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三明 肖善玉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交织的双重影响,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瓶颈,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正常运行、资金周转等带来严重负面的影响。做好清欠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仅事关政府信用,更与经济增长、社会预期、就业民生密切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从2018年底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本文以研究福建省三明市开展清欠工作的实践和成效入手,探索如何更好地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如何建立健全清欠工作长效保障机制,严格源头监控,预防新增拖欠,完善监督考核,最大限度地减少拖欠账款行为,形成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的研究成果,以供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参考。
2019年以来,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目标、严责任、强措施,截至2021年底,三明市完成清偿进度98.97%,应偿尽偿率100%,未清偿的项目已全部进入司法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该市从2018年底以来建立清欠工作台账,适时滚动补充新拖欠项目及销号已清偿的项目,循环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在清欠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
1.构建联动机制,形成统筹合力。三明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工信、财政、人社、住建、国资委等1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清欠工作;全市各牵头部门也分别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做到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负责科室具体抓,全面扎实开展清欠工作,全面排查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问题,明确清欠口径,建立清欠台账,建立工作制度,每月跟踪台账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行业主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完善督办考核,构建大监督格局。三明市在开展清欠工作中,注重发挥督办督查的“利剑”作用,健全督办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构建大监督格局,有力推动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拖欠账款摸排和清偿,扎实推进清欠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三明市充分利用国家督查、社会监督、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统一的清欠工作台账数据和销号清偿监督机制。二是三明市加强对清欠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清欠责任制,建立健全清欠工作清偿考核体系,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范畴,对未履行清欠责任的拖欠单位予以绩效扣分,提高工作积极性。三是适时开展清欠“回头看”工作,通过企业回访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清欠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求各牵头单位检查已上报清偿的项目是否真正清偿到位,不能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同时,三明市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意识,推动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3.通畅诉求渠道,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明市为方便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账款问题信息,建立了市、县两级受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了政企清欠诉求通道。三明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建设“市县全覆盖一体化”的政企直通车平台,做好清欠问题收集汇总、分解分派、协调推进、督查反馈一整套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投诉台账,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问题线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部分因民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账款未清偿的项目,三明市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引导有关县(市、区)争取在平等协商前提下通过公证提存、签订补充协议、银行保函等方式予以解决,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4.创新法治服务平台,做好法律风险提示。为更好深入推进清欠工作,三明市创新法治服务方式,联合三明市中院、检察院分别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工信系统首创“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通过发布法律风险提示,积极宣传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引驻的“法官工作室”和“检察官工作室”通过开展执前协调、强化善意执行等措施,为企业积极协调矛盾,解决资金清收清欠等问题。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合规管理,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减少拖欠与被拖欠行为。比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拖欠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款,因为双方沟通不畅,设备使用中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导致拖欠,企业想上诉;“法官工作室”了解情况后,与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很快就解决了双方的分歧,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整改后,对方也如实支付了相关款项。
笔者在走访相关民营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过程中了解到,三明市在开展清欠工作中还面临合同管理不规范、政府部门财力不足、历史遗留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1.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存在分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因竣工备案未完成或者不配合履行合同致使达不到付款条件,造成决算审核无法进行;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存在漏洞争议较多,结算资料不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造成双方存在分歧。
2.个别地区确实财政困难。大部分的县市区能迅速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清偿工作方案,清欠工作专班扎实有效推动,提前完成了无分歧账款的清偿任务。但有的县市区财政收入缓慢,筹措资金比较困难,确实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款项。
3.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理顺。部分拖欠账款由于拖欠时间久、跨度大,相关拖欠款单位多且债务方的人员已不断发生变化,尤其经过班子换届、人员调动等,因交接不明,新官不理旧账等原因;还有一些地方政府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客观上增加了清欠工作的难度。
清欠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预防和减少拖欠账款行为,要加强诚信建设,强化约束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跟踪评估。
1.加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守合同重信用。清欠工作开展是推动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措施。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前提是法治与信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倡导信用文化,政府和国有企业必须以身作则。建议要构建全国性拖欠企业账款名录,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全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全国联网”动态管理,让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积极倡导契约精神,强化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表率效应,对拒不改造还款义务的,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劳动工资数据库”汇集人社、工信等各部门数据,构筑“事前预警网、事中监控网、事后惩戒网”,三网联合防范和推动清偿。信用体系的建立不仅仅是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也存在民营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这些问题应该一视同仁,共同清理,才能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2.强化源头监管机制,切实防止新增拖欠。鼓励各地出台相关加强项目管理防止新增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格项目预算管理、加快项目决算验收、严格项目投资、加强监督惩戒等具体可操作性的举措。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办法,从源头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对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议各地在政策上加强支持,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办公运行、后勤保障、会议差旅、公务接待、楼堂馆所等开支,尽量将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偿还拖欠账款。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清理拖欠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出现拖欠账款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产生新的拖欠行为,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建立清欠长效机制保障方面,要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严格审核,要完善工程进度款项支付的相关规定,预防出现“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鼓励各地区出台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加强实施资金事前审批、提高项目财审验收速度,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压力等政策。
4.完善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的重视与领导,层层压实清欠责任。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工作重点列入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年度绩效指标采集范围,督促落实清欠主体责任,严格考核机制。建议国家层面出台鼓励各级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有企业及非财政供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清欠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等;出台清欠税收优惠制度,制定国有企业清偿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可抵减当年税款的相关税收政策。通过建立若干激励和约束制度,促进清欠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