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军服的军人
——中国军队的文职人员制度(三)

2022-10-08 04:18刘欣
轻兵器 2022年9期

□刘欣

2005年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制度

2005年,为了适应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利用高素质的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于6月23日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并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军实行文职干部制度以后,又实行的另一种新型的军队文职人员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实行聘用制度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没有军籍,是军队使用的社会人才。由此可见文职人员和文职干部的区别,文职干部是军队中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可以与军官互相调任的军队干部,而文职人员属于聘用的非现役人员,也就是军队的雇员,没有军人和干部的身份。

军队文职人员不从事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也不行使管理军队的职权,所以文职人员并没有纳入国家公务员体系,但却在全军统一编制的岗位工作,其岗位职责与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干部基本相同,履行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能。文职人员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制度的建立是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制度的延伸。

05式文职人员臂章的图样,臂章外形呈盾形,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字样和“文职人员”汉语拼音,以及文职文员符号和橄榄枝

根据文职人员编制范围和岗位设置的规定,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的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聘用文职人员。按照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分为: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职员岗位。

非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分别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应职务等级相对应。文职人员岗位的资格条件参照同类岗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任职资格条件执行,职务等级分别与军队专业技术干部和地方事业单位职员的职务等级相对应。这样可与军地同类人员在岗位名称、职责等方面相互衔接,便于合理地确定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数量、资格条件和待遇。

在文职人员管理上,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聘用文职人员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由团级单位审批;

(二)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由师级单位审批;

(三)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三级职员岗位的,由军级单位审批;其中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合同期限需要订立至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由军区级单位审批;

05式文职人员臂章的实际使用,直接佩戴在作训服上

(四)聘用到二级职员岗位的,由军区级单位审批。

文职人员着装的具体办法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规定,平时不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专门符号。但文职人员在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符号。所以,文职人员只配发作训服,佩戴相应的臂章。

同时规定,文职人员在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为保证文职人员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执行这些任务期间,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伤亡抚恤等参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在军队期间的科技、教学等成果的申报、评审,以及优秀人才的选拔、表彰,参照国家和军队关于现役军人和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军队聘用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仍然有效。同时规定文职人员在工资报酬、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生活待遇上不低于部队所在地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条件,并且退休的文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017年修改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制度

18式文职人员金属大帽徽(左)和金属小帽徽(右)图样。大帽徽使用在大檐帽和皮、栽绒棉帽上,小帽徽使用在半卷檐帽上

2015年,我军迎来了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军事改革,在捋顺了军事指挥系统和军队编制以后,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推进,又对军队文职干部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调整。特别是明确军队人员由军官、军士、义务兵和文职人员组成。逐步将二元制的文职干部和文职人员,以及非现役工勤人员、部队职工等进行相应的职务和岗位的调整撤并,逐步形成统一的岗位和职务。部分科学研究、教学、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院校、医院等单位撤并降改,文职干部的编制也开始撤销和调整,有的岗位则改为文职人员岗位。

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第689号令,将2005年6月23日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修订,此次修订各方面的改革很大。

首先是对文职人员的定位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动,军改后的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修改后强调了“非直接参与作战”和“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而2005年条例规定是“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这样更加突出了文职人员的非现役人员身份。同时也规定了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虽然没有军人和干部的身份,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18式文职人员金属(硬)岗位等级标志图样,左排为管理岗位标志,右排为专业技术岗位标志。岗位等级标志佩戴使用在礼服、常服左胸固定位置(上衣口袋顶沿处)

18式文职人员金属(硬)岗位类别标志图样,左侧3个为管理岗位类别标志,右侧3个为专业技术岗位类别标志。岗位类别标志佩戴使用在礼服、常服左胸固定位置(岗位等级标志上方)

18式文职人员姓名牌图样,左为金属(硬)姓名牌,右为刺绣(软)姓名牌。金属姓名牌佩戴在礼服、常服右胸固定位置(上衣口袋顶沿处),刺绣姓名牌佩戴在夏常服固定位置

其次是聘用制度,采用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适用于新招录聘用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的文职人员,以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直接引进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也就是说,转改为文职人员也是我军将来安置退役军官和军士的方式之一。

