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侦查理论热点与发展趋势比较研究
——基于CiteSpace知识图谱分析法

2022-10-09 08:31苗林林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聚类犯罪理论

苗林林,李 涛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侦查学界通过“学术研讨会”“理论研究会”等平台,以编写专著、刊载文章等形式发布创新成果。[1]2010-2019年,中国知网(CNKI)收录以“侦查”为主题词的文献共计34014篇,与上一个十年(2000-2009年)相比,增长了近一倍,①侦查理论研究在该阶段可谓出现井喷式的增长。然而,这些成果能否满足当前国际化、全球化的打击犯罪的需求,能否与国外的理论研究相互补充衔接?对此,我们借助知识图谱②情报分析方法,选择CiteSpace绘图工具③,进行国内外侦查理论热点与发展趋势的比较研究,为我国侦查领域的理论建设探寻新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一、国外侦查理论研究热点与发展趋势知识图谱分析

作为世界权威的科学技术文献检索工具,WOS(Web of Science)数据库是获取国外侦查理论研究数据的重要平台。设置主题词为“Criminology Investigation”(侦查),共检索出文献3549篇,去重、去杂后得到来自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83个国家和地区的3526篇文献数据。以这些文献数据为样本,对国外侦查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参考文献“共被引”④和关键词“共现”⑤分析。

(一)参考文献“共被引”分析

进行参考文献“共被引”分析的目的,是对国外侦查领域科学期刊、论文、著者的引用和被引用现象进行归纳、抽象和概括,揭示研究对象的特征及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设置阈值Timespan:2010-2019(Slice Length=1),Selection Criteria:Top 50 Per Slice;运行后得到网络节点数N=1197,节点连线数E=2708。也就是说,在生成的2010-2019年国外侦查领域科研成果的参考文献“共被引”图谱中,共有1197篇文献与其中的某篇或几篇文献存在“共被引”关系,且互为“共被引”关系的文献有2708对。

第一,多篇以网络犯罪为切入点的文献同时被其他研究成果引用的频次较高,网络犯罪侦查与数字取证等问题成为该阶段国外侦查理论的研究热点。2010年至2014年期间,Eoghan Casey、Darren Quick、Simson L.Garfinkel、Yunji Chung四位来自美国和韩国的学者在《Digital Investigation》上分别发表了“共被引”频次高达19、17、13、9的文章,从法庭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的角度对数字取证的整体发展状况[2]、数字文件解密技术[3]、数字挖掘处理技术[4]和云存储数字取证分析方法[5]进行了深入探究。

第二,法医学检验鉴定,特别是DNA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仍是该阶段国外侦查学界关注的前沿问题。2015年,荷兰法医分子生物学专家Manfred Kayser在《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上发表论文,对如何利用犯罪现场发现的DNA进行脱氧核糖核酸表型检测,描述失踪人员或未知犯罪嫌疑人的外貌进行了深入探索。[6]同年,丹麦法医遗传学教授Claus Borsting也在《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上发表论文,对基因测序技术尤其是单分子测序在法医遗传学中的应用问题进行评价。[7]2010年,澳大利亚法医遗传学专家Mariya Goray在其研究报告中记述了针对犯罪现场沉积生物物质的二次转移现象进行试验调查的过程。[8]2012年,爱尔兰法医学教授Dyan J.Daly在其研究报告中记述了皮肤细胞转移速率的发生机理和影响因素的发现过程。[9]

第三,以图像处理和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人脸识别是2010-2019年国外侦查理论研究发展的新方向。早在2011年,就有学者系统论证了由“警察素描艺术家(Police Sketch Artist)”绘制的人脸草图与真实人脸的差距,提出可以基于局部特征鉴别分析法(LFDA)改进人脸草图与对应脸部图像适配的问题。[10]这是侦查学界探索人脸识别技术的早期成果。2017年,谷歌工程师Alex Krizhevsky及其团队在《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上发表文章,阐述其使用非饱和训练神经元和高效图形处理器搭建卷积神经网络,对120万张高分辨率图像进行分类的过程和结果。[11]该文献与其他文献共同被引用的频次最高,成为该研究方向当之无愧的核心知识来源。

