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寓凡 江立华
“十三五”期间我国对9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发展难题,易地搬迁人口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计模式基本实现非农化转变,彰显了我国在脱贫攻坚中能够有效将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1)符平、卢飞:《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脱贫攻坚的组织动员》,《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3期。然而,由于搬迁时间短、生活空间骤变,易地搬迁对搬迁人口而言实际上是一场剧烈社会文化变迁,习惯、道德、风俗和观念等方面的适应往往滞后,容易出现“文化堕距”(culture lag)现象。(2)威廉·费尔丁·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王晓毅、陈育国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7—108、134—136页。因此,推动易地搬迁人口转变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遵循社区管理制度,是“后扶贫时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移民的文化堕距现象在既往相关研究中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展现,主要表现为生活习惯的格格不入、规章管理制度的认知和遵循困难、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转变困难以及出现文化震惊、恋乡情结和返迁等。针对上述问题,既往相关研究主要从重塑文化生活空间(3)高新宇、许佳君:《空间重构与移民社区融入——基于“无土安置”工程的社会学思考》,《社会发展研究》2017年第1期。、重建移民社会关系网络(4)程瑜:《广东三峡移民适应性的人类学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制定文化发展规划(5)梁雪萍:《生态移民的文化困境研究——以敖鲁古雅使鹿鄂温克民族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17年第2期。、促进多元文化融合(6)李生、韩广富:《生态移民对文化变迁作用的思考——以内蒙古草原生态移民为例》,《探索》2012年第5期。、延续与传承原生文化(7)徐君:《割舍与依恋——西藏及其他藏区扶贫移民村考察》,《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传授文化知识(8)程军、刘玉珍:《丹江口水库外迁移民文化堕距与文化调适研究——基于H社区移民157起交通事故的实证调查》,《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以及优化文化体验(9)马威、罗婷:《行动中的文化:乡-城移民子女文化适应的社会工作介入》,《青年研究》2014年第3期。等层面提出了治理路径。上述治理路径虽较为全面、具体,但多是从文化治理的制度性、外源性因素入手,强调制度环境和文化形态的重构,却鲜有从移民文化自身的机能、移民群体内部社会结构特征和独特的社会心理等内生性层面去探寻治理路径,且相对忽视了移民在弥合文化堕距时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导致上述文化堕距治理路径过分强调外力驱动而事实上却悬浮、脱嵌于移民的现实文化生活,从而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此外,易地搬迁人口有其特殊性,其是一种以扶贫开发为目的的政策性移民,该群体在搬迁前就长期受到“等靠要”等贫困落后文化浸染,与主流乡村文化相比存在一定滞后,搬迁后面对更为现代化的城市文化,这种滞后将更为明显,因此在该群体的文化治理过程中,必须从该群体自身的文化特质入手,探寻一个内外联动的文化堕距双重治理逻辑,方能真正弥合文化堕距并实现高水平的社区融入。
贵州省B市BYL城镇集中安置点在搬迁居民的文化适应方面做了大胆探索。该安置点搬迁人口规模大,搬迁总户数为6372户2938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624户25865人),且搬迁人口构成异质性高,覆盖了该区43个街道及乡镇,因此,易地搬迁人口面临的文化堕距问题较为严重。但在内外联动的双重治理逻辑下,易地搬迁人口的文化堕距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弥合,这一变化过程给回答本文所提出的关键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经验素材。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适应性文化在形式与功能上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群体所体现出的文化堕距现象也不尽相同。
