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红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合肥 230036)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教育逐渐恢复并得到快速发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就明确提出要统筹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1]。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中高校肩负重要使命,需不断优化教育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可以通过服务学习的方式,培养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服务学习主要是指将课程学习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方法或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学习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后来成了美国教育的一大特色而被世界各国所借鉴。我国对服务学习的研究和实践已在教育学、医学、思政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2]。
关于服务学习的内涵,学界一直存在多种说法。美国经验教育学会认为,服务学习是指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并且在服务中对已有知识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服务活动[3]。美国教育改革服务学习联盟认为,服务学习是促使学生运用新学到的学术知识和技能解决社区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4]。芭芭拉·雅克比认为,服务学习是一种经验教育,学生通过参加有关满足人们和社区需要的服务活动而得到发展,其核心在于反思性和交互性[5]。美国于1990年出台的《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指出,服务学习是融入课程规划的,是为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践所学知识与技能而提供的机会;学生在参与经学校和服务机构相互协调的、有组织的服务活动中获得学习与发展,学生在此过程中要针对服务活动中的见闻及行为开展积极反思、讨论和批判,因而在提升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可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志愿精神[6]。这些对服务学习内涵的表述涉及不同的出发点,是从不同层面给出的界定。在高校教育层面,服务学习是指将学生的专业学习与社区服务相联系,强调将理论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学生成长层面,服务学习被视为一种体验式学习方式,以有组织的服务提升合作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政府层面,侧重于将服务学习作为培养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的一种途径。
根据人们对服务学习内涵的界定,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服务学习。
(1)服务学习是一种体验式教学方法。它将社区服务和课程学习连接在一起并使其相互作用,注重课程设计的整体性规划,在教学活动开展前已经确立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最终实现体验式教育教学的目标。服务学习将社区服务与课程教学相结合,将专业知识学习融于服务过程,服务活动贯穿知识学习过程,服务行为与学习行为是相互嵌入的。
(2)服务学习是一种实践哲学理念。它将学习者视为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资源,让学生在服务社区和居民的过程中,通过协助解决社区问题来成就自我,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它是一种强调认知的实践方式。同时,服务学习也是价值表达的方式,学生在服务与发展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形成互惠关系。
(3)服务学习是包括准备、服务、反思与评价等环节的实践过程。服务学习是基于教学目标和社区需求而精心准备和组织的行动过程。结构化反思是经验学习的重要一环,也是服务学习的关键性要素。要求学生在对服务活动进行批判性反思的过程中,要与教学目标相联系,并且将反思贯穿于服务学习的各个不同阶段,以最大程度实现服务学习的目的。
(4)服务学习有别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行动的目的、对象、过程、作用、评价方式等方面,服务学习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都有显著差别[7]。如在行动的目的上,服务学习是通过运用参与者的知识和技能去满足社区需求,在此过程中培养参与者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等;而志愿服务则是为了帮助有困难的个人或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在评价方面,服务学习通常是将形成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有一套客观的相对稳定的评价体系;而对一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者的评价则往往比较主观随意,没有相对统一完备的评价体系。
社会工作专业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需要不断探索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服务学习契合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将服务学习嵌入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采用服务学习模式,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专业行业发展和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需要。
1.符合社会治理与发展的时代诉求
随着国家治理理念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升民众福祉,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生活,已经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目标。民生与社会福利领域的社会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提供有效的、高效的社会服务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但仍难以有效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主要矛盾。就其普遍意义而言,开展服务学习可以为青年群体参与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促进资源的双向互惠开通渠道[8]。近年来我国针对社会发展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强调社会工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社会工作服务的时代诉求。社会工作以社会福利为实务领域,具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鲜明特色,这决定了服务学习模式嵌入教育过程、凸显其服务属性的迫切性和必然性。
