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与《诗集传》对《郑风》释读对比研究

2022-09-29 13:40唐霖聆
大众文艺 2022年17期
关键词:特指理学郑国

唐霖聆

(郑州大学,河南郑州 450000)

《郑风》长久以来都被研究诗经的学者作为批判的对象,但时代背景不同,出发点不同,话语构设方式不同,批判的侧重点也不同。

汉初,构建什么样的人伦关系、社会关系成为汉儒思考探索的重点。毛《序》以重建理想化礼乐文明的现实需要为考量,力图从《诗经》中找到“礼”的身影,并将其应用于文明制度的建构中。

南宋,理学发展迅速,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强调“存天理,灭人欲”“得性情之正”,因此《诗集传》着重批判男女之间不克制的情欲,用以作证自己的观点。以“义理”释诗,力图宣扬理学。

一、《毛诗序》与《诗集传》中《郑风》释义对比

《郑风》是《国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采自郑国的风谣,主要收录了春秋时代,武公去世,庄公即位,这一时期前后郑国的诗歌,共二十一篇。

《郑风》中的诗歌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通过对日常事物或事件的描写抒发政治诉求。如《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宜”“改为”“适”等词语,表现出咏唱之人对缁衣主人的尊敬与体贴,全诗改换三次形容词“宜”“好”“席”以体现缁衣的合身,表现出咏唱之人对缁衣及其主人的赞美,以此来表达自己对美好之人、贤良之才的追求。再如《叔于田》中“洵美且仁”“洵美且好”“洵美且武”,通过对田猎场景的描写,表达出咏唱之人对善于狩猎骑射的男子的赞美之情,以此表达军事礼制等方面的诉求。其二,再现当时的政治军事活动。如《清人》一诗中的词句,一唱三叹、反复吟咏,描绘出清邑士兵驻防时的威风场景,再用“翱翔”“逍遥”等词语,讽刺士兵游手好闲的本质。其三,自由表达个人情感体验。这类诗在《郑风》中占比较大,都为直接表现咏唱之人直接抒发自己对情感生活的体验,是当时郑国之人情感片段的再现。如《子衿》中以黑色的衣领代指心中所思的男子,表现出女主人公思念的绵长以及对所思男子不主动前来的怅然。

前两类诗歌在《郑风》中占比不大,《毛诗序》及《诗集传》对前两类诗歌的分歧也不大。但第三类诗歌,两者都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毛诗序》将《将仲子》一诗中的“父母”特指为“庄公的父母”,进一步可以说特指为“姜氏”,将“仲”特指为“祭仲”,参照《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的记载,其解读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诗集传》则记道: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诗集传》认为此诗并不是一首政治诗,而是男女情诗,是违背礼法的。为了强化这种观点,朱熹在解读时弱化了诗中“无逾”“无折”“亦可畏也”等词句所传达出的规劝与克制之意。

《毛诗序》将《遵大路》释读为贤人欲离开不圣明的君主,国人对他进行挽留。仍以郑国为历史背景,将君主特指为庄公。朱熹认为此亦为淫诗,他否定《毛诗序》对此诗的解释,并以“宋玉赋有‘遵大路兮揽子祛’之句,亦男女相悦之词也”为证,从文本还原出此诗为描写男女之情。但其着力批判女子对男子的主动行为,因此诗中稍有表现便成为他攻击的靶子。

而《有女同车》《山有扶苏》《狡童》等诗歌,《毛诗序》皆认为“刺忽”,而《诗集传》皆归为“淫诗”。如《毛诗序》将《山有扶苏》一诗中主人公具体化为“忽”,认为忽不识君子而与小人交好。《诗集传》仍认为此为“淫女戏人之词”。

