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云鹤,张鑫,李鑫娟,潘磊,江栩颖
(1.四川大学制革清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四川 成都 610065;2.四川大学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四川 成都 610065;3.四川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4.温州鞋革产业研究院,浙江 温州 325000)
鞋履的产生源于人类保护双足的需求。随着文明发展与社会进步,它又被人类赋予实用性以外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寄托。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也曾产生过一些异于人体脚型结构或舒适需求的鞋,以下称之为异形鞋履。这也为探究不同文明背景下的经济与政治、社会与环境、宗教与文化,性别差异与审美风尚等社会与时代性问题提供了独特视角。
至商代,中国鞋履已具备社会阶层的表征功能。自周建立详尽的衣冠制度以来,中华服饰在继承中不断发展,表现出极强的包容性与传承性。其中,异形鞋履也成为了中国鞋履文化中一抹别样的色彩。
翘头履是指鞋头部位有上翘形态的鞋履,其上翘部分又称为鞋翘。目前所见翘头鞋的图像资料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翘头履主要在社会中上阶层流行,随着历代服饰在完善与取舍中不断推进,翘头履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如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歧头履”由丝织成,鞋头左右两端各有一个翘起的小角(图1)。此后,还相继出现了凤头履、聚云履、分梢履、立凤履、笏头履等形制[1]。翘头履的鞋翘形制种类繁多,尤其是女鞋鞋翘极为丰富。
图1 马王堆汉墓出土岐头丝履[2]Fig.1 Silk Toe-up-warped Shoes unearthed from Mawangdui Han Tomb[2]
弓鞋又称“三寸金莲”,鞋身长度约三到四寸,整体造型精致秀丽(图2)。同时,结合刺绣技艺表现出多种具有意向和意境的图案[3]。缠足始于五代,而弓鞋则是与“小足”对应的特定鞋履,两者构成了绵延近千年的“缠足文化”。其时人们认为“三寸金莲”是女性的必备条件,甚至象征着女性的前途。不少文人墨客也创作出许多歌颂小脚的作品。女性的双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评判其品质的标准之一[4]。
图2 三寸金莲[5]Fig.2 Three-inch golden lotuses[5]
“旗鞋”是满族女性的传统鞋履,其主要特点是鞋底中间部分有一块白布包裹的高台底。女性穿着这样的鞋走路,步态与身姿也较为特别。据高台的形状差异可分为两类:其中“花盆底”旗鞋的高台木底部分近似倒梯形,两侧为相同弧度的向背曲线(图3)。而“马蹄底旗鞋”的鞋底上细下宽,后部的弧度略大于前。至清代灭亡,旗鞋迅速被更简便的现代鞋履所取代。
图3 “马蹄底”旗鞋[6]Fig.3 Manchu women's shoes which sole like horse's hoof[6]
西方早期的鞋以凉鞋式样为主,至拜占庭时期鞋履式样逐步丰富。文艺复兴后,西方鞋履得以空前发展。其间,也产生了一些异形鞋,它们如同价值符号传达着某个时代、某个民族所特有的文化内涵,同样也成为不可或缺的历史。
“波兰那鞋”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主要特点为夸张的长、尖形鞋头(图4)。当时人们将其视为权利与地位的象征而争相追逐,鞋头长度与穿着者的社会身份相对应,因而其鞋头逐渐延伸到极为夸张的长度,有的甚至达到50 cm以上。人们将鞋的尖头部分加以填充,并通过系带捆绑于腿部以帮助行动[7]。
图4 “波兰那”鞋[8]Fig.4“Poulaine”shoes[8]
十六世纪的意大利富人中还曾流行过“勺子鞋”,这种鞋的鞋腔整体空间近似于一把长勺,完全失去了鞋子应有的容脚性和跟脚性,因此只能靠人搀扶才能勉强行走。
不过也正因如此,才说明主人的权势与地位,所以这种鞋子也藉此成为炫耀家世的符号。
“乔品”出现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威尼斯,其主要特点是高鞋底,底通常采用质地较软的木头制作而成。起初主要是为帮助女性在行走中隔离地面的水渍及脏污。随着它在女性中的流行,鞋底厚度也不断加高,有的可达50 cm以上,导致穿着者无法正常行走,不得不靠女仆搀扶,因而“乔品”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图5)。“乔品”流行时间虽久,但一直都伴随着一些负面的声音。一方面,部分人认为它是丑陋的,其价值应该被否定;另一方面,女性在追逐时尚、美丽的同时,也认为其难登大雅之堂。但“乔品”在饱受质疑的同时又被痴迷和追捧,在这样的矛盾中持续存在了近两百年才逐渐走向落寞。
图5 乔品[6]Fig.5 CHOPINES[6]
异形鞋作为一种传统服饰,载录了先人的辛劳与勤勉,彰显了他们在有限资源下创造生活的智慧。同时也促使我们对古代服饰文化进行客观的审视与反思。可以发现,无论中西,异形鞋都折射出一些相似性,如对实穿性的需求,或被上层社会作为政治与礼仪符号的表征价值,又或是两性观念及时尚审美的命题等等。