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按照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18式文职人员刺绣(软)岗位等级标志图样,左排为管理岗等级位标志,右排为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标志。岗位等级标志佩戴使用在夏常服左胸固定位置(上衣口袋顶沿处)

18式文职人员刺绣(软)岗位类别标志图样,上排为管理岗位类别标志,下排为专业技术岗位类别标志。岗位类别胸标佩戴使用在夏常服左胸固定位置(岗位等级标志上方)

文职人员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文职人员岗位的编制员额,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对文职人员职务的任免权限规定如下:

(一)部级副职岗位,专业技术一级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审批;

(二)局级正职至处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四级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由战区级单位审批;

(三)处级副职和科级正职岗位,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由军级单位审批;

(四)科级副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由师、旅级单位审批。

因工作需要,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使用。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

文职人员的管理和待遇,军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负责全军的文职人员管理,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管理。并建立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相衔接、具有比较优势的文职人员管理、保障制度和机制,文职人员虽然没有军人身份,但是保证了其待遇和保障。同时,文职人员享有获得政治荣誉、表彰、奖励的权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同时规定,文职人员有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的义务。

依据军队文职人员管理条例,文职人员工作期间需要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2018年8月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18式文职人员服装)并统一启用穿着。

18式文职人员服装包括礼服、常服、作训服、标志服饰等共4个系列,以07式军服样式为基础设计,服装颜色采用深孔雀蓝色为文职人员服装主色调。其与我军现行军种服装同属冷色系,并应用于礼服、春秋常服、冬常服、常服大衣和夏常服裤(裙)。同时采用白色和浅冰绿色为辅助色调,分别应用于礼服衬衣和夏常服上衣、常服内穿衬衣。

文职人员服装在识别标志上与军服有明显区别。首先,文职人员的服饰中并没有使用“八一”五角星标识,帽徽采用一个仿五角星形状的银色“文”字标识,以此标识来突出文职人员的属性。

18式文职人员作训服帽徽(上)和作训服领章(下)图样。作训帽徽为织唛工艺,盾型保护色帽徽刺绣银色文职人员标志。作训服领章与军人领章外形一致,为保护色平行四边形领章刺绣文职人员标志,文职(人员标志)为金黄色

18式文职人员作训服用岗位等级标志。左排为管理岗位等级标志,右排为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标志

其次,文职人员服装不佩戴肩章,不使用臂章和级别资历章。同时,使用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标志和岗位类别标志,这两种标志分为金属和刺绣两种,分别使用在礼服、春秋、冬常服和夏常服、作训服上,同时还使用15式军种胸标。201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身穿文职人员服装首次亮相,代表全军及武警部队的文职人员参加国庆70周年阅兵。

18式文职人员礼服

18式文职人员春秋常服

18式文职人员大衣(寒区)

从2018年开始,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同时,规定军官、军士也可以转改报考文职人员,为军队补充了大量的文职人员。尤其军改期间,现役干部(军官和文职干部)可转改为文职人员,有部分文职干部陆续转改为文职人员,也有文职干部改任为军官。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军官的来源之一就是由文职干部改任。如自2017年12月29日起,全军干休所统一划归省军区领导管理,随后,由文职干部担任的干休所所长、政委改为军官。

2022年1月,随着新的军官政策出台,军事人力资源政策改革的推进,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部分文职干部陆续改任为军官。如陆军研究院某研究所就隆重举行了文职干部改任军官暨授予军衔仪式,其中该研究所共有89名文职干部改任军官,并授予军衔。这也标志着从2005年以后的“双轨制”的文职干部与文职人员相结合的制度,将全部调整为文职人员制度,文职干部已经不属于军队四类人员中任何一类,文职干部也将陆续退出我军历史。

我军的文职人员虽然没有在一线部队服役,但是他们在科研、医疗、教学等各条战线以及文艺、体育赛场上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文职人员在各自的新的岗位战位上,继续对祖国的国防事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全文完)

18式武警部队的文职人员服装,除了佩戴武警部队胸标以外,其他和军队文职人员一致

18式文职人员夏常服(长袖)

18式文职人员各式军帽

参加2019年10月1日国庆70周年阅兵的文职人员

2022年1月,陆军研究院某研究所举行文职干部改任军官暨授予军衔仪式。该研究所共有89名文职干部改任现役军官,并授予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