第四,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者Cassia Spohn于2012年发表《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 Response to Sexual Violence》一文,是“共被引”频次在7以上的文献中唯一有关性侵犯罪的研究。作者从调查受害者向警方报案的决定开始,重点讨论刑事司法系统对侵害程度不一的强奸的不同反应,并探寻此类案件漏报和流失的主要原因。[12]

第五,为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误判风险,多篇“共被引”频次较高的国外文献皆聚焦法庭科学,围绕法律适用和证明方法两大核心问题展开讨论,主张要借助科学技术,建立科学规则,寻找科学真理,使举证、论证以及质证等活动能够遵循科学理性,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13][14]

第六,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是当前国内外侦查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学者Carlo Morselli于2009年出版《Inside Criminal Networks》一书,为该阶段有组织犯罪治理研究提供了借鉴。该书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梳理有组织犯罪的网络结构、具体特征和社会风险,探寻如何在“以利润为导向”的犯罪网络中实施警察干预,实现社会安全和侦查效率的平衡。

(二)关键词“共现”分析

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的目的,是要通过提取文献中反复出现的关键词,考察国外侦查理论研究主题结构,识别突变词,分析学科热点及热点的演变过程。设置阈值Timespan:2010-2019(Slice Length=1),Selection Criteria:Top 50 Per Slice;运行后得到网络节点数N=342,节点连线数E=2214。也就是说,CiteSpace共提取到关键词“共词”342个,它们中的某两个或几个共同出现在一篇文章中的频次为2214。自动聚类标签视图共统计出8个聚类⑥。(见下图)

国外侦查理论研究关键词“共现”分析图

首先,使用统计学分析方法,从犯罪学的角度研究累犯的形成原因和预防、矫正机制,聚类#0反映了西方侦查理论研究的传统内容,围绕标签“累犯”构建出了逻辑有序、层次丰富的知识体系。根据作案人所属的群体分类,有文献对成年、老年和青少年累犯的案件类型(暴力犯罪、性犯罪)、犯罪特征(人格分裂、冷漠无情)、手段(尾随、虐待)、形成原因(童年经历、性别歧视)和矫正措施(神经生物学、心理学、法医精神病学干预)进行了深入剖析。

其次,19世纪中叶,欧洲的科学技术已经获得了长足发展,物理学、医学、化学、人类学知识,以及摄影和显微镜技术都在杀人案件的侦查中被广泛使用,特别是19世纪末指纹技术的问世,为查获惯犯提供了新手段,也使自然科学和技术专家意识到刑事案件侦查是科学技术应用的一个全新领域,值得深入探索。聚类#1中的关键词表明,在物质交换转移、同一认定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当代法庭科学家正在使用观察分析、图像比对、理化检验、数理统计方法,开展基因测序、图像识别、人工智能等侦查前沿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研究。

再次,聚类#2中的关键词表明,该阶段国外有关安全保卫的研究多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1)网络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以洗钱、恐怖主义活动为代表的跨区域犯罪。这些是当前危害各国社会安全的主要问题,是全球化犯罪治理研究的焦点。(2)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取证技术。这些是应对以上犯罪极为有效的方法,是各国刑事科学技术开发应用的前沿。(3)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加快不同法域之间的借鉴与融合。这是网络犯罪、有组织犯罪和跨区域犯罪治理的先决条件。

从次,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法庭裁判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法官的个人经历、心理定势、法律素养,援引法律规范是否明确、周延,案件的性质和类型,检方取证、举证的质量,被告人的反侦查能力和悔罪表现,辩论和证明的技巧,以及公众和舆论的压力等,都是影响最终裁决公正与否的重要原因。聚类#3中的关键词表明,国外的专家学者们更加倾向于使用定量实验的方法,以数值为衡量标准,逐个统计排查上述因素对最终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全方位探寻消减刑事裁判不确定性的可行路径。

最后,考察各个行业族群和社会阶层发生的实际案例,总结偏见和非法歧视行为发生的细节和特征,利用数据模型测算认知偏差和非法歧视之间的关联,一直是美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重点课题。聚类#4中的关键词展现了2010-2019年与“歧视”相关的知识群落及其结构关系,为防治非法歧视奠定了较系统的理论基础。