回顾中外历史上出现的异形鞋,虽然其形制与现代鞋有一定差异,但仍然具有较强的实用功能。
中国古代翘头履的鞋翘结构与其时的服装形制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古人的裳、袍往往及至脚踝,甚至曳地。翘头履的鞋翘可以托住下摆边缘,防止衣饰绊脚,便于活动。鞋底与鞋翘的一体化结构也可以有效的加固鞋体结构,保护脚尖免受伤害,延长鞋履使用寿命。而帝后所着的重台翘头履也与古代频繁且耗时的祭祀活动有关,可以避免因久站而沾染地面潮气。“波兰那鞋”的鞋头虽长,但人们也会使用苔藓填充鞋头,并将之固定到腿部,尽可能改善其实穿性。而满族旗鞋和西方“乔品”同样与其所产生的地域环境有关,高底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泥湿沾衣,蛇虫叮咬,方便涉水等,而其身份与阶层的表征功能则是在鞋履产生后才被人为赋予的。
无论中西,上层社会服饰系统始终都笼罩着政治与礼仪色彩。中国素来以“衣冠古国”著称。服制必然会应统治者的政治需求而诞生、发展。翘头履的材质、色彩、鞋底高度,鞋翘形态等都标志着穿用者的等级与身份差异。同时,纹样本身的构图形式、象征意味和使用规则也具有强烈的符号意义[9]。统治阶层藉由这种外化的服饰标志彰显上层社会的政治主张,标识社会阶层,实行礼仪教化,贯彻主流文化与价值观念。满族旗鞋文化的兴盛同样也体现了执政者巩固政治与民族地位,弘扬本民族文化的考量。
而“波兰那鞋”、“勺子”鞋、乔品以及十七世纪路易十四所穿的高跟鞋等也同样承载了统治阶层的政治地位与身份彰显需求。他们通过鞋的外在形制凸显身份,以维护统治权威和社会地位。
中西历史上的异形鞋也深刻反映了女性对美的追逐,她们也为此付出了极大代价。但其所追求的美又囿于当时社会的评价标准,尤其是男性视角下对女性美的定义。
弓鞋对中国古代女性的思想和行为造成了极大约束,但当时似乎鲜少有人虑及缠足给女性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困扰,反而给予诸多溢美之词褒扬其所谓的美态。“旗鞋”的高台底结构被认为可以将女性衬托得更为高挑,有效修饰身形。令女性走起路来步态优雅,满足了当时社会定义的女性审美标准。“乔品”的高底藏于宽大的裙摆之内,因而从视觉上拉长了女性的身高,这符合了西方社会理想的正三角形女性身材标准。“乔品”与当时流行的紧身胸衣、夸张的裙摆相组合,刻画出文艺复兴时期优雅时尚的女性定义[10]。一方面,异形鞋体现了不同时代女性对美的迫切追求。另一方面也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行动,这必定不是其时女性的初衷。“美”的定义是植根于时代与社会范畴下的。显然,作为当时拥有更高社会权利和两性地位的男性在其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特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鞋履有其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消极影响。其中潜藏的畸形审美观及扭曲的价值观念也值得后世深思并以之为戒。
纵观中外历史上女性专用的异形鞋履不难发现,多数鞋品的实穿性,尤其是舒适性均较差,甚至达到了穿用者无法正常行动的程度,更甚者则引致女性群体出现集体无意识状态下的自残行为。可当时女性对这些鞋履的趋之若鹜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权利与性别压榨下的女性生态。
服饰本质上是人的内在需要与精神追求的外化。例如在唐代较为宽松的社会氛围和女性统治者的执政影响下,因性别导致的社会地位与分工、角色定位差异明显缩小。而自宋代以来,在“以文抑武”的治国策略、周边少数民族不断袭扰及推崇理学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宋人日渐趋于理性、审慎,士大夫更倾向于追求精神世界的幽远与宁静。自南唐末期出现的“三寸金莲”在这样的社会土壤下得以生根发芽,影响中国女性达千年之久。女性缠足导致了她们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迅速减少,从而进入更为被动的社会与家庭角色定位,导致女性在两性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而16世纪的西方女性为了追求极致的倒三角身材比例与贵族品位,穿用无法独立行走的“乔品”,采用伤害自身健康的严酷方式束缚腰部,突出第二性征,也莫不折射出当时的两性关系与女性社会角色。
在彼时社会下,注定了女性权利与地位的让渡,成为“他者”。这又进一步导致她们只能继续通过身体上的自残践行既定性别观念框架下的女性标准。通过代代相传,最终内化为集体无意识下的女性规范。
在共性因素之外,中外异形鞋在形制特征及服用理念上也存在着明显差异。其原因也深刻地反映了两者背后的文明信仰、社会伦理观、价值观念及审美向度等方面的差异。
不同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必然会影响宇宙观与民族性格的形成。人类发展的两条道路从公元前6、7世纪的文明起源阶段就开始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方向[11]。中欧洲源起于海洋文明系统,恶劣的生存环境造就了他们勇猛拼搏的奋斗精神,形成了通过征服拓展空间的生存观,他们善于标榜自我,具有较强的进攻性;而源自农耕文明的华夏民族在相对优良的生存环境中习得了温厚、包容,保守的民族性格。
