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改萍
(阳泉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 阳泉 045000)
我国对噪声治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表示要积极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噪声的产生,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噪声治理工作中,环境噪声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做好环境噪声监测可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提供准确参考,从而减轻噪声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并避免影响人体健康。
长时间处在噪声污染环境中或者因为暂时性噪声导致不能良好休息,对心理和生理的影响都十分严重。比如会损害听力,令人烦躁不安,无法专心工作和学习,长期接触噪声还有可能引发一些疾病。另外,噪声污染很容易引发矛盾,甚至演变为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做好环境噪声监测和治理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我国在环境噪声监测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少,开展各类型的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尤其是一些和噪声纠纷有关的监测中,监测人员不够专业的问题比较普遍,部分监测人员的综合能力无法充分满足噪声监测工作的要求。另外,噪声污染相较于其他污染更加复杂,这是因为声音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地形、建筑、植被等发生一系列变化,进而导致在不同区域所测的噪声会存在很大差别,如何对这些噪声进行准确鉴别,也对相关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这些都决定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噪声监测人员,应懂得分析监测现场的实际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判断,比如噪声分布情况、影响程度等,才能为接下来的噪声治理提供准确参考[1]。环境噪声监测对设备的要求也比较高,监测人员必须带着专业的监测设备进入现场,同时还应结合各种分析设备。但是多数的环境噪声监测都缺乏专业设备的支持,或者设备不够完善,以至于所测的噪声不能被及时得到应用,限制了噪声监测技术作用的发挥。
当前我国在噪声监测中缺乏统一标准和方法,尤其是当监测目的不同或者声源性质发生变化时,不能统一噪声监测标准和方法可能会令结果发生不同变化,这样就无法做出更准确地判断。另外在不同地区,由于地区差异的客观存在,导致所选择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也会存在一定差异。不仅令噪声监测结果的判断失准,而且不能有效获取和监测噪声数据,甚至不能依据结果对真实噪声情况作出准确判断,最终导致真正监测目标不能完全实现。
监测不同类型噪声过程中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尤其是在确定监测地点过程中,需要监测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并且要保证通过监测设备和特定时段能够获取最准确的噪声监测结果,这样监测数据才具有代表性。当前我国多数地区的噪声监测都在采用以下方式,第一是监测交通主干线和白昼的区域环境,前者的监测时间为一次20 min,后者的监测时间为一次10 min。第二是以5 年为间隔监测夜间区域环境,每次测试时间为10 min。第三是监测功能区域的噪声污染状况,监测频率为每个季节一次,每次监测时间为24 h。但地区不同、季节不同,监测地区的环境的变化等都会对实际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监测时间和监测设备,由此也就决定了虽然我国多数地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但多项影响噪声的因素,以及噪声源本身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所测结果不能代表真实结果。
噪声监测单位的管理人员对此应提高重视,为真正做好噪声监测工作,应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促进监测人员的互相交流,从而不断增强噪声监测人员的专业能力,最终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监测队伍,为结果的准确性提供基础支持。另外,还应在噪声监测设备上投入更多资金,以此完善设备,并且要将现代信息技术和噪声监测充分结合,然后通过自动化的噪声监测获取环境噪声数据。比如可以在监测区域不同位置安装噪声监测装置,然后持续记录噪声数据,后台监测人员可利用计算机做出准确分析,这样噪声监测工作的开展不仅更加便利,而且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都得到了有力保障。
作为噪声监测人员,若想更有效地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必须充分了解我国当前的噪声标准和相关分类内容,并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将现有标准充分落实,在标准的指导下采取正确的方式开展噪声监测,这样才能令噪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有效反馈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时段内的噪声水平。另外,工作人员的态度、积极性等都会对噪声监测结果产生影响,对此相关单位应针对噪声监测工作制定一套完整且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要落实在日常管理当中,对一些能够严格依据标准,采取科学方法开展噪声监测的人员给予奖励,而一些不遵守标准,甚至在工作过程中表现不积极的人员应进行严格处罚。