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乡村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较集中区域公共厕所建设;“空心村”、拟搬迁撤并类村庄等确需建设的,可通过建设简易或可移动公共厕所暂时解决农民群众使用卫生厕所问题。《通知》要求,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因地制宜选择厕所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鼓励采用生态环保、低成本、易维护的成熟技术,以及节水、节能、防冻、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公共厕所管护标准,确保专人管、有经费、定时清、无异味,乡村景区公共厕所要符合景区管理标准;加快构建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护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倡导文明如厕风尚。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加大公共厕所文明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如厕习惯。
高原特色农业(张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