆科技厅批准,新疆畜牧科学院成立“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畜产品合作研究中心”和“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南哈州畜产品合作研究中心”。2012年,新疆畜牧科学院与哈萨克斯坦农业科学院在乌鲁木齐成立“畜牧科技合作促进中心”,致力于草原生态、家畜防疫、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联合研究工作,促进双方科技人员的交流、产品的推广与市场的开发。2013年,新疆畜牧科学院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哈萨克斯坦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签署共同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合作的协议书,并举行“畜产品合作促进中心”的揭牌仪式。2016年,新疆畜牧科学院承办上合组织国家畜牧业创新人才培训班。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自2008年开始与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合作研究虫媒生物及虫媒病、人兽共患病疫病检测与防控、区域动物种质资源开发与利用、新型饲料资源开发与储藏加工技术研发等。2015年,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又与哈萨克斯坦国立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签署合作协议,成功搭建中亚规模最大的蜱种实物数据库。

在中哈联合科研项目中,值得一提的是中哈农业科学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是中哈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六次会议纪要的重点项目,是两国农业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平台,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哈萨克斯坦赛福林农业大学共建,中方具体承担单位为哈尔滨兽医所和新疆农业大学。联合实验室于2015年10月举行授牌仪式,2021年4月开始正式运作,主攻马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要动物传染病的防控、棉花种植与加工,还研究和诊断可能在跨境运输过程中对两国构成威胁的动物间传播疾病,消除哈中农产品贸易中出现的技术性障碍。

(二)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园

示范园既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又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具有现代化农业产业链和多元化盈利模式的农业项目。其优势在于,能够全力开展新型农产品研发,以保护生态为目的,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种植业,全面减少土地负荷。哈萨克斯坦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此类园区数量较少。而中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已成规模,积累了丰富经验。作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举措之一,中哈合作建设的农业示范园区结合了哈萨克斯坦农业耕种的地理优势和中方的农业技术优势,在促进两国农业合作的同时,也提高了当地的农业发展质量。

1.图尔根尼中哈农业创新园

2.科克舍套农业科技示范园

2018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西安爱菊集团、北哈萨克斯坦玛纳什·科孜巴耶夫大学联合建设科克舍套农业科技示范园,该示范园也是上合组织农业科技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中哈双方的农业专家们通力合作,通过引进品种和多点多生态区品种适应性试验研究,筛选出一批产量高、品质好的小麦、油菜、大豆、向日葵等作物良种,逐年扩大繁殖,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两个小麦品种的种植面积达1875亩,为爱菊集团在哈萨克斯坦开展大规模小麦订单生产打下优质种源基础。

(三)中方的农业技术培训援助

对外援助培训项目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对外战略为出发点,帮助对象国培养人才,促进与对象国的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的对外援助力度不断加大,方式更加多样化,为塑造大国形象助一臂之力。培训项目通常采用理论课、实验实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现场教学、远程指导、交流培训等形式向哈方传授农技知识,培养业务骨干。中方这些培训主要由中国科技部、农业部等相关部委主办,具体科研院所承办的方式进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栽培和养殖技术、农业管理、节水和荒漠化防治等三个方面。例如,2014年6月,由国家科技部主办、安徽江淮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承办“蔬菜优良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与推广国际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包括哈萨克斯坦专家在内的参训人员学习了中国培育蔬菜优良品种的新技术,学习了蔬菜优良品种新技术产业化的经验。2019年10月,由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主办、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办的“中亚国家农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班”,除安排与中国农业发展相关的宏观课程以外,还教授中国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与精准农业等实用技术课程。2019年7月,由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主办、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承办的2019年度“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荒漠化防治国际培训班”在兰州开班。来自哈萨克斯坦的学者、官员和技术人员与其他国家的参训人员一起接受荒漠化防治经验与技术培训,并分享自己国家的防治经验和技术。2017年3月中国农业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哈农业合作现代农业技术(高效节水)培训班开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及应用、滴灌节水技术及应用等。

二、资源开发领域的科技合作

油气和矿产资源是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哈两国科研人员围绕地质勘查、勘探开发技术与应用、冶炼与加工、设备应用、绿色矿山建设等内容,分享在地质矿产领域取得的先进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联合进行项目研究。中方多次举办援外培训班,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资源、资金、产业、技术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与合作潜力,推动双方在能源矿产领域的务实合作。在这方面,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原油田和金陵石化等单位和机构做了大量工作。

随着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扩展,中国在油井钻探、测量和石油炼制方面的技术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钻井技术突飞猛进,钻井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加强。中方愿意与哈萨克斯坦同行分享自己在油气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例如,2006年中国石油大学与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培训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为哈萨克斯坦培训钻井技术学员,2007年双方又联合举办 “地质师培训班”。2017年7月,金陵石化为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炼油厂技术人员举办催化裂化装置安全、工艺、设备等知识培训,为该厂新建的催化裂化装置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2018年,中原油田地球物理测井公司为哈萨克斯坦地质工程师举办生产测井技术培训。

