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灾难报道中的新闻伦理探析

2022-10-03 01:11杨玺
新闻研究导刊 2022年14期
关键词:新闻伦理解决路径人文关怀

摘要: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媒体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兴媒体的诞生与发展,让公众具备了接收者和传播者的双重属性,在为媒体发展带来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伦理问题。文章围绕新媒体时代灾难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展开探讨,寻求解决灾难报道伦理问题的现实路径。文中建议,传播者在报道灾难性事件时,应明确在新闻报道中的角色定位,以及作为新闻传播主体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媒体及相关部门应通过规范灾难报道的传播路径、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健全新闻伦理道德体系等,使新媒体时代的灾难报道真实且不失人文关怀。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灾难报道;人文关怀;解决路径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2)14-0096-03

災难性事件的发生,引发人们对灾难报道中新闻伦理的思考。“标题异化”的恶性竞争、“消费式”报道灾难和苦痛事件……在报道灾难性事件时,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时有发生,且存在着舆论监督与新闻真实性之间的矛盾、知情权与当事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有关灾难报道新闻伦理观和道德观的争议。新媒体时代,要攻克灾难报道中的伦理失范问题,必须厘清当前所处的传播环境及传媒生态的变化,准确把握灾难报道伦理困境的力量冲突,进而对症下药,提出解决路径。

一、新媒体时代灾难报道的新变化

(一)传播格局发生重大改变

随着大众传播媒介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传播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公众不再仅仅是新闻信息的接收者,同时还被赋予了内容生产者的属性。面对灾难性事件,新媒体能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相关信息[1]。而传统媒体也在不断寻求转型之路,围绕最新的热点话题,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实现“1+1>2”的传播效果。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已被打破,公众的话语权不断扩大[2]。新媒体时代,人们不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通过各类媒体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特别是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人们不仅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传播事件信息,还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提出质疑,从而对社会舆论产生一定影响。

(二)技术加持下的报道形式日益多样化

新媒体时代,主流媒体发布的灾难报道,形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重视对机器人写稿、大数据挖掘、VR技术等的综合运用。

例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新华社推出题为《别被骤增的数字吓坏了》的报道,就是通过动态的折线图、绿色的柱状图和简要描述,来发布“湖北省之外的新发病数已持续9天下跌,全国累计治愈的患者在连续14个月内尚未出现新的死亡病例”的信息,进而传递“人数的猛增并非恐怖”“疫情防控进展顺利”等信息。从新闻媒体的传播功能看,这是一条极具社会意义的新闻,既体现了新闻价值,又发挥了媒体的服务作用,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有效缓解了公众的恐慌情绪[3]。

(三)运用短视频拉近报道与受众的距离

新冠肺炎疫情中,主流媒体不断创新报道形式,加大报道传播力度。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短视频新闻的活跃。央视曾制作“武汉Vlog”专题,用短视频新闻的形式,将疫情中武汉的真实状况呈现给公众。在Vlog《武汉夜间还能点外卖》中,记者前往武汉各大超级市场打探居民生活物资能否正常供应,赶赴雷神山医院施工现场了解建设进度。通过这些短视频新闻,有效拉近了新闻报道与受众的距离,发挥了新闻的宣传引导作用和信息服务功能。

除了主流媒体发布的短视频新闻,公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短视频,也很大程度拉近了新闻与受众的距离。例如,呼吸科医生余昌平在感染新冠肺炎后,通过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用亲身经历向广大网友介绍新冠肺炎的临床表现、治疗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吸引了逾350万粉丝关注。又如,央视纪录频道联合快手APP,推出了一系列融合医护人员、抗疫民众等日常生活和抗疫经历的短片《武汉:我的战“疫”日记》,通过“掌镜”的方式,让人们了解疫情中武汉的真实状况,其中既有对疫情的关注,也有对疫情的忧虑,且都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强化了新闻媒体的言语表达和新闻传递的效用[4]。

二、新媒体时代灾难报道伦理困境的力量冲突

(一)舆论监督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冲突

舆论监督与地方保护主义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有的地方出于公众安全感等因素考量,存在刻意掩盖或修饰灾难性事件的情况。这在导致舆情应对危机的同时,人为加剧了灾难性事件的危害程度,削弱了灾难报道对公众的引导功能。