《丰》《东门之墠》《溱洧》等诗,《毛诗序》皆认为“刺乱也”,落脚点为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伦关系崩坏,婚姻之道缺位等,导致男女之礼变化。而《诗集传》落脚点仍着力于批判崩坏的礼制下的女子。《出其东门》,《毛诗序》将其置于“公子无争”的背景下,战乱之下,男女相弃之事甚多,但诗中之人却能“思保其室家”,《毛诗序》认为这是值得肯定的。《诗集传》解读之初便将此诗定调为“人见淫奔之女而作此诗”。不解朱熹为何一见《郑风》之女子便定调为“淫奔之女”。两者解读看似差距不大,但从《毛诗序》到《诗集传》批判解读的重点从政治架构上的礼制人伦关系转向了个人道德的约束,特别是对女子的约束。因此两者之间本质上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毛诗序》看作“思大国之正”的《褰裳》,“思君子”的《风雨》,“刺学校废”的《子衿》,《诗集传》一律看作“淫诗”。

就《郑风》来看,《毛诗序》以构建什么样的君臣关系、社会关系等,即如何完成其政治化的解读为重点。《诗集传》则以架构什么样的天理本体,如何确立及强化“存天理灭人欲”的合理性为重点。

二、《毛诗序》与《诗集传》对《郑风》释义差异原因分析

兴,以其他事物为发端,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这就为诗意迁移转化提供了可操作性。《诗经》大量采取了这种手法,《郑风》也不例外。正是如此,释义者在释义时能够较为顺利地将相关意象转化为其所需之义。因此《毛诗序》与《诗集传》对《郑风》的释读才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

(一)《毛诗序》中双重时代背景下的《郑风》

秦朝的建立,代表着战国以来诸侯争霸、分裂割据的正式结束,实现大一统。而中央集权制度的创立与实施,树立了皇权的绝对权威,君位成为最高政治权力的象征,但是各方势力对政治权力的野心并未就此消散。汉代建立之初,周礼逐渐恢复,为了稳固政权、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统治者亟须建立一套稳定的制度,核心便是“君位传替制度”。但统治者结合国家新定、亟须涵养国力、宗室等势力强大的国情,一度使中央集权制度向诸侯等权势做出了让步,对宗室功臣等进行全面广泛地分封,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因此,汉初中央集权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削弱,由于诸侯权臣外戚等干涉,君位传替也变得不确定起来。纵观汉初皇权让渡、君位传替情况,不同程度受此影响。最为典型的便是汉景帝时期,据司马迁《史记》知,窦太后依据“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欲立梁孝王为君位继承者,这就逼迫“父死子继”的嫡长子继承制向“兄终弟及”的制度作出让步。而众大臣则认为窦太后的想法为殷之道而不符合周之道,并进一步辩驳,指出君位传替的不当会引起国家内乱以致国衰。

因此如何再次重树合理的君位传替制度也成为汉儒的关注点之一。制度的建立也需要有力的文化根基作为保障。因此,《诗经》作为其中之一,进入了汉儒的关注视野,对《郑风》的重新释读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毛诗序》对《郑风》的释读重点便放在了“将文本转化为合理政治诉求”上,难点则是如何将第三类“自由表达个人情感体验”的诗篇转化为此。因此《毛诗序》便结合《左传》,依据郑国具体史实,将《郑风》中的泛指、他指全转化为郑国历史下的特指,且集中关注第一代“郑庄公与共叔段”及第二代处于五子之争下的“忽”。

如《毛诗序》解读《将仲子》时,便结合了《左传·隐公元年》中的记载,将泛指“男子”的“仲”特指为“祭仲”“父母”特指为“姜氏”“兄”特指为“共叔段”,在此特定的语境中:“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的含义则转化为告诫祭仲不要干涉他的家事,他也是迫于各方压力才如此行事。这样一来此诗由情感内指文本转化为叙事文本,诗的背景也是兄弟之间君位之争、外部势力干扰,如此一来,《将仲子》在《毛诗序》中的释义不仅合理起来,并且有力地传达出“建立合理君位传替”的政治诉求。

再如《毛诗序》也直接将《山有扶苏》一诗中主人公处理为“忽”,由此“子都”“子充”便由泛指的“君子”或者说是“女子欣赏的君子”转化为“君主需要的贤人”,“狂且”“狡童”转化为“君主身边的小人”,进一步来说便是当时干政的祭仲、高渠弥等,忽难以把握实权。此诗便成为郑国为何走向衰落的释读。这些都传达出对合理政治制度的诉求。