在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评估方面,中哈双方的地质研究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了合作,这其中既有双方联合组建工作站,也有双方之间的培训与技术交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项目是中哈地质科技合作工作站。该工作站于2011年6月由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305项目办公室与哈萨克斯坦科学教育部地质科学研究所联合组建,地点在阿拉木图市。建立工作站的目的是:以中亚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成矿预测和勘查方法技术等研究为基础,充分利用双方科技资源,提高中亚成矿域(造山带)科学研究水平。

2017年9月,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哈中艾利安对外贸易公司签署《利用石油资源联合开发大品种合成橡胶合作协议》。中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成橡胶技术和哈方丰富的石油资源副产物为原料,联合开发大品种合成橡胶及其制品;哈方负责项目建设,中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服务或提供完整的EPC服务。

三、创新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为应对世界科技进步挑战,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制定了新技术革命对策。随着综合国力提高,在微电子技术、电子计算机、激光技术、光纤通信、机器人、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得到世界的承认,成为中哈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坚实基础。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从生产、消费和就业三个角度,提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四个领域:第一,线上服务(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智慧城市的数字化治理);第二,产业数字化转型(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无人经济);第三,新个体经济(线上就业、微经济、多点执业);第四,共享经济(共享数据要素、共享生产资料、共享生产、共享生活)。

哈萨克斯坦于2017年通过《“数字化的哈萨克斯坦”国家规划》,实施期限为2018—2022年,重点是两化融合(对工业、农业、能源和交通等传统重点行业的数字化改造升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非现金支付、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和医疗(网上教育和医疗)等。

从中哈发布的数字经济战略看,两国在高科技和数字科技领域主要关注九大问题:数字基础设施(通信设施、产业基础设施);智慧城市(交通卡、医疗卡、在线纳税、电子发票、在线教育、交通监控、普及宽带等);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产业(硬件和软件的产品与服务);工业数字化改造(改进流程,降低成本);数字规则和标准(比如数字竞争规则、电子税收、跨境数据流、知识产权、数字贸易、数字使用政策、网络安全规则等);人才培养;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等)。

技术研发、研讨会、展览会和人员培训等,一直是高科技领域合作交流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中国一直就是本区域科技交流的推动者和积极参与方。

从2000开始,中国积极推动、中哈共同参与的中、俄、哈、蒙四国“环阿尔泰山区域科技合作与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7届,对深化阿尔泰地区的科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2007年中哈合作委员会科技分委会的决议,中国科技部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哈首都阿斯塔纳市举办以“创新·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中国高新技术及产品展览会,展场设150个展位,中哈两国参展项目约300个。此类研讨会和展览会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了最直接的交流和学习平台,为中国的高新技术和产品“走出去”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阿拉套创新技术园经济特区属哈萨克斯坦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园区内的产业涉及信息、电信和通信技术;电子和仪器;可再生能源、资源节约和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筑技术和材料;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运输和加工技术等。2019年,新疆的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与该经济特区合作,成为这里首家来自中国的合作企业。双方合作成立中哈电子信息联合研究中心,旨在促进中哈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发展,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业务优势,推动双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

2019年9月,哈总统托卡耶夫抵达杭州,参观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对中国的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系统、车载电子设备、“智能仓库”等高新技术装备表示赞赏。托卡耶夫强调“高新技术领域交流在中哈两国战略伙伴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交通和通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006和2007年,由商务部主办、北京交通大学两次承办《上海合作组织交通管理培训班》,来自哈萨克斯坦交通部的官员参加了此次培训。2007年5月,由科技部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中亚科技经济信息中心承办的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培训班在新疆科学技术厅举行了开班仪式。2016年4月,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与哈萨克斯坦公路研究院达成技术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公路科研、标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方面开展合作,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将协助对方完善哈萨克斯坦公路领域技术规范标准。

随着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有线电视、移动电话、数字广播、网络出版物、信息多媒体资源不断涌现,哈萨克斯坦对新信息技术的发展需求也随之增加。2003年,哈政府专门成立了信息和通信署,制定和执行国家信息化和通信领域的政策,旨在促进国内信息和通信领域产业发展。

自2007年起,华为公司积极参与哈萨克斯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哈方提供技术设备,解决了偏远地区30多万人的通信问题;2011年,华为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信息技术大学设立联合奖学金,支持哈培训通信人才。2013年,华为公司同哈电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两年内为哈萨克斯坦建成覆盖全境的4G网络。2019年,华为公司与哈电信公司共同在哈首都努尔苏丹建成5G试验区并成功测试5G信号。华为公司成为中哈在信息通信领域合作的典范。