图1 适应性文化的四种类别
适应性文化从形式的抽象与具象、功能的工具性与象征性,可以细分为规范文化、实体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四大类别。规范文化是指正式的规章制度和非正式的道德,其形式较为抽象,表现为抽象化的明文规定与社会期待,用以规范易地搬迁人口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因此从功能上看又具有较强的工具性。实体文化是指仪式、活动、服饰、空间景观(建筑)等可感的文化符号,其与物质文化相比,形式上虽然十分具象,但其实质是一种具有象征性的载体,更多在于其被赋予的文化意涵。行为文化是指生活习惯与民俗,它表现为搬迁人口在居家、社会交往、消费、生产劳动等层面的具象化、习惯性行为,这些行为往往具有明确的目的,因而工具性较强。观念文化是指思想观念和情感依归,反映了搬迁人口主观的价值取向、认同感与归属感,主观性使其具有较强的抽象性,是一种文化的主观象征。适应性文化的四种类别如图1所示。
搬迁人口文化堕距在适应性文化的不同层面体现出不同的表征。文化堕距在规范文化上主要体现出“失范”的特点,即没有一套能够被自身内化和遵循的行为准则。其原因在于搬迁初期在安置点社区管理制度和道德体系不完善,存在很多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盲区”,加之搬迁人口对新建立的规章制度缺乏准确认知。例如在婚丧制度上,搬迁人口经常不顾城市社区场地和生活环境限制,在社区文化广场、运动场甚至是楼道、楼栋间等公共区域操办红白酒席,不但影响出行还扰民。再如在道德践履上,长期贫困、落后且封闭的“小农生活”使搬迁人口缺乏公德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爱护社区公共卫生和财产,公共场合不注重秩序和他人感受的行为时有发生。文化堕距在实体文化上主要体现出“断裂”的特点,虽然部分搬迁人口熟悉的实体文化得到了再现但多数实体文化却因文化模式的变迁不再适用于城市生活,因而被边缘化甚至摒弃。例如搬迁人口原有的民族服饰、生产工具、住宅以及民族文化活动,在安置点社区都难以被保留和延续,出现了显著的文化断裂。文化堕距在行为文化上主要体现出“失序”的特点,其生活习惯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不符合城市期待而表现出杂乱无序。例如在居家生活中,搬迁人口将原有农村生活习惯延续到城市居家生活中,导致经常出现家庭卫生条件差、下水道堵塞、门口楼道堆放易燃杂物等现象,在生产劳动中旷工、怠工和频繁换工等现象亦屡见不鲜。观念文化的文化堕距体现出“脱嵌”的特点,搬迁人口许多价值观念不符合城市的主流社会期待,例如“等靠要”的观念与城市的奋斗观、竞争观截然不同,同时搬迁人口对城市也缺乏高度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情感体验较为消极。
正如有研究指出:易地搬迁人口“生活方式层面的适应较好”,因为政府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再造力度最大,但“社会交往和情感认同层面的适应却存在问题,所以从整体看个体的社会适应存在着过渡性质”。(10)王寓凡、江立华:《空间再造与易地搬迁贫困户的社会适应》,《社会科学研究》2020第1期。易地搬迁人口文化堕距的形成机制可以概括为文化性因素、社会性因素和情感性因素三个方面。文化性因素主要包括适应性文化的创造不足、传播受阻,以及“边缘”适应性文化变迁缓慢;社会性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构成的异质性、社会群体内部的压力;情感性因素主要包括适应性文化本身的情感功能、价值意义,以及移民自身的某些情感特质。
搬迁人口文化堕距表现出社会性回避和功能性依恋两大特质。社会性回避是指社会构成的异质性、社会群体内部的压力使搬迁人口对新的适应性文化采取回避的态度。一方面,接受新的适应性文化很可能被群体其他成员视为“异类”,而遭到其他群体成员的排斥,群体内从众、保守压力会迫使搬迁人口依然奉旧的适应性文化为准则。尤其是有一些带有宗教或氏族色彩、具有一定“神圣性”的适应性文化,往往被搬迁人口本能地认为是自然而然、理应存在的。另一方面,群体内部往往并非同质的群体,而是具有不同阶级、阶层的异质性群体,适应性文化的变迁往往是为了维护一个群体的利益而反对其他群体的利益,某些群体或阶级没有从变迁中获得好处,就会回避甚至抵制变迁。功能性依恋是指原有的适应性文化具有某些情感功能和价值意义,具有较大的文化惯性,即使这些功能和意义已经发生转化并不再重要,但在情感上能够满足人的心理需求以及容易被人所依恋。例如传统的祭祀活动、舞蹈宴会、红白喜事等行为文化,这些活动原有的“人神沟通”功能已经淡化,但却具有明确身份和族群认同、践行社会角色以及沟通情感的功能,它们可以通过难得的家族相聚增进家族成员间的亲密感和认同感,在沟通中获得心灵情感上的支持,所形成的集体记忆也会强化一些适应性文化的情感价值。