2.适应“三全育人”实践的内在需要
“三全育人”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高等教育实行综合改革的实践机制,涵盖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各专业学生的教育培养过程。将服务学习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必然要求。全过程育人,从时间层面强调育人工作要贯穿学生学习成长的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从空间层面强调育人工作体现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现有研究表明,服务学习对大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表现具有积极干预作用[9],并且对其核心技能、研究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等能力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10]。社会工作以弱者和有需要的人为服务对象,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这对社会工作专业的“三全育人”实践赋予了更为深刻的意涵。对社会弱者,社会工作需要遵循包容、接纳和人文关怀的基本价值理念,这是社会工作专业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的重要一环。通过服务学习,可以使学生在社区这一实践场景中塑造公平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在契合专业理念的教育中树立牢固的服务精神。此外,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也可以在服务学习中得到锻炼和培养,在将专业知识运用于社会服务的思考批判过程中,实现创新思维能力的提升。
3.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与行业发展的需要
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高校育人实践机制的转变,都对服务学习融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合法性要求。目前,社会工作学科与行业发展及其社会认同度还与有关需求不相称。国家政策推动力度大、社会大众服务需求多,但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得不到应有认同。因此,需要推进学科的内涵式发展,提升其社会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最终实现学科与行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认同度的匹配。从专业发展方面看,近年来受教育部门评价机制(如第一志愿报考率、转专业率等)的影响,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限制,而且往往成为高校专业调整时被撤销或合并的对象。从行业发展方面看,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对口就业率较低,学生选读此专业的积极性及作为行业从业者的稳定性较低。因此培养和加强学生的专业理念,成为当前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服务学习嵌入社会工作教育,通过学校与社会的互动融合,可以更有效地增强学生的专业理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大众包括学生家长对该专业的认知,进而提升他们对社会工作专业和行业的认同感,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与行业稳步发展。
服务学习在美国的发展是以公民教育为出发点。我国学术界和教育界对服务学习的研究和实践,一是将其作为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二是将其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及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的一种依托形态。从专业教育方面看,社会工作实践教学与服务学习具有共同的理念基础、行动基础和实务基础,引入服务学习模式具有理念契合、过程一致、目标匹配的显著优势。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服务学习具有理念上的高度契合性。社会工作专业是应用型专业,培养输送社会工作人才,而社会工作是以追求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理念,为社会困弱群体及有需要的人提供专业服务,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服务学习超越个人善行的心理满足,促进从慈善向公平正义的转变,使得社会公益具有可持续性,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社会变革[8]。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服务学习在过程上具有一致性。学界对服务学习实施程序的划分不尽相同,但都强调准备计划、服务行动、反思及评价等主要方面,重视实践及对行动进行反思的重要性。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与此高度一致,在实践教学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在服务开始前,需对既定对象进行需求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实施过程中,需借助个案、小组或社区工作方法开展具体的介入活动,并在审视服务成效的基础上总结服务经验;在服务结束后,要对社会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和反思。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服务学习目标高度匹配。这主要体现在技术、文化、政治以及知识反思4个层面[11]。服务学习,在技术层面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使学生掌握专业服务技巧;在文化层面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增强其对多元社会的认识;在政治层面反思服务的背景动机和社会权力关系视角下服务的合理性;在知识反思层面深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树立正确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服务学习具有匹配性,因此运用服务学习模式就具有坚实的行动基础。