另外,从聚类#5的关键词组中可以识别出两项备受瞩目的法庭调查关键技术。其一,数据挖掘分类技术。该技术的研究热点大多集中于决策树、贝叶斯和人工神经网络等算法之上,每种算法都存在优势和劣势,适用领域也有所差别。[15]其二,光谱分类技术。该技术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目前已经成为美国联邦调查局、英国内政部等世界一流物证鉴定研究机构重点开发的技术项目,被应用于解释物证提取鉴定、遥感巡逻、生物特征识别等法庭科学问题。[16]国外的光谱分类技术研究多以确定和区分不同物质的成分为重心,忽略了多光谱数据分析处理方法和结果对影像质量测度等问题。与我国不同,美、日等国家的司法人员认为,隐藏信息测试⑦的结果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然而,其实际用途则取决于测量的效度。聚类#6中的关键词组表明,受嫌疑人对目标信息记忆状况、目标题目的数量、问题重复的次数、作案与测试的时间间隔、认知偏差和反测试策略等因素影响,测试易出现假阴性现象。因此,如何提高隐藏信息测试的效度,准确判断嫌疑人供词的真假,是2010-2019年一些西方国家法庭测谎技术亟需突破的难点。值得一提的是,法学并不是国外学者开展有关缓刑方面研究的唯一视角。聚类#7表明,2010-2019年国外的专家学者认为,在犯罪学框架之内讨论缓刑的适用范围、执行方式、期限和效果是构建该项法律制度需要谨慎权衡的关键问题。

二、国内外侦查理论热点与发展趋势比较分析

比较国内外侦查理论研究的图谱发现:2010-2019年国内外侦查理论的研究思路有着显著差异。国内侦查理论知识图谱测算出以“犯罪嫌疑人”“侦查”“审判中心主义”“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为主题的关键词聚类有5个。总体来看,关于侦查行为的法律规制、侦查权的立法限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等问题一直是我国侦查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而国外专家学者则更为倚重法庭科学,他们将主要精力放在于物证鉴定、DNA检测、人脸识别、心理测试、大数据等技术方法的研发上,善于借用化学、物理学、心理学、医学和计算机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进行侦查理论创新。

首先,CiteSpace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筛选出来的国外侦查理论的核心关键词和文献,泰半是利用犯罪学工具和方法,从预防矫治入手对犯罪行为进行的研究。事实上,这种对犯罪学基础的重视不是西方某一国家、某一时期开展侦查理论研究的个案。一方面,西方的犯罪科学形成较早,知识体系发育完善,可以为犯罪打防等实践性问题提供指导;另一方面,西方多数案件侦查方法、技术研究是在犯罪学框架内展开的,如由犯罪人类学衍生出的犯罪生物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精神病理学,是DNA测序、法庭测谎等检验鉴定技术能够应用于犯罪侦查与防治的理论根源。在我国,侦查学和犯罪学被视为紧密相邻、关系密切却又完全独立的两个学科,它们可以借鉴对方的成果,却在研究的角度和重点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17]刑事侦查学是从具体案件的形态入手,重点研究犯罪侦查对策,而犯罪学则是以犯罪整体为研究对象,意在揭示各种犯罪规律,并不直接研究犯罪侦查方法。[18]与国外相比,近10年我国的犯罪学研究发展迟滞,大多数理论、方法都来自于域外,学科本土化成果发育不足。究其原因,一方面,犯罪学领域理论创新的方法还处于“描述与解释”的低水平阶段,实证研究极度匮乏,不足以与时俱进,保障结论的可操作性,解决新的犯罪问题;另一方面,犯罪学与侦查理论研究的关联性不强,缺少有关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过程的相关研究,不利于从侦查、刑罚和矫治这一系统的学科视域出发,开展与犯罪打击相关的“刑事一体化”理论探索。比如,“人格分裂”“性别歧视”和“矫正措施”等国外侦查理论知识图谱所标示的高频“共现”词汇并未出现在国内侦查理论知识图谱中,国内尚未形成有关“累犯”“惯犯”研究的成果集群。再如,“实证研究”虽然作为共现关键词出现在国内图谱中,但“共现”频次仅为14,且列表当中再未出现其他词汇能够与其呼应,形成完整的知识群落。