不同文明系统也必将孕育出各不相同的宇宙观念与文化信仰。文明之间的差异有外在和内在之分,最深刻的差异是思维方式的差异[12]。农耕文明环境下的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顺应天地的重要性,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融,形成尊崇“天道”、“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主张和谐、圆融的外在形式。主张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平衡,是与自然平等共存和对自然尊重的具体体现[13]。而海洋文明系统下的西方人则认为必须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才能赢得生存机会,因此他们以更为对立的姿态看待自然,崇尚个人力量,并形成主客体二元认识的哲学观。
整体而言,西方服饰风格常体现为采用极端夸张的结构与形式强调个体特点;中国服饰风格则在中庸、和美的文化精神影响下呈现出含蓄、端庄的格调。因此,中国传统异形鞋履形制整体上比较典雅、和谐,其演化节奏也较为缓慢,趋向于一统化。西方鞋履文化的产生、发展、兴盛受诸多自然地域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乃至个人审美因素的影响[14]。其外形则比较张扬,希图通过标新立异的感官刺激彰显服饰的独特性,进而体现价值主张。尤其自文艺复兴之后其发展节奏更为迅速,也更加多元化。
与农耕文明系统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伴生的是社会结构相对的稳定性与封闭性。在伦理上则呈现出以宗法与血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特征,其中最典型的体现为君臣、父子与夫妻之间的纲常秩序。在血缘伦理的前提下,集体意志大于个人需求。如翘头履中舄在帝、后人物身份中的使用规制,以及各朝代《舆服志》对不同等级官员穿用翘头履的详尽规定无不彰显着服饰的政治与伦理表征作用。也在此背景下树立起了严苛的女德标准,这与中国女性遭受长达千年的缠足命运不无干系。
而海洋文明系统下,面对更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必然会提倡对环境的征服与对个人力量的弘扬。因此,在开拓生存空间的过程中,因地缘关系而形成的伦理体系成为了主要的社会与人际秩序。同时也呈现出个人高于集体的社会意识,个体力量与自由意志必然得到更大的发展。因而也造就了更标新立异的西方异形鞋。
中国人属蒙古人种,身材高度中等,上下身比例较为接近,整体身形较为扁平,且腿围相对较粗。欧洲人属欧罗巴人种,其身材较高,腿身比例更好,身体曲线突出,腿型修长。体型差异自然也会对服饰形制的选择产生影响。因此,西方服饰逐渐发展出紧窄合体的造型,并以立体剪裁突出人体比例和身体曲线,重视展现体形美。相对的,中国人则形成了宽袍大袖的服饰特点,通过平面剪裁传达褒衣博带的衣冠文化,展现超然物外的洒脱气度。
中国异形鞋之“异”主要表现为向上的鞋翘,刻意缠短的足与纤巧的弓鞋,或是高台底的旗鞋等。但自始而终,翘头履的鞋翘宽度与高度均较为有限。从现存材料可以发现,即便是鞋翘发展最为突出的魏晋与唐代,部分鞋翘的宽度也仅略超过鞋面宽度,而鞋翘高度也均远低于腿肚以下。可见,翘头履这种男女通用的品类不仅不影响服用性,反而显示出一定的便捷与实用性。旗鞋的底台虽然较高,但仍然不至影响穿用者独立行走。而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缠足女性的审美标准则主要体现为“弱柳扶风”的纤丽之美。反观西方的异形鞋履,部分“波兰那”鞋的鞋头长度远超过50 cm,已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穿用,因此人们不得不将长长的鞋头系于腿部,以维持正常的行走需要。“勺子鞋”刻意加高的后底则导致鞋腔失去了基本的容脚性,穿用者必须借助两个佣人的搀扶才能正常行走。乔品高达几十厘米的鞋跟更是让女性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独立行走。异形鞋的特殊造型部位往往承载了设计与审美的革新[15]。从中西传统异形鞋之“异”的比较可以发现,两者的形制各有独特之处,均有社会身份的表征意义。但整体而言,中国人对鞋履的审美首先是建立在实用基础上的,其服用性更强。不同社会阶层的鞋多以材质或形制的细节进行区分。同时通过面料与工艺等对社会阶层的权利身份序列进行划分,并以此服饰礼仪表征功利价值与精神追求。比较而言,西方传统异形鞋的实用性相对较弱,更倾向于通过极端夸张的外观差异显示个人地位与社会身份,并愿为此在更大程度上牺牲舒适性与实用性。
可见,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念更基于实用性,并表现出内敛、含蓄的特质;西方人的审美观则更为张扬、外显,倾向于通过突出的符号展现自身独特性。也正是这些观念差异折射出了中西方服饰各不相同的审美向度。
纵观中西方传统异形鞋的特征及其在历史进程中的发展,两种文明的源起存在着天然差异。在长期的演化中也经历了全然不同的传承与革新历程。唯有充分认识与肯定不同文明背景下的历史文化,包容观念差异、强调兼容共享,才能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人类命运价值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