因此《毛诗序》以“为汉代合理政治制度提供文化根基”为目的,将《郑风》在置于汉初与郑国双重背景下进行释读,将“兴”与文本本身的泛指转化为郑国历史下的特指,从而形成了《毛诗序》如此的释读方式与文本。

(二)理学影响下开放与禁锢的《郑风》

南宋政局动荡进而导致文化动荡,靖康之难割断了《诗经》释读的原有脉络,文化的动荡为新学说的诞生提供了历史契机。朱熹遍注群经,并以《诗经》为突破口,在前人的基础上取舍,把《诗经》当作一种富有生命感的文化现象,突破了《毛诗序》特定的语境,还原出它本体形态的“自我”,赋予《诗经》新的内涵。

朱熹是宋代理学与经学的集大成者,其《诗经》阐释是在理学的思想文化氛围中建立起来的,因此在解读《郑风》时也离不开理学与经学。

《诗集传序》曰:“或有问于余曰:‘诗何为而作也?’余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朱熹并不否认诗是人的感情寄托。

《诗集传》评价《遵大路》为:“淫妇为人所弃,故於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诗集传》不再从《毛诗序》的角度出发,直言此诗为女子被人抛弃发出的悲鸣。

再如《诗集传》评价《狡童》为:此亦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诗集传》不再认为此诗是讽谏之诗,而从最基本的情感出发,将《狡童》还原为描写男女之情的文本。

因此,《诗集传》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毛诗序》以来阐释《诗经》的传统,跳出《毛诗序》的藩篱,将《诗经》从置于较为开放的语境中进行释读,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文本原初意义。

朱熹释读《诗经》的目的是要以诗经承载他的理学思想,因此从“义理”出发解读《诗经》成为必然。《诗集传》在释义时以《大学》的三纲八目,强调《诗经》的教化作用,《诗经》的本文义和文学意义不能影响《诗》的道德与教化功能的实施,批驳不符合道德原则之诗,希望人们从中警醒自己,保持道德规范。因此朱熹在释读《郑风》时虽不认为其如《毛诗序》所说“刺”,但又冠之以“淫”。就如上文《遵大路》《狡童》二诗,《诗集传》所言不离“淫”字,便是希望人们在读到《郑风》时能从中吸取教训,进而严格要求自己,这样一来,难免又让《郑风》陷入桎梏。

《诗集传》斥《将仲子》为淫诗,一面肯定其描写男女之情,一面忽视诗中“无逾我里”“无逾我墙”“无逾我园”的规劝克制。

再如《风雨》,《诗集传》认为其语言过于轻佻,而刺之为淫诗。释义《子衿》时,《诗集传》所持理由与《风雨》一诗相同,皆为淫诗,但都未给出详细合理的阐释。

现在看来朱熹未免“言过其实”,或是说朱熹在使《郑风》意义符合他的释义目的时遇到了困难,故牵强附会。总之,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以“义理”与“性情”解诗,主要关注《郑风》中的道德内容,确立及强化“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

三、《毛诗序》与《诗集传》释义差异的启示

对《毛诗序》和《诗集传》后世批判之声也颇多。

梁启超批评《毛诗序》将《诗经》所言之诗与所抒之情简单化,特别是在《郑风》之中:见有“仲”字则曰祭仲,见有“叔”字则曰共叔段。余则连篇累牍曰“刺忽”“刺忽”。郑立国数百年,岂其于美刺仲、段、忽外遂无他感情?而诗人讴歌,岂其于美刺仲、段、忽外遂无他感情?同样的,《诗集传》用道德标准来评价诗歌,在《郑风》中一提到男女之事便称为“淫”,让诗歌戴上镣铐,历来被大家所批判。

但据前文,不难发现两者的牵强附会的解读有着深厚的精神支撑,前者是对重建礼制文明、合理政治制度的坚持与尝试,后者是巩固加强理学合理性的需求。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诗经》的价值意蕴空间,让《诗经》在不同时代注入新活力,让后世解读文本有了新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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