中国与中亚和高加索国家的光缆连接主要依靠1998年投入使用的陆上光缆——亚欧陆地光缆系统(TAE)。它始于中国上海,途经中亚五国、高加索三国、乌克兰、白俄罗斯、伊朗、土耳其,终于德国法兰克福,全长约1.9万公里,采用大容量的140Mb/s通信系统。该系统使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国实现光缆系统对接,成为中国西向国际电信网络枢纽。通过登陆点接入与各国的通讯网络连接。该系统最早由中国邮电部倡议,得到广大沿线国家支持,是亚欧间最短的通信路由,被称为连通欧亚大陆的通信“丝绸之路”。2006年中国电信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设立办事处,开展语音、专线、网络等业务。陆基光缆比海底光缆拥有性价比和基础设施兼容性等优势,由于建设时间早,目前存在通道容量小等缺陷。

“跨欧亚信息高速公路”项目(TASIM: Trans-Eurasian Information Super Highway)是一条从欧洲到亚洲的信息光缆,从法兰克福出发,穿越西欧、高加索、中亚,到达香港,全长约1.1万公里,初始带宽2Tbit/s。TASIM最初设定三条备选线路,主线路为土耳其、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中国;第二条线路由东欧经波兰、俄罗斯到达中国;第三条线路经土耳其、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到中国。该项目最早由阿塞拜疆倡议并获得联合国认可。现有30个国家参加,并由阿塞拜疆作为总协调人。2013年联合国大会又通过政治决议(A/Res/67/298),希望在该项目与国际通信联盟等国际组织一起打造“欧亚联通联盟”(EurasianConnectivity Alliance),以加强区域合作、发展教育和通信事业。经过多年协商,中国电信、阿塞拜疆电信(Azertelecom)、哈萨克电信(Kaztrancom)、俄罗斯电信(Rustelecom)、土耳其电信(TurkTelecom)等五家电信运营商于2013年12月签署《谅解备忘录》,组成TASIM联盟,进行具体项目运作。

五、可再生能源技术交流与合作

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较丰富:一是小水电蕴藏量年均960亿千瓦时(装机容量小于30兆瓦机组发电),具有经济可开发价值100亿千瓦时。二是每年可利用的太阳能时间约有2200~3000小时,年均每平米可产生1300~1800千瓦时能量。三是地热资源约有4万亿吨燃料当量,每年可生产电力520兆瓦(不依靠泵站)和4300兆瓦(依靠泵站)。地热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5个州(约占全国资源总量的86%),其中曼吉斯套州占36%,西哈萨克斯坦州占19%,阿克纠宾州占13%,阿特劳州占11%,克孜勒奥尔达州占7%。四是全国年均风力潜能1.82万亿千瓦时。全国约一半以上的国土年均风速为4~5米/秒,约5万平方公里的地域年均风速高于7米/秒。沿里海、中部和北部地区风速较高,风力发电前景广阔。据勘测,准葛尔大门、科尔泰山口、曼吉斯套山脊、里海和巴尔喀什湖沿岸等地的平均风力达到每秒钟5~9米,是建设风力发电站的理想地点。在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制定“绿色经济”发展规划,希望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到2030年达到30%,到2050年达到50%。

中国愿意将自己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经验分享给哈萨克斯坦。2017年9月,中哈两国政府确定正式启动中国向哈萨克斯坦无偿提供1兆瓦太阳能与5兆瓦风能发电设备的项目。太阳能发电站位于阿拉木图市的阿拉套创新技术园区,风能发电站建在阿拉木图州的马萨克农业区。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提前竣工投产,提高了中哈两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水平,为哈萨克斯坦普及和推广清洁能源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中哈两国新能源领域合作的示范工程。

除中国援建项目外,中哈还合作建成中亚地区最大容量的风电项目——札纳塔斯100MW风电站。中国国家电投集团针对哈萨克斯坦用电聚集在南部地区、但电力严重依赖北方煤矿地区长距离输送的现状,提出利用哈南部地区风力资源优势,在哈南部地区开发包括风电在内的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方案,于2018年与哈方签署札纳塔斯100MW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为中亚地区最大容量的风电项目,被列入中哈产能合作清单重点项目,于2019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期内,克服了疫情反复、封关设备滞留、冻土期工期影响等诸多困难,项目人员零感染。2020年9月,首批风机实现并网发电;2020年10月26日,项目融资协议签署落地;2021年6月9日,完成全部40台风机吊装。

中哈两国的可再生能源科技合作还体现在中国对哈技术人员的培训方面,其中包括各类新能源技术交流培训班、太阳能电源开发利用技术培训班、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入网技术国际培训班等,来自哈萨克斯坦的学员在中国系统学习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小水电技术,并与中国同行进行学术交流。

为继续推动两国在科技领域特别是高技术领域的互利合作,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

一是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围绕全球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网络安全、人类健康等世界合作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发展民间科技交流,加强两国重要科技机构之间的合作。深化双方在技术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扩大在科技领域的利益交汇点。

二是推进多层次交流合作,构建多维度科技交流体系。从中央到地方,推动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积极开展双边科技交流,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各个层级双边科技交流机制。推动发展稳定均衡的国家间关系。

三是积极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人文交流,利用学术交流、共同实施科技项目、共建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训等方式,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开展务实合作,促进国内的科技成果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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