目前国内高校将服务学习嵌入社会工作教育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社工督导义工的公选课模式;二是将社会工作实务课程与服务学习理念和方法相结合、以评审和实施项目为依托的教学模式[12]。这些模式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学校要对专业开展服务学习所需资源(如课程设置、项目经费)提供实质性支持。在开展服务学习的探索阶段,有的只是教师的个人行为,学校给与的支持普遍匮乏。要充分发挥服务学习在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中的作用,则需构建开展服务学习所必需的教学制度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1.建立学术共同体,为服务学习的实践探索提供理论指导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服务学习专业委员会成立后,为高校开展服务学习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就该专委会组织召开的历次年会来看,总结推广服务学习实践成果和模式成为主要议题,但较少涉及开展服务学习的“前置”性运行条件的问题。要让学校关注并认同服务学习,从而为服务学习的探索实践提供实质性支持,建立相应的教学制度保障和运行机制,以及教师工作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这需要一个过程。建立相关学术共同体,对有关认识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可为服务学习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也可以推动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制定专门的服务学习制度[13],从而为社会工作专业的服务学习提供物质条件和宽松的制度环境。
2.建立高校、社区与机构间的合作关系,为服务学习提供稳定的实践平台
服务学习的核心是结合理论课程开展专业服务,而服务的实施必定是面向社区来运作服务项目。因此,社会工作服务学习教学模式的实施需要依托于社区。另外,在“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制背景下,服务学习还需依托于社会工作机构。可见,建立高校同社区和社会工作机构间的多元合作关系,是实行服务学习教学模式的前提。学生在具体的实践项目中开展服务实践,才可能充分参与项目策划、实施、评估等环节,经历服务学习的“准备-行动-反思-评价”完整过程。探索完善高校、社区、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多元合作关系,构建稳定的实践平台,是推动服务学习嵌入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模式创新的重要保障。
1.构建立体化教学体系,厘清服务学习在专业教学中的定位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是一个“立体化”的体系,具有系统性、阶段性和递进性特征。我们认为,该体系包括认知学习为目标的导入型实践教学系统、服务学习为目标的基础型实验教学系统及专业实习系统、研究学习为目标的研究型实践教学系统4个层次(如图1所示)。服务学习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重要性,集中凸显于实验和实习教学两个阶段。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阶段而不同程度地运用服务学习模式。在基础型实验教学阶段,传统方式大多是以角色扮演和情景模拟完成,若在此阶段嵌入服务学习,可以让学生基于实验项目进行准备、行动和反思。尽管这种方式因缺少实际的社区服务而有所偏离服务学习的本意,但学生在实验项目的模拟中可以得到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在实务操作的专业实习层面,服务学习的主要过程可以通过行动研究、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而得以实现,这也是全面体现服务学习在社会工作教学中的功能的阶段。
图1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示意
2.合理设计课程内容体系,以服务学习丰富实践教学内涵
服务学习可广泛运用于社会工作实务类和方法类课程。将服务学习理念融入这类课程内容体系,有助于提升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成效。这种融合,可以打破传统的理论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隔离的局面,将专业实习实践融于常规教学,加强课堂教学和专业服务间的联系。如何通过课程设计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笔者认为,可以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及课程评价3个方面来考虑。
以“小组工作”课程为例。首先,在教学内容设计上应重视小组工作的理论、模式、方法以及实务技巧等内容的讲授,使学生具备扎实的小组工作知识。其次,在实践教学的实施上,一要在服务开始前进行缜密的准备工作,如将参加服务学习的学生分组,并分配至不同的社工机构或社会服务项目;二要在服务实施中接触服务对象、评估服务需求、设计服务方案,并在学校和机构指导老师的双重督导下开展小组工作服务;三要重视对服务学习整个过程的反思,包括在服务开始前思考如何将所学知识运用于服务学习中,服务进行中如何针对进展情况对服务计划和方式进行调整、如何根据反思的结果进行下一阶段的服务等。再次,在服务学习的课程评价上,要充分体现课堂学习和社区服务的合理关系,以笔试形式开展课堂学习的评价,以专业教师、社工机构、服务对象以及实习小组成员等多元主体对学生进行社区服务评价,改变重终结性考核而轻形成性考核的倾向。
1.突出实践教学中的“双主体”互动
服务学习方式下,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主体互动,从传统的教师和学生间的互动转变为教师和学生及服务对象间的互动。既要考虑社会工作实践教学中专业教师与学生间的互动关系和方式,又将服务对象视为师生互动中的重要载体,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来反思服务学习的成效。在此过程中,要突出社工专业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双重角色。以大学新生适应性小组为例,教学过程中围绕新生适应性问题,社工教师、社工学生和大学新生组成督导互动小组,三方形成多元关系链,实现在教和学及环境适应层面的实务目标和教学目标(如图2所示)。一方面,教学主体(社会工作教师及学生)以督导教学和增能教学方式,提升社会工作学生作为服务主体的能力和品质;另一方面,以服务主体(社会工作学生与大学新生)间的服务提供及新生的活动参与成效反馈为依据,引导社工学生开展专业服务的行动反思。
图2 大学新生适应性小组的多元主体角色互动关系
2.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双督导”作用
在服务学习实施过程中,学生接受学校指导老师和所在机构指导老师的共同督导,这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中已是常见方式。传统的专业实践模式下,学校方督导注重理论引导,机构方督导关注行政引导。服务学习方式下,应更加明确二者的分工和督导方向,学校方督导以理论引导为主,激发学生对实践经验的思考,训练促成理论和批判思维的提升;机构方督导以经验指导为主,引导学生在服务行动中对技巧能力的反思和对社会需求的回应。双方督导以学生专业成长为联结点,形成互补的社会工作服务学习督导模式。提升服务学习方式下的实践教学效果,必须加强校内和校外督导队伍建设,同时学校应进一步做好“双师型”专业师资培养工作。在基础型实验教学阶段的服务学习,督导工作通常只能是专业课教师担任,如果他们同时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服务实践能力,那么在机构督导缺位的情况下也可以保证服务学习模式的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