为弥合搬迁人口的文化堕距,Q区政府在安置社区全面开展了文化体系建设工作,可视作是一种适应性文化的再造。从再造主体、逻辑及路径看,可以将其概括为“总体性动员”。总体性动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总体性社会的特质,即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政治动员服务于既定的政治目标(11)刘金伟:《“总体性社会”结构背景下中国社会建设的特点浅析》,《理论界》2013年第9期。,政府的主体作用具有明显的“控制逻辑”,主要通过规训、动员和运动来调动资源并协调多种力量及复杂关系。(12)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因此所谓的总体性动员是指基于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权威所构建“强政府-弱社会”的整体治理格局,运用行政力量充分动员党政各部门以及搬迁人口等相关主体,统一调动多方资源,依据自上而下、正式化、常规化的逻辑开展适应性文化再造。基于BYL安置点的实践,此种总体性动员可概括为适应性文化的单向度建构。
Q区为更好地推动全区安置点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工作,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后扶领导小组”)-街道-驻安置点工作队”的自上而下、多元联动的行政体系,在此体系中政府所具有的行政权力、权威和资源,皆为总体性动员的适应性文化再造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行政体系中,后扶领导小组位于最上层和最核心的位置,在适应性文化的再造过程中发挥着领导、协调和调度功能。此种功能的发挥源自两个层面,一是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后扶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Q区党委书记和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排名第一的区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主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余副组长分别由区政府、人大和政协各派一名副职领导担任。主要领导挂帅确保了领导小组具备领导权威和行政权力,在日常工作中也便于协调和调度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资源,同时确保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能够顺利贯彻执行。功能发挥的另一来源主要是多部门协同。后扶领导小组除“四大家”的领导挂帅外,Q区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皆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党委部门主要有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政府部门主要覆盖了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等与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部门。多部门主要领导加入后续扶持领导小组后,能够调动更具针对性的资源推动后扶工作,使得领导小组的功能发挥更为精细,分工更为明确。
除后扶领导小组外,街道和驻安置点工作队也是行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BYL安置点搬迁人口已经超过3万人,为大型城镇集中安置点,因此Q区政府专门设立了BYL街道党工委,方便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的开展。街道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负责对接后扶领导小组及其他上级部门,另一方面领导下设社区党支部推进、落实后扶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发挥着重要的承上启下职能。驻安置点工作队是层级化领导组织中的最基层单位,由省直部门、区、乡镇下派的工作队员构成,工作队员负责后扶工作的最具体工作,是一线的执行者,而且还有着协调派出单位资源的职责,使各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在后扶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