其次,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获取稳定性、客观性更强的物证是法治国家侦查办案的共同特征,但是,2010-2019年国内外侦查学界对法庭科学(刑事科学技术)理论研究的重视和建设程度不同。国外“共被引”频次在7以上的26篇参考文献中有23篇是以法庭科学检验、鉴定技术为主题的研究;关键词“共现”频次在9以上的104个关键词“共词”中,有近40%的词汇在字面上与法庭科学有直接的联系。然而,考察我国近十年内的侦查理论研究后发现:学界鲜少出现“共被引”频次较高的涉及刑事科学技术成果;“共现”频次较高的关键词中,仅有寥寥数个与刑事科学技术相关。其中,关键词“技术侦查”的共现频次为483,“视频侦查”的共现频次为183,“现场勘查”的共现频次为30,而“司法鉴定”的共现频次仅为24。一方面,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起步较晚,用近五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一百多年的建设路程。近年来,在大批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多项技术获得了的突破性发展,也在实践工作中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研究成果的重点主要集中于鉴定主体、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方面。有学者指出,目前关于检验、鉴定结论准确程度的评估标准太过主观、模糊,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以数理统计资料为度量依据的,客观、周密的鉴定结果评价体系,因而其结论不具有科学证据能力。[19]另一方面,有观点认为,对于西方先进技术我们要学习借鉴、加强交流,可以采取“拿来主义”,“洋”为中用,直接投入我国的犯罪侦查实践。[20]固然,这是一条捷径,能够赢得时间,快速缩小国内外技术应用上的差距。但时移事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面对的国内外挑战正在不断增多,需要转变思维方式,重新审视自然科学技术与刑事侦查之间的关系,丰富刑事科学技术的内涵,抓住全球范围内计算机、大数据技术革新这一重要机遇,蓄积我国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动能。

再次,2010-2019年国内外都有专家、学者开展大数据侦查研究,但通过知识图谱的分析比较,可以清晰地发现国内外开展大数据侦查研究的角度和方法确有不同。国外的研究成果大多是从数学、计算机科学的角度出发,开发算法、设计模型,反复测算识别效度,探索数字取证技术,从海量数据处理过程中摸索、提炼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国内的研究成果中,确有诸多相关的高频“共现”关键词出现,如“大数据”的“共现”频次为234,“电子数据”的“共现”频次为81,“大数据侦查”的“共现”频次为17。而关键词所属的文献,一部分解释了大数据技术可以而且应该被应用于犯罪治理,是信息化社会侦查破案的必然需求;另一部分则指出了大数据侦查有可能导致公民隐私权被过度侵犯的问题,讨论了应该如何完善立法,明确我国公民隐私权的范畴,以及需要对哪些大数据侦查手段进行怎样的法律规制。此外,根据关键词“共现”的时间线视图,2010年前后,以图像处理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成为国外侦查理论研究的重要方向,围绕卷积神经网络算法,不断有科研团队发布实验结果,标识其在图片比对、智能筛选等技术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当然,为了完成收集证据、查明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维持社会安全稳定的任务,近年来,我国各地的侦查机关也致力于建设覆盖社会基本面的视频监控网络,组建人像采集数据库,部分地区的情报部门正在尝试依托科技公司研发人脸识别系统,并将其应用于犯罪嫌疑人识别比对、尸源辨认等工作。但是,目前理论界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群落,将面向实战需求的人脸识别技术纳入侦查学的知识框架之中。

最后,在以“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为目标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国内外所处的阶段不同,推进的着力点也有所区别。经过近千年的累积,国外两大法系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其中,英美法系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人心论”,强调判例、自由心证等人的因素在司法中的重要性;而大陆法系的特点可以归纳为“规则论”,注重成文法建设,约束法官裁量权。以英美法系为例,判例法制度能够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提高司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数量,避免缠讼、信访等情况发生。当然,该制度也有缺陷,如判例量多,掌握难度大,法官的创造性和灵活性受到束缚,思维容易僵化等。正因为各有优劣,在经济全球化、犯罪国际化大趋势的推动下,两大法系开始表现出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的迹象,在“审判规则”与“推理方法”的完善方面找到了共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逐渐意识到自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党的治国纲领和时事政策无不与“依法治国”“人权保障”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是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严格司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和长远战略出发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于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成为2010-2019年侦查理论研究的总基调。仅“共现”频次在前50位的关键词中,就包含了“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中心主义”“审判中心”“出庭作证”“庭审实质化”“庭审”6个与该聚类主题直接相关的词汇,且“非法证据排除”“监督”“侦查讯问”“强制措施”等与公正司法、保障人权高度相关的关键词数量也有14个之多。