从新闻时效性特征看,新闻的价值是由时间决定的,因而一些学者将新闻比作易碎品[5]。对于灾难性事件而言,分秒必争是第一要务,切不可以掩盖“家丑”的心态,掩饰事件本身和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二)新闻专业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冲突

面对灾难性事件,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冲突,使其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中。

报道灾难性事件,本就具有较大的争议性,很难推出让所有当事人和受众都满意的报道。在灾难性事件现场,是先抢救生命和财产还是先采访新闻,是记者面临的价值选择。那些将采访新闻置于首位的记者,虽然能在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信息,但很可能因过分追求新闻的时效、真实、全面等,而忽略了人文关怀,被冠以“秃鹫”“吃人血馒头”的名号。

事实上,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但凡基于价值选择而做出的新闻报道,都可能存在专业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冲突。特别是在报道灾难性事件时,容易出现过度煽情、缺乏关怀、伦理失范等的报道,从而引发公众对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谴责。

(三)新闻真实性与新闻时效性的选择冲突

如今,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迅猛发展,人们能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所需资讯。在此背景下,媒体在报道新闻尤其是灾难性新闻时,争分夺秒,期望通过强化新闻的时效性来提升传播效果。

灾难性事件是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的特殊事件。因此,灾难性事件一旦发生,便会立刻引起大量媒体关注。随着新兴媒体的出现,报道灾难性事件不再受时空限制。各类媒体平台都能借助新技术手段,通过不同视角传递新闻资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首个报道”和“独家新闻”便占有绝对优势,各媒体都想以最快的速度将所获取的信息发布出去。

在信息海量、竞争激烈、受众对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媒体从业人员所面对的新闻真实性和新闻时效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最大程度减少这种冲突,必须通过多种不同的渠道核实将要对外发布的信息,尤其是跨领域的专业性报道。

将信息交由权威部门审核,的确会延迟新闻发布的时间,但在获取信息后不经证实就直接公布,又极有可能造成报道失实。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虽面临新闻真实性与新闻时效性的冲突,但不能忘记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如果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让受众在鱼龙混杂的信息海洋中自行选择和判断,将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报道中,就有媒体在未向有关部门核实的情况下,发布“板蓝根能够防治新冠肺炎”的不实信息,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疯狂抢购板蓝根的情况。

三、新媒体时代解决灾难报道伦理问题的现实路径

(一)培养多元传播主体的新闻伦理观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新闻传播模式发生变革。新闻传播主体也从以往单一的媒体从业人员,转变为“人人都是记者”。

在报道灾难性事件时,这一变化尤为明显。灾难性事件发生后,一些恰巧在事发现场的人,常会将灾情录制成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媒体。此时,其从新闻的接收者转变为新闻的传播者,这极大加快了灾难报道的传播速率[6]。不过,因未受过专业训练、缺乏相关指引等原因,普通受众往往无法准确把握新闻发布的尺度,从而极易引发报道失实、伦理失范等一系列问题。

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的信息传播速率虽远高于传统报刊和广播电视,但不论是报道的深度、广度,还是对媒介伦理道德的坚守,不少新媒体都不及传统媒体。这是因为,传统媒体的新闻发布者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职业新闻人。当公众的身份从单一的“受众”转变为“既是受众又是传者”时,不愿或不能承担传媒道德责任的“受传一体”们,就极易在传播信息时引发各种伦理问题。因此,通过倡导全民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知识修养,来培养多元传播主体的新闻倫理观,已急不可待。

(二)优化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伦理环境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几乎全世界都被接入互联网体系,新闻传播主体因此发生变化,从少量、单一的传统媒体向庞大、多元的新兴媒体转变。传播主体增多后,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自然被拓宽,但陷入信息泛滥旋涡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当公众对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便会在精神文化方面产生更多需求。此时,公众不再像以往那样被动接收信息,而是对获取信息提出了准确性、融入性和代入感等更高层次的多元化需求。与此同时,公众从信息接收者逐渐向“接收—传播—接收”的闭环构建者的身份转变。