在适应性文化再造的具体运作中,总体性动员表现为适应性文化的单向度建构。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适应性文化再造逻辑是单向度的,在适应性文化的重建和执行过程中,主要由后扶领导小组及街道主导,搬迁人口并未充分参与其中;二是适应性文化内容的再造上主要以文化形式为主,对文化的功能和意义的重塑不足。
适应性文化的单向度建构首先表现为规范文化的重建,尤其是正式的社区规章制度。BYL安置点第一批搬迁群众入住前,后扶领导小组指导各政府职能部门,为BYL安置点制定了一系列社区管理制度。例如《社区事务民主评议办法(暂定)》《移民安置点帮扶干部工作守则》《社区居规民约》《社区公共设施管理条例》《社区公共治安管理条例》《社区控辍保学实行办法》《社区商业活动管理条例》以及《扶贫车间生产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正式制度各具功能,基本涉及搬迁人口日常管理的所有方面,并且参考了我国现行政策文件和法律条文。在具体执行上主要由BYL街道办负责,依靠社区干部和驻安置点工作队员在社区内进行常态化的巡查,对违规现象进行及时的处理、纠察,如果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具有最终解释权。
适应性文化的单向度建构还包括政府对现有的实体文化和行为文化进行区分。适应性文化的区分是指政府依据自身的标准,对其进行保留或剥夺的行为。对于符合标准的适应性文化,政府会通过一定手段进行“糅合式”的保留。例如在BYL安置点住房外观的设计上,考虑到易地搬迁人口中彝族、苗族群众占多数,后扶领导小组决定将彝族、苗族等民族元素与现代城市住房外观相糅合,联合文化局、住建局、民宗委,联合BYL街道一同制定了安置点房屋设计方案:在色彩上采用了棕红色为主黄褐色点缀的彝族、苗族风情色彩搭配策略,融入了“贵州民居”坡屋面、小青瓦、转角楼等要素,在构造上以六层为一单元的城市商品房模式为主。文化区分的另一面表现为文化剥夺,即针对一些不符合政府期待的适应性文化,通过动员相关主体采用“标签化”“巡防”“纠察”等形式,对其进行剥夺或摒弃。例如同样是在BYL安置点社区住房的外观设计上,黑色本也是彝族钟爱的色彩之一,但是在设计过程中政府部门却认为黑色过于凝重,不能唤起搬迁后搬迁人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将黑色调整为棕色。政府亦对行为文化进行了区分,例如彝族搬迁群众喜爱的斗牛活动以及白事举办的法事,被政府贴上“血腥”“封建迷信”“扰民”和“容易滋事”等标签,均以违反规定为由强制禁止和限制,并组建了由社区干部、驻安置点工作队友构成的纠察小队,定期在安置点内部进行巡防,杜绝举办相关活动。
最后,适应性文化的单向度建构还体现为观念文化的灌输,即通过一系列单向度、机械的文化教育活动,将城市的价值观念强加给搬迁人口。文化灌输的主要渠道有社区公共空间的多媒体设备,感恩教育活动,文体活动以及社区干部、驻安置点工作队队员上门宣讲等,其目的在于通过反复多次的文化灌输,促进城市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在搬迁人口中传播,并增强搬迁人口对其认知与认同,从而践履相关文化模式,形成新的符合城市主流文化期待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
总体性动员虽然从形式上快速、高效建立了一套全新的适应性文化,但却未有效推动搬迁人口对适应性文化功能和意义产生正确的认知和认同,适应性文化的形式与实质没有实现有机统一。因此在文化堕距的治理中,除总体性动员外须辅之另一重文化堕距的治理逻辑——激励性实践,用以促进所再造的适应性文化为搬迁人口内化。与总体性动员不同,激励性实践秉持的是双向的“互动逻辑”,在强政府的社会基础上,通过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激励,引导搬迁人口通过参与、体验与评议等实践,激发其认知、认同并践行适应性文化的内生动力,增强社会的活力和政府引导的有效性,最终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强政府-活社会”文化治理格局,帮助搬迁人口快速弥合文化堕距,最终实现文化适应。相比总体性动员,激励性实践主要针对的是产生文化堕距的社会性因素和情感性因素,因此更显针对性和精细化。
要实现激励性实践,激励是实践的前提和动力。从BYL安置点社区的实践来看,激励性实践的动力主要来自两个层面,一是设置“积分超市”,二是设置“红黑榜”,从物质和精神层面激励搬迁人口弥合文化堕距。