三、推进我国侦查理论研究的建议

与其他法域相比,我国侦查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成果不多,需要加大投入,开展系列性、专项性研究,多角度探索我国犯罪治理问题。2010-2019年,甚至再往前扩展十年(2000-2009年),我国侦查理论的研究重点一直都在于基础理论建设和刑事法律完善方面。新时代,学界要紧紧把握“合作”这一时代主题,在立足基本国情,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设中国特色侦查理论体系的同时,兼收并蓄,与国外理论研究相互借鉴,争取在打击网络犯罪、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恐怖主义以及跨国犯罪等共同目标上实现“殊途同归”。具体地说,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侦查理论研究可以在完善人权保障相关立法、推进侦查体制改革的同时,借鉴国外研究成果,在“规范”与“科学”两条进路上着手,进行侦查基本理论、技术和方法的革新,在以下几个方面谋求进益。

(一)面向实战,深挖侦查理论应用价值

作为一门应用科学,侦查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犯罪打防实践,然而,理论滞后于实践是我国在侦查领域发展建设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一直以来,学界关于案件的侦查与防治研究大致要经历“案件特征描述、发案规律总结、行为性质界定与侦查方法归纳”几个阶段,理论创新历时长、见效慢,难以满足侦查办案的现实需求。因此,面向实战、贴近实战,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根据犯罪打击实际需求开展理论建设,才是侦查研究立身之本、开拓之源。

当前的侦查理论研究,一方面,可以考虑从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高危人群和跨地域、跨境犯罪等全球范围刑事案件的总体特征和发展趋势入手,开展东西方对话,共谋数据化整体打击策略,寻求广泛合作的利益基础,如电子数据跨境取证、人案关联分析、情报批量研判、涉案资金查控和海外追逃等,都是国内外开展侦查协作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重点关注国内外高发、多发的案件类型,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洗钱、走私、贩卖人口、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暴力恐怖主义犯罪,就法律完善与适用、证据分布和提取、技术开发、战法升级、预测防范等侦查实践的疑难问题开展中外双向交流。更为重要的是,学界应当聚焦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需求放置于理论研究的首位,在立法、侦查和追诉层面,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几类特殊案件做出深入思考和回应。

(二)扎根本土,加快侦查工作法治化进程

一国法律的培育离不开本国深厚的文化土壤,其演化过程也必然要受到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约束。由于深受大陆法系影响,我国不可能选择英美“法官造法”的方式,借鉴两大法系的成功经验,创造性地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侦查法律制度,才是应有的法治进路。

第一,应继续秉持严密、稳定的立法精神,完善我国侦查活动成文法研究。首先,要补充、完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规定,落实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强化其诉讼主体地位,扩大律师辩护权利。其次,可借鉴司法令状制度,妥善处理司法审查与检察监督的关系,制定严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一套系统的现代刑事司法审查制度,形成对侦查权的双重约束。

第二,灵活借鉴国外的判例法制度,开展我国侦查阶段的类罪证据标准研究。整合现有的案例资源,科学提炼案例指导的原则和规则,对于克服立法的高度抽象和司法解释的缺陷有重大意义。自198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就开始了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探索,但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制度有很大区别,案例指导制度是法官释法,不是法官造法,是参照适用,不是直接适用。可以将案例指导的原则和精神进行引申处理:参照审判阶段的证据规格制定侦查阶段的类罪证据标准指引,即梳理归纳某一类犯罪判例中反映出来的证据构成和基本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此类犯罪证据采集和审查的操作性要求。如此,便可生成相对固定的规范文件,引导、督促执法办案人员合法、有效地取证。