在多重身份的加持下,公众对信息传播的热情日渐高涨,格外投入地扮演着“传者”的角色。然而,由于并未受过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训练,且缺乏求证新闻真实性的途径,其很难辨别网络世界里的信息的真伪,极有可能成为谣言的发布者和传播者。具体来说,就是公众在互联网上与人沟通时,往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已经发生变化,而是常以“围观”“吃瓜”的心态,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从而导致谣言滋生,甚至扰乱社会秩序。因此,优化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伦理环境,迫在眉睫。

为了应对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伦理问题,首先应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让公众即便身处匿名的网络世界,也能明辨是非,自觉遵循最基本的伦理准则。其次,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都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传播环境。特别是在报道灾难性事件时,应坚持正确的报道理念,而不是渲染消极情绪,制造社会矛盾,引发公众恐慌。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职业素养,选择恰当的角度报道灾难性事件,在传递真实讯息的同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形成灾难性报道的伦理保障机制

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将世界连成了一个地球村。不论时间与距离,消息一经发布,短短数秒就可传遍大江南北,关注度极高的灾难报道尤其如此。

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呈现出即时性、海量性、交互性、匿名性、便捷性等特点,有传播者或为了抢占先机、占领优势,或为了吸引眼球、赢得流量,忽视了对受访者、遇难者的基本尊重和人文关怀,失去了应有的道义感和同理心,做出一些有悖新闻伦理的行为。此外,一些受众的猎奇心态、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等,都为新闻伦理失范提供了土壤。

应针对灾难报道建立一套健全的新闻伦理保障机制,以规范传播主体的行为,为营造良好的传播环境提供保障。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不论是主流媒体还是社交媒体,不论是媒体从业人员还是普通民众,都应遵从。具体来说,建立灾难报道的伦理保障机制可从几方面着手。

第一,提升媒体从业者的职业素养,防止“吃人血馒头”的行为发生。一名合格的媒体从业人员,除了要懂得新闻理论知识,还应有广博的知识储备、必要的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职业伦理道德修养。

第二,健全媒体管理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主管部门应完善并落实考核制度、问责机制,媒体与媒体之间应相互监督,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第三,推进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防止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发生。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自律固然重要,法律法规的他律也不可忽视。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新闻伦理的坚守就失去了坚强后盾。通过他律方式对传播主体进行约束,能够有效避免或减少有悖新闻伦理的现象发生。

过去,我国与传媒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聚焦于新闻出版、著作版权领域。如今,随着传播主体和传播方式的变化,有些规定已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互联网空间的法治建设,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但在对新闻伦理的管控、特别是灾难报道的新闻伦理方面,还缺少必要的法律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因此,因尽快建立健全新闻伦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划定灾难报道的“伦理红线”,对传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规范,让媒体及媒体从业人员在自律和他律的双重约束下健康发展。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新闻业正呈现出“液化”状态。新闻的生产者不再仅仅是职业记者,公众也逐渐参与其中。在当前的新闻报道中,灾难报道中的新闻伦理失范问题较为常见,新闻伦理的标准和尺度也较难把握。

新闻伦理的建设是一项艰难、复杂、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媒体、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思想、文化、制度等各方面建设协同并进,并通过立法执法、宣传教育等手段,才能营造良好的新闻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斌.技术与伦理的冲突与融合:算法新闻时代新闻伦理重构及对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43(3):135-143.

[2] 张悦,魏晓红,吴辉.框架理论视域下新闻报道对公众情绪的影响研究:以社会伦理报道为例[J].传媒论坛,2022,5(2):18-23.

[3] 牛静,毕璐健.现实图景与理论探寻:多重观念下构建全球新闻伦理的困境与展望[J].新闻与写作,2022(1):94-103.

[4] 王思晴,周丽.智能传播时代新闻伦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新闻知识,2021(11):28-31.

[5] 张福梅.试析人工智能条件下新闻伦理失范现象[J].声屏世界,2021(20):23-25.

[6] 马玲娜,常娜,许福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媒体报道的作用及伦理规范:以健康理念视角下的新冠肺炎疫情报道为例[J].医学与法学,2021,13(4):70-73.

作者简介 杨玺,本科,助理记者,研究方向: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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