积分超市采取以积分兑换生活物品和经济补贴的形式,从物质层面激励搬迁人口接纳并践行新的适应性文化。积分超市是一种“不花钱”的超市,在积分超市中物品不标注价格,而是以“5分、20分、50分”数额不等的积分形式标注。每一位搬迁人口都有一张“积分卡”,积分卡的初始积分是100分,他们可以使用积分去兑换商品。积分的增减与其文化实践有极大关联,当搬迁人口在移风易俗上表现优异时,则可以获得相关积分,例如积极参与社区集体活动、争当社区志愿者或管理岗位(楼栋长、安全员等)、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遵守社区规章制度等,都可以根据参与频次、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积分。反之,当搬迁人口回避、抗拒甚至违反新的适应性文化时,其积分也会得到相应的扣除。例如在公共场合不遵守公德、损坏或私占社区公共设施、扰乱社区公共秩序、个人或住宅存在卫生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将会酌情扣除其积分。积分超市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一方面将物质奖励与搬迁人口接纳认同新的适应性文化有机结合,还可以间接促进搬迁人口之间进行竞争性评比,全方位充分激发搬迁人口移风易俗的内生动力。
相比较积分超市,BYL安置点社区所设置的“红黑榜”则偏重于从精神上激励搬迁人口通过实践接纳认同新的适应性文化。所谓“红黑榜”是指依托宣传栏、新媒体平台、广播、评比性活动等平台,通过“红榜”表彰在移风易俗上表现优异的搬迁人口,以及通过“黑榜”曝光在移风易俗上表现不佳的搬迁人口。“红黑榜”每月展示一次,如果多次(每年超过3次)出现在红榜上的搬迁人口,将被社区树立为移风易俗典型,年底举办表彰活动肯定其表现,比如“年度优秀志愿者”“卫生模范”“社区道德楷模”“‘五好’家庭”等等,红榜实质上给与搬迁人口的是精神上的激励。反之,如果多次出现在黑榜上的搬迁人口,则会被通报批评,树立为反面典型。“红黑榜”效用发挥的主要来源即为“面子”和舆论的“软约束”,加之红黑榜的“曝光平台”十分多元,如果多次被曝光在“黑榜”上且被通报批评,将招致较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以及丧失面子的风险。
激励性实践的关键在于实践,即以“积分超市”的物质激励和“红黑榜”的精神激励为前提和动力,激发搬迁人口在实践中与政府等相关主体进行良性互动与双向反馈,最终实现对新的适应性文化认知、认同和践行。具体而言,激励性实践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适应性文化再造的参与、适应性文化践履的监督与对适应性文化情感体验。
适应性文化再造的参与,是指在总体性动员制定适应性文化后,通过积分超市、红黑榜等激励措施,吸纳搬迁人口对适应性文化的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参与其中的搬迁人口既可以获得积分,又可以在每月的红榜中得到表彰。首先,对于已经制定的社区管理制度等正式的规范文化,吸纳搬迁人口参与讨论和修改。搬迁人口对于正式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具有建议权和申诉权,每一个正式制度虽然是在政府主导下制定,但必须经过搬迁人口民主评议之后才能正式落地施行,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搬迁人口在民主投票后可以进行否决,但必须提出正当合理的理由。在正式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执行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以及时申诉,对于搬迁人口的申诉,街道必须进行受理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
其次,吸纳搬迁人口参与非正式的规范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制定。例如在BYL安置点社区制定了《新时代社会主义乡风民约》(以下简称《民约》),《民约》主要分为民德、生活、婚丧、生产、友爱和爱国六大部分。《民约》的制定主要由SXGZ安置点内几十名有威望、有道德、有文化的搬迁人口进行制定。在制定的过程中,将中华传统文化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彝族风俗进行结合,既具有时代特色又具有民族色彩,而且比较容易为搬迁人口接受。例如《民约》的“婚丧”中有一条规定“一切婚姻皆自由恋爱,无论族内族外,近亲不得通婚”,这一条主要是针对古彝族有“姑表通婚”“禁止与外族通婚”的陋俗,倡导自由恋爱、健康婚姻的新风尚。在调研中许多搬迁人口随口都能背上几句,有些商铺甚至将其中几句制作成壁纸,作为生产经营的理念和宣传标语。