(三)智能引领,推动刑事科学技术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发案量增长迅速,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这不仅为刑事科学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带来新的挑战,而且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和警种的改革,刑事科学技术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侦查理论研究应抓住机遇,借鉴国内外自然科学最新研究成果,推动物证鉴定、图像处理、犯罪心理画像、测谎等传统刑事科学技术向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人工智能手段升级转型。

第一,杀人、盗窃、抢劫等存在于实体空间的犯罪是当前影响我国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犯罪类型。因此,以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为基础,围绕指纹、足印、DNA、人脸等嫌疑人的生物特征,研发自动比对与识别等侦查技术,将继续是该领域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二,食品药品安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基础要素。为了有效打击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应当在不断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加强研发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指标的现场快速检验、鉴定技术及相关设备,便于侦查机关及时获取现场物证。

第三,电信网络犯罪逐渐成为刑事案件演化的主流趋势。嫌疑人借助计算机、互联网、通信等技术手段掩藏自己的身份、位置,实施犯罪活动,当然,也必然会在虚拟空间留下蛛丝马迹。因此,加强网络侦查技术研发,推动虚拟现场勘查和数字取证工作,成为学界的必然选择。在专注技术攻坚的同时,还应着手解决“特殊侦查权力的授予和限制”问题。比如,在网络犯罪案件侦办中,侦查机关势必要向网络通信公司调取部分电子数据,而要判断这些数据是否与犯罪嫌疑人相关,有关工作人员难免要对海量的可能涉及到公民隐私的数据进行筛选、截取,而这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在替代侦查人员行使侦查权。侦查权具有强制性,无论是授予还是使用,这种特殊的权力都须受到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制。

(四)深耕标准,提高司法鉴定证据信度

2019年10月,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集中发布了124项法庭科学技术标准。有统计表明,现阶段公安部发布的法庭科学技术标准已达489项之多,但是,从科学和实用的角度来看,我国法庭科学的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构建有完整技术标准体系的鉴定方向较少。除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等方向之外,其他方向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尚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其次,部分标准过于陈旧。比如,法医鉴定标准中的法医病理类、法医临床类、法医精神病类鉴定标准相对较少,且颁布时间均在2000年以前,20多年未有修改。再次,缺乏对标准化物的规定。技术标准的制定离不开对标准化物的研究和分析,但在目前我国发布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施行标准中,未发现有关标准化物的规定。最后,标准的制定不科学。公安部发布的多数标准还是依凭制定人的感觉或者办案经验制定的,缺少稳定、严谨的实验结果作为支撑。因此,进一步更新、完善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技术标准的有效性、连续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规范化的鉴定质量控制标准,参照国际标准,促进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相互联通对接,是未来我国侦查理论研究的题中之义。

(五)学科融合,丰富侦查活动理论来源

作为一门科学,侦查学是围绕案件侦破而开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活动规律、侦查主体及其侦查活动规律的研究活动学说。然而,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需要掌握和应用的知识、技能林林总总、包罗万象,侦查任务的完成和侦查理论的完善必然都需要兼容、应用其他知识领域的研究成果,将其内化为自身的理论范畴。同时,作为一门学科,侦查学以培养能够适应新时期侦查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教学目标,其教学内容与刑事法学、刑事科学技术、犯罪学、心理学、管理学、逻辑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相互交叉、密不可分,故而成为新文科建设的重要阵地。因此,学界应打破传统侦查学科的专业壁垒,重新布局规划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一方面,要融入新技术、拥抱新产业,加速人工智能、数字通信、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与传统刑事科学技术的融合,根据犯罪打击需求培育案件侦查新思维、新战法;另一方面,应融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并继续加强侦查学与心理学、犯罪学、逻辑学等学科基础知识的融合,从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犯罪网络出发,梳理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形成原因,构建数理统计模型,研发犯罪预测预警技术,不断提升犯罪治理的实效。在学科知识融合过程中,既要避免理论知识的机械重组和研究方法的盲目应用,也要提防对西方学术话语体系的过度依赖。