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噪声监测数据的质量,令数据能够真正得到应用,从而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之前,首先要确定监测点以及监测时段,其目的是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这要求实际监测工作过程中,应设置对科学合理的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通常都要以监测目的为基础,尤其是对一些较为敏感的区域开展监测工作时,必须做到全面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相关监测人员真正进入现场,对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分析,然后再选择具体的监测地点。监测地点选择完毕后,应首先确定现场是否有干扰因素,如果存在各种因素应尽量排除,而且要选择最合适的天气,最后正式开展监测工作,避免天气因素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当前在我国的环境噪声监测中还不能精准区分整个监测时段,通常只用白昼或者夜晚对监测时段进行表示,但白昼和夜晚也可以分为不同的时段,这导致有些监测人员无法在最合理的时段开展监测,而且令监测工作变得十分随意。比如监测对象为轮胎噪声,但监测人员所选择的时段并没有多少车辆经过,那么即使获得了噪声监测结果也不准确,不能为后续的评价提供准确参考,更不能用于实际的治理工作。因此作为噪声监测人员,必须全面认识和了解监测对象的变化情况,然后以此为基础合理选择坚持的时段,另外针对不同的监测对象还应合理调整监测次数和时间,可以通过延长时间或者增加频率的方式获得更多监测数据,接下来再对数据开展综合分析,以此才能令数据具有代表性。
开展环境噪声监测还应做到合理和科学使用仪器设备,我国对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表示在实际的噪声监测工作当中应使用精度为在二型以上的噪声测量设备,或者是自动噪声监测设备。这要求在使用相关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测试,确定设备的精度达到标准要求之后才可以进行应用[2]。另外,由于受多种原因影响,导致设备所获得的结果必然会存在误差,而相关人员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设备以后,应明确可能出现的具体误差,然后尽量将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接下来再通过调整噪声监测时间和频率的方式结合开展有效监测。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噪声监测设备也在进行升级,因此相关单位应根据实际噪声监测的需求,以及监测设备的更新状况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换代,从而通过充分利用新设备全面有序地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令噪声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噪声源不同,其所能够产生的噪声大小也有很大差别,以下页表1 和表2 为例,前者是生产类噪声源、相关噪声控制标准和声源特征,有火电行业、钢铁、化工、纺织、机械加工等。后者是交通噪声源控制标准和特征,有公路、铁路、航道、航空。这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噪声源开展监测工作过程中,应采用与声源相匹配的方式。比如某噪声监测单位针对当地火电厂开展噪声监测过程中,针对大型鼓风机开展了动态化监测,时长为24 h,最后计算了监测数据的平均值,发现该火电厂的大型鼓风机噪声值一直维持在130 dB(A)左右,已经属于噪声超限,严重影响了该厂的生产环境。最后该噪声监测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该厂也通过改进设备令大型鼓风机的噪声得到了有效控制[3]。
表2 交通噪声源
交通噪声和生产噪声不同,其噪声源地点虽然是固定的,但发出噪声的交通工具是移动的,因此针对这类型噪声源开展监测应该是持续性的。比如某地一栋靠近街道的居民楼,其中居民向当地环保单位反映,每天早晚期间附近街道所发出噪声已经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该单位了解这一情况后,在该居民楼的不同位置安装了自动噪声测试设备,同时也在早晚高峰期间到居民家里的卧室测试了噪声情况。最后发现,居民楼外部所测得的噪声结果平均在100 dB(A)左右,居民卧室所测的噪声基本在60 dB(A)左右,已经严重超过相关标准的要求,最后联合当地交通部门针对该路段早晚噪声过大的情况开展了集中治理,通过设置警示标语和突击抓取等方式令噪声得到了有效控制。
如表3 所示,我国将民用建筑分为了A 类和B类两种类型,其中A 类民用建筑房间指的是以夜间休息为主的房间,比如卧室、宾馆客房等,B 类房间指的是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在白昼使用频率高的房间。民用建筑是当前最容易发生噪声矛盾的区域,以下面的事件为例,宁波的熊先生和楼下居民爆发了严重冲突,二人最后都被送去医院,且在治疗结束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接受处理。事件起因是熊先生家的孩子经常在夜里跑来跑去,楼下居民不堪受扰,最后由于一直无法解决而引发了矛盾。经过当地噪声监测单位监测,发现熊先生家的孩子在跑动期间楼下分贝可达60 左右。最后,监测人员向熊先生耐心讲解了我国对民用建筑的噪声标准,熊先生也承诺以后会注意管理孩子,且在家里安装隔音设施,至此,此次因噪声引发的事件才得以解决。
表3 不同类型房间的噪声标准 dB(A)
环境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尤其是环境保护中的噪声监测和治理,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都具有极大影响。因此,作为噪声监测人员,其必须了解当前在噪声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以此不断提升噪声监测的质量。本文首先介绍了噪声的影响,随后阐述了在噪声监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最后结合相关案例分析了我国在生产、交通以及民用建筑方面的噪声监测标准。希望本次分析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以此推动我国噪声监测的良好发展,并为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