适应性文化践履的监督主要是指以常规性的评议活动为载体,在激励手段促进下推动搬迁人口对适应性文化的践履进行相互监督,从而全面深刻理解规范文化、行为文化的意义与价值。例如在BYL安置点社区就开展了常态化的“百姓评讲”活动。“百姓评讲”活动的载体是“百姓评讲会”,评讲会会长及成员的选拔采取群众自我推荐、群众相互推荐、楼栋包保干部推荐等方式,将搬迁人口中威望较高、能力较强、品行较好、能说会道的“贤人”挑选出来,构成一支讲政治、能力强和具备亲和力的评讲队伍。评讲的主题主要为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孝老爱亲、团结和睦、卫生整洁等。评讲的形式也较为灵活,评讲员通过“拉家常”“摆龙门阵”的形式,针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当场发现当场讲评,促进适应性文化的传播和践履。对于一些不太出门、社交活动较少的搬迁人口,讲评员主动采取点对点教育、面对面劝诫等上门服务讲评方式,防止边缘群体对社区规章制度和新道德、新习俗的排斥,引导其转变观念、改变陋习。百姓评讲活动与“积分超市”和“红黑榜”两大激励措施实现了有效对接,将讲评活动中评出的先进典型纳入“红榜”,并增加其积分,而将好吃懒做、环境卫生差、破坏公共设施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则纳入“黑榜”,进行曝光和警示教育。
情感体验是指引导搬迁人口通过实践去体验新的实体文化和观念文化,使其在情感上消除对观念文化的不理解、恐惧感,并产生信任和依恋感。情感体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在安置点社区建立城市生活体验馆、新生活实践馆,组织搬迁人口在模拟的城市空间里,通过“闯关”“导览”等实践形式切身体验城市实体文化。城市生活体验感和新生活实践馆均采取“登记入馆”方式,每次进入场馆体验并完成相应任务后,将会获得积分,多次积极参与将被纳入“红榜”。二是赋予新的适应性文化情感功能和价值意义,并促进搬迁人口感受和体验这些功能和意义。例如政府会引导搬迁人口自主进行文化融合和创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入山歌、舞蹈进行改编,在歌舞中满足他们的心理情感需求,又赋予了歌舞新的价值意义和情感功能。
城镇集中安置模式下的易地搬迁人口是极为特殊的移民群体,他们自身综合素质差、观念保守、搬迁意愿低、缺乏适应能力,文化堕距问题在适应性文化的四个层面都有较为显著的表现,因此相较其他移民群体而言其文化堕距问题的治理也更为复杂和艰巨。BYL安置点所采用的总体性动员与激励性实践有机结合的文化治理双重逻辑,快速、有效地解决了搬迁人口的文化堕距问题,实现了文化堕距治理的形式与实质的统一。
首先,外力驱动的总体性动员有效再造了适应性文化的形式,即建构了全新、符合政府主观期待的城市生活实际的适应性文化体系。在此过程中政府不断强化自身在文化变迁中的支配、领导地位,发挥其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快速弥合文化堕距提供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可以更有效地克服社会性因素和情感性因素对适应性文化变迁的制约作用。这一层面的治理效能主要源自我国的制度优势,能够进行一种自上而下的总体性动员和管理,使适应性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同步协调变迁在短时期内实现。其次,通过激励性实践有效激发搬迁人口的内生动力实现了适应性文化的内化,即推动搬迁人口了解适应性文化的功能和意义,能动地实现了适应性文化的实质性再造。在此过程中,激励性实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一方面此种适应性文化再造并不是一种完全的文化替代,而是一种尊重搬迁人口主体性的文化积累,即传承一部分文化形式,对其进行改造和重新定义,形成一种具有过渡色彩的文化体系,满足了搬迁人口的文化需求;另一方面,注重激发搬迁人口的能动性和内生动力,通过参与、监督和情感建设等举措强化搬迁人口的主人翁意识,借激励手段推进文化实践,使搬迁人口在实践中深化对适应性文化功能和意义的认知与认同。
上述文化堕距独特的治理逻辑,虽然能够短期内化解搬迁人口所面临的文化堕距困境,但也应当注重治理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避免过度治理所导致的治理失灵,即政府不能施力太猛、动员过度,使适应性文化变迁快于物质文化,出现“反文化堕距”的现象。此时,一旦搬迁人口的期待过高而得不到满足,将会对新的适应性文化重新产生怀疑和抵触,不但会造成个人文化调适困难,还会影响文化堕距治理的有效性。未来,搬迁人口的文化治理必然要进一步与现代城市社区日常生活相适应,即不再单纯依赖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治理逻辑构建统一、正式的社区文化体系,并通过动员、激励等手段使搬迁人口产生文化认同,而应当鼓励搬迁人口在社区事务、公共事件、文化活动的自发性、习惯性参与过程中,形成一套既符合城市主流文化期待又能够为个人所内化且具有个人色彩的差异化文化体系,在潜移默化的无意识中加深对城市社区文化的理解。要实现上述理想状态,需要政府在文化治理中结合搬迁人口的群体特性进一步思考“收”与“放”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