四、结语

通过参考文献“共被引”和关键词“共现”这两种分析方法所得出的有关侦查理论研究的结论近乎一致,相互之间能够形成印证,这说明知识图谱技术提供的侦查知识情报确实、可靠,据其开展的关于国内外侦查理论研究比较分析也符合客观、真实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完善意见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侦查理论的健康发展,为侦查实践提供指导。当然,也有学者对实验数据的选取抱持怀疑态度,认为未经筛选的数据会使研究结论出现偏差。然而,知识图谱分析的基本原理是统计学的频次计算,该方法本身就能够起到剔除杂质、辨识主题的作用,因而,研究中数据的粗放型采集不仅不会降低结论的可信度,反而便于探究侦查理论同其他知识群落之间的关系。

注释:

①2000-2009年,CNKI收录的以“侦查”为主题词的文献总量为17833篇,年均发文量在1780篇左右。

②作为一种追踪科学发展动态、探测领域知识结构、识别学科热点的新手段,知识图谱已经被应用于科研、教育、社会问题解决等多个领域,它能通过数据挖掘、信息处理、知识计量和图形绘制把复杂的知识领域显现出来,为决策者提供参考。知识图谱为侦查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视角:学者们可以通过观察图谱了解中外侦查理论的发展状况,评估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排查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③可以用于知识图谱绘制的工具很多,包括Pajek、Ucinet、HistCite、CiteSpace、VOSviewer等。与其他软件相比,CiteSpace具有多种优势:第一,它允许将多个数据库的原始数据直接导入软件,不再要求将原始数据转化成矩阵格式;第二,它可以利用同一样本数据绘制多种图谱,从不同角度展现数据演进特征;第三,它能够为节点和连线标记不同颜色,以便清晰地反映文献数据随时间变化的脉络;第四,它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对图谱进行解读,可使用算法自动生成聚类,也可根据视觉人工判断聚类。

④如果两篇文献共同出现在第三篇文献的参考文献目录中,这两篇文献就形成“共被引”关系;对一个文献空间数据集合进行“共被引”关系的挖掘,可以被认为是文献的“共被引”分析。使用知识图谱“共被引”方法提取出来的文献,可以被认为是该方向最具影响力和参考价值的核心知识,而这些文献的作者,则成为该方向的科研领军人物。

⑤在生成的聚类视图中,每个节点代表一个“共词”(一组文献中反复出现的同一个关键词),该词在一组文章中出现的次数越多,点的面积就越大。节点之间的连线代表两个“共词”(关键词)具有“共现”关系(在一篇文章之中同时出现),“共现”的强度越大,两点之间的连线就会越粗。

⑥聚类#0:标签“Recidivism”(累犯),涉及神经生物学、人格分裂、冷漠无情的性格、虐待、童年经历、行为障碍、暴力犯罪、性别歧视、变装女性、尾随、社会控制、老年人、青少年、犯罪预防、风险评估等关键词。聚类#1:标签“Forensic Science”(法庭科学),涉及基因、酒精、家族、被污染样本、指纹、DNA、血迹、死亡、人工智能、鉴定、透视等关键词。聚类#2:标签“Security”(安全),涉及刑事侦查、网络犯罪、刑事法律、洗钱、有组织犯罪、诉讼、数字取证、前期调查、侦查监督、刑事程序、云计算、数字证据、隐私权、恐怖主义、调查模式等关键词。聚类#3:标签“Sentencing”(审判),涉及审问、经验、决定、影响、记忆、被害人、证据、教育经历、性侵、执行、逮捕、警察、侦查、暴露、真相、忏悔、诉讼心理学、侦查心理学等关键词。聚类#4:标签“Discrimination”(歧视),涉及性别差异、年龄、儿童、认知、回忆、成年人、治疗矫正、犯罪思考、因素分析、评估、目击者记忆、合法陈述等关键词。聚类#5:标签“Classification”(分类),涉及法庭调查、自杀、数据挖掘、犯罪侦查、犯罪网络、光谱等关键词。聚类#6:标签“Concealed Information Test”(隐藏信息测试),涉及卷积神经网络、模型、表达效率、犯罪能力测试、欺诈等关键词。聚类#7:标签“Probation”(缓刑),涉及抗生素、质量等关键词。

⑦隐藏信息测试是指利用作案人努力掩盖而无辜者无从知晓的犯罪情节编制多组多选项问题(每组试题包括一个过渡题、一个目标问题和多个陪衬问题),对被测人进行心理和生理测试,间接检测被测人有无相关事件记忆痕迹,从而推断被测